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让你做我的经纪人,我想——”他抬起眼睛充满期待地望着我,“你唱歌比我还好,我们一起唱,成为一个组合吧!”
啊?我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大了,大得可以放下一只驼鸟蛋。
“花花,以你的才貌,根本就不该去卖菜,如果你和我一起,我们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功!你唱的歌,真的很好听,我从来都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歌。”
“樨宇。”我理智地合上了自己的嘴,吸了一下口水终于恢复了自己的思考,“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你现在才取得一点成绩,有了好多的FANS,而且百分之九十都是小女生,如果我一旦出现在你身边,恐怕让很多怀春少女失望的吧。”
“可是花花——”
“别傻了,樨宇。”我抓起他放在桌上的墨镜,替他戴上,“而且我根本就不想抛头露面,我不喜欢让人注意。”
要出名,让镁光灯照在我身上,要记者的镜头对住我,这些,我早就有过体会了那些,只是虚华的泡沫,不是我所想要的。而且,现在的我,也要不起了。
“花花,其实——”樨宇一把抓住我的手,似乎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虽然这段时间我很——充实,可是,我总觉得自己心里少了些什么。我的歌没有了灵魂,我觉得,只有和你在一起,我的手指才能弹奏出有激情的音符,只有和你在一起,我的心才能唱出有感情的歌。”
他手上的温度热热的,传递到我的手上,心上,也是热热的。
“花花,我知道哥哥为什么喜欢你了,我也喜欢你,所以,我,我们在一起,唱歌好吗?”他最后的半句话,犹豫了一下。
我一怔,看到他看我的眼光比起以前的那种单纯多了一丝异样的情愫。我用力地眨了一下眼睛,一定是自己多想了,青蟏和三三、东东都不在我身边了,一定是我感觉自己没人爱了,偶尔犯了一下花痴,多想了,樨宇,从来都是无怨无悔地,像万年小强一样执着地喜欢着上官弯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