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儿将筝娘引来,筝娘笑盈盈,“到了一烈城,也不知找我。”
知一边吩咐顺儿上茶,边应付道:“我这乱糟糟的,还没整理妥当,打算整理完再一一拜会。”
筝娘望着外面木架,打趣道:“你啊,还是喜欢这些瓜果,好歹种点花啊,花开之时好看又清香。”
“我种了菜花,开花的时候黄灿灿的,好看又好吃。”
筝娘抿笑,环顾四周,“这院子还是有你在,才有生机。”
知一愣了愣,据她所知,赤烈焰买下金屋多年,按理说金屋不会被前辈等人知道,筝娘又是如何得知?
“你来过?”
“我买下这屋,又偷运你的旧物到此。”
之前知一就疑惑,为何烈瞒得过瘸子等人,现在明白原来是筝娘掩护,难怪瘸子他们无法察觉,“印子前辈早就知道焰王没有失忆?”
筝娘点头,“我们体谅焰王装失忆是为安定人心,故而替他做这些。现在你回来,我们真替他松口气。”
重见筝娘,知一心生出个大胆念头,贸然问她:“你在家做些什么?”
“没什么可做的,孩子大了,不是练武就是念书,我啊清闲得很。”
“我记得以前你会做衣服。”
筝娘莞尔,“怎么,你想让我去妩裳?”
“我有一个为普通人做衣的想法,我观察过现在他们穿的衣裳,要么宽长不利于人干活,要么合身却十分丑,我寻思做一些简便而美观,便于人们活动的衣裳。”
“简洁实用又漂亮。”
筝娘一下子抓住知一的重点,知一点头,“对,就是以此为目的。做这个不光造福人,说不定还能赚一笔,干不干?”
钱对于筝娘而言没有太大吸引力,可能创造出不一样的衣服,这令筝娘心情澎湃,当即点头,“干。”
妩裳是做富人的生意,若是卖平价衣,会拉低妩裳层次,知一索性另开新店,取名简衣,出售平价衣,旨在让普通人能穿到物美价廉的衣。
专卖平价衣,这在整个衣产业是冒险创举,但知一思量过,简衣依托妩裳背后的织布染布绣娘等,无需囤布或者购买织布机,风险很低。
它相当于树的分枝,失败也不会影响主干造成大损失,可行性强。
素雅本有顾虑,听过知一解释便同意知一开新店。
知一和筝娘做事麻利,十日后简衣开业,意外的是简衣反响很好,当月就盈利。
妩裳由莹莹打理,知一不必盯着,简衣尚未物色到合适人管,知一便暂时看管。
这日知一关铺回金屋,半道上有人正面撞了下知一,走几步后知一摸腰,发觉荷包不见。
登时火气上头,偷东西偷到她头上,真是不知好歹,二话不说转身去追。
那人走发现知一追,急速狂奔,左转入巷子。
知一追进巷子后他停下,他穿墨绿色斗篷,背对知一。
知一也不多想他为何停步,正色道:“把我荷包还我,否则对你不客气了!”
那人转过身,脱下帽子,知一吃惊道,“颜争,怎么是你?”
颜争打了个嘘声手势,知一明白此地不宜说话,两人换到茶楼的雅间,待小二退出关上门,颜争先开口,“知一,我需要你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