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文
公证书的正文又称“证词”,要素式公证书证词的结构在文书样式上均分为两大部分:“必备要素”和“选择要素”,保全证据类公证书也不例外。根据保全对象、保全方法不同,证词部分有所不同,下面对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公证书、保全物证、书证公证书、保全视听资料、软件公证书、保全行为公证书分别予以介绍。
1.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公证书
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公证书,适用于证人或公证当事人就其所知道的事实在公证人员面前所作的陈述的情况。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公证书的必备要素包括:
(1)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证人的基本情况及行为能力。
(3)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的时间、地点。
(4)保全的方式,包括:自书、他人代书、公证人员记录、录音、录像等。
(5)保全证据的关键过程:①参与保全的人员,包括:承办公证人员及在场的见证人、翻译等的人数、姓名。②告知证人(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③公证人员在保全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如就重要问题对何人进行了询问,对取得的证据履行了提示义务等。一般性、事务性工作可记入谈话笔录,但不用写入公证书证词。④通过保全活动取得的证据数量、种类、形式。⑤证人(当事人)对取得的证据予以确认的方式和过程。
(6)公证员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证人(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②意思表示是否真实;③取得证据的数量、种类、日期,是否向证人宣读和经证人阅示;④证人(当事人)在证据上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印)是否属实等。
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公证书的选择要素包括:
(1)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用途。
(2)办理该项公证的法律依据(公证法规或有关规章等)。
(3)对所取得的证据的保全方式及存放地点。
(4)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5)附件。
2.保全物证、书证公证书
保全物证、书证公证书,适用于对客观存在的物品(包括文书)的保全。
保全物证、书证公证书必备要素包括:
(1)申请人姓名或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保全标的的基本状况。包括:物证的名称、数量、表状、特征等。书证的数量、名称、页数、标题、形成时间等。保全的物证为商品时,要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名称、售价等。保全的物证为房屋等不动产时,要注明位置、坐落、四至、面积、结构、附属物等。物证不在公证处的,应注明存放地点。
(3)保全物证或书证的时间、地点。
(4)保全的方式方法。包括:申请人提交、公证人员提取、公证人员记录、现场勘验、照相录像、技术鉴定等。
(5)保全证据的关键过程:①参与保全的人员。包括:承办公证人员及在场的相关人员的人数、姓名。②公证人员保全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如对重要事实进行了现场勘验、询问,对取得的证据履行了提示义务等。③物证(书证)取得的时间、方式,或物证的存在方式、地点、现状等。④取得的证据数量、种类、形式、存放处所等。当事人对取得的证据予以确认的方式和过程。
(6)公证员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程序是否真实、合法,用于作证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产地证明等)要同时证明这些书证的真实性,取得证据的数量、种类、日期,取得证据的存放方式及存放地点。
保全书证、物证公证书的选择要素包括:
(1)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用途。
(2)办理该项公证的法律依据(公证法规或有关规章等)。
(3)有书证能够证明物的来源或存在的,应写明书证的名称。
(4)保全拆迁房屋时,要写明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代管人等。
(5)物品难以长期保存的,在结论中应写明保存期限。已采取变通保存措施的,结论中也应一并写明。
(6)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7)附件。
3.保全视听资料、软件公证书
保全视听资料、软件公证书,适用于对录音、录像、光盘制品及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存储的数据资料、国际互联网络(网站)中公开传播的信息资料的保全。
保全视听资料、软件公证书的必备要素包括:
(1)申请人姓名或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保全标的的基本情况。包括:保全视听资料、软件的名称、数量、表状、特征,所有人或使用人、经营人、传播者、实验者的名称,视听资料或软件的播放、销售、使用、制作、运行的地点等。保全的标的为商品时,要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名称、售价等。保全的标的不在公证处的,应注明存放地点。运行中的软件要注明运行时间。
(3)保全视听资料、软件的时间、地点。
(4)保全的方式方法。包括:申请人提交、公证人员提取、现场实验记录、技术鉴定、录音、录像、复制、下载等其他能够固定并再现证据的方式。
(5)保全证据的关键过程:①参与保全的人员。包括:承办公证人员及在场的相关人员的人数、姓名。②公证人员保全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如购买、拷贝、下载、复制、发送视听资料、软件的过程,对取得的证据履行了提示义务等。③视听资料、软件取得的时间、方式、地点等。④取得的证据数量、种类、形式、封存方式、存放处所等,当事人对取得的证据予以确认的方式和过程。
(6)公证员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程序是否真实、合法,用于作证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产地证明等)要同时证明这些书证的真实性;取得证据的数量、种类、日期,取得证据的存放方式及存放地点。
保全视听资料、软件公证书的选择要素包括:
(1)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用途或目的。
(2)办理该项公证的法律依据(公证法规或有关规章等)。
(3)有书证能够证明视听资料、软件的来源或存在的,应写明书证的名称。
(4)重要的保全工作应记录文书的名称。
(5)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6)附件。
4.保全行为公证书
保全行为公证书,适用于对自然人或组织正在进行的活动及过程的保全。保全行为公证书的必备要素包括:
(1)申请人姓名或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保全标的的基本状况。包括:活动的名称、参与人的数量、姓名(名称),活动的起止时间、地点及内容等。
