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以希望,但目光里却只有他。
—江渝
我名江渝,出生在一户农家。五岁那年,父亲遇山险去世,母亲改嫁。家里值钱的都被叔伯抢走了,最后把我赶了出去。
我唯一剩的只有那条小猎狗了,它的母亲是我父亲的猎犬,后来遇山洪都死了。我来到一个村庄,我每晚睡在桥洞,白天要饭。
一天,一群小孩抓走了我的小猎狗,我去抢,他们打我骂我,我蜷缩在墙边,眼睁睁看着小猎狗一声声地叫,从高到低。那充满乞求的目光含满泪水,再到永远闭上了眼。
描线一笔接一笔,白色的素描本上渐渐萌生黑意。即便如此,还无法照准记忆中的风景。
我愤怒极了,一拳将领头的小孩打在地上,其它人吓跑了。那是我第一次手上沾上鲜血。世上那有什么正义,不过弱肉强食,胜者为王罢了。
我安葬了小猎狗,离开了这里。后来的我到处流浪,人们对我见之远去。我的孤独成了习惯,成了日常。我望向湖的那边,目光的尽头,仿佛那里有他的父母还有两只猎狗。
“你吃糖吗?”一声稚嫩的声音打破了这黑暗无光的生活。她扎着丸子头,像年画里的娃娃。我擦了手,生怕脏了她的衣服。“没关系的,我不怕脏,我可以坐这和你一起坐这儿吗?”。
父母走后的两年里,这是我吃的第一个颗,很甜,使我阴差阳错点了点头。我和她坐了一下午,看午阳一点点落下去,染红湖水。她开囗打破了宁静:“你不回家吗?”。我愣了愣,低下头:“我没有家”。“那你跟我去我家吧,我父亲是县令,会帮你的”,她拉着我到了她家。
她的父母人很好,给我饭吃,让我洗澡,换了新衣服。我仿佛又变回那个翩翩少年。我与她一起生活的两年。后来,我对凌叔叔说:“凌叔叔,我想出去闯荡,待功成名就,就能够保护阿凌,您和夫人了,大恩必当报答。”他笑着拍了拍我的头,“有志向,若有困难,记得回来。以后我和你凌姨如果不在了,你可要照顾好阿凌。”他塞给了我一些钱,够我支撑很久了。
我开始在黑市做伙计,后来因为能干做了侍卫。入了黑市老板的眼,做了他的义子。我的义父告诉我“即使我们在恶路上,手上的鲜血也绝不能是好人的,不能忘本。”后来,自己成了老板。一天,我见到了我的阿凌,她身边有了别人,他叫李白。我不如他,我认了。她在江湖上放过了我。不完全地说,我是个好人。我派人打探她的消息。帮她,救她。尽我一切力量。
后来得知恶匪杀了凌县长,我派人将那恶匪窝杀的不留一人。我救来那的孩子,教他们本事,只是因为他们的眼神与曾经的自己一般无二。
后来她回来了,答应了我的条件。我知道,她的心被伤透了,她只想逃离。当心爱的姑娘为自己穿上了嫁衣,我真想让她一直留在我身边。
李白还是来了,自己终是没打过。
凌霄死了,她上吊自杀了。这个狠心的女人,一直没为我想过吗?我那爱她。先动心的那个是输家。我们仨人都输了,没有一个赢的。
我到死也没赢过李白,无论是感情,剑术上,我都败给了他。这段感情里,我终是那个局外人。
我为她准备了厚重的葬礼,全县都来了。漫天纸钱散落时我觉得我唯一的光明没有了,还活着干什么。没意思。
我用两年时间打理后事,在第三年的葬礼,我化为她身边的坟,一直护着她,永远。
得不到的不可怕,守不住才是个笑话。
草木并生。草的身边不既有木,还有花。既然所爱隔山海愿我来世声于山海.
凌霄,下一世,再不要错过了。
再给我个机会,我要优秀到与你比肩而立,共老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