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督公证书反映的是一种特殊的公证活动,公证人员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法律监督,并当场宣读公证词,然后根据现场公证词制作相应类别的公证书。同时,由于现场监督公证书的适用范围的特殊性,使其在社会上有很大的影响面,所以认真制作现场监督公证书,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 现场监督公证书的结构、内容和制作方法
现场监督公证书是现场公证词的书面表现形式,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首部、尾部的写作方法前面已经表述。证词部分要根据现场活动的性质、特点、参加人、活动内容、适用法律情况具体确定。
正文方面,现场监督公证书正文的结构同其他要素式公证书一样,也分为两大部分,即“必备要素”和“选择要素”。下面就招标公证书、拍卖公证书、有奖活动公证书、公司创立大会公证书和股票认购证抽签公证书正文的写作内容及方法分别予以介绍。
1.招标公证书
招标公证书是公证机构依法对招标活动的程序和方法,招标参加人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和审查,并证明招标活动真实、合法所出具的公证文书。招标公证书的必备要素包括:
(1)申请人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资格的审查情况。招标人、招标机构的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的规定,投标人的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及招标公告的规定。
(3)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方式(公开或邀请)及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不需经批准的招标活动,不写此内容。
(4)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的发布及送达情况。
(5)对招标文件的审查结果。
(6)标箱密封、投标文件封存情况及投标截止时间收到的投标文件情况。根据查验的时间顺序表述。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如系在开标时查验,可将其并入要素(8)中。
(7)承办公证机构名称、承办公证人员姓名及公证的法律依据。
(8)开标的时间、地点及对开标程序的监督结果,对投标文件有效性的审查结果。
(9)对评标委员会资格的审查及评标程序的监督结果。未参与评标过程的,不写对评标程序监督的内容。
(10)中标结果及公证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当事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②招标投标程序是否真实、合法;③对中标结果的确认,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项目、中标价格、中标日期及地点等。
招标公证书的选择要素包括:
(1)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3)对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的审查结果。
(4)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重要工作记录及视听资料真实性及封存情况的证明。
(5)有调查取证情节,可据查证时间对查证认定的事实在公证书中逐项列出。
(6)招标活动有见证人的,应将其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连同“见证人×××、×××在场见证”字样一并在公证书中加以描述。
(7)公证员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程序事项。
(8)公证生效日期。公证生效日期为公证员在招标现场宣读公证词的日期。
(9)附件。有附件时,附件的名称、顺序号应在公证词中列明。附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招标现场获取的重要证据材料等。
2.拍卖公证书
拍卖公证书是公证机构依法对拍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并证明拍卖活动真实、合法所出具的公证文书。拍卖公证书的必备要素包括:
(1)申请人名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对委托人、拍卖人、拍卖师及竞买人资格的审查情况。委托人、拍卖人、拍卖师的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的规定,竞买人的资格应符合拍卖公告的规定。
(3)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对其所有权或处分权的审查结果。
(4)拍卖公告及拍卖标的的展示情况。
(5)对拍卖规则内容的审查结果。
(6)拍卖活动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或许可。这些部门包括:①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主管部门(如文物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等);②拍卖标的的监管机关(如海关、人民法院、破产清算小组等);③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拍卖标的的共有人、委托人的股东会、董事会等)。不需经批准或许可的拍卖活动,不写此内容。
(7)承办公证机构全称、承办公证人员姓名及公证的法律依据。
(8)拍卖的时间、地点及拍卖过程(含拍卖方式、竞价形式)是否符合拍卖规则。拍卖方式指拍卖标的有无保留价,是往上拍还是往下拍;竞价形式指采用何种方式报价,如举牌报价、口头报价、电话报价、按键报价等,竞价单位和币种。
(9)拍卖结果及公证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当事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②拍卖程序是否真实、合法。③对拍卖结果的确认。包括:买受人姓名、拍卖成交价格、成交标的物名称、成交时间等。
拍卖公证书的选择要素包括:
(1)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来源、瑕疵及相关责任的说明。
(3)如有调查取证情节,可据查证时间对查证认定的事实在公证书中逐项列出。
(4)拍卖活动有见证人的,应将其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连同“见证人×××、×××在场见证”字样一并在公证书中加以描述。
(5)公证员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6)公证生效日期。公证生效日期为公证员在拍卖现场宣读公证词的日期。
(7)附件。有附件时,附件的名称、顺序号应在公证证词中列明。附件包括:成交确认书、中买通知书、拍卖现场获取的重要证据材料等。
3.有奖活动公证书
有奖活动公证书是公证机构依法对有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并当场证明有奖活动程序和中奖结果真实、合法所出具的公证文书。
开奖公证书的必备要素包括:
(1)申请人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对有奖活动主办单位资格的审查情况。
(3)有奖活动名称、开奖方式及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有关部门是指对有奖活动有审批权的国家机关。不需经批准的有奖活动,不写此内容)。
(4)对有奖活动规则(办法)的审查结果。
(5)奖券发行总额、回收的有效奖券数额、未发出的奖券封存、销毁等情况。
(6)开奖的时间、地点及对开奖器具的查验结果。
(7)承办公证机构名称、承办公证人员姓名及公证的法律依据。
(8)对有奖活动程序及开奖方式的监督结果。
