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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初恋时节:星空间的呢喃(4)

我叫羊城,今年23岁,老家就在广州市,毕业于广州的一所普通大学,现在广州某报社广告部工作。2002年3月,我进入大学4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到某报社毕业实习,因为我学的是新闻专业,报社工作是我的本专业,包括采访、选稿、划版、校对、传媒、广告等。不久,我认识了也是来这家报社实习的另一所大学念中文的女孩信儿。她也是大四生,老家在贵州省的长顺县农村,比我小1岁,在文艺副刊实习采访、编辑、创作。实习期间,我被她优美的文笔、朴实的作风、泼辣的性格迷住了,深深地爱上了她。可我一直没有当面向她表白,不知道她是否知道,也不知道她是否爱我。

7月,我们都大学毕业了,我留在该报社广告部。该报社副刊部也愿意接收信儿,但她执意回贵阳市,应聘到某中学担任语文老师。我当初疑惑不解,后来听她的大学同学告诉我,她有个中学时很要好的男友从贵阳某大学毕业后留在该市工作,她是去与她相会了。这让我很是失落,可我知道自己此生是不能离开她的,我要去争取。在我数次亲自乘列车去贵阳之后,2002年12月,她跟我回到了广州,我们终于是在一起了。

从今年3月到5月在报社实习的两个月当中,我与信儿有过多次一起出去做采访报道的机会,就这样互相产生了了解。信儿并不是那种外表非常出众、逗人喜爱的女孩类型,但她聪明、有才气,而且气质绝对超尘脱俗,个性也很有型。所以,一开始她的容貌没有灿烂得刺痛我的眼睛,而是慢慢地以她丰富、独特的魅力征服了我,我不可救药地把她当成了自己心目中的女神。

我与信儿在一起时相处很愉快,工作上配合也颇融洽。我们共同报道了几场大型的音乐会和文艺演出、几条社会新闻,并采访了几个着名青年歌星、影视界当红演员、大学教授,发稿时都是一起署名,每次我都让她的名字在我前面。她也老实不客气,可谓当仁不让,的确她所写的文字占发表后的一半以上的篇幅,而且文章的主要面貌是由她确定的。甚至到后来,我在一个人写作时,不管什么体裁,行文风格也很受她的影响。不过,每次的新闻线索,当初都是我提供的呀!否则她去哪要新闻?她只有老是呆在副刊部,咬文嚼字、冥思苦想地写她的散文、随笔了。她每次署名都用“信儿”为笔名,而我就用“羊城”。大家也就彼此这么叫唤对方。

信儿除了才气过人外,最打动我的还是她那快言快语、不避锋芒的气势,果断泼辣,很有巾帼豪气。这种正直大胆、爱憎分明的性格,很适合干记者工作。比如说,她跟一般的所谓“娱记”不同,在采访几个歌星、演员时,实事求是,客观评价,非常冷静,而不是一味的用溢美之词,甚至肉麻地吹捧。而在采访老教授们时,她却不吝称赞,感情洋溢。在报道一次水灾时,她不是仅仅记录一些间接的数据,而是亲自去现场调查。在采写某次交通纠纷时,她近前向肇事者提问,差点被人家揍伤。此外,她还写了几篇有关社会问题的小杂感,针砭时弊,有理有据,淋漓尽致。

我由佩服信儿到逐渐爱上了她。我觉得,我们在一块干新闻事业,是很合适的,是非常完美的搭档。我去抓新闻线索,两人一起去采访、找材料,一起撰文,而她最后负责定稿。并且我们的性情也很相配,由她出面打头炮,冲锋陷阵;而我通力协助,为她保驾护航。可是,我应该是属于比较内向的那类人,总没能把自己的心事告诉她。而她那么聪明的人,竟然也看不出来。再说,我原以为她必定要留在广州,而且是留在该报社的,所以打我们6月份实习结束,各自回自己学校完成学位论文与其他的毕业事项后,我就一直没去她的学校找她,向她倾诉。我想,等我们分配到该报社后,再慢慢“从长计议”。可是,当我7月初去该报社报到时,我才知道,她没有答应留下来,而是回贵州老家了。我急了,风风火火地跑到了她的学校,傻眼了。我是第一次来这里,一个人我也不认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才好不容易找到了曾经与她同一个寝室、如今在她们学校历史系念研究生的文芳,方明白了事情真相。

