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间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熙宁中,祖无择知杭州,坐与官妓薛希涛通,为王安石所执,希涛捞答至死,不肯承伏。还有一件事是广为人知的:天台营妓严葱……色艺冠一时……唐与正守台日,酒边尝命赋红白桃花……与正赏之双嫌……其后,朱晦庵以使节行部至台,欲掠与正之罪,遂指其尝与志为滥,系狱月余。态、虽备受捶楚,而一语不及唐,然犹不免受杖,移籍绍兴。且复就越置狱鞠之,久不得其情。狱吏因好言诱之曰“汝何不早认,亦不过杖罪,况已经断罪,不复科,何为受之辛苦耶?“葱、答曰“身为贱妓,纵是与大守有滥,科亦不至死罪。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其辞既坚,于是再痛杖之,仍系于狱。三两月之间,一再受杖,委顿几死。
从以上两例看来,当时对官吏押妓的处分是很重的。而那两位妓女一一薛希涛和严部都是宁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出卖情人,从而使祖元择、唐与正免受处分,可称义妓,令人扼腕长叹。而朱嘉(即朱晦庵)以道学先生自居,“欲掠与正之罪,遂指其尝与恋为滥”,这是先进行犯罪认定,再去求证,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为达到这卑劣目的,严刑拷打妓女,真太可恨了。
当然,官吏与妓女私通,只要不被发现,也可逍遥法外。
如张安道守成都时,和官妓陈凤仪私通有时,两情甚洽,张还给陈写过多封情书。几年后,张升任尚书,恐人摘其隐私,便委托姻亲王仲仪致书陈凤仪,把所有情书交王仲仪一起烧掉,才消除了心头隐忧。但也有不少官吏因此而受处罚。
例如,刘涣知并州,因与营妓有私而滴为磁州通判;蒋堂知益州,因私官妓而迁河中府;苏舜钦提举进奏院,因召两军女妓置会为人告发,竟被削职为民。熙宁年间,“两浙路张舰、王庭圭、潘良器等,因阅兵赴妓乐延席侵夜,皆黯责”。
“王诛权同判太常寺,坐赴赛神与女妓杂坐,制知潦州”。?
这样是否可以杜绝官吏押妓的行为呢?恰恰相反,上至皇帝,下至许多臣僚,对此都流连忘返,押妓之风日炽。
首先是皇帝带头。那个风流皇帝“宋徽宗般乐良狱中,久而厌之,更微行为狭斜游。累至京填安坊京妓李师师家,计前后赐金银、钱吊、器用食物等不下十万”。“宋理宗葵丑元夕呼妓人禁中,有唐安安者,歌色绝伦,帝爱幸之”。
清人史梦兰在题为《宋艳》的诗中说“宋史高标道学名,风流天子却多情。安安唐与师师李,尽得承恩人禁城”,即是指此。
《梦梁录说》:“朝廷御宴,是教坊歌板色承应。”《武林旧事》载“丁未年拨人勾栏弟子,瞟唱赚色施二娘、时春春、时住住、徐胜胜、朱安安、陈伴伴等十四人。”《太平清话》说“钱塘为宋行都,男女尚抚媚,号笼袖骄民。当时思陵上太皇号。
孝宗奉太皇寿,一时御前应制多女流。棋为沈姑姑,‘演史
为宋氏、强氏,‘说经为陆妙静、陆妙慧,‘小说为史亚美,‘队戏为李端娘,‘影戏为王润卿,皆宫中一时慧黯之选。”
从以上史料看来,宋代宫延和各种妓女的关系是多么的密切。
最荒唐的是宋徽宗,竟发生君臣同嫖的事。《贵耳集》说:
道君幸李师师家,偶遇周邦彦先在焉。知道君,至匿于床下。道君自携新橙一颗云:“江南初进来。”遂与师师谑语,邦彦悉闻之,隐括成《少年游》词,李师因歌此词,道君问谁作,云“周邦彦词。”道君大怒。时邦彦为开封府监税,命蔡京以周职事废弛,押出国门,隔一二日道君复幸李师师家,不见师师,问之,知送周监税,至更初始归。道君怒云“汝从何往?“奏“臣妾万死,知周邦彦得罪,押出国门,略致一杯相别。”道君问有词否,云有《兰陵令》词,唱一遍看,曲终,道君大喜,复召邦彦为大晨正。
