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位阿柏斯部落诗人的吟诵诗中,我们会看到有关爱情的描写。他的情诗发自一颗痴恋之心;它高尚而热烈地爱着阿卜莱,心中除她外没有旁人,阿卜莱是了解他的这种忠贞的爱情的:
他对阿卜莱的爱忠贞不贰,充满献身精神,甘为他牺牲一切,不做任何有损于她的事。这爱情是痛苦的,因为恋人远避着他,尽管她的倩影始终在他眼前。昂泰拉的所有情诗都带上了失望的痛苦色彩,但这痛苦绝不使他失去德操。他的情诗几乎全是由忧伤的痛苦和炽热的泪珠构成。这种痛苦通过相思表现出来,而这相思即使是在诗歌的言辞、结构、疑问、感叹、呼唤中也明白可见:
这相思可能变成烈火:
这就是昂泰拉的情诗,他表达爱的痛苦的曲调。但它缺乏深刻的心理分析和在精神世界的翱翔。它是在废墟中寻找阿卜莱及其遗迹的眷恋,是在徙者住过的屋舍前抛洒的热泪,是用羚羊、用贝督因人认为美好的事物对爱人的比喻,是对阿卜莱一双茶色眼睛的销魂般的描写。不过它首先是一颗被爱情揉碎的心,他不知该如何表达这种心情,于是只好像孩童般满足于呼唤、呻吟和叹息。
史诗诗人昂泰拉昂泰拉一方面吟唱苦恼,表达隐衷。另一方面,他要封住非难者和妒忌者的口,以便吸引阿卜莱,使她忘掉他的肤色和对手的指责,于是他吟唱沙场荣耀,吟唱他在达赫斯和埃布拉战争中经受的考验,从而使他显得比那些伯伯舅舅们更好:
他始终召唤阿卜莱看他在沙场上的情景,听他的战斗消息,甚至他一直在她跟前,向她倾谈,提醒她注意他的丰功伟绩,鼓励她不断观察他的行止,以便坚信他比妒忌者和非难者们高尚,他是一个十足的大丈夫,不折不扣的英雄。
上述是昂泰拉抒情诗的宗旨,其风格近似史诗。尽管诗句不长,只有未加详述的若干行,尽管在其中没有忘掉自我,而是把自我作为战斗的主角和全诗的中心——他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上述目的,然而他的激情和自豪在史诗中却显现出史诗的气派。这史诗的气派表现在描写和叙事中,表现在诗人的想象力上,同时也表现在诗歌的旋律和具有深刻影响力的词句上。
诗人在诗中多采用描写和叙事方法,如描写战马,描写厮杀的骑士,描写武器,叙事式地描写战斗场面。他对他的战马描写很细致,在勇敢方面它完全与主人相称。昂泰拉非常自豪地提到向他进攻的骑士,这是个勇敢顽强的英雄,但昂泰拉只用一击便致他于死命——这是一幅表现豪情的粗浅而动人的画面。他还着力描写武器和战斗场面,如表现刀剑的当啷声和矛头的戮击声,在这方面总的比较简练,不注重细节的变化,而仅只描写诸如打击、杀戮、进攻、退却等场面。他在描写和叙事中,以史实为依据,放开想象,渲染战争中发生的事件,使它带上史诗色彩,同时也渲染战争气氛和那些激动人心的场面。这位阿柏斯部落诗人的诗歌中充满着朴质的夸张,但在这史诗般的气氛中,它并不令人反感。他在描写中还借助具体的比喻,这是蒙昧时期的乞灵于本能的传统方式。他还给描写和叙事注入生气,方法之一是拟人化,例如对战马、长矛、宝剑等的描写都采用了拟人化的手法。
大艾尔萨(530—629)
艾布·柏绥尔·梅蒙,绰号大艾尔萨,生于叶玛迈的曼福哈村,年轻时一直充当舅父穆赛叶布的传诗人。他放荡不羁,嗜饮好赌,为此而奢靡挥霍,为获得金钱而四处奔走。据说他从叶玛迈经也门,穿沙漠,到达希贾兹、希拉、阿曼、巴勒斯坦、伊拉克和波斯,为求得施舍,他从不放过一个国王或一个埃米尔。
艾尔萨在当时有很大影响,据说“在蒙昧时期,他赞颂一个人就可以抬高那人的地位,他讽刺一个人就可以使那人声名狼藉”。那些希望艾尔萨在诗中提到自己名字的人,都竞相拉拢他,希望能得到他的颂扬,抬高自己的地位。曾流传过穆哈莱格·基拉比的故事:他有几个未嫁的老闺女。他找到艾尔萨,宰杀骆驼款待他。艾尔萨离去后,到了欧卡日市场,作诗赞颂穆哈莱格,于是人们竞相跑去追求他的女儿,短短时间,几个女儿都嫁出去了,穆哈莱格也由贫致富。
艾布·法尔吉·伊斯法哈尼曾据他的某些同时代人的叙述,这样写道:他们曾看到艾尔萨的墓地成了酒友们和年轻人作乐的场所,他们把酒倾倒在坟墓上,用艾尔萨一生嗜好的杯中物来祭奠他。
