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与林梦,程薛碧玺和楚杭友谊的迅速建立,大多数时间,洛凌初在新环境里是孤独的,沉默的。家庭突然的变故,让他无法在短时间内像同龄的其他少年那样明媚而开朗。
他们简单的快乐他无法融入,就像他们也不能感同身受他的痛苦一样。但是他并不为自己的孤独而难过,也不试图去融入那些明媚的笑脸中,他现在想的就是要好好学习,快点长大,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让在天堂的妈妈安心。
所以其实洛凌初对大多数的新同学都保持无感,只是大概有个印象,知道是一个班的同学,却基本叫不出来名字,但是在一众同学中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陆离。其实也不是洛凌初刻意要记住他,只是他太有名,很少有人不知道他。记得第一天来这个班,他就听到前面的几个男生在讨论陆离。
“真的啊,他在我们班?”
“可不是嘛,实验的小霸王。没人敢惹他。”
“你小学是在实验读的吧,听说他五年级的时候,把一个六年级的男的给打到骨折是吗?”
“可不是,这在当时可是大新闻,不过他家挺有钱的,还是他爸出钱给摆平的呢。”
“那他是个富二代咯”
“可不是嘛,要不然他怎么能来我们这个学校,听说他爸给学校捐了个实验楼。”
“大佬啊,惹不起,惹不起啊,以后都小心点吧!”
陆离就在这一众嘈杂的讨论声中大步流星的跨进了班级的大门,找了个靠墙的座位,随意的坐下。环视一周后就开始拿出掌上游戏机,自顾自打起了游戏。
洛凌初一开始对陆离一共有两个印象,第一个就是“不好惹”,第二个就是“帅气”。不同于洛凌初清秀的长相,陆离是十分英气的长相,虽然十三四岁模样还没有完全长成,但是他脸部的棱角已经十分分明,剑眉星目,像极了金庸老先生笔下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大侠。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洛凌初对陆离的印象又增加了一个“不学无术”,课堂上他不是在呼呼大睡,就是在玩着掌上游戏机,关键吧,玩就玩,他还特别嚣张,丝毫不避讳老师,偶尔老师瞪他一眼,他也没有半分自惭形秽,还是我行我素。
说来奇怪,也许是因为他家世显赫的原因,尽管老师们都对他这种不务正业,不学无术的行为十分不满,但是却没有谁去制止,只是偶尔班主任会叫他去办公室谈话,可是陆离回来后,依旧不知悔改,继续把自己的青春蹉跎在睡眠和游戏中。
按道理说,洛凌初这种一心向学的有志少年和陆离这种不务正业的问题少年的人生轨迹本来不该有交集,但是有时候偏偏天意弄人。拼了命想要认识的人往往最终会归于陌生,而恨不得敬而远之的人却往往会相遇在某个时间点,比如洛凌初和陆离。
因为林梦和洛凌初的学校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初中又比高中放学早,而林爸一下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有两个孩子要养,所以常常下了班也要奔波于各种应酬的酒局里,根本没时间接他们姐俩放学,因此一般都是林梦晚自习请假来接洛凌初放学回家,再匆匆忙忙的赶回学校上课。
洛凌初看着林梦每天因为接自己而熬夜写作业,熬出来的黑眼圈也觉得于心不忍。索性就决定自己上下学了。
“你坐公交车之前一定要看好站牌知道吗,别坐错了车,我还得满城去找你。到时候黑眼圈就更重了。”
“林梦,我发现你怎么越来越墨迹呢,你放心,洛爷我肯定会找到回家的路的!”洛凌初只有在和林梦相处的时候才这么活泼,有一点十三四岁死皮赖脸小屁孩的样子。
“洛凌初,你怎么没大没小呢,叫我姐姐知道不,要不然晚上我就不偷偷起来给你做饭了,你就喝西北风吧。”
“别别别,姐,我错了还不行嘛,我先上学了,拜拜,姐~”
坐在公交车上的洛凌初看着窗外的风景,感知着早秋惬意的午后,温柔的微风像是母亲的手轻柔的抚摸,“妈妈即使有一天不在了,也会化作人间的风,天边的云,陪着我们一一。”耳畔突然响起了妈妈的声音。
这是之前洛凌初养的小狗阿尔法死去的时候,他问洛妈问题时洛妈的回答。
“妈妈,阿尔法死了会去哪呢”
“它回它的星球了,那个星球生活着许许多多和它一样可爱的小狗狗。”
“那妈妈,人也会死吗?”
“会的,有一天妈妈也会像阿尔法一样离开一一。”
“我不想要妈妈死……”
“没关系一一,妈妈即使有一天不在了,也会化作人间的风,天边的云,陪着我们一一。”
往事历历在目,斯人却已逝去,想到这里,洛凌初的心又重重的疼了一下,泪水满满涌上他的眼眸,但他极力克制着
“我不哭了,我是个大人了。”洛凌初在心里一遍遍重复着这句话,终于勉强挨到了学校。
一下午忙碌的学习让洛凌初渐渐抽离了中午上学时悲伤的情绪,放学铃声响起,洛凌初利索的收拾好书包,迈出校门,天色渐晚,他需要抄近路穿过一条小巷子这样才能赶上最近的一班车,要不然又要等半个小时了。
可是正当洛凌初快步疾驰在狭窄的小巷子时,却前面看见一伙纹身的高大青年,拦住了前面一个同样快步疾驰的少年,粗鲁地把他拖进了巷子拐角处视线隐蔽的地方……
“那是……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