(9)开奖结果及公证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当事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②有奖程序是否真实、合法。③对中奖结果的确认。包括:中奖号码、中奖等级、中奖人姓名、奖品名称等。
开奖公证书的选择要素包括:
(1)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有奖活动通知(公告)的发布情况,主办单位对有奖活动规则的澄清或说明。
(3)需要进行评奖的,应写明对评奖人资格、评奖原则、标准、方法的审查结果及对评标程序的监督结果。未参与评奖过程的,不写对评奖程序监督的内容。
(4)对开奖活动中形成的重要工作记录与视听资料真实性及封存情况的证明。
(5)有调查取证情节,可据查证时间对查证认定的事实在公证书中逐项列出。
(6)开奖活动有见证人的,应将其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连同“见证人×××、×××在场见证”字样一并在公证书中加以描述。
(7)公证员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程序事项。
(8)公证生效日期。公证生效日期为公证员在开奖现场宣读公证词的日期。
(9)附件。
4.公司创立大会公证书
公司创立大会公证书是公证机构依法对公司创立大会进行现场监督所出具的公证文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临时股东会议公证可参照适用此公证书格式。
公司创立大会公证书的必备要素包括:
(1)申请人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对申请人及公司创立大会参加人资格的审查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3)对创立公司的有关文件、依据的审查情况,以及对设立公司的有关批准文件及验资情况的审查。
(4)公司创立大会会议通知(公告)及有关议案的发布及送达情况。
(5)会议及其议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包括:股东代表产生办法是否公正、公平,与会股东所代表的股权数是否达到法定数额,议事规则及议案通过程序、表决方式等是否合法。
(6)承办公证机构名称、承办公证人员姓名及公证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等。
(7)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情况。
(8)监票人、检票人、计票人资格情况及监票、检票、计票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
(9)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表决结果应逐项列明。表决结果中应载明赞成、反对、弃权、无效的票数,及其所代表的股权数。
(10)公证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当事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②创立大会程序是否真实、合法。③对会议结果的确认。④会议记录的真实性。
公司成立大会公证书的选择要素包括:
(1)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筹委会负责人委托他人主持会议的,证词中应写明委托代理的情况。
(3)公司创立大会主持人对表决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4)对票箱或其他投票器具的查验结果。
(5)议案涉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要说明对其资格的认定情况。
(6)对公司创立大会投标活动中形成的重要工作记录及视听资料真实性及封存情况的证明。
(7)公司创立大会有见证人的,应将其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连同“见证人 × ××、×××在场见证”字样一并在公证书中加以描述。
(8)公证员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程序事项。
(9)公证生效日期。公证生效日期为公证员在公司创立大会现场宣读公证词的日期。
(10)附件。会议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记录如需与公证书一并使用,可作为公证书附件,但应将附件的名称、顺序号在公证词中列明。
5.股票认购证抽签公证书
股票认购证抽签公证书是公证机构依法对股票认购证抽签进行现场监督所出具的公证书。
股票认购证抽签公证书的必备要素包括:
(1)申请人、申请事项及申请日期。
(2)股票发行人、承销人(代销人)、抽签人的资格情况。
(3)抽签活动是否得到有关主管机构批准或许可。
(4)抽签规则(办法)是否科学、规范、公平、合法,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准确。
(5)抽签的方式和种类。
(6)抽签活动公告及抽签规则的发布情况。
(7)发出认购证的数量,未发出的认购证的封存、销毁情况。
(8)承办公证机构名称、承办公证人员姓名及公证的法律依据。
(9)抽签的时间、地点及对抽签器具的查验结果。
(10)对抽签程序及抽签方式的监督结果。
(11)抽签结果及公证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当事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②抽签程序是否真实、合法。③对抽签结果的确认。
股票认购证抽签公证书的选择要素包括:
(1)申请人所提供主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对抽签活动中形成的重要工作记录及视听资料真实性及封存情况的证明。
(3)有调查取证情节,可据查证时间对查证认定的事实在公证书中逐项列出。
(4)抽签活动有见证人的,应将其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连同“见证人×××、×××在场见证”字样一并在公证书中加以描述。
(5)公证员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程序事项。
(6)公证生效日期。公证生效日期为公证员在抽签现场宣读公证词的日期。
(7)附件。抽签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记录如需与公证书一并使用,可作为公证书附件,但应将附件的名称、顺序号在公证词中列明。
三 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现场公证词的制作应根据现场情况,参考公证书格式的证词要素撰写。并要有“对本次拍卖(或者招标、开奖、创立大会、抽签)过程及拍卖(或者招标、开奖、创立大会、抽签)结果的合法有效性,本公证处日后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的内容。公证书及公证词可根据拍卖(或者招标、开奖、创立大会、抽签)活动的实际情况,分阶段予以宣读和证明。
(2)现场公证词语言要流畅,符合口语习惯,易于宣读,要与拍卖、招标、开奖、创立大会、抽签现场的气氛相吻合,切忌僵化、呆板。
(3)现场公证书必须根据现场公证词制作,要充分反映公证词的核心内容,但是不能照抄公证词,文书在制作上应该更加严谨,更加规范。
四 格式
招标公证书格式[注1]
公证书
[ ]××字第 ××号
申请人:甲(基本情况)[注2]
公证事项:××招标[注3]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注4]、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资格的审查情况[注5]。
(3)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方式(公开或邀请)及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注6]
(4)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的发布及送达情况。
(5)对招标文件的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