我当时唯一的想法是,马上找到信儿,向她表白。尽管文芳告诉我,她跟那个中学同学的感情非常深,两人在初中、高中一起有6年时间,大学时又鸿雁传书,彼此思念,山盟海誓,互诉衷肠。所以,她在大学期间,班上、学校里有不少男生追她,都全不动心,专一守侯。“说不定他们早已经生活在一起了。”说完后,文芳深深地睇了我一眼,似乎非常同情我,但又觉得我难以理解。可我不顾那么多了,只要他们还没确定关系,还没到谈婚论嫁的时候,我就还有希望。我要告诉她,我才是最爱她的;而且,我有充分的、确凿的证据说明,我是最适合她的,她跟我一起工作、生活才是最幸福的。文芳虽然对我的行为很不以为然,但还是把她目前在贵阳的单位、地址告诉了我。

我立即去买火车票,顶着盛夏的烈日,行程3000华里,来到了贵州省的省会贵阳市。那时,信儿所在的中学还没开学,她已经回长顺农村老家避暑去了。我不好向校方作过多的打听,好在文芳把她的家庭地址也给了我,于是我又马上转乘长途汽车,赶到她家。当我出现在她面前,她惊讶极了。我顾足勇气,结结巴巴地向她表达了我的心意。

信儿更加吃惊,她没想到我会有这种想法,这怪我始终没有跟她摊牌,甚至连暗示都没有。她的脸红了,她说,你应该知道,我已经与他约定好了,我们有多年的、很深厚的感情。他刚从我家回贵阳,他在省电视台工作,他们单位开始上班了。我父母对他也很好。我说,那就让我与他来一次公平竞争吧,看看谁是最终的胜利者。我会有理由证明,我比他做得更好。她瞪大了眼睛。

信儿与她家人还是招待得我不错的。趁离正式工作还有2个星期,我在她家帮她干了几天农活。尽管天气炎热,下田下地劳动很辛苦,我还是顶住了。她父母原本担心我是从大城市来的,会吃不消,这时都竖起了大拇指。她的弟弟则偷偷告诉我,他的未来“姐夫”就是怕吃苦,才“缩”回贵阳了(他家在长顺县城)。

在信儿家住了几天,欣赏够了这儿的奇山异水,也学会了做一些基本的农事,我就要赶回广州上班了。信儿父母要她到贵阳市送我搭火车回去。在路上,信儿犹豫了许久,终于说,你是个好男孩,你的所作所为令我感动;可是,有些事情,我只能对不起你。我说,你不要这么绝对,给我一次机会吧。信儿轻轻摇了摇头,我的心就直往下坠。回到广州,我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我决不轻易放弃。

9月,信儿到贵阳上班了。从9月到12月,我又抽空去了贵阳4次,加上回的1次,我在广州与贵阳之间来回达5次,一共3万华里。从7月的烈日酷暑,到10月的秋高气爽,到12月的寒风冷雨;从7月的满怀希望而去,到以后几次的越来越失望(但我还是一腔爱心对她,否则便没有大团圆结局了),到12月的双双高兴返穗(广州市的简称)。除了亲自去,还有平时大量的电话、书信,包括小诗、自制精美礼卡。这就是我近半年的轨迹。这也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

由于我去贵阳的次数太多,后来差点惊动了她的单位领导,以为我想挖走他们的人才。再说,明知信儿已有男友还这样死乞白赖,我是不是神经有毛病了。经她拼命为我解释,他们才没对我怎么样。另外,我经常去贵阳,在自己报社不断请假,我们领导也对我有意见了,甚至想炒我的“鱿鱼”。有些同事干脆嘲笑我,你成了我们报社在贵阳的办事处代理人了。闹得满城风雨的。我只好对领导说,我一定帮你把曾经差点进我们报社的那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要回来。我简直要立“军令状”。这就把自己逼上了梁山,背水一战,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前面我几次去见信儿,尽管我始终没碰到她的“那位”(后来我才明白,聪明的她想尽了办法,让我们没法见面),但我看过他的照片、他写给她的一些文字,知道她跟他很般配。他是贵州大学的高材生,否则会那么容易进省电视台?而且,我见她挺开心的,满脸的幸福状,知道他对她很好,也放心了。因为我后来又改变了思想,爱一个人,并不等于占有她(他),而是为她(他)奉献,希望她(他)幸福。她(他)只要过得好,跟自己跟其他人是一样的。这种爱才是伟大的。

可我还是不死心。思想上我是理顺了,但感情上一时还无法超脱,内心隐隐作痛。我深爱信儿,而她正在与别人耳鬓厮磨,卿卿我我。我是凡夫俗子,我接受不了。不过,当我看到她的春风满面时,又马上笑脸相迎了。电话里的问候与交流,也是很友好的。这大概便是爱情的力量吧。

直到2002年12月下旬我来到贵阳,先没有跟信儿联系,就去了她的单人宿舍。我轻轻推开门,见她正一个人坐在窗前小声抽泣,满脸是毫不掩饰的伤感与委屈。我很惊讶,更是气愤。以前每次我都见她很快活,脸盘如银月,灿烂开朗。今天,是谁得罪我的女神了?我可要对他不客气。女神是可以亵渎的吗?

