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伤感的是,左维财的妻子也时常卧病在床,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老实本分的丈夫竟然成了被告,还要赔别人几万元。她拉着我的手说家里实在没钱支付杨家了,希望我能为这事说几句公道话。这一幕真是令人唏嘘。我邀请左师傅参加演播室节目,他说作为长子,没办法离开重病的母亲,我尊重他的想法,表示征求法学专家的意见后,但愿能给他们一些帮助。没想到,当我把材料给法学专家看过后,果真提出了对左维财有利的建议。节目播出前我赶紧打电话给左维财,建议他尽快起诉建筑公司,在法院对事实认定清楚的前提上,他很可能从公司获得赔偿款,转而再支付杨秀德的手术费用,这样一来,不会再有两败俱伤的局面。
希望好人一生平安。
22.谁家的牛伤了我?
记者:刘晓蔚
存安徽淮北农村.本来一桩普通的黄牛交易却因为双方当事人一时的疏忽.使件情暴躁的黄牛挣脱缰绳逃跑,撞伤了在自家院里休息的老汉,由此引发了一起动物致人伤害赔偿的案件。
点评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
当事人:贾敬军李从俭
案发地:安徽省淮北市
主持人:任良韵
[案情回放]
2001年12月,家住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的贾学主持人任良韵 习因为急等着钱用,便想把在家里养了近三年的一头黄牛卖掉。通过当地牛行的一名经纪人的介绍,找来了买主朱海军。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贾学习和朱海军达成了买卖意向。最后贾学习以1620元的价格把牛卖给了朱海军。朱海军拿了120块钱给贾学习作为买牛的定金。几天后,朱海军与牛行的经纪人再次来到贾学习家中。
就在朱海军付清购牛款,准备将牛往院外牵时,他发现牛的脾气很犟,便不想要这头牛了。可贾学习觉得既然朱海军已经将钱付清,证明这个交易已经成功。如果现在反悔,那120元的定金就不会退还了。
或许是心疼那120元的定金,朱海军最终还是要了这头牛,他向贾学习提出必须把牛给他送到家。当几个人好不容易将这头黄牛赶出贾家大门准备捆牛时,没想到黄牛挣脱缰绳跑了。
2001年12月21日下午三点左右,这头黄牛跑到了离贾庄几十里地之外的张集,在路上行人的追赶下,它慌不择路地窜进了一户人家的院子里,撞倒了在院子里休息的老人李从俭,老人很快被送进了医院。撞伤李从俭的黄牛被他的家人打死。在老人住院治疗期问,李从俭的家人不断催付医药费,可朱海军和贾学习两个人谁也不想出这笔钱。
最后两个人商定,他俩之间先打一场官司,让法院去决定黄牛归谁所有,谁败诉让李家人找谁去。
2001年12月26日,朱海军以返还购牛款1620元为名,将贾学习告到了濉溪县城关法庭。
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李从俭经过21天的治疗,从医院康复回到了家中,共花去了4800多元的医药费。李从俭的伤情也被濉溪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为9级伤残。
转眼,法院审理朱海军状告贾学习一案已经半年了,可法院的判决迟迟没有下来。
李从俭从自己的代理律师那里得知,如果朱海军和贾学习的官司审理终结时间超过一年的话,就有可能丧失为维护自己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权利。于是,2002年6月23日,李从俭以动物致人损害赔偿为名,将朱海军、贾学习一同列为被告,告到了濉溪县城关法庭,要求被告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5384元。
[当事人访谈]
主持人:我们今天本来是要请您的弟弟贾学习来的。能告诉我们他为什么没有来,而是您来到现场呢?
贾敬军:我弟弟年前就出外打工了。李从俭大爷申诉期间,他就一直不在家,一直由我代理。
所以这次《周末断案》邀请他来现场,他不在家,我就来了。
主持人:当时不想要这头牛,是不是因为这头牛脾气特别犟?
贾敬军:我们农村卖牛一般都到集市上去。因为这个牛的脾气犟,也不好到集市上去卖,就找到交易员,在家交易。这个牛要是能到集市上卖的话,大概值2000块钱。在家里卖,就因为它脾气不好,1620块钱卖给他了。
主持人:这个情况朱海军知不知道?
贾敬军:他知道。当时提到送牛的问题,实际送到蒙村,这个集市离我们家只有一公里多。如果这个牛能牵到集市上卖,又能多卖钱,何必又在家里卖这个价钱呢?
主持人:从你们家到朱海军家有多远?
