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自然也毫不示弱,便在《每周评论》上发表文章,指出辜鸿铭的言行举止并非留恋前清,而是标新立异、哗众取宠:
现在的人看见辜鸿铭拖着辫子,谈着“尊王大义”,一定以为他是向来顽固的。却不知当初辜鸿铭是最先剪辫子的人;当他壮年时,衙门里拜万寿,他坐着不动。后来人家谈革命了,他才把辫子留起来。辛亥革命时,他的辫子还没有养全,他戴着假发结的辫子,坐着马车乱跑,很出风头。这种心理很可研究。当初他是“立异以为高”,如今竟是“久假而不归”了。
在此之后的一次宴会上,胡适偶遇辜鸿铭,恰好他随身带着这份报纸,就把文章给他看。辜鸿铭看过之后,把那张《每周评论》折成几叠,向衣袋里一插,正色大声说:“密斯忒胡,你公然毁谤我,你要在报纸上公开向我道歉。否则,我将到法院去控告你!”胡适当即回答说:“辜先生,你是开玩笑吧。要是恐吓我,请你先生告状,我要等法院判决了,才向你正式道歉。”
大半年后,两人再度见面。胡适戏问:“辜先生,你告我的状子递进去了没有啊?”辜鸿铭正色回答道:“胡先生,我向来看得起你,所以才不愿意控告你。可是你那段文章实在写得狗屁不如,谁愿意来跟你计较?”于是,一场“辫子风波”消弭于无形。
怪人怪癖
既然是怪才,自然少不了逸闻怪癖。细细想来,辜鸿铭身上的怪癖实在多得无法统计,大概可以讲三天三夜。笔者于此也只好择其要者,挂一漏万了。
辜鸿铭最著名的怪癖便是留辫子。身为人师,辜鸿铭不仅没有藏辫避人的意思,反而肆无忌惮地张扬发辫,泰然自若地登台授课。与此同时,他还特意包下一个留着同样发辫的车夫,经常拉着他在大街小巷到处乱跑。两条辫子相映成趣,蔚为北京街头一大景观。因此有人说,到北京可以不逛紫禁城,但不可不看辜鸿铭。更为奇妙的是辜氏家中有个仆人,名唤刘二,也是一个坚持留辫不剪者。来辜家拜访的人,常常要把他错当主人。此事不久也传为笑谈。人们感慨时过境迁,辜氏竟还能找到这样两个同类,苦心孤诣地为自己营造一个相对舒心悦目的小环境。
人们看见这主仆二人公然地招摇过市,自然议论纷纷。辜鸿铭偶尔也听到这些议论,但他常常视如过耳之风,不屑搭理。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他就用英语切齿骂一句:“没有辫子的畜牲,野兽!”或用汉语骂一句“猴子猴孙!”当看到那些剪了辫子,然后又带上帽子的人时,他还会主动直不愣登地、莫名其妙地骂上一声:“沐猴而冠!”
有胆大一些的学生,出于对先生的爱护,劝说辜鸿铭剪掉辫子。这时候,他便怒目而视,予以毫不留情地斥责:“你以为剪掉辫子,穿上洋装,就够摩登吗?!”气得学生欲言又止,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