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生命的两难,唯有把精神幸福与肉身幸福共同作为文明的自由价值追求,美才会在文明中闪光,这需要政治自由主义与宗教伦理主义思想及审美现实主义的共同支撑。转向日常审美文化生活与转向民族历史文化生活,有着天然内在的联系,现代中国美学的真正转型,从实际生活意义上说,是转向文化自身,转向生命存在的现实文化语境,转向对人类文明和民族文明的独特美学风貌的内在精神审视。它既有对外来的文化的认同,又有对新的文化时尚的追逐,既有对现代文化精神的追求,又有对古典文化的浓厚兴趣。现代中国美学的文化转向,或文艺美学的历史文化转型,是思想自由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人们在追求深厚的文化趣味的时候,必然转向古典文化,当人们追求全新文化时尚的时候,必然转向西方的文化。事实上,在以享乐为根本的文化时尚中,现代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美学趣味越来越西方化。
西方文化,以美学的方式侵入我们的生活,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当然,在人们开始厌倦西方文化的美学时尚,日常生活美学又面临着根本性的变化,这就是对中国古老的思想历史文化的复活。不过,文艺美学的日常生活文化转向,虽然充满活力,但同时,也是极其危险的,因为我们的日常生活美学过于感官,缺乏深刻的思想支配。没有宗教与道德的调节,日常生活审美化,最终将会像洪水猛兽一样,冲垮我们的道德底线与文化生命底线,那将会是生命的巨大危机。就现代中国文艺美学的转向,我想说的是,我们既不能只停留纯粹思想领域,通过美学思想价值形态的转换来完成美学的建设,也不能无原则地投身日常审美文化享受之中,寻求感性的彻底解放来达到生命欲望的满足。此时此刻,我们更希望建立文明的内在秩序,通过文明的内在秩序来构建文明生活的内在美,这才是根本性的文艺美学转型,即让美学回归民族文化生活的自由价值秩序的重建上来,让我们的文明生活真正发挥出美的思想力量。
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的文艺美学论争和现代文艺美学转型,才富有真正的生命文化意义。
第三节 实践美学与超越实践美学的意义
1.实践论与实践论美学在中国美学中的地位
从词义上说,“实践美学”这一概念是不通的,“超越实践美学”,也只有在语义约定下才成立,从语法学意义上说,“实践”是动词,直接支配“美学”这个名词,就成了美学的实践活动。严格说来,“实践美学”应该是“实践论美学”。不过,我们在标新立异地提出实践论美学概念的同时,很少人认真地建构过实践论美学,虽然有人以实践论美学为题而著述,但系统地伸张实践论观念和美学思想的研究还相当缺乏,相当多的当代美学研究著作,重点还在于讨论实践美学的几个观点与立场,特别是有关李泽厚美学的讨论,未能对实践论美学的全部丰富内涵进行系统建构。实践论思想的讨论,是现代中国哲学的重要成就之一,也是现代中国哲学与中国古典哲学和马克思理论相结合形成的重要思想成果。实践论思想的形成,既与马克思对实践的重视有关,也与中国传统的实学思想有关,所以,实践论哲学有其中西思想传统。
具体说来,实践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语境中,有其特殊的规定:首先,实践论是与认识论相对的概念,即人从生产实践活动中获取了生活的经验,这些经验作用于人的认识,在人的认识的理性指导下,我们形成对客观事物规定的正确认识,反过来,认识直接指导人的现实生活实践。其次,实践论体现了鲜明的唯物主义思想色彩,强调人类生产实践活动的优先意义,把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看作是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这与希腊意义上的“实践论”偏重于人的道德理性活动有着显著的区别。实践,离不开人的生命活动或生存活动,从希腊意义上说,实践主要指人的道德理性活动,即在现实生活中,坚守实践理性的目标与原则,在美德伦理方面,表现人的正义、勇敢、忠诚、宽厚、仁慈、友爱等精神品质。从马克思哲学意义上说,实践主要是人的现实生命实践活动,既包括物质生产活动,又包括精神生产活动,通过人与自然和文化关系的建构,不断确证人的自我本质力量,使人的自由本质力量在创造性的生命对象化活动中得到确证和表达。