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向性作用来看,审美智慧是存在意识与自由意识的统一,相对于人的生命本源性审美活动而言,审美智慧直接来源于存在意识。生存意识是人所具有的本源意识,这是人类生存所不可改变的客观规律,人只有顺天应人,生命才能欢畅,生存意识受制于自然规律。这一点,在中国古典美学思想中体现得最为充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即,在自然生命中,时刻呈现出美丽的德性与光辉,人的审美,就应效法自然的光辉和生生不息的审美德性。艺术中的“比德”,诗歌中的“言志”,皆源于生命意识的自然德性存在,因而,审美智慧是高度自觉的生存意识。
正因为人具有高度自觉的生存意识,他必然具有自由意识,所以,人总是用自己的智慧来装饰生活,改变生活。这种自由意识,显示出人所独有的匠心,例如,当代人对居室、对生存环境的布置正出于这样自由意识,人利用自然改变人的生存状况,就出于自然的生命智慧。在中国文化中,这种审美智慧高度发达,例如,气论和道论,意象论和体验论,等等。可以看到,古老的审美智慧,有许多相通之处,甚至超越了民族文化的局限。例如,周易中的审美智慧与毕拉哥拉斯的美感理论,倾向于认为审美源于宇宙的和谐,即把自然的伟大生命与人的生命价值理想自由地综合在一起,形成生命与美感的自由感通,达成精神生活的自由和谐,这就是“智慧的象征”。存在意识是人对自然社会的认识过程和感知过程,是本源的直观的意识,源于人的具体的生命感觉,这是人类智慧形成的直接基础。如果只有存在意识,而缺乏自由意识,那么,人就不成其为完整的人;人的自由意识,正是对存在意识的超越,人因为具有自由意识,才使审美智慧高度发达。审美主体的和合性,能够充分地使人领悟到存在的本真意义和生命的真正价值。
从多学科认知与多学科交叉意义上说,审美智慧,就是人类精神科学之间的“秘响旁通”,所以,审美智慧绝不是单一思想的直接呈现。从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发展中,可以发现,人类有多少智慧,相应地就建立了多少科学思想形态。智慧源于感性认识,而成于理性认识,人类的精神科学之形成,正是人类智慧发达的结果。哲学、宗教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化学、历史学,与美学之间,已经形成了多元文化关系,正是由于不同的精神科学,具有自己的特殊指向性,因而,对审美科学具有特殊的启示性。例如,哲学对本源问题的思索,宗教对人与神、神与人关系的探讨,社会学对人与人之关系的美学分析和社会矛盾的分析,心理学对人的内在理性的科学判断和精神分析,都足以影响人的审美智慧的形成与思想提升。
这样,人就不是站在单纯的审美立场上,而且站在哲学、文化、宗教、心理、历史等多维立场上来反思人的审美活动,于是,人文精神科学之间便形成内在沟通。这使人内在地领悟到世界文化的秘密,对人的精神本质也就有了全面的判断,从而为实现人的目的,理解自然的目的,奠定了美学思想的牢固基础,因而,审美智慧是人类开启自然、社会、文化之秘密的钥匙。审美智慧,全面地和谐地调节了人类精神科学之间的平衡,这种调节本身,建构了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和审美结构,使美学活动的内在展开有了自由根据。审美主体的和合性,在于把这多种智慧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发挥共同的创造力。
从审美解释意义上说,审美智慧是开创新的美学方法论的契机,在近现代美学的发展历史中,新的美学学科的建立,其方法论并不是立足于美学本身,美学方法往往是其他学科方法的必然延伸和科学建构。从根本意义上说,美学最本源的方法,是“艺术史方法”和“诗性综合方法”,前一方法重视历史的客观描述方法,后一方法则重视诗性思想的自由呈现。由于审美智慧的参与,人们打开了审美领域探究的多重大门,这种吸收、转借和构建,正是审美智慧的产物。从西方现代美学发展的路向来看,现象学美学方法,出自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精神分析的美学方法,出自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解释学的方法,出自狄尔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哲学;语言分析的方法,出自维特根施坦开创的语言哲学;社会学的方法,出自马克思与韦伯的社会分析理论。这就是说,美学的建构方法,往往受到其他学科的影响,这种美学建构,正是审美智慧的表现。
