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葆,我……我讨厌你!”莺歌再次咳嗽得厉害,许娘在一旁记得了不得。
“李君葆,你这么不愿意护送莺歌上玉笔山,难道你喜欢莺歌?”之天凭白的冒出一句。
果然李君葆险些跳脚:“什么,我?没有没有!”
他怎么会喜欢这种牙尖嘴利的臭丫头!
“那你为何如此排斥莺歌,有句俗话叫不是冤家不聚头,冤家宜解不宜结,我见你几次三番与莺歌对嘴却又狠不得心讨厌她,所以我才说你喜欢莺歌。”
“没有的事!”李君葆急忙解释,知道解释不清,只好硬着头皮答应:“行,我送她上山!”
莺歌咬着发紫的唇角,两行豆儿样的泪珠挂在脸蛋上,哀怨的瞪死了李君葆。
李君葆见她这模样,却又有几分可爱之处。
心中回荡着之天刚才那句所谓‘冤家……’,一时间不由得心猿意马起来。
……
桐油灯盏内,偶尔‘噼啪’一声,爆出小小火花。
橘色的火光,如一团温暖的阳光,柔软照在人的脸颊上。
之天亲手为李君笑脖子上的伤口换药,她心无旁骛,他却意识神游。
清新的香气从她身体上散发出来,她此刻正垂着头,凑近他查看他的伤口,他只需要一个低垂的眼眸,就能清晰的看见她羽扇般的睫毛,和她俊秀挺翘的鼻梁。
她墨黛色的眉眼之间,恰有着一颗淡而细的小黑痣,这颗美人痣长在她的脸上,不仅不显得突兀,反而有着说不出的英气。
“要是让你母后知道,我险些将你杀了,我想她会后悔当初没把我砍了。”
“只要有我在,无人能砍你的头……”她低垂螓首之时,李君笑的眼神宠溺而温柔。
“下次你要是再不闪不避,我就真把你杀了。”之天龇龇牙威胁他。
李君笑望着她的发顶,莫名的在心中回答她一句: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之天,包括我李君笑的命。
上完药,四四方方的牢房里,摆设整洁干净,李君笑今晚会在这里,权是为了帮她补上白天没能上的课,以免月试她落后太多。
橘黄而明亮的油灯下,他二人坐在同一张桌子前。
李君笑温从的为她讲解着尔雅,讲解着春秋,讲解诗经。之天虽然受过现代教育,学习讲究干脆利落,尽管她承接了苏之天的记忆和对古代的辨识能力,但看着书卷上文邹邹的语言,还是让她有种被书本强…奸的感觉。
其实这古代所学的东西比现代更博大精深,各门各类,无所不学,就只是这语言差异太大,让她头疼。
她咬着毛笔,撑着腮帮,若不是李君笑的声音极为好听,在这里听课,她大概早已昏昏睡熟。
李君笑抿着宠溺而淡淡的笑容,时不时揪住她头发令她清醒,又时不时拿目光凝视她。
油灯下,构成一副举案齐眉的温馨画面。
李君笑一时间也看得呆了。
正翻到诗经篇,那书卷上一句——‘死生契阔,与子同说;持子之手,与子偕老’令他心头依稀悸动,如同春风吹皱的涟漪,氤氲从心间上荡开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