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明媚,绿意盎然。春风拂过,大地重又焕发了生机。小乞丐和老乞丐换了衣裳,精气神儿顿时就不一样了。
白无涯摸着下巴,点了点头。“嗯,不错不错,果然是人靠衣裳马靠鞍。脱去了那身破烂衣裳,整个人都精神不少,你小子看上去还挺俊秀的。”
“师傅。”小乞丐鞠躬。
白无涯摇头,摸了小乞丐的脑袋。“可不能叫我师傅,要叫先生。”
“少爷,咱们该出发了。”阿华的声音从楼下传来。来时一辆马车、两匹骏马。去时两辆马车、两匹骏马。
阿华阿福都成了车夫,白无涯一辆,老乞丐和小乞丐一辆。阿华脸上露出笑容,同行的人,最好越多越好,这样才热闹。走到穷乡僻壤的话也能多个人闲聊。按照他的性子,要是一直没人说话,指不定就给憋坏了。
“莫大哥,前面有一片水源,咱们不如现在前面歇息一阵吧。马儿身上都出了不少汗。”阿福抹了把汗,累的不行。
莫失点点头,“也好,咱们走了这么久,就先休整一下好了。”
阿福阿华牵了马去饮水,白无涯几人围坐在一起。
“张伯,你给这小子起名字了嘛?”白无涯开口问道,相处了几天,还不知道小乞丐姓名。虽然听老乞丐叫过‘狗娃子’,但是以后相处,总不能一直这么叫,故而白无涯有此一问。
老乞丐露出苦笑,“老汉斗大字不识一个,哪里会起什么名字。当年捡到他的时候,生怕养不活,就给他起了个贱名。人贱如泥才好养活啊。要不恩人,你就给他起个名字好了。”
白无涯看向小乞丐,只见他听的专注,“你有想过给自己起名吗?”白无涯开口问道,既然是要起名,最好还是问问本人的意见。
小乞丐神色懵懂,望着白无涯,使劲的摇了摇头。“先生读过书,都听先生的。”老乞丐含辛茹苦把小乞丐带大,已经是不容易,再想要他读书写字,那就是望尘莫及的事情了。
“不如你就跟着张伯姓吧。至于名,就叫延礼吧。”这天底下最有名的展姓人家都被人一夜间屠灭,若再用这个姓氏,难保会被人察觉。张伯养育他十二年,二人关系早已如同爷孙,姓张也是应有之义。至于延礼……
骤然有了名姓,张延礼高兴的蹦起来。乞丐的朋友自然也是乞丐,能够接触到了见识到的自然也就极为有限,更何况他认识的人当中也没有几个有名有姓的。
见狗娃子有了名字,还是随自己姓,张伯脸上笑开了花。血脉传承,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张延礼随了他,以后就算是他半个后人。有人养老送终,延续香火,就算是现在下了九泉,也足以瞑目了。张伯看向白无涯的眼神更是充满了感激。
“莫大哥,咱们要在这里扎营吗?”阿华牵了马匹回来,阿福则跟在后面。
“再走三十里,那边有个村庄。咱们加快点脚程,争取天黑前赶过去。”莫失否决的阿华的提议。
“咱们都是头一次来这,怎么莫大哥你什么都清楚?还有这一路安排的妥妥当当,简直比金管家还要厉害。”阿华平日接触最多的,除了白无涯和哥哥,就是金管事。在他的心里,除了老爷夫人,自然要数金叔最为厉害。有一次他可是亲眼看见金叔一掌劈开了石块。
“我和师妹去寻你们的时候,途经此地,还从那里借宿一宿,自然是知道的。”莫失呵呵一笑,“至于厉害,那更是愧不敢当了。你还没有涉足这江湖深处,不晓得其中的关窍。就拿那个在杏花村给你家少爷治病的大夫来说吧。你可别看他不着调的样子,那可是实打实的高人。要不是他写方子提笔漏了破绽,我也会走眼把他当成寻常的大夫。你们看他是在写字,在我眼里那是一套不下于我们山庄的剑法。”
“莫兄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当时我还是迷迷糊糊的,头痛的难受,后来大夫按着我的手腕,我就觉得暖洋洋的,就像是有一股热气走遍全身。”白无涯听到莫失的话,回忆起当时的状况。
阿华听了二人的话,拍了拍胸口。“吓死我了,幸亏当时我还算恭敬,要是惹恼了他,被他一掌拍了天灵一命呜呼,那才是悲剧了。不过莫大哥啊,你和那老前辈谁更厉害啊。”
