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来源。具体说明是如何发现犯罪的,如:是被害人控告的还是其他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等等。
(2)案件事实。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写明行为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等。
(3)涉案人的基本情况。根据接受案件时了解的情况填写涉案人的主要信息。
(4)受害情况和损失物品情况。写明受害人受害部位、伤势、后果、有无采取救护措施;损失物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新旧程度、数量以及损失程度等。
(5)证据和现场情况。如群众扭送,则应写明如何抓获、现场获得了哪些证据、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等。
其中,“领导批示”栏是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主管领导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根据接受案件的不同情况,可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如“初查”“立案侦查”“不予立案”“移送……处理”等。“处理结果”栏用以根据领导批示的意见填写案件的处理情况,如“进行初查”“立为一般盗窃案件”“不予立案”“移送 ×××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等。
3.尾部
尾部是接警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栏,按照格式填写即可。
(五)制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一,在制作本文书时,应当同时制作报案笔录。一般情况下,先制作报案笔录,再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在将登记表送交领导批示时,应当同时附送报案笔录。
第二,接警人员填写完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应当交领导批示。根据领导的下列不同批示,做好相关的工作:
(1)如批示“初查”的,应当予以审查,必要时可做一些调查工作。审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或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等,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示。
(2)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示“立案侦查”的,应制作立案决定书,开展侦查工作。
(3)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示“不立案侦查”的,则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等。
(4)如批示“立为治安案件”的,按照办理治安案件的要求处理。
(5)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示移送其他单位的,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第三,如果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示立案侦查的,侦查终结时,本文书应当存入诉讼卷,其他情况按有关要求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受案部门在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同时,还应当根据《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如实立案的通知》(公通字[2000]40号)的要求,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有关格式见上述通知)一式四份,一份由受案单位存档,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交给案件主办部门,一份交报案人收执。
二 呈请立案报告书
(一)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及作用
呈请立案报告书,又称为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员按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也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文字凭证,立案是全部侦查活动的起点,其他所有的侦查活动都是在立案后进行的;二是对侦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属审批文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成为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的依据。
(二)内容及制作方法
呈请立案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
(1)文书的名称和编号。文书的名称按实际案情填写,应当写明案件名称和文书名称,如“关于×××杀人案的立案报告书”。文书的编号由机关代字、文书简称、年份和此类文书的序号四部分组成。因为立案报告不是每个案子都写,多数只填立案报告表,故目前多数不写编号。
(2)报请批准单位的名称。应顶格写明上级领导机关的名称,以表示对领导机关的尊重。
2.正文
正文是文书的核心,由案情受理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侦查计划四个部分组成。
(1)案件受理情况。案件受理情况主要应当写明案件来源,即写明案件是怎样发现的,是报案、控告、检举的,还是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或者是上级公安机关转来的。
叙写这部分内容,首先应当写明报案、控告、检举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以及与案件的关系;其次,重点应当写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就是要根据报案、控告、举报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情况,以及抓获或发现的经过,写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和被害人的简要情况等。这部分内容要精练,不明确的情况可暂不列入。
(2)立案根据。这部分是写作的重点,是案件成立的关键。主要应当写明现场勘查情况、现场调查访问情况以及鉴定结论。①现场勘查情况:应当按照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步骤,写明现场方位、现场状态、现场的变动和各种痕迹、物证的情况,以及提取的痕迹、物证、数量等。具体内容要与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一致。②现场调查访问情况:应当把侦查人员深入细致调查访问所了解、收集的案件情况和证人证言叙述清楚。③鉴定结论:主要指伤情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等。
(3)立案理由。立案理由主要应当写明三个方面内容:①说明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收集到了一定的证据证明发生了什么性质的刑事案件;②写明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手段等,并说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③写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依法应当追究的刑事责任。
(4)侦查计划。这部分内容要根据对案件情况的分析、判断,明确侦查力量的组织与分工,侦查的步骤、方法和措施,侦查的范围等。
3.尾部
尾部主要应当写明文书制作的日期和制作单位,并加盖公章。