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不是原始经验本身,不是感觉经验,但实践活动,必须以人的感觉经验为基础,通过“实践-认识活动”形成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念,达到理性生活的科学目的。实践概念本身,包含着对经验进行理论反思和理性指导生活实际两方面的内容;这就是说,实践是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现实活动,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事实上,人的实践,既包含着前人的经验的作用,又包含着个体经验的获得;实践论强调的是:人的认识是在现实生活活动中不断获取的,是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相互促进、不断提高的现实历史文化过程。这是实践活动的第一性特征,即强调个体经验与理性反思的第一性地位,与此同时,实践论,也强调理性反思在现实生活活动中的重要地位,没有理性的指导,就不可能有实践的自觉。当然,理性或经验在实践中的指导作用,对于人的认识与生产来说,既有指导作用,又有阻碍作用。
个体经验与人类经验之间,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一方面人必须遵守历史经验,否认历史经验的作用,人就可能永远在原地爬行,另一方面,人如果始终坚守历史经验,不敢逾越历史经验,就可能永远不能进步。实践论,特别强调了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个人经验与人类经验的辩证关系;正是通过实践活动本身,人类能够达成理性的共识,形成科学的理性判断,建立理性的法则,确立理性的尊严,为人类的精神生活制定理性的立法。在我们看来,马克思主义强调的实践论,重在从实践中形成理论和认识,然后,通过理论和认识指导实际。其实,西方思想的传统,对于实践的理解,偏重于要求人的道德行动符合普世价值准则,即实践智慧,是实践的根本目的。实践本身,就是为了确证人的正确的伦理行为,建立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和谐理性的生命关系;从道德意义上说,实践,是人的理性自律,不是科学认识的活动,而是伦理的活动或道德的活动。
在这一点上,西方的实践论传统,不同于中国的实践论传统,西方的实践论传统,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奠基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首倡实践理性,他强调人的智慧决定了人的理性自律。这个智慧是如何来的?它既可能源自于生命直观,也可能源自于神的启示,还可能源自于人的生命活动的经验积累,总之,“智慧”是生活实践或道德实践的重要保证。正是从智慧出发,人们的行为能够符合普遍意义上的理性立法。
在智慧的作用下,人们愿意过有价值有意义的伦理生活,亚里士多德设想了道德的基本准则,例如:明智、正义、至善、勇敢、乐观,等等。显然,这里,既没有涉及科学认识问题,也没有涉及真理判断问题;这就是说,实践是对确定性的价值公理的维护,不需要个体经验的感性自觉,而是每个人出自理性的要求对生命价值立法与社会文化法则的自觉遵守。所以,西方的实践论,最初就是为了建立公民的公共伦理信念,即作为共和国的公民必须遵守城邦道德,要遵守城邦的共同价值立法。有了古典实践论的支持,科学认识与价值真理的探索,只是理性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可看到,拥有理性的支撑,科学与真理,就是人类生活追求的重要目标。实践理性,不需要强调任何个人的标准,更没有人为的标准,但它与个人的正直标准并不矛盾,理性的至上尊严必然以保证每个人的生命价值为出发点。从西方实践论思想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康德的实践理性,就是进一步强调生命道德理性实践原理的共通性意义。
真理的标准,在西方不只是实践检验的问题,而且是理性证明与科学证明的问题,更是神圣信仰追寻的终极目标。在实践理性的指导下,求真与真理,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他们把一切限定在人类生活的理性领域。至于神秘信仰问题,他们虽然也强调理性与信仰之间的必然关联,但是,不强调在信仰领域的实践检验问题,而是强调信仰的本源性与必然性,即不许怀疑,只有信仰与实践。