艾尔萨有一部诗集,几乎涉及所有诗歌形式,但最多的还是赞颂诗,最着力的是爱情诗、描写诗和饮酒诗。最著名的是两首《拉姆韵基诗》:其中一首是悬诗,另一首是关于爱情、描写和赞颂方面内容的。
悬诗用“简律”写成,约六十五行。1826年第一次印行。其主题和分类如下:描写游乐和其他事情,其中有他与胡丽拉在一起的情景;描写酒和酗酒(1-32行);描写旅途见闻:荒芜之地、突然事故、闪电(33-44行);对堂兄叶齐德·本·麦斯赫尔·西班尼的恫吓,其中充满自豪(45-65行)。艾尔萨在谋利方面步纳比埃后尘,他不分国王还是一般人,对多多少少给过他赏赐的人都加以颂扬。乞讨多于谋取,因此有人说他是“第一个用诗乞讨的人”。他的颂诗风格,是众所周知的传统风格,从爱情开始,描写饮酒、游乐,然后叙述旅行,描写骆驼,最后才是颂诗。赞颂内容是贝督因人引为自豪的美德,如勇敢、高贵的门第、慷慨、助人、权势、有主见等。
艾尔萨诗中的描写很多,但大多是歌功颂德的手段,很少有生动具体的比喻。他简化了古人描写遗址的方式。他还善于观察事物的发展及描写的细节,用叙述他和酒友的方法,用拟人化的方法使描写洋溢着生气,如他把骆驼比作因受累而精疲力竭的人,诗人对其进行抚慰和鼓励。
值得注意的是,艾尔萨在大部分诗中对饮酒的描写是为写酒而写酒,不像古人那样借醉酒进行自夸。他的咏酒诗洒脱细腻,酒客、侍者、歌女一一出现在诗中,还风趣地描写醉汉,其中穿插着与掌柜和侍者的对话,从而成了以后艾赫塔勒和艾布·努瓦斯饮酒诗的一个良好开端:
在艾尔萨的诗中,我们可以感触到那种真切的感情,感触到爱和美,这使他的诗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同时,还可感触到多次旅游对他诗歌的影响,他的诗中充满了沿途见闻、许多地区的名字以及对众多历史事件的提示。
艾尔萨很有诗才,他所具有的阿拉伯文化、所了解的波斯人的生活和多次旅游大大丰富了他的想象力和智力。无论在表达感情还是在选择他为之激动的题材方面,他都是真诚的,或至少像是真诚的。如果遗址不吸引他,他就不写遗址;如果爱情使他神魂颠倒,他就谈情说爱。一旦寿高年迈,他便抛开欲念,转向睿智和持重,描写骆驼,则突出表现对它的宠爱。
艾尔萨的艺术首先建立在从诗中迸发出来、特别是从诗律和韵脚中迸发出来的诗歌音律上,他的同时代人很喜欢这种音律,因此把他称做“阿拉伯的铙钹手”。明白、晓畅、和谐,更加强了艾尔萨诗中的这种音律,不论诗歌多长,也不论有多少个主题,音律始终保持一致。但这种明畅并不意味着粗俗,它仍是十分严谨的。艾尔萨的诗歌用语优美、遣词得当,尽管其中有某些外来语,特别是波斯语。由于上述原因,艾尔萨的诗歌很流行,有着深广的影响。
赖比德·本·拉比尔(560-661)
赖比德·本·拉比尔是姆德里族中阿密尔部落人,是部落中的名流和骑士。他为人慷慨、骁勇,常常赈济弱者、盛待宾客。他擅长作诗,约在629年信奉伊斯兰教。以后徙居库法,在那里度过晚年。大约死于661年,他活了一百岁以上。
赖比德有一部诗集,1880年在维也纳第一次印行。1891年在莱顿出版。诗集中最著名的是悬诗,用“全律”写成,共八十八行,内容是缅怀遗址、描写骆驼、描写游乐生活、爱情经历、慷慨大度及对自己和对部落的夸耀。
赖比德是个远离文明生活及其影响的天赋诗人,真挚、朴实、粗犷是他诗歌的艺术特色。赖比德很有才能,其诗歌感染力来自他的真挚,来自他对自己高尚的行为和在生活中追求崇高价值的坚强信念。因此可以看到,当他在诗中谈到自己时,总是如实地自我披露:和平时期,他是个游乐嬉玩、慷慨大度的人;战争中,他勇猛彪悍;一旦寿高年迈,他就成了一个睿智、持重、阅历丰富的长者。他的所有描写都很细腻,紧扣主题。他以描写旷屋和骆驼的速度著称。他把骆驼比作随风飘动的浮云,比作被配偶追逐而飞跑的野母驴,比作被猎犬惊吓而飞跑,然后镇静下来,反身与猎犬进行英勇搏斗的羚羊。
他的悼念诗也很肯切,能表现出真挚的感情和作者的才能,从而在人们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朴实和粗犷是他语言坚实和风格雄浑的两个明显特征。我们可以说:赖比德的诗歌是率直粗犷的贝督因生活的最好和最真实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