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主体,他们有权利参与决定与自己有关的事务。
今天的教师和父母,不能不了解《儿童权利公约》。在这个国际公约中,专门谈到了儿童的参与权。
那么,什么是儿童的参与权?儿童的参与权是指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参与权有这样一些规定:缔约国应确保能够形成自己看法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儿童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以适当的重视;儿童应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包括通过口头、书面或印刷、艺术形式或儿童所选择的其他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收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这就是说与儿童有关的事项应保证儿童的参与权。
也许有些父母会说,小孩子懂什么?让他们参与决定事情,不是添乱吗?
的确,孩子也许还没有成熟,对许多事情的看法还会不完善,但父母们要知道,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主体,他们对与自己有关的事务是有感情、有想法的,这些想法可能很幼稚,但没关系,因为他们是从一个孩子的角度出发去想问题的。如果完全由成年人来决定孩子的事情,他们的想法当然成熟,但他们看问题的角度还是成年人的,而不是儿童的,他们作出的决定也不一定是孩子想要的。所以,成年人要多让儿童参与生活,参与与自己有关的决策。这既是儿童的权利,也是把事情办好的保证。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们参与的机会太少了。在社会上,所有有关儿童的活动、决策,成年人很少去征求儿童的意见。比如,儿童文学评奖、儿童电视节目评奖、儿童书法评奖等,大都是一些成年人、甚至是上了年纪的成年人在决定结果;在学校里,一些重要的学习活动、娱乐活动、优秀学生的评选活动也是由老师们来决定,而学生只有服从和配合的份;在家庭里,父母们也在决定着和孩子有关的事项,甚至连征求孩子的意见都免了。报什么特长班、考什么学校、学什么专业、交什么样的朋友、穿什么衣服几乎都由父母说了算。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的卜卫研究员对这一问题的分析更为深刻。她把儿童的参与权分为六个阶梯。比如,一个五岁的女孩学钢琴,父母们大约会有下列表现:(1)根本不问孩子是否爱学钢琴,就命令孩子学,也不告诉她为什么要学琴。这种情况下,孩子没有任何参与权,她是处于被操纵的地位。也就是说,儿童所做的、所说的都是成年人要他们做的。儿童并不真正理解他们所说、所做事情的意义;(2)父母也许只是问了问孩子对学琴的想法,比如,你爱不爱学琴?但即使孩子说出自己不爱学琴,父母也不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仍然让孩子学琴。在这种情况下,儿童的参与权只是一种形式,一种象征性的表示;(3)父母决定让孩子学琴,能够告诉孩子为什么要学琴,学琴的好处是什么。这时候,儿童是有参与权的,但参与的层次较低;(4)父母想让孩子学琴,但他们在真正作出决定之前先征求孩子的意见,问问孩子怎么想,并在最后作决定的时候参考孩子的意见。在这个阶段,儿童的参与层次要高于上一阶段;(5)父母提出想让孩子学琴,但和孩子一起作决定,而不是自己自作主张;(6)儿童自己提出要学琴,父母和孩子一起讨论学琴的利弊,然后共同作决定。在上述几种情况中,由前到后,孩子的参与权越来越高。父母们可以对照自己的家庭生活,看看您真正给了孩子多少参与的机会和权利?
怎样尊重孩子的参与权,给孩子更多的机会和选择?提出下列建议:
父母在作出某些决定之前,应该让孩子知道。只要是和孩子有关的一切事情,父母在作出决定前都应该告诉孩子,并尽可能听取孩子的意见,真正考虑孩子的想法,而不是把孩子的话当成戏言,光听不考虑。
经常让孩子当当家。时间可以一个星期为宜,让孩子处理家庭的事务,如买菜、安排家中消费等。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让孩子当当家,有助于孩子养成主人意识,会促使他逐步走向独立。
家庭外的事务,只要是和孩子有关的,父母也要多支持孩子参与。孩子会在参与中体验人生、了解人生。有些父母总怕耽误孩子的学习,什么活动也不想让孩子参加,但事实上孩子在参与中大多能够感受到平等、信任、理解。同时,孩子做主人的过程也是成长的过程。
信任孩子的能力,给孩子以鼓励。孩子的潜能是很大的,父母要相信孩子有能力办好许多事情。南京有些孩子自己办了红领巾小银行,在他们的努力下,储蓄额已经达到2000多万元。可见,即使是许多成年人望而却步的金融管理业,孩子小小年纪也能参与。所以父母要对孩子有足够的信任,积极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