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程颐、程颜来说,一次,他们同赴宴会,程颐一看座中有两个妓女,便拂袖而去,而程颜却与主客尽欢而散。第二天程颐和程颜谈到这件事,很不满意。程颜却强辩说:“某当时在彼与饮,座中有妓,心中原元妓;吾弟今日处斋头,斋中本无妓,心中却还有妓。”这种厚颜无耻的狡辩以后就成为不少人为自己的淫行所作的辩护词。
当时,社会上有些反对派把程、朱之学斥为“伪学”,实在是有道理的。朱嘉大肆鼓吹“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但在宋庆元二年(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却列举了大量事实,揭露他言行不一:他曾引诱两个尼姑作妾,出去做官时都带着她们;他的大儿媳在丈夫死后却怀了孕,等等。这真是特大丑闻,程、朱理学一时名声变得很坏。宋宁宗降旨要贬朱票的官,朱嘉吓得赶紧上表认罪,不仅承认了纳尼作妾等事,连几十年“正心诚意”的大学问也不讲了,说自己是“革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表示要“深省昨非,细寻今是”。这些事都表现出朱蕉等人的丑恶与虚伪。
陈亮等人和他反复辩论多年,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现在一看政治风向不对,马上承认自己大力提倡的那一套是“伪学”,要“深省昨非”了。
宋代还有一些笔记,嘲笑迂阔道学对性的虚伪可笑的态度。有笔记载:李刚主修正心诚意之学,有日记一部,将所行事必据实书之,每与其妻交婿,必楷书某日某时与老妻敦伦一次。又记载:昔有某教官五十续弦,门生酸金贺之,人夜偷视所为,以为交合断无用其伪道学也。教官顶戴袍褂人房,移双烛于床前,将新娘扶坐床上,举手抒其裤,分其两腿,高举之,详视其私,点头赞叹,于是退三步,恭对优户长据者三,祝曰:不孝有三,元后为大,某老矣,今日不负唐突夫人,而施及下体。闻者匿笑不置。一一在理学盛行、道学家泛滥的宋代,这一类的笑话记载很多。
宋朝的皇帝们不仅不做道学家,在性生活方面和历代帝王一样,也是十分放荡的。宋徽宗暗通妓女李师师,宋理宗爱幸名妓唐安安,南宋未年的贾似道“进娼优奉帝为游宴”,都是历史上出了名的,其详细情况将在下一节叙述。南宋还有个叫王继光的人,以医药得宠于宋高宗,劝高宗服仙灵脾,即淫羊羞,这是一种壮阳药。可见即使在偏安的情况下,朝延之中仍然纵欲淫乐。
当时盛行的对女子贞节的要求本质上是对女子的残酷压迫,男子常常要求女子以死来保全贞操、名节,而男子则往往不受贞节观的约束。元朝未年有个武将潘元绍,有七妾,一次他准备迎战朱元璋的军队,由于形势危急,他怕自己如果战死,妾落入他人之手而失去贞节,就对众妾说“我受国重寄,义不顾家,脱有不宿,诚若等宜自别诀,毋为人嗤也。”
一妾跪而前曰:“主君遇妾厚,妾终元二心,请及君时死以报,毋令君疑也。”说完就自尽了,其他六妾也相继自尽。这七个女子可以算是“节烈”了,可是,这个潘元绍却没有“受国重寄,义不顾家”,战死沙场,最后竟投降敌军,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当然,在封建统治阶级中,“真道学“也不是没有。如南宋的杨邦义,当金军进攻时,他固守漂阳县,金将多次劝降,仍然坚贞不屈,城破后大骂金人而被害。他年轻时,“同舍生欲坏其守,拉之出饮,托言朋友家,实娼馆也。公初不疑,酒数行,娼艳妆而出,公愕然,疾趋而归,解其衣焚之,流涕自责”。张咏知益州时,“悦一姬,中夜心动,绕屋而行,但云‘张咏小人,张咏小人”,始终没有越轨。宋朝还有个名臣赵拧,在担任益州路转运史、加龙图阁学士知成都时,有一天看到一个头戴杏花的妓女,颇有好感,和她逗笑说:“警上杏花真有幸。”妓女应声而答“校头梅子岂元媒?“对仗工整,赵拧对她更为欣赏。到了晚上,他动了风流之念,派待卫去传那个妓女前来侍寝。过了一会还不见来,又派人去催。他自己在屋中躁踱,忽然高声叫道“赵拧不得无礼!”传令不要去叫妓女了。这时侍卫却从幕后出来了,赵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我估计相公不出一个时辰就会息了那念头的,所以一开始就没有去叫。”据说赵芥为了彻底禁绝男女之欲,抚剑自誓还不够,甚至想出在帐中悬挂父母肖像这种怪办法来。
应该认为,在封建士大夫中还是有一些讲德行、讲操守的人,他们对性问题抱严肃态度,可能其中也有些封建糟柏,有些道学的影响,也必然存在像赵作那种理念与情欲的斗争,但是这毕竟和道学的虚伪是不相同的。