(3)保全的时间、地点。
(4)保全的方式方法。包括现场记录、照相录像等。
(5)保全证据的关键过程:①保全时的在场人员。包括:承办公证人员及在场相关人员的人数、姓名。②公证人员对行为时间、地点、方式、关键过程及行为结果的客观记述。③取得的证据数量、种类、形式、存放处所等。行为当事人对取得的证据予以确认的方式和过程。
(6)公证员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行为人的资格及行为能力,行为的内容和结果是否真实,取得证据的数量、种类、日期,取得证据的存放方式及存放地点,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程序是否真实、合法。
保全行为公证书的选择要素包括:
(1)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用途及目的。
(2)办理该项公证的法律依据(公证法规或有关规章等)。
(3)行为的性质及法律意义。
(4)有书证、物证能够证明行为根据的,应写明书证、物证的名称。
(5)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6)附件。
(三)尾部
尾部包括公证处名称、公证员签名或盖签名章、出证日期、公证处印章,具体的内容和制作方法前面已作介绍,在此不作详述。
三 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保全证据公证书共分四类: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公证书,保全物证、书证公证书,保全视听资料、软件公证书,保全行为公证书。司法部部颁格式分别对这四种公证书规定了不同的必备要素和选择要素,制作时要明确适用类别,把握制作内容,注意每种格式中的具体要求。
(2)保全证据公证要重点查明:①申请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②保全的证据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关系;③保全的证据是否要灭失或者难以取得;④需要保全的证据实际情况,以便确定保全证据的方案。
(3)保全证据一般应当有两名公证人员共同进行。公证书对保全标的的基本情况介绍一定要明确具体,保全过程的写作要全面周详,不可疏漏。
(4)对保全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要加强保管,对计算机软盘、录影录像磁带等应制作备份并定期复制,防止证据灭失。
四 格式
保全物证、书证[注1]
公证书
[ ]××字第 ××号
申请人:甲(基本情况)[注2]
关系人:乙(基本情况)[注3]
公证事项:保全物证(书证)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注4]、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保全标的的基本状况。包括:物证的名称、数量、表状、特征等。书证的数量、名称、页数、标题、形成时间等。[注5]
保全物证或书证的时间、地点。
保全的方式方法。包括:申请人提交、公证人员提取、公证人员记录、现场勘验、照相录像、技术鉴定等。
保全证据的关键过程:
参与保全的人员。包括:承办公证人员及在场的相关人员的人数、姓名。[注6]
公证人员保全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如对重要事实进行了现场勘验、询问,对取得的证据履行了提示义务等。[注7]
物证(书证)取得的时间、方式,或物证的存在方式、地点、现状等。
取得的证据数量、种类、形式、存放处所等。当事人对取得的证据予以确认的方式和过程。
公证员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程序是否真实、合法,用于作证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产地证明等)要同时证明这些书证的真实性。取得证据的数量、种类、日期,取得证据的存放方式及存放地点。
二、选择要素
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用途。
办理该项公证的法律依据(公证法规或有关规章等)。
有书证能够证明物的来源或存在的,应写明书证的名称。
保全拆迁房屋时,要写明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代管人等。
物品难以长期保存的,在结论中应写明保存期限。已采取变通保存措施的,结论中也应一并写明。
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年××月××日[注9]
附件。[注8]
注:
(1)本格式适用于客观存在的物品(包括文书)的保全。
(2)基本情况包括:①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外国人应写明国籍;②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要写明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人有数人时,应一并列明。有代理人的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可酌情写。
(3)没有关系人的可以不写。
(4)自然人写姓名,有代理人的还要写代理人姓名。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写全称,并要写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5)保全的物证为商品时,要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名称、售价等。保全的物证为房屋等不动产时,要注明位置、坐落、四至、面积、结构、附属物等。物证不在公证处的,应注明存放地点。
(6)相关人员包括:申请人、关系人、代理人、见证人、勘验人、鉴定人以及照相、录像、绘图人员等。
(7)一般性、事务性工作可记入谈话笔录,但不写入公证书证词。
(8)有附件时,附件的名称、顺序号应在公证证词中列明。
(9)此日期为公证处出证日期。骑着该日期加盖公证处公章。
五 实例
公证书
[2004]×证字第238号
申请人:王××,男,1970年4月3日出生,汉族,济南市××公司职员,家住济南市××区××小区××单元××号。
公证事项:保全物证。
申请人王××于二○○四年十月二日来到我处,向我处申请对其购买的家具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龚 × ×、录像人员张××跟随申请人王××于二○○四年十月十日上午来到济南市××区××路60号××家具商场,对王××选购的××牌家具进行了录像和拍摄,本公证员现场制作了《现场记录》一份,张 ××拍摄录像带一盒,公证人员龚××拍摄照片12张。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所有人员签名属实;本公证书后所附照片共12张为现场所拍摄,存放于本处
的录像带(一盒,当事人处另有复制VCD带两盒)为现场录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宋××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附:1.《现场记录》一份;
2.照片12张。
第三节 现场监督公证书
一 现场监督公证书的概念
现场监督公证书,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拍卖活动、招标投标活动、各类有奖活动、公司创立大会、股票认购证抽签等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所出具的公证书。现场监督公证书主要包括招标公证书、拍卖公证书、有奖活动公证书、公司创立大会公证书和股票认购证抽签公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