“自然是那老前辈厉害,他若是想对我们出手,也不过是一招的事。这些高人行事,实在是让人难以捉摸。”莫失想起了师傅,给下山的徒弟使绊子似乎是铸剑山庄一脉相承的传统,虽然所有人都瞒着师傅当年下山那事,但是师傅却无师自通,特意找人来扒自己。只是自己机警,才没让人得手罢了。想到这,莫失忍不住笑了笑。
“好了,都歇息好了,咱们继续赶路吧。”莫失抬头看了看太阳,日头已经从众人头顶掠过。
众人走了约莫一个时辰,终于看到了村落。村口几个小娃蹲在柳树边,围着蚂蚁窝看个不停,手里的树枝偶尔挑弄两下。见到来人中有一个前些日子见过的漂亮红衣大姐姐,连忙扔下手中的家伙什,再也顾不得蚂蚁窝,纷纷围了过来。
“姐姐,姐姐。”几个孩子嘴里姐姐喊个不停。
莫忘看到几个孩子围过来,连忙下了马。等孩子们围过来时,拉住缰绳停住了脚步,又拿出了几块糖果,给几个孩子分了下去。“不可以多吃哦,一人一块,吃多了可是要烂牙的。”铃铛声响起,叮叮当当。
“小虎,你娘呢?”莫忘摸了摸其中一个留着鼻涕的孩子问道。
“姐姐,我娘在家呢,你们跟我来。”叫小虎的孩子说道。
见大姐姐没有问自己家,其余几个孩子有点失望,但还是一起跟着去小虎家。
“我们兄妹上次借宿就是小虎家的大人安排的。张大哥人很好也很热情。”莫失与白无涯说着。
“娘!娘!上次那个红衣服大姐姐和大哥哥又来了。”还没进门,小虎的声音就传了进去。
出来迎接众人的是一男一女。汉子皮肤黝黑,一双眼炯炯有神,手上满是老茧,腰板儿挺直像是一颗青松,约莫三十来岁的年纪。女子村妇打扮,衣裳打着补丁,缝缝补补看上去颇为破旧。
“大哥大嫂,又来打扰你们了。”莫忘开口。
男女上前迎了过来,“大妹子你们来了。”女子脸上露出笑容,穷乡僻壤,平日就没有多少人往来,来了客人自然是热情的招待。乡野间的村民,最是质朴,没有江湖上的恩怨情仇,也没有庙堂上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偶尔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也是怡然自乐,乐在其中。
“张大哥!”莫失上前,一把抱住精壮汉子。“大哥,大嫂。今日又叨扰你们了,我们一行刚从临安城过来,本来是要露宿荒野的,才想起大哥大嫂在这里。这才免了一场餐风饮露。”
“哈哈哈,莫兄弟说的哪里话,什么叨扰不叨扰的。大哥这平日冷清得很,这人多了才有生气嘛。浑家,快去挑只鸡,夜晚也好下酒。”汉子热情好客,与谁都能聊几句,不一会儿功夫众人就打成一片。
女子去厨房准备今晚的饭菜,人一多,自然忙不过来。莫忘则跟着去打下手。
酒过三巡,白无涯不过喝了一小杯就晕晕乎乎,连一巡都没都没有撑过去。阿福阿华同样是不胜酒力。席间只有黝黑汉子、老乞丐和莫失还在拼酒。汉子面红耳赤,显然是喝上了头。老乞丐想要夹花生,几筷子下去,却是一粒都没有夹起来,唯有莫失还在气定神闲。
“张大哥,你这酒后劲儿真大!”阿华说完,就倒在了桌子上。
“这可是咱自家酿的土黄酒,平时村长跑来要,我都没舍得给他。你们要是想喝,临走前我去酒窖给你们拿几弹,也好路上解解馋。”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是出手也是豪迈。
在家吃饭,都是规规矩矩。哪里有席间这种豪气,白无涯喝的头晕,却也别有一番滋味。是他不曾体验过的。
喝到最后,只剩下莫失还坐着。莫忘和女子收拾了碗筷,看到喝趴一片躺在地上的众人,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看着样子,怕是连走路都难,这要是给他们扛回房间,那不知道要费多少力气。但是要是就这样放任不管,这些个第二天都得病倒。
“大嫂,不如把这里收拾下,我们几兄弟就在这打地铺好了。”喝了那么多,饶是莫失也有点顶不住了,只想躺着好好睡一觉。
“那就这样好了,莫忘晚上跟我睡,我去给你们打地铺。”女子在地上铺了木板,又垫了厚厚的垫子,拿了几床棉被。
莫失把几个家伙放到床上,自己也撑不住了,寻了块空地就躺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