(三)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坚持立案条件,掌握立案标准
写立案报告的人,必须对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材料进行严肃认真的审查,以法律观点去衡量,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即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又达到公安部颁布的刑事案件立案具体标准的,就应当立案;反之,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达不到立案标准,就坚决不予立案。写立案报告书的人,要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划清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不要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治安案件,当作触犯刑律的刑事案件来处理。
2.叙事要方法得当,条理清楚,层次分明
立案的事实依据,这一部分主要根据已有的材料写明案件情况以及侦查对象的情况。事实材料来源有三方面:①报案人根据自己耳闻目睹的事实提供情况;②现场勘查得来的材料;③调查访问得来的线索。常用的记叙方法有两种:一是分别记叙,即分别记叙上述三方面材料的要点,以便互相对照、互相印证,从不同角度反映案情。但要注意剪裁,突出重点,切勿照搬原始材料,同时要注意避免重复。二是综合记叙,即将三方面材料进行综合归纳,把有用的材料组织在一起,共同说明案情。综合记叙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舍弃无关紧要的材料,做到详略得当,简明扼要。不管用哪种方法,均要考虑一定的次序,比如以时间为顺序把有关材料组织起来,做到行文条理清楚,层次分明,使人一目了然。
3.分析要实事求是,推论要合乎逻辑,切忌主观臆断
写立案报告书时,因为掌握的材料有限,对犯罪事实尚未全部查清,收集到的证据尚不充分,犯罪分子还未查获,所以判断只能在已有材料基础上进行,这就决定了分析判断是初步的。鉴于这种情况,一定要实事求是,能得出什么结论就得出什么结论,是可能性意见,就别写成肯定性的看法;不能得出的结论,就不要勉强得出。离开事实材料去分析,凭主观想象去写结论,非但徒劳无益,而且会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
4.计划要简明扼要,切实可行
在叙述事实和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明确侦查任务、目的、要求。据此,拟订侦查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侦查措施,使侦查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书写计划要项目分明,条理清楚,文字简洁,便于掌握,便于执行。
(四)实例
呈请对刘××被杀案立案报告书
刘××被杀害一案,我大队于200×年8月6日接受,经审查,刘××被他人加害的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应立案开展侦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据报案人于××讲,××路11号内2楼101号是其同事王××的住房,因空闲,于200×年×月出租。200×年8月3日以来房内不时飘出臭味,到6日已臭得呛人,加之多日无人往来,于××感到蹊跷,便于6日下午4时从窗户缝隙向内观望,发现床上有一具尸体,于是马上到派出所报案。
经勘查,××路11号内2楼101号房门有一明锁,没有撬压痕迹,室内面积18平方米,靠东南角窗下双人床上有一女尸面部朝上,盖着被子。揭开被子发现全身****,已中度腐败。
经访问房主和邻居得知,死者叫刘××,30岁,福建人,200×年3月来此租住。刘××很少与人交往,平日打扮妖艳,时常偷带陌生男子同居,邻居最后与刘××见面是7月22日上午。
经尸体检验,死者颈部有明显的勒痕,系窒息而死。
我们认为,刘××之死系被他人加害,应当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且案件发生地属我刑侦大队管辖。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之规定,拟立案侦查。
妥否,请批示。
刑侦支队八大队
王 ×× 武 ××
二○○×年××月××日
三 通缉令
(一)通缉令的概念及作用
通缉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在逃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制作的,发布追捕归案命令的通知性文书。
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为抓获犯罪嫌疑人、罪犯而采取的一项有效的侦查措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被通缉的对象,各地公安机关都可以将其缉拿归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也都可以将其扭送到公、检、法机关处理。通缉是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并动员和组织群众共同查获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有效方式,对于被通缉的对象,任何公民都有权力和责任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因此,发布通缉令对于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和案件顺利侦破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内容和制作方法
通缉令为填写式文书,一纸两联,分为正页和存根。存根联填写较为简单;正页联可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
首部主要包括标题、文书编号和发布范围。标题,一般由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通缉令”三字构成,分两行排列。文书编号,由机关代字、文种代字、每份和年度内发布的通缉令的序号组成。发布范围,根据管辖范围,写明受文的机关名称,用于张贴的通缉令则可不写该项。
2.正文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正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简要案情。该部分扼要叙述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案件性质、案件结果、已被抓获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姓名。这部分要写得简明,为了侦查保密,时间、地点、案情等可不必详写。
(2)被通缉人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通缉令应当尽可能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近期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特征的照片、携带物品。其“体貌特征”即扼要说明面部特征、身高、体态、脸型、五官、肤色、口音、发型及颜色、生理病理特征等。这一部分是查找、确定被通缉人重要的依据,是通缉令写作的重要内容。另外,在逃人员的网上编号,是否携带有枪支、弹药、爆炸物,是否掌握驾驶、搏击、射击、爆破等特殊技能,因为关系到军警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很重要,需要认真写作。
(3)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该部分主要是提出查缉要求,要求相关机关、单位应注意的问题,发现被通缉人应作何处理以及与何机关联系。此后,写明办案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
3.尾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附件。主要包括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供的照片、指纹、物证、被通缉人的社会关系等。向社会公开发布的通缉令不得将被通缉人的社会关系公开。
(2)发布通缉令的日期和发文机关盖章。
(3)抄送部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