道君即宋徽宗,因信道教,所以起了这个名。周邦彦是宋代的一个着名词人,风流伺傲,精通音律。看来两人同恋一妓,宋徽宗权大势大,但在李师师心目中,可能周邦彦更有吸引力。宋徽宗可能也感到这一点,所以先由于吃醋而贬周,后又叫周为大展正以免得过于得罪李师师,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李师师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妓女之一,后世有许多戏剧、小说、诗词都涉及李师师,对她还有一些研究与考证。小说《李师师外传》说她吞金自杀,但又有人考证她在京失陷后流落到南方,潦倒终生。宋人刘子晕《泞京纪事》中有诗云“荤毅繁华事可伤,师师垂老过湖湘。缕衣檀板元颜色,一曲当年动帝王。”又宋人张邦基的《墨庄漫录》云:“靖康中李生《指李师师)与同辈赵元奴,及筑球(打球)、吹笛袁毡、武震辈,例籍其家。李生流落于浙中,士大夫犹邀之以听其歌,然憔悴元复向来之态矣。”可见,对李师师的后一说较为可信。
南宋时期,政治腐败,官员生活腐化。不仅是皇帝纵情声色,押妓淫乐,而据史书载,宋代的一些权臣,如王献、秦嬉、贾似道等几乎无不押妓淫乐,腐化已极。
王献作相清朝假归咸平焚黄,画肪数千,沿途作乐,固已遭物论。绍兴秦嬉亦归金陵焚黄,临安及转运司舟筋,尽选以行。择取浙西一路凡数百艘,皆穷极丹艇之饰。郡县监司迎钱数百里不绝。平江当运河结彩楼数丈,大合乐,官妓舞于其上,缭纱若在云间。嬉处之自若。
《宋史纪事本未》载“贾似道少落魄,为游博,不事操行。
会其妹人宫,有宠于理宗为贵妃,召赴廷对,摧太常军军器监,益恃宠不检,日游诸娼家,至夜即宴游湖上。”又载“似道既相,进娼优奉帝为游宴,台谏有议者,宣谕使裁去,谓之‘节帖。”直到南宋即将覆亡,“贾似道南窜,犹携所谓沈生、王生者自随,二生天下之绝色”。这真是十足的亡国之风了。
以上这些做法,可谓放僻邪侈之至。更奇怪的是王献,“于后园聚花石为山,中列囚巷,俱与民间娼家相似,与李邦蒙辈游宴其中,朋邪押昵”。住室都要模仿娼家而筑,对嫖妓宿娼的迷恋可谓登峰造极了。
皇帝如此,权臣如此,其他大小官吏押妓也十分普遍,在史书与其他古人着述中,这方面的逸事与丑闻真是连篇累牍。如韩之纯“平日以浪子自名,喜嬉游娼家,好为淫媒之语,又刺淫戏于身肤,酒酣则示人。”当时官员又有“纳妾求知”、“售妹人府”、“献妻入阁”等等丑行,不一而足。甚至谈禅也和淫乐混在一起,例如张钱说,如“于有差别境中能常人元差别定,则酒肆淫房,遍历道场;鼓乐声音,皆谈般若”。
文臣如此,一些武将更是肆无忌惮。如吴所抗金屡立战功,《宋史》记载他“晚节颇多嗜欲,使人渔色于成都”。抗金名将韩世忠也有类似情况,《中兴遗史》说他“晚年好游宴,常赴诸统制之请,莫不以妻妾劝酒,世忠必酣醉而后归”。常以部下的妻妾劝酒,可见已经放纵到什么程度。一般说来,文臣们在这方面还要顾忌一些“名声”,而武将往往有恃元恐,而朝延对武将们也比较优容,不以礼教绳之。
为什么宋代对官吏押妓限制很严但此风更炽,这是十分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对此,可以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来理解;可以从人欲不可灭的角度来理解;可以从国家愈是衰微就会愈耽于苟且与淫乐来理解;也可以从封建礼教历来是管下不管上来理解。
由于程朱理学从元代开始被奉为官方的惟一哲学,所以到了元朝及明清时代,一般的官僚蓄妓已不如唐、宋普遍。
但元代的大贵族、大官僚中仍拥有不少妓妾,他们不仅占有大量奴姆可以任意玩弄,而且常常强占良家妇女。最典型的例子当推阿合马与燕帖木儿。阿合马官至平章政事,因受元世祖宠爱而势倾朝野,淫侈无度。”如果有他喜欢的漂亮的女人,决逃不出他的魔掌。如果她是未出嫁的闰女,他就强娶为妾,至少也要将她奸污。他一听说谁有漂亮的女儿,他手下的一帮爪牙,就到她父亲那里说:‘你有个漂亮的女儿,嫁给我们的阿合马吧!我们叫他让你当三年的封疆大臣,或其他的高官显爵,你以为怎么样?这个人也不敢不答应,于是只好忍痛舍弃自己的女儿……这样一来,所有美丽的女子,或因为自己父母的野心,或是慑于他的淫威,一个一个地都成了他的妻妾和情妇。”
燕帖木儿秉国专权时,挟震主之威,肆意妄为。他“取泰定帝后为夫人,前后尚宗室之女四十人,或有交礼三日;邃遣归者,而后房充斥不能尽识。一日宴赵世延家,男女列坐,名鸳鸯会。见座隅一妇色甚丽,问曰:‘此为谁?意欲与俱归。
左右曰:‘此太师家人也,“他还常常“择美姬温软少骨者,枕藉而寝,谓之香肌席。脂红粉白,罗列左右,随其所取,以为花嬉玉乐”。据记载,他由于荒淫日甚,体赢弱而死。
