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这人活着的时候,怎么也会体会到坟墓的感觉。如果我没找回并成功登录丢失六年的QQ号,并看到了保留完好的非主流空间三件套(说说,45度角的自拍,留言)遗体,我也不信。
这也只是第一步,在我匆忙锁上删也删不过来的动态后,紧接着发了个用来澄清“这些年我真不是用非主流的样子过得”的说说,并附上了我精心挑选的看上去真诚不做作又能充分彰显我女大十八变的自拍照,静静等待小学初中高中同学的回应。事实证明,从他们频繁打开我的说说但是极少点赞评论的架势来看,应该是觉得我诈尸了。而这个现象,直到我第二次发了我惊为天人的自拍之后,也没有改变。
害!其实我都懂的。尽管我真的很不喜欢说出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这种不应该出现在我这种当红作家里的文章里的话(狗头保命),但在我缺席的这些年,早已被老同学遗忘了,正如我也看着名字看着照片却死活想不起来这个人一样,而被我记住的那些人,那些事,也只是因为我的记性好。
我也私聊了两个高一交集挺多的女生,可我只看到了她们的空间访问记录,迟迟没有等到回复。对于她们来说,我只是一个好看了点的记忆模糊的老同学,甚至远不如偶尔出现在她们视线里的老同学,一两句寒暄,不足以让她们重新捡起任何感情,尽管我真的有点想她们。
切!肯定是嫉妒了!就这么安慰自己吧哈哈哈哈哈哈。
(贰)
随着丢失的QQ号回来的,还有我高一暗恋一年多的一个男生。
可能高中时代就是喜欢那种有点坏一举一动都能逗人笑的男生。我清楚的记得,高一运动会结束班里组织拍照,洗出来的相片让大家随便挑,在我火速藏起来我被偷拍的那张笑得面部扭曲的照片之后,又火速藏起来了有他的一张。经历了很久的思想斗争,还是还给他了,不是舍得给了,就是寻思他应该挺想留给他对象吧。哈哈哈哈哈哈哈。
哎,没办法,我总是喜欢成人之美,害。
高二的时候,他在我隔壁班,依然是喜欢谈恋爱,撩拨小姑娘。那时候吧,除了学习我最爱的就是在走廊做值日拖地,拖那几块根本用不了多久就能干净得锃亮的瓷砖,就是想看他两眼。
不用好奇为什么会那么默契一定能看得到他,因为他会和狐朋狗友上厕所,我擦得锃亮的那几块瓷砖是他必经之地。他一定会路过我,一定会看到我,一定会打个招呼,一定会欠欠儿的多踩几脚。
我一直以为对他的喜欢表现的挺明显了,直到长大后的我坦然地和他说出那些在时间的酸菜坛子里泡了那么久的喜欢,他惊诧地说“我一丁一点都没有感受到你喜欢过我”,我才发现,我的口是心非真的不是个可爱的毛病。它剥夺了我太多坦坦荡荡和肆无忌惮,这么多年,我总是喜欢把口是心非和懂事混淆,我从没勇敢的表达我极端的炙热。可能这就是青春吧,我可以允许它不完美,允许它有遗憾,允许它说不清道不明,毕竟它是那么光鲜亮丽,令人动容。
在他的印象里,我总是一个人,没什么朋友,不怎么凑热闹,长大点儿好像好多了,沙雕又戏精。而他也比我高不少了,不用仰头和我说话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多了一身肌肉,肩膀也远比高中宽厚,依然欠儿登的问“是不是更帅了?”
我也没有作答,默默发送了一张找回的QQ号里设置成仅个人可见的一张他的斜刘海锅盖头45度幸福角度的自拍。
“艹!这他麻谁!”
(叁)
最近少有的关注了一下包丽去世事件,事情的始末不愿多提了。脑子里一直萦绕着一句话,受害者真的无罪吗?
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躺在法典里的那些才是罪,沉默是罪,贪婪是罪,极端是罪,不负责是罪,无限容忍别人对自己行恶同样是罪,而法典里的那些,是这些原罪的结果。只不过有的罪作用于别人,有的则作用于自己。偏偏好多人,在别人不放过她的时候,自己也不放过。
一个人只有一张嘴,不能同时对很多人辩解,叙述,哭诉。互联网才因此有了些自由的味道。表达能力和愿意表达的能力是两种能力,往往后者要更重要一点。
我一直觉得,或许女生穷极一生,最应该学会并追求的是勇敢,而不是完美。如果渴求保护只是为了维持懦弱,那这样的保护毫无意义。如果倒逼的方法能让人们变得强大一点,我们应该勇于尝试,借此凶狠起来,姑娘们。
(肆)
我追的韩剧更新了,晚安做个好梦记得想我多喝热水盖好被子别总熬夜乖乖睡觉年轻人不要纵欲过度。别问,问就是二十三的老东西告诉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