四、袁采的妇女观和婚姻、家庭思想
在人类历史上,往往是落后与进步、反动与革命、保守与开明并存的。某个社会、某个朝代、某个时期,对人们的性爱、婚姻等问题压制愈严,那么总有一些开明的、进步的思想火花作为对立面而迸发出来,也许它在当时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只是像流星一样发出了一瞬间的光芒,但是它却是历史文化宝库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对社会的影响将随岁月流逝而日益绚烂夺目。
在宋代,理学的影响愈来愈大,统治愈来愈严的时候,袁采的婚姻、妇女观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袁采,字君载,信安(今浙江常山县)人,着有《政和杂志》、《县令小录》和《世苑》三书,今只有《世苑》传世。他的详细事迹已不可考,《衙州府志》说他“登进士第,三宰剧邑,以廉明纲直称”。陈振孙《书录解题》说“采尝宰乐清,是书即其在乐清时所作。”
他的生卒年不详,不过书前有刘镇的淳熙戊戌(1178年)年序,由此可推知,他是和朱蕉同时代的人。
他的《世苑》分“睦亲”、“处己”、“持家“三部分。他的主要观点是:
1.极力指摘媒人的可恶
媒灼婚是封建社会十分流行的婚姻形式,“匪媒不婚“似乎已成天经地义。可是袁采目光敏锐地看出了其中的极大弊病:
古人谓周人恶媒,以其言语反覆,给女家则曰男富,给男家则曰女美,近世尤甚。给女家则曰男家不求各礼,且助出嫁遣之资;给男家则厚许其所迁之贿,且虚指数目,若轻信其言而成婚,则责恨见欺,无妻反目至于他离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无媒,而媒者之言不可尽信如此,直谨察于始。
通过以上论述,袁采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旧式婚姻的缺点。他说“嫁娶固不可无媒”,因为媒灼制度订在礼教之中,纯非得已,无可奈何。
2.反对幼小时议婚
古人订婚甚早,都取决于父母,甚至指腹为婚,而袁采坚决反对这种做法: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嫁,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得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狠庆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之以兴,可不戒软!
3.极力攻击婚姻贪攀门间,图谋富厚
从魏晋以来,婚姻贪攀门阀、图谋富厚一直是一种社会风气,也一直被一些持进步思想的人所反对,袁采也是如此,他认为:
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苟人物不相当,则子女终身抱恨,况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
他又说:
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丰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固非偶然不和者,父母不审之过也。
袁采又深刻分析了夫家、母家的贫富问题会给女子带来极大的不幸:
大抵女子之心,最为可怜:母家富而夫家贫,则欲得母家之财以与夫家;夫家富而母家贫,则欲得夫家之财以与母家;为父母及夫者,宜怜而稍从之。及其有男女嫁娶之后,男家富而女家贫,则欲得男家之财以与女家;女家富而男家贫,则欲得女家之财以与男家;为男女者,亦宜怜而稍从之。若或割富益贫,此为非直,不可从也。
4.对因亲及亲有独到的见解
宋人嫁娶多喜因亲及亲,如苏询的女儿就是表兄妹结婚的,所以诗中有“乡人嫁娶重母党“之句。袁采论述了这种婚姻现象的弊端:
人之议亲,多要因亲及亲,以示不相忘,此最风俗好处。然其间妇女无远识,多因相熟而相简,至于相忽,遂至于相争而不和,反不若素不相识而骤议亲者。故凡因亲议亲,最不可托熟,阙其礼文,又不可忘其本意,极于责备,则两家用致,无他患矣。故有侄女嫁于姑家,独为姑氏所恶;甥女嫁于舅家,独为舅妻所恶;姨女嫁于姨家,独为姨氏所恶;皆由玩易于其初,礼薄而怨生,又为不审其初之过者。
5.分析了家庭关系的复杂性,尤其是再婚、再嫁所造成的许多矛盾