美学方法的独特性,往往决定不同的美学建构,20世纪影响最大的三大派美学,现象学与存在主义美学、心理学美学、语言分析与解释学美学,皆是审美主体的和合性思想智慧高度发达的产物,这进一步证明审美科学与其他人文科学有着内在的联系。许多人曾尝试以传统的文化学方法建构美学,也有人试图以价值论的社会学方法建构美学,运用不同的美学方法,就会建构出不同的美学。我所展望的“美学”,在方法论上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因此,未来美学必然体现出这种综合性的审美智慧,这就形成了“开放性的美学精神结构”。
从审美本体论意义上说,审美智慧是对天道和人道的诗意领悟。文艺美学的审美之思,必须与人文价值的最高准则相联系,或者说,审美之思关涉存在的本质之思,也是文学艺术的超验价值之思,故而,道、梵(Brahman)、逻各斯(Logos)这三个相关范畴,不仅在三大文明形态中的哲学领域,而且,在其艺术文明领域,皆处于最高地位,艺术与审美最后与哲学相通为一。站在中国文化的立场上说,审美智慧是对天道和人道的领悟,这种领悟本身,是照亮心灵秘密王国的一束强光,它使人洞悉人类神秘世界,洞悉人的内在精神世界,这种领悟是智慧,而这种智慧本身,必然决定着人的行动和生命实践方向。
审美智慧使文明自身重新确立人的终极目的,尽管审美智慧并非关涉实际的生存利益,但是,由于审美智慧展示了生存自由与精神自由的可能性,所以,它直接开启了人类生活的幸福大门。特别值得说明的是:庄子的思想之所以被视作绝妙的美学,就因为他提供了反异化而追求本然自由的审美智慧。寻求审美主体的和合性智慧表达,没有高度的审美智慧,是无法创造出奇特的审美境界的。作为人类的诗性智慧,审美智慧是主体的自由想象与理性反思活动的内在和谐,它是审美发生、审美活动的根本性动力。应该承认,审美智慧之间存在着差异,正因为审美智慧具有多元性和差异性,因而,审美活动本身也不可能是平行的。只有具备高度的审美智慧,审美体验和审美创造才有保证,或者说,只有具备高度的审美智慧,才能真正实现审美的目的。
现代生活的危机,要求我们必须重新评判审美智慧,在审美智慧的视野中,重建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关系,审美个性与审美共性的关系,审美精神与审美结构的关系,审美活动与审美本质的关系,审美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关系,只有充分认识到审美智慧的复杂性,才会将审美主体性原则看作是这种审美智慧表达的根本。人类生命的主体性原则,在审美智慧的自由表现中得到了最生动的呈现,事实上,审美智慧的文化累积,使人类能够永远行走在自由与美的道路上。基于此,从审美活动出发,根据生命的主体性原则,在审美体验、审美创造、审美目的和审美智慧的多维文化视野中,就可以把握审美活动的完整心理活动过程。
第三节 文艺活动与自由意志的审美呈现
1.文艺活动与主体性自由意志的艺术对象化
文学艺术,在生命自由感受与创造过程中,有其内在的审美转换机制,在文艺实践活动中,每个艺术环节实际上是彼此关联的。先将文艺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进行现象学的描述,然后,对每个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清晰的分析,这样,文艺实践活动的整体过程,就会得到深刻的呈现。文艺实践活动的内在环节,从心理发生学上来说,是由审美感受、审美体验、审美想象、审美创造、审美形象、审美接受和审美反思这样几个环节组成的;就创作本体而言,艺术语言、艺术形式、艺术想象、艺术体验、艺术形象、艺术接受、艺术存在,就构成了文艺思想自身的逻辑系列。