像元朝统治者的这种腐化淫乐与前朝的汉人统治者相比,在本质上当然都是相同的,但是,后者还带有较多的文化气息,富有诗酒留连、歌舞传情的浪漫情调,而前者只是十分野蛮、粗暴、原始地满足肉欲。这是一种十分落后的性文化,如果说还有什么内容的话,那么,与宗教有一定的关系。
元代统治者崇信佛教和道教,许多宫延生活都与宗教有关。例如元顺帝时以宫妓三圣奴、妙乐奴、文殊奴等十六人所表演的着名的《十六天魔舞》表演的就是佛教(密宗一派)的思想内容。据《元史·哈麻传》载,西番僧人伽磷真善演操儿法(即房中术),秃鲁帖木儿将伽磷真推荐给元顺帝,帝习而喜之,“乃诏以西天曾为司徒,西番僧为大元国师。其徒皆取良家女,或四人,或三人奉之,谓之供养。于是帝日从事于其法,广取女妇,惟淫戏是乐。又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
八郎者,帝诸弟,与其所谓倚纳者,皆在帝前,相与亵押,甚至男女裸处……君臣宣淫,而群僧出入禁中,元所禁止,丑声秽行,着闻于外”。可见,当时的宫妓,不仅要表演歌舞,侍奉统治者,还要充作君臣和僧徒们施行房中术的工具。
元代还有一个怪现象是和尚公开地蓄妓纳妾。如《元史·星吉传》载“有胡僧曰小住持者,服三品命,恃宠横甚,数以事凌标官府,星吉命掩捕之,得妻女乐十有八人。”又元世祖曾命杨瑾真加为江南释教总统,他竟然“受人献美女宝物无算”。更有甚者,当时的西番和尚竟敢公开人民宅奸污妇女,“泰定二年,西台御史李昌言:‘曾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途,驰骑累百,传舍至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女妇,“这当然是元代统治者崇信宗教,纵容番僧的结果。
二、妓女的发展变化
宋代的妓女状况,与唐代相比,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少不同之处。
北宋的宫廷乐舞制度多袭唐制。虽然其教坊的规模远不能与开元、天宝时期相比,但宫妓的数量仍相当可观,宫妓表演的内容也有新的发展,她们主要表演“队舞”,有多种形式,在一个节目中同场演出的女妓多达153人。宫延的这种盛大的“队舞“往往是在皇帝生日或其他喜庆日子,在宴会上与百戏、杂剧等伎艺连台演出。太宗、仁宗甚至还亲自制曲,以赐教坊。
北宋皇帝除了拥有一定数量的教坊妓女以外,也像历代皇帝一样纳有大量宫女供其娱乐,宋仁宗时仅前后外放的宫女就有500人。哲宗刚成年,太皇太后就挑选世家女百余人人宫,徽宗更是风流重色,仅他即位后外放出宫的宫女就达2476人。他甚至还让臣僚贵族分享他的艳福,如正和二年(1112年)四月,他召蔡京人内苑赐宴,辅臣亲王皆得与会,就曾命令400名女乐表演歌舞,以致群臣终宴尽醉。
南宋建炎初蝇省教坊,绍兴十四年(1144)年复置,仅乐工就有4人。到了绍兴三十一年(1161人)高宗又下诏“教坊即日蝇罢,各令自便”。此后南宋宫廷不设教坊,凡皇帝寿诞和其他喜庆日子以及接待外国使臣,要举行乐舞活动,一律采取由外面雇请的办法,把地方官妓或市妓集中起来排练一段时间,以便届时从奉御前供应。这样做的原因,一是经济拮据,南宋向金称臣,每年要进贡大量银绢,宫中已元力供养庞大的乐团;二是南宋都市文化繁荣,临安的民间乐舞艺术大有压倒教坊之势,所以统治者也乐于欣赏。
蒙古统治者建立元朝以后,宫廷乐舞制度也多仿效汉制,除设太常礼仪院(属下没有女妓)以外,又置教坊、仪凤二司,主要掌管乐工艺人,供奉宴享娱乐等事。元代教坊司女妓也主要表演“队舞”等其他乐舞,其规模和形式与宋代相仿,但在内容上渗入了较浓的宗教色彩,在风格上则带有蒙古民族的特征。
到了宋代,各类妓女的比重和唐代已有所不同。唐人宫延艺人多至数万(开元、天宝间仅宫妓就有4万),其盛况堪称空前绝后;地方官妓(包括营妓)次之;市妓初兴,规模又次之。而宋代数量与规模最大的却是市妓,尤其是北宋的泞京和南宋的临安,简直成了市妓的世界;其次是地方官妓(包括营妓),但因宋代开始禁止职官宿娼,地方官妓的职能开始逐渐向市妓转化,到了元代,地方官妓和市妓基本上就合二为一;再次才是宫延艺人,而到了南宋,则索性把宫廷艺人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