他说,做儿子的,如果父亲娶了后妻,境遇就非常艰难;做媳妇的,如果家中有小姑,日子也很难过:
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远,而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姆者亦然。此固父子昵于私爱,然为子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天理久而自协,凡人之妇,性行不相远,而有小姑者独不为舅姑所喜;此固舅姑之爱偏,然为儿妇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尊长而自悟。父或舅姑,终于不察,则为子为妇无可奈何,加敬之外,任之而已。
袁采认为,寡妇再嫁,如果原来没有子女倒也罢了,如有子女,实在难办,这正是妇女不能独立的痛苦:
寡妇再嫁,或有孤女年未及嫁,如内外亲姻有高义者,宁若与之议亲,使鞠养于舅姑之家,俊其长而成亲。
若随母而归义父之家,则嫌疑之间,多不自明。
他又认为,后娶也是件难事:
中年以后丧妻,乃人之大不幸。幼子幼女无与之抗存,饮食衣服凡闺门之事无与之料理,则难于不娶。娶在室之人,则少艾之心非中年以后之人所能御。娶寡居之人,或是不能安其室者,亦不易制;兼有前夫之子,不能忘情;或有亲生之子,岂免二心?故中年再娶为尤难。
然妇人贤淑自守,和睦如一者不为无人,特难持耳。
袁采在这里所说的“娶寡居之人,或是不能安其室者,亦不易制”,不是反对娶寡妇,而是指出了封建束缚所造成的痛苦。
6.认为女子苦,遇到不肖的丈夫和儿子更苦
袁采认为妇女苦,妇女暮年最苦:
人言光景百年,七十者稀,为其倏忽易过,而命穷之人,晚景最不易过。大率五十岁前,过二十年如十年;五十岁后,过十年不啻二十年。而妇人之享高年者,尤为难过。大率妇人依人而立,其未嫁之前,有好祖不如有好父,有好父不如有好兄弟,有好兄弟不如有好侄。其既嫁之后,有好翁不如有好夫,有好夫不如有好子,有好子不如有好孙。故妇人多有少壮富贵而暮年无聊者,盖由此也。凡其亲戚,所宣矜念。
他认为,社会要求妇女柔顺、服从,不使其干预外事,但是如果遇到不肖的丈夫或不肖的儿子时,那就可怜了:
妇人不预外事者,盖谓夫与子既贤,外事自不必预。
若夫与子不肖,掩蔽妇人之耳目,何所不至?今人多有游荡赌博,至于霄田,甚至于商其所居,妻犹不觉;然则夫之不贤,而欲求预外事,何益也?子之需产,必同其母,而伪书契字者有之,重息以假贷,而兼并之人,不惮于论讼;贷茶盐以转货,而官司责其必偿,为母者终不能制;然则子之不贤,而欲求预外事,何益也?此乃妇人之不幸,为之将奈何?苟为夫能念其妻之可怜,为子能念其母之可怜,顿然悔悟,岂不甚善!
在这种情况下,惟一的挽救,只有妇人知书识字,独立持家,才能使家不破不坠。袁采说:
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至破荡家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亲戚,亲戚未必贤,贤者又不青预人家事。唯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其焉。不然,鲜不破家。
袁采的这些论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重视妇女的独立作用和力量,这在极力压制与贬低妇女的宋代社会,确实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第二节妓业与宫廷淫风
卖淫嫖娼,是性放纵、性泛滥的一种典型表现。在宋代,由于程朱理学的影响和对社会加强控制的需要,对性采取了压抑、禁锢的态度,可是,妓女业却还是在进一步发展,和前朝相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看来,所谓“存天理,灭人欲”,这“人欲”是消灭不了的,对自然现象加以压制,其结果只能是加强,而且是病态的加强,这既是某种性文化的渊源,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客观规律。
一、矛盾的两极
宋代对文臣武将的控制比前朝严格得多,由于理学渐炽,吏议渐严,这种控制又逐渐从政治上发展到社会生活上。
在北宋仁宗前后就开始对官吏押妓加以限制,违者要予以严厉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