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文学艺术语言与文学艺术形式,构成了文艺实践活动的本体,一切皆围绕它们而展开,内部形象与内部语言,内在意志与主观心理,皆通过语言和形式获得表现,与此同时,创作者的独特精神与思想意图,皆通过外部语言和艺术形式获得充分表达。正如我已经说明的那样,探讨文学艺术的审美独特性,就是文艺美学的根本任务。所以,要想对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进行深刻理解,就离不开文艺活动的诗性考察。在文艺活动中,最能体现艺术家审美创造性的,就是“艺术家的自由意志”,因而,探讨艺术家的审美创造活动和艺术家的自由意志间的联系,就成了极具浪漫性的心灵探险。由于我们把文艺美学理解成美学与文艺学的综合性交叉性科学,因而,在解决了“美学应如何”的问题之后,“文艺学应如何”的问题,自然,也是我们思考的基本问题。从文艺学意义上说,“文艺美学”的重点,就是要详细考察文学艺术的创作与接受活动,探究文艺活动的内在心理过程与生命特性。
越是具体地分析和解释诗歌、音乐、绘画和戏剧的内在审美过程,文艺美学的解释,就越具有诗性意义,其解释学功能就越能得到具体体现。文学艺术创作和接受,作为独特的审美活动方式,具有鲜明的生命文化价值特性,事实上,只有将文艺作为生命活动的独特方式,才能区别于其他的活动,而且,还可以由此更深刻地理解文艺活动的生命文化本质。“文艺活动论”的思维方式,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理论自身的建设中,似乎一直未能给予文艺活动论以重要地位。自从中国学者引入俄罗斯理论家卡冈的审美活动理论以来,“文艺活动论”便获得了真正的回应。文艺美学的自由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从文艺活动论出发,通过描述文艺活动的心理过程与实践过程,总结文艺活动的独特美学规律与价值创造意识,使主体性文艺活动的奥秘得以揭示。
如何理解主体性的文艺活动或审美活动?在不同的文艺美学语境中,皆有不同的言说,言说的方向不同,价值取向不同,文艺美学的言说系统与言说重点就不同。一般说来,文艺美学的解释,始终面临着话语变革问题,新的时代与新的文化,必定需要新的话语和话语方式,而传统的文艺理论思维和文艺理论解释结构,总要受到先锋文艺理论的巨大冲击。是否新的话语就是好的?文学理论的自由价值形态到底应该如何重建?
文学理论的自由美学价值形态的重建,不能以简单的反传统和否定传统为代价,必须寻求传统的与先锋的、本土的与外来的理论之间的深层对话。只有这样,才有助于理论自身的健康发展,因为每一理论都有自身的合理性。中国古典文论和西方文艺理论,作为汉语话语世界两大不同的理论系统,包容着十分复杂的文学观念,中国古典诗论、文论、曲论、词论和小说论,具有无穷的审美创造智慧。相对说来,中国古典文论偏重于鉴赏和感悟,往往是三言两语,直指本心,那些高明的鉴赏家,以生命意象作喻,揭示了诗心和艺术的神秘意趣,在简洁而又深邃的语言中,包容着独异的思维。
西方文艺理论系统,由于以认识论作为支撑,往往把审美想象、体验、灵感、天才作了精到的发挥。在现当代文艺理论中,形式主义文学观,精神分析学的文艺观,生命哲学的文艺观,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文学观,皆就叙事学理论和创作心理学作了系统而又新异的发挥。总体上说,在汉语诗学话语中,古代文论以诗论最为发达,而现当代文论,则以小说叙事学最为发达。面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东方古典文艺学和西方现当代文艺学,中国未来的文艺理论的建构如何可能?人们已经充分意识到,要充分调和这三大不同系统的文艺理论,文艺理论的创建,从根本上说,就是文艺思想与文艺方法的创造。文艺理论的创新,应从文艺活动本身出发,通过寻找一些根本性的文学理论问题,重建具有创造性和开放性的文艺理论学说,这些新学说,可能是有价值形态性的,也可能是非价值形态性的。无论如何,通过文艺活动的考察,特别是通过主体性审美创造活动的解释与说明,我们试图把价值形态性与非价值形态性诗学,进行创造性转化,使之成为既能指导文学创作和批评,又能促进文学理解的一门新科学。
作为文学的基本理论,必然要涉及文学语言、文学创作、文学批评和文学存在这些根本性问题,或者说,这些问题,必须在中西文艺美学价值形态中展开。就其根本问题而言,考察审美创造者的主体性意志或自由意志最为重要,它是文艺活动“一切秘密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