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提要】
叙述是最常用的一种表达方式。根据叙述内容的详略,可以把叙述分为具体叙述和概括叙述;根据叙述的人称或视角,可以把叙述分为第一人称叙述、第三人称叙述和第二人称叙述;根据叙述的方法,可以把叙述分为顺叙、倒叙、插叙、平叙等。
第一节叙述的内涵和作用
一、叙述的内涵
叙述就是把人物的经历或事物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过程述说清楚的一种表达方式。它是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老舍在《谈叙述和描写》一文中说:“写文章须善于叙述。不论文章的大小,在动笔之前,须先决定给人家总的印象是什么。”
一个完整的叙述一般包括人物、事件、时间、地点、原因、结果六个要素,即所谓的“叙述六要素”。叙述要素是把人物的活动、事件的经过交代清楚的基本条件。虽然可以省略个别叙述要素,但省略必须要以读者能够理解为前提。
叙述和描写常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即所谓“描述”。但在写作中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叙述着重于一般情况、过程的交代,使读者获得概括的印象;描写则着重形象的描摹、刻画,把情景栩栩如生地表现出来,让读者产生如闻其声、如见其形、如临其境的感受,经常使用比喻、借代、拟人、夸张等修辞手法。因此,形象感不同,线条的粗细也不同。叙述要求清楚明白,而描写则要求生动形象。如:
①风忽然大了,柳条吹动起来。
②风忽然大了,那半天没动的柳条像猛地得到什么可喜的事,飘洒的摇摆,枝条像长出一截儿来。(《骆驼祥子》)
前一例只是告诉人们,柳条在风中被吹动,到底怎么动,未作具体介绍,没有形象感,是叙述。第二例用了比喻、拟人的手法,把柳条的动态再现了出来,给人的形象感非常强,是描写。
二、叙述的作用
几乎在所有文体的写作中都会不同程度地运用叙述。在记叙性文体中,叙述可以介绍人物的经历或事迹,表现人物的性格。例如: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家里并不富裕,对付地过活而已。我父亲做着事,每天要到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也不多。我有两个姐姐。(《我的叔叔于勒》)
也可以介绍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揭示事物的内涵。例如:
立春过后,大地渐渐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冰雪融化,草木萌发,各种花次第开放。再过两个月,燕子翩然归来。不久,布谷鸟也来了。于是转入炎热的夏季,这是植物孕育果实的时期。(《大自然的语言》)
在议论性文体中,叙述可以为议论提供事实论据。在说明性文体中,叙述经常用来述说被说明对象的发展变化过程。在某些报告、总结性应用文中,叙述可以用于介绍情况和工作过程。
叙述还可以对情节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包括时间、场面等大幅度的推进。长时间、多场面的变化,可用几句话叙述过去。如:
普之仁领着我穿看茶花走,指点着告诉我这叫大玛瑙,那叫雪狮子,这是蝶翅翘,那是大紫袍……名目花色多得很。(《茶花赋》)
写普之仁领“我”看茶花,转到写各种茶花。通过“我”所看茶花的场景变化推动情节发展。
三、叙述的类型
根据叙述的人称或视角可以把叙述分为第一人称叙述、第三人称叙述和第二人称叙述;根据叙述的方法可以把叙述分为顺叙、倒叙、插叙、平叙等。这些内容将在后文第二节和第三节中具体讲解,这里先介绍具体叙述和概括叙述,这是根据叙述的详略或节奏的快慢来划分的。
具体叙述,也叫详叙,指把人物的活动或事情的经过进行详细的交代和介绍。不仅注重情节,更注意向读者展示细节,这样有利于充分展示事物的丰富内容或具体过程,交代人物的方方面面,使读者获得细致清晰的印象,当然,其进展节奏也就比较缓慢。
概括叙述,也叫略叙、简叙或约叙,它只是把人物的活动或事件的经过简要地表述出来,只介绍梗概,易于给人一个总的全面的印象。如小说前的内容简介,电视连续剧的故事梗概,历史教科书中一些重大事件的梗概,议论文中所举的事实材料等。
鲁迅先生在《我的兄弟》和《风筝》两篇文章中都谈到了兄弟两人对待放风筝的态度,却分别运用了概括叙述和具体叙述:
①我是不喜欢放风筝的,我的一个小兄弟是喜欢放风筝的。
②但我是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他,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意。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那时大概十岁内外罢,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欢风筝,自己买不起,我又不许放,他只得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得跳跃。他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是笑柄,可鄙的。
一般而言,具体叙述和概括叙述,往往是交错运用的,这样才能使叙述的内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详略得当,而不是平铺直叙,如记流水账一般。
四、叙述的要求
第一,交代清楚。即要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等六要素交代明白。这六要素一般是不可缺少的,但有些时候只要不影响内容表达,也可以酌情省略。
第二,线索明晰。线索是作者思路在文章中的反映,体现了文中材料之间的内部联系。叙述时要抓住主要线索,它可以是“人”、“事”、“物”、“情”或者“文眼”等,叙述时可以采用单线、复线、多线,明线或暗线等,都要求清楚明白。
第三,详略得当。即要分清材料的主次,该详的详,该略的略,切忌流水账似的平铺直叙。凡是用于表现主题的材料,或者读者未知、欲知、难知的内容,应当浓墨重彩,反之,则当惜墨如金。
第四,要有波澜。因为“文似看山不喜平”、“文贵曲”。尽可能地做到生动、波澜起伏,吊住读者的胃口。
第二节叙述的视角
叙述视角,即人物的活动、事件的过程由谁,站在什么位置,从什么角度,用何种口吻进行叙述。实质上是作者叙述时的观察点和立足点,也就是叙述人称的问题。不同叙述人称的使用决定于不同的叙述视角。叙述的人称有三种: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和第二人称。
一、第一人称
第一人称是叙述者作为当事人、目击者,在文中以“我”或“我们”的口吻叙述所见、所闻、所感的叙述方式。第一人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也有人称之为主观叙述。
第一人称叙述中的“我”在不同文章或作品中,其地位和作用有所不同。一般写真人真事的记叙文,如日记、书信、自传、游记、回忆录、散文等,常用第一人称,且文中的“我”就是作者本人。如鲁迅的《风筝》、朱自清的《背影》、巴金的《怀念肖珊》,其中的“我”既是作者本人,又是文中的叙述者。在大多数文学作品中,情况又各有不同。作品中的“我”可能是作者,也可能不是作者,或不完全是作者,而只是故事中的一个人物,或者是故事的叙述者、见证人。如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老舍的《月牙儿》等,文中的“我”都是作品塑造的一个主要人物,是作者虚构的,而并非作者本人。又如鲁迅的《孔乙己》,文中的“我”是酒店的一个小伙计,在作品中是一个次要人物,只是故事发展的见证人。而《祝福》中的“我”,则仅仅是一个线索人物,作者用以引出故事,起一个穿针引线的作用。
第一人称具有目击者、参与者或亲历者的身份,其所叙事实的真实感极强,给读者一种真实、亲切、自然的感受。这是第一人称叙述的长处,但第一人称叙述受到“我”的活动范围、时间及空间的限制,反映生活的广度和塑造人物的深度也就受到一定的局限,难以对事情的方方面面、大事件的全过程做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