信儿乍看见我,起初是一阵惊喜,继而有一股惶惑与羞愧掠过她的双眸,这没有逃脱我的眼睛。我把背包望地上一扔,冲动地问道:“是谁胆大包天,惹你生气了?是他?是你们单位?还是……”

信儿摇摇头。我还想追问,这时她却突然冲过来抱住我,似乎是从心底喊出了几声已经压抑了许久的短句:“羊城,你带我走吧,你带我走吧,我再也不想呆在这里了。”她这架势可把我吓着了。她竟然抱住了我!这让我与其说是兴奋,不如说是害怕。我们还没有真正拉过手呢!只有几次她送我走时,我们象征性的轻轻碰了碰手指,算是握手告别。另外,她那涕泗横流、双眼惊慌的狼狈样子,与无法遮掩、可能也不想遮掩的凄楚无助,使我非常惊愕。因为这与昔日她那慷慨激昂的神情、斩钉截铁的气势、笑语喧喧的个性,以及她来贵阳后快乐、幸福的外表,简直判若两人。那么谁更真实?还有,她说的这些话,令我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突然拱手捧上的喜讯,让我还不敢过早高兴,仿佛它是个什么大陷阱似的,在引诱我上当。

我把信儿扶到床沿坐下,听她慢慢道来。原来,她才到贵阳没多久,就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她那快乐、幸福的外表,都是她装出来的,是准备用来吓走我的。幸亏她没有吓走我,否则也许她就更惨了。她是在考验我,拿自己作代价。

信儿来贵阳,先是与那个“他”慢慢有了隔阂。他们在性格上有许多差异,经常发生冲突。而且,“他”的心胸很狭小,当知道她跟我有往来后,非常生气,就屡屡以此为导火线,跟她吵得不可开交,惹她伤心。另外,她在单位也不是很适意。她那出类拔萃的才学,使她被部分领导、同事们所嫉妒,“木秀于林,风必吹之”,天下哪儿都一样。而她又不避锋芒,好挑刺,对学校的一些不良现象难免不指责,得罪了个别干部、职工。有些“消息灵通人士”还打听到我在跟她交往,四处造谣,说她“脚踩两只船”,“吃着碗里,望着锅里”。这便让她日子不大好过了。

而聪明的信儿,一直瞒着我。说实话,她开始总是想委曲求全,希望长期、安稳地呆在这个学校,并与“他”好好生活下去。他们毕竟有10年交情了——尽管这个数字的“水份”非常大。她还不太相信我,不想给我知道事件的真面目。她只望我识趣,退出角逐,还她自由空间,但又不好强迫我走。后来,这种欺骗实际上成了考验,在这种考验中她却一步步接纳了我。如今她已下决心离开“他”,也不想在自己单位当“调和派”,就将真实的一面向我敞开。

我们热烈地拥抱着,亲密地吻着。信儿“梨花一枝春带雨”,楚楚可怜。我想,女人就是感性动物,多愁善感。别看她平时很坚强的样子,也有脆弱的另一面呢!以后我要对她更好点才行。

几天后,信儿给单位打了辞职报告(还交了1万元的“违约金”),把档案要了出来,跟我回到广州,应聘到了我们报社的记者部。我们仍然像从前那样一块出去调查、报道,配合很精彩,很快在报刊上发表了几篇重头的新闻稿件。而我的父母(他们是着名的小说家与翻译,我一直没告诉信儿)正为我俩筹划婚事,好让我俩早日生活到一起来。

含情的眼睛未必是为着谁/潮湿的桃花乃有胭脂的颜色/水珠斜打在玻璃车窗上/南方的雨天是爱人的

——林庚

当生产线成为“导电(恋)体”

肖飞/文

“听人说,爱情是很复杂、曲折、恼人的。可是,我俩的爱情却非常简单、顺利、浪漫。而且,我俩的‘导电(恋)体’,竟就是那冷冰冰、无感情、无感觉的工业产品生产线。”刚接受笔者的采访时,快人快语的韦仔就讲道。而他那小鸟依人般偎依在他身畔的新婚夫人晓英,也在轻轻地点头,面带羞赧,以证明新郎此言不虚。晓英姑娘大大的眼睛、妩媚的外型、温顺的举止,的确很漂亮。这小子艳福不浅。

然后韦仔开始回忆,其中部分内容是由晓英补充的。晓英的记忆力比韦仔好——至少在这方面。韦仔其实不叫韦仔,他是姓韦,大名韦国栋。国栋者,国家栋梁之才也!晓英亦只是名,她姓蒙。

韦仔1977年出生,今年27岁。晓英1981年出生,今年23岁,比夫君少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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