中国的科学与思想认知,一开始就有对“圣人言”的敬畏,后来,则有对经典与帝王的敬畏,于是,理性对真理的求索,往往很容易变成“对权威和权力的屈服”;权力与权威支配一切,思想与科学探索的自由没有了,于是,人们总在简单的问题上进行语言游戏。所以,我们的实践论思想,其实,只是“格物致知”和“反躬自省”的代名词,强调体验与良知的互动关系,强调“行胜于言”的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后,毛泽东提出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科学认识论,显然比较强调经验的至上地位,但没有给理性立法以神圣地位。毛泽东对历史认识活动的概括,是正确的,但它容易给人们造成假象,即以为思想永远没有确定性,人们永远不可能掌握真理。
因此,在认识中忽视了理性的作用,历史理性与实践理性的至上地位皆未建立。我们强调生产实践的第一意义,这本来是常识,但是,在遵从圣人与权力的条件下,这个简单的事实,就变成了对权力的屈从,所以,人们始终不敢讲真话,把讲真话看作是实践与再实践活动所求证的目标。其实,如果没有权力与刑罚的作用,真理认识就是公开的,就是透明的;基于理性的价值共识早应建立,它只有对自然的纯粹研究,只有对真理的纯粹探索。
因此,西方的实践论对理性的保护,对公共价值伦理的守护,对人的道德信仰的坚守本身,就是对人的自由的保护,对社会公正的保护。如果保护了公正,保护了自由,保护了理性,那么,还有什么真理在人这里变得遥不可及。科学的真理、社会的正义、自由与进步,不需要实践认识的反复验证;信仰与神秘,不是因为人们不能认识真理,而是宗教权力和世俗王权阻止人们认识真理。所以,我们要从实践论的迷茫中惊醒,不能再停留在实践论与认识论的简单关系论证之上,要充分认识到实践论,实际上,就是对理性、对自由、对正义的坚守问题。坚守了理性、自由、正义,人类的真理就呈现出来了,当然,神的真理,不在这个讨论范围之内,因为它是神学的问题,不是哲学与美学的问题。这就是说,要回归实践论本来所具有的伦理道德实践这一意义上来。马克思的实践-改造世界理论的提出,使西方思想中的实践论,由道德领域转向生命存在与现实生活领域。马克思不仅重视人对世界的认识,更重视人对生活世界与自然世界的改造,这样,生产-劳动-实践观念的提出,使实践论具有了崭新的内容。
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思想延伸出来的现代中国实践论美学,始终处在实践论与认识论的思想缠绕下,真正的意义并没有得到澄明。李泽厚美学与反李泽厚美学之争,实际上,就是对实践论美学何为的论争,显然,考察这一问题,对于中国美学思想具有决定性意义。
2.实践美学之争:从三维层面展开
中国的实践美学之争,实际上,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美学的本质和发展如何做出新解释,二是如何通过实践美学给人的现实生命活动以恰当的价值定位,三是如何获得在中国现代美学思想中的主导话语权。
至于如何通过实践美学的讨论,触及审美与道德问题的本质关系,或者,通过实践论美学之争确立理性立法的中心地位,则是很少为人注意的问题;也就是说,德性实践与审美和谐这一古老的实践美学问题,恰好在实践美学之争中处于失位状态。从现代中国美学思想史的事实来说,实践美学观念,是在马克思主义美学的探索过程中形成的,俄苏实践论美学思想直接推动了中国实践论美学思想的建立,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念赋予中国化内容,使得马克思的实践观念,与中国本有道德实践观念结合在一起。朱光潜通过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解读,从主客体关系入手,赋予了实践论观念在现代中国美学的核心地位,强调实践对生活与世界的改造与审美创造意义。不过,真正使实践论美学在中国现代美学探索过程中发挥重大影响的,是李泽厚的解释,他把马克思主义美学与康德美学的实践论思想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得实践论美学思想在中国思想、西方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学说中获得了内在的融通。有关实践美学的讨论,最为中心的环节往往离不开李泽厚的有关思想,所以,实践论美学的论争,就是对李泽厚有关马克思主义美学的解释或对中西美学的解释“是否深刻地理解了美的本质”这一问题的论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