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素质教育管理概述
1.素质教育的涵义
素质教育的概念
素质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素质概念是生理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即“遗传素质”。《辞海》写道:“素质是指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在心理学上,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这是关于狭义素质的典型解释。广义的素质指的是教育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通常又称为素养。主要包括人的道德素质、智力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等。”——素质教育中的素质,指的是广义素质。
关于素质教育的含义,我国教育界对中小学素质教育内涵的研究,由于角度不同,给素质教育下的定义(或作的解释)不尽相同。有人依据“强调点”归纳“素质教育”有9类15个定义。这9类定义,有的属于词语定义;有的属于哲学定义;有的强调以人的发展为出发点;有的同时强调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的强调公民素质;有的强调先天与后天相结合,有的把各种素质平列;有的试图划分素质层次;还有的强调通过科学途径充分发挥天赋。
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作了明确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
素质教育主要包括内在素质和外在的素质。内在素质主要是人对世界、环境、人生的看法和意义,包括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等,也就是一个人的对待人、事、物的看法,也可以成为人的“心态”。外在素质就是一个人具有的能力、行为、所取得的成就等。
素质教育的特点
综观素质教育的定义,虽然表述不一,但有着共同特点:
(1)认为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
(2)认为素质教育要依据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实际需要。有的定义虽然只提到人的发展,但并非是不考虑社会需要,而是针对“应试教育”忽视学生主体性的偏向而突出强调人的发展。
(3)在某种意义上,素质使人联想到潜能。这些定义都主张充分开发智慧潜能。
(4)不仅主张智慧潜能的充分开发,而且主张个性的全面发展,重视心理素质的培养。
作为定义,既要简洁,又要能涵盖要领的本质特征。依据这一要求和以上的分析,可以试将素质教育定义为: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体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2.素质教育的目标
素质教育的目标
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成功的人格,人格养成专家叶长强先生,因兴趣使然结识众多海内外文化大家、儒释道等百家要人、社会精英人士及名人骚客。浸淫于浩若烟波的中华文化中,总结出人格之精髓——大成模型,填补了国内外人文教育的空白。大成模型是对往圣先贤人格发展的总结与提升,以人体结构为模型,将全息人格分为道、德、知行、时间、契约、行为、结果、情感、抉择九个部分,以生命进化为前提,在外和内谐的格局内呈螺旋状平衡向道接近成长模型。
素质教育的不足
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在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产生过较大影响。这一模式在今天已暴露出某些不足。
(1)“先确定目的然后确定手段”的做法,在课程设计中未必可行,不应把目的和手段完全分开。
(2)忽视了在一定情况下进行点滴改进的必要性,同时也忽视了课程内容的多样性,以及教师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随机处理的必要性。
(3)像理解力、鉴赏力等重要的教育结果,是难以测量和清楚地观察到的。有鉴于此,有学者提出另外的观点,认为学习活动是师生间、学生间、学生与教材间以及学生与其他外部因素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在每一个学习者的学习活动中充满着偶发的、不可预知的因素,因此,既无可能也无必要在教育活动开始前就对学习结果作出明确规定,而应在教育活动进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目标,并不断修正目标,使之随时适应新的情况。简言之:既不应有预先统一的目标,也不应有恒定不变的目标,应当为教育活动的参与者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素质教育的重要职能是发展人的个性,使每一位受教育者的潜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发展。严格说来,每一位受教育者都应有各自独特的发展目标,那么,还要不要统一的教育目标?要不要具体的教育目标?回答都是肯定的。
素质教育的灵魂
强调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把它喻为“灵魂”“核心”“关键”,是我党三代领导核心一以贯之的思想,在今天具有尤为重大的现实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青少年学生表现出政治上积极上进,学习上勤奋刻苦,生活上丰富多彩的主流精神风貌。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天青少年成长的外部环境和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方面,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西方社会越来越把意识形态的渗透当做全球战略的重要内容,极力通过多种途径加紧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宣扬资本主义价值观,同我们争夺思想阵地,争夺青少年一代。
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社会生活发生着深刻变化,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及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会给青少年学生带来许多消极影响。
另外,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影响也仍然存在,这些都必然影响青少年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再加上一些地方和学校的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滞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明确,思想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不落实;体制、机制、队伍和投入政策措施不到位;重智轻德、重课堂轻实践等倾向十分严重;思想教育的内容、方法、手段不适应时代的需要和青少年发展的特点;一部分学校忽视思想教育工作,一部分教师不能为人师表,一部分地区的育人环境和舆论氛围起着负面导向作用,造成一部分青少年心理脆弱、理想淡漠、思想混乱,少数青少年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素质教育的本质
其实,对于什么是素质教育的问题,回答应该是清楚的。李岚清副总理指出:“素质教育从本质来说,就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这是从教育哲学的角度在教育目的层次上对素质教育概念的一种规定,这一规定把素质教育与其他种种不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区分开来了。
