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妈妈常对兰兰说:沿着这条路走,走一个小时就能到达集市,我们便可以做生意,可以赚到钱。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什么叫生意,模糊的意思就是卖点土鸡蛋和蔬果换钱。
钱是个好东西,可是一想到长长的幽深的泛着尘土的泥路,她就感到绝望。可爸爸便是这样,拿着黑胶袋装着条毛巾衣裤口杯和牙刷,一步步走了出去。
爸爸说,他去打工赚钱。一去半年有余。兰兰跟着妈妈送了爸爸好远好远,远得感觉两条腿要废掉了。可是长大后才发现,那不过成人慢跑十分钟的路程。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爸爸走得又快又稳不慌不忙,让她和妈妈回去。半年后爸爸回来,男人变得很高很帅,兰兰知道那是爸爸,——很陌生的爸爸,甚至不知道该不该喊爸爸。终归爸爸就是爸爸!喊与不喊又有何关系?
虽然爸爸回来了,可是钱很少。兰兰该读书了,可是没有读书的学费,于是她知道爸爸没有赚到钱。爸爸和妈妈开始了争吵。妈妈说:“你爸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回来干什么?”
兰兰没有听到爸爸说反驳的话,只见爸爸抽着竹筒做的烟筒,里面发出水的咕噜咕噜的声音,无形的像村中快入土的老爷爷那种颓废。当然,她的爸爸依然帅帅的。
过年的时候,爸爸带着她骑着老旧的自行车山里十八湾篼转,终于在她睡醒第三次的时候来到一户大洋楼,在那时候的她眼里,这就是城市。爸爸让喊叔叔,她便喊,爸爸说新年好,她也说新年好。她以为可以留吃晚饭,因为过年去外公外婆家都是吃晚饭后再走的。
可是她没有饭吃,只是叔叔给了一个苹果几块饼干还有一个红包,然后又披星戴月回家了。到家的时候,妈妈睡了,她和爸爸没有饭吃,只好分了饼干和苹果。红包里是崭新的一百块钱,兰兰给了爸爸。爸爸默了默,拿走了。
很多年以后,她知道,那是爸爸的工钱,要得无比艰辛还缺了不少的工钱。
她想,什么样的人可以如此无情,欺负一个乡下人?后来她在城市里懂了,规则你不熟知,自然被人玩弄股掌之间。
那一年的一百块,让兰兰上了学。学校有好多的小孩,可是没有一个如她般脏兮兮的小孩。当然了,兰兰连脏的意思都不懂,又如何知道别人鄙视的眼神?
她只是知道所有的小孩都不喜欢她!喜欢这个词就有意思多了,你不喜欢我,我自然不能够喜欢你。老师拧过她的脸,敲过她的头,她没有回去告诉爸爸妈妈。即便是这样,她还是努力对着书本的字对号入座,模模糊糊,也算有了一知半解。
常言道,千年堤坝,毁于蚁穴。一知半解是蚁后,自有子子孙孙。知道得不多不少,刚刚适合兰兰而已。不至于两眼一抹黑,不会狂妄自大。知识是力量!
丫头片子顶着烈日灼心,开开心心帮着爸爸洗弟弟的粑粑尿布,她喜欢弟弟,以后弟弟会是她的后盾,她会帮爸妈把弟弟带好。
外婆小心翼翼搂着弟弟,跟她说,儿子好,儿子腿长走得快,以后可以看更远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