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来,她更加确信赫伯特就是晨靖柯了。
以前她以为他们用的香水一个味道是因为他们喜欢同一款香水,但这次她恍然想起赫伯特在搬到顶楼之前,晨靖柯房间的味道和赫伯特楼下公寓的味道一模一样,而那个味道不光是香水味,还夹杂着专属于他的气味。
每个人都有自己专属的味道,哪怕用的香水一样,用的洗漱用品一样,他们身上的味道也不一样,这她一早就知道,只是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赫伯特和晨靖柯是同一个人。
他去哪了?她没有一点方向。
他常住的地方就这三个,出差一般是住酒店,难道她要去一家一家酒店找?她双手抱头,觉得泄气极了。
回到公寓没找到赫伯特,她没立即出门,她实在是太累了,连着三天多奔波赶各种交通工具,她需要休息一下恢复体力,要不然还没找到他,她就累死在寻找他的途中了。
她去了赫伯特经常出差的国家和城市,走过他带她去的很多地方,一次又一次地期待可以在下一个某个地方或者下一个转角碰到他,然后死死抓住他的胳膊对他说,“找到你真是太不容易了!”
期待的越多,就越容易失望,到最后她走遍了他们去过的地方也没找到他,她真是失望透了顶。他们去过的地方太多,遍布全球,她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把这些地方一次走完,最让她心累的是走遍了这些地方,她也没有找到自己想找的人。
她行走在异国街头时,遇到过坐在商务车后排从她身边经过的温婉,温婉让司机折回到她面前来,然后邀她共进午餐。她大学毕业后就未见过温婉,往常温柔干练的温姐姐如今身上只能看到干练了,她的着装打扮更加成熟职业,黑色垂直的头发被打理成偏棕色的大波浪,妆容和以前相比也更浓重了,还有最重要的,是她的气场变了,怎么说呢,就是从前她身上的柔软变得硬朗了,再见面要不是她主动叫住她,就算是擦肩而过她也认不出她来。
时隔多年不见,变化如此大的温婉唯一没变的是对她超级照顾,记得她对食物的喜好,见了面就止不住地各种关心她。让温婉色变的是她的一个问题,她问她晨靖柯的英文名字是不是叫赫伯特,她的笑容僵在脸上持续了好几秒钟,她们之间突然安静了下来。几秒后温婉恢复正常,回了她一句,“不是啊,为什么这么问?赫伯特是谁?”
看来温婉是又一个赫伯特不让说就不会说的人,可能真想听点实话,得先把她灌醉呢。知道问不出个什么来,她笑着回了一句,“谁也不是。”
和温婉重聚的半个月后,她来到了高中毕业游学来过的海滨城市,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多彩照亮的建筑颜色,充满异国风情的面孔和大街小巷,市场还是那么热闹,摊饼的老奶奶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个高大帅气的年轻小伙。海边度假的人依旧很多,他们穿着泳衣裤衩在沙滩上走来走去,或者戴着墨镜躺在遮阳伞下的沙滩椅上。
步行大道边,流浪的艺术家们更多了,他们不修边幅不在乎他人目光专心致志做自己热爱的事。她没有驻足欣赏,也没有到沙滩上像那群孩子一样堆沙子城堡,尽管她有点想去。
她一直不停地走,直走到曾经住过的海边别墅,那儿大门紧闭,似乎没有人在,她在门廊处的大理石石栏上坐了好一会儿。她靠在墙上闭着眼休息,可能是因为气温宜人,微风轻轻,她竟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有人拍拍她的肩膀,叫醒了她,打断了她正在做的美梦。她不确定那是不是美梦,因为梦里做了什么她在醒来后的几秒后就完全回忆不起来了,只知道那不是个可怕的梦。在这么美丽的地方,噩梦似乎都不想来打扰了呢。
叫醒她的人是打理别墅的女佣,她认识。女佣也记得她,一个劲地道歉说不知道她要来,热情地邀请她到室内去休息。女佣工作做的不错,把房子里里外外保养得很好。女佣伸手要接过她背的包包,她一侧身不明所以,女佣笑着解释说是打算帮她把背包放到她住的房间,她说她只是来这转转一会儿就走,要去住酒店。
女佣露出忧虑的表情,“噢,您怎么要去住酒店呢?这儿不好吗?是我们打扫的不够干净吗?”
“不不,你们打扫的很好,我的意思是,没有主人的同意,我不能住在这里吧。”
“噢,您不就是主人吗?晨先生是您的家人,您就是这里的主人。”
“家人?”
“是的。几年前你和同学们过来玩的时候,他跟我说过,您是他的家人,麻烦我们好好照顾您和的小伙伴儿们。”
“哦?”
“您得留下来,必须得留下来,让我们给你做些美味的食物,您去酒店住,会让晨先生觉得我们工作没有做好。”
她没有再拒绝,微笑着点点头,把背包递给了女佣。
住在别墅的第二天,她向女佣借来了那辆一看就没有常开保养得极好的复古敞篷车,去了郊外的葡萄庄园。
上一次去葡萄庄园还是几年前温婉载她去的,她不认识路了,导航过去的。中途导航出了问题,她迷路了,好不容易折腾着到了目的地,她发现不是那个她曾经来过的葡萄庄园,在庄园工作的人她也一个不认识,主人养了几条拉布拉多,张着大嘴流着哈喇子在她身边热情地发狂,她被吓得哭丧着脸在原地打转尖叫,生怕它们对着她哪儿就是一口。
主人解救她后,她跳上车就发车走了,开门点火踩油门的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秒的停顿,走出很远直到后视镜看不到葡萄园她才放慢了速度,拍拍胸口,心有余悸。
导航显示小城另一个方向还有一个大型葡萄庄园,她看还有时间,便决定开过去看看,如果还不是就打算回去了。
天黑透后,她抵达了那里。天色已暗,葡萄园附近的环境完全看不清楚,她不能判断这是否是她几年前来的那一座葡萄园,直到开到庄园楼下的空地,主人家的金毛犬吠叫着来到她的车边。金毛犬太过兴奋,她没有打开车门下去。
看到它,她是非常高兴的,终于找对地方了!她记得它,它是主人家小儿子的玩伴。
“你是谁?”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提着一根棍子从屋内出来,另一只手上拿的强光手电筒直射林曦,刺得她睁不开眼睛,粗着嗓子问,他似乎喉咙出了点问题,音色有所改变。
“您好,我是林曦。”
“谁?”他提高了嗓音,侧过头竖起耳朵想要听得更清楚些。
“林曦,史密斯先生,我是林曦。您好呀,您不记得我了吗?”
他朝她走了过来,待看清她的模样,她又重复了一次,“林曦,史密斯先生,我是林曦。您好呀,您不记得我了吗?”
“噢,我的天啊,孩子,你怎么现在这个时候过来?我差点把你当成贼,要给你一顿棍子!下次来可别这样了,你可以给我们打个电话,我们会等着你的。”史密斯先生知道她是林曦后变得热情友好,他为她拉开了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