例如,它明确地区分了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
(1)素质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国民素质;而“应试教育”的目标是“为应试而教,为应试而学”,在此目标导向下,即使客观上能使部分学生的某些素质获得浅层次发展,也只能是片面的,以牺牲其他方面发展为代价的。
(2)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必然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每一位未来的国民;而“应试教育”则把目光盯在少数升学有望的学生身上,弃多数学生于不顾,甚至不惜将正常儿童扣上“弱智”帽子,使其不列入分数统计。
(3)素质教育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强调教育者发挥创造精神,从学校实际出发设计并组织科学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受教育者在自主活动中将外部教育影响主动内化为自己稳定的身心素质;而“应试教育”则使教育者跟着考试指挥棒亦步亦趋,在教学方法上以灌输、说教、被动接受为基本特征。
4.素质教育的原则
素质教育要求在全面遵循高等教育一般原则的基础上,重点把握并遵循创新教育原则、学生为本原则、个性发展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学以致用原则、开放办学原则,并使这些原则在成功素质教育的各个层面共同发挥作用。
创新教育原则
(1)基本含义。
创新教育原则是指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为基本价值取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通过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在成功素质的五大体系中,观念体系是核心,其中创新精神是观念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成功素质教育就是要围绕“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等方面全面实践教育创新,并运用创新原则,开展办学模式创新、育人机制创新、教育观念创新、教学内容与方法创新以及管理创新,实现成功素质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2)基本要求。
①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贯彻与实践创新原则,必须从有利于创新的角度,大力营造广大师生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环境。
②建立有利于创新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贯彻创新教育原则,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十分重要。一方面,对教职工在教学创新、科研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贡献突出的给予奖励,并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挂钩。另一方面,倡导学生大胆创新,对于学生在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可以通过奖励学分、免修部分课程、享受奖学金等形式予以激励;对于未能按规定完成创新课程、创新活动以及未获得创新学分的,一律要求补修,或采取其他学籍管理措施加以约束。
③充分发挥各创新主体的作用。全校师生都是创新的主体。贯彻落实创新教育原则,必须重点在学校创新、教师创新、学生创新这三个层面充分发挥作用并有所作为。
学校创新是全局性创新,在办学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创新是学校灵魂和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并内化到全校师生思想观念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围绕成功素质教育根本目的,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摆在重要位置,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
在专业与课程建设上,要围绕成功素质的五大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探索与推广将知识转化为创新素质的有效方法;在教学评价上,要按照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要求,从有益于引导教学创新和学习创新,设计和完善教育教学测评体系;在学校管理方面,要全面推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教师创新是教育教学创新的主体。教师创新包括教师的教育观念创新、教育能力创新、教学方法创新等。学生创新是创新教育的落脚点和归宿。创新教育要求学生时时想着创新,人人都能创新,处处践行创新。
学生为本原则
(1)基本含义。
素质教育认为,学校的主体是学生,学校一切工作都必须奉行“三个一切”的办学宗旨,即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提高教育质量,一切为了学校的发展,其落脚点是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成功,一切为了开发、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
①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是学校教育的出发点。学生为本就是要把学生特别是学生的发展作为学校教育活动的本体,一切教育活动都必须从学生的发展出发。
②让学生得到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是学生为本原则在质上的体现。学生为本的教育强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求按照成功素质的五大体系全面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同时,还注重对学生个性特征的充分开发。
③让全体学生都得到发展,是学生为本原则在量上的要求。只有让全体学生都得到发展,成功素质教育关于“人人都可能获得成功”的主张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④教师与学生是组成大学的主体因素,根据二者之间不同的权利格局,形成了不同的大学主体观。一是“教师主体说”。即学校和教师根据惯例以“行会”形式保护他们彼此的利益,构成“行会”的主体,支配着“行会”的教学和管理活动,学生则成了相当于商业领域中的“学徒”。这种模式的影响极为深远,包括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美国以哈佛学院为代表的殖民地学院以及德国的哈勒大学、哥廷根大学等都是按照教师型大学的建制发展起来的。
二是“学生主体说”。20世纪中叶以来,在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先后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随着学生人数与类型的增多,教育经费的紧张和院校竞争的加剧,法、德、美、日诸国高校都曾爆发过规模空前、影响深远的学生“革命”和“风暴”,学生对大学的行政、教学、科研、人事、经费等方面全面施加压力,成为影响大学生存、改革与发展的举足轻重的力量。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多方面因素(如财政危机、适龄青年入学人数减少、教育设施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剩”等)的影响,首先在美国形成了“学生消费者第一”的主体观,并对当今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的办学原则产生重大的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