贾敬军:大概得有七八公里吧。
主持人:您刚才说从你们家到牛行有一公里多的路。你们就是担心这一公里多的路上出问题,所以没有把它牵到牛行去卖?可是当朱海军提出要你们把这个牛送到他家里去的时候,这七八公里的路你们就不担心出问题?
贾敬军:其实当时他不是这样讲的,是让我弟弟帮他把牛牵到外面绑起来,然后到集市上去。
他说给我弟弟十块钱,我弟弟说,你给一百块钱我都不给你送。因为他一个人拉不动它,就让我弟弟帮忙捆一下。结果往外牵的时候,还没有捆到这个牛,牛就挣脱跑掉了。
主持人:事实上你们没有答应朱海军,说要把这个牛送到他们家里去?
贾敬军:对。没有。
主持人:那么不管怎么说,这个牛还是在路上出了问题,抵伤了李老汉。而且你们也为此打了三年的官司。
主持人:牛把你抵伤之后,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个事?
李从俭:他俩打了六个多月的官司,也没个结果。我看病一共花了一万五六千块钱,那都是我借的钱,没办法,只有到法院告他们了。
主持人:你们现在打官司反而花钱更多。有什么想法?
贾敬军:钱也花了,到现在也没有彻底解决这个事情,劳民伤财。
主持人:卖一头牛给你们惹来这么大的麻烦。有没有觉得自己做得不妥的,让自己觉得后悔的地方?
贾敬军:实际上我弟弟打官司是跟朱海军赌了这口气。,如果说不是卖牛惹来的这个麻烦,如果是自家的牛跑了抵了他,可能我们不会打官司的。你看病花了多少钱,多少医药费,我买点东西去看看。你受了罪,我花了钱,可能就解决掉了。
[观众参与]
买卖双方谁的责任大?
观众1:我认为是买牛的责任大。按照交易合同来讲,买卖双方在钱物结清以后,就算交易完毕。贾先生因为没有送出门也可能有附带责任。按照比例来讲,说朱海军可能负80%,贾先生只是附带责任。
观众2:我认为关键在于他们达成的口l头协议。就是讲他们两个在送牛的时候,卖方是不是同意了把牛送回去。如果达成这个协议的话,那这个责任肯定在卖方。
观众3:如果到现在都拿不出一个确凿的证据的话,牛从他们家跑了,伤了人,我觉得这个卖牛的责任大。既然自己家牛不伤自己家人,那你就应当把这个牛口、蹄都要拿绳子捆好送走,这就百病消除。所以讲发生这种事情,就是疏于防范。
[专家点评]
买卖双方疏于防范应分担责任。
范愉:我们知道,他们现在这种关系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最大的特点,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按照我们通常的交易习惯,按照法律的规定,就是这个标的物转移,也就是所有权的转移。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的日常交易习惯也好,法律的规定也好,都允许当事人做一个特殊约定。本案中因为这头牛脾气很暴躁,双方当事人在交接的时候,就出现了一些犹豫。这个条件虽然没有写到合同上,但是双方都是承认的,至少是对方已经做出了行动,表示愿意帮他捆牛、送牛,等等。但是这个行为还没有完成呢,牛就跑了。所以这里面的争议确实比较复杂。在农村的这种事实的交易习惯中,我们不能仅仅看单纯的法律上交接还是没交接,还要看一些交易习惯、经验、生活。假如说这个约定真的存在的话,那么确实应该由卖主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了。但是由于交易习惯中,我们对这个推定本身存在犹豫,在这种情况下呢,我觉得是不是应适当地把这个责任进行分担。不要简单地说卖主承担百分之百,或者买主承担百分之百,合理地进行分担可能更合理一些。法院在首先确定牛的主人,即所有权是谁的情况下,同时决定谁来对老汉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您觉得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买卖双方都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范愉:平常老百姓可能对那种合同、条文并不熟悉,但是大家日常的情理跟法律的原理基本上是一致的。对风险的预见性,还需要加强。最好用一种方式,约定风险的负担方式,就比较好一点。
[案件结果]
法院在审理后做出判决:由于贾学习、朱海军的交易行为是诱发动物损害事件发生的前因,两人在交易中发现牛受惊后,疏于防范,未采取有效管理措施,致使牛跑掉伤人。因此,由贾学习承担70%的赔偿责任:9351.33元,朱海军承担30%的赔偿责任:4007.71元。
主持人:范教授,我们现在在这个案子当中看到的是一头犟牛伤了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这种动物伤人的案件都经常发生。那么对于饲养它的主人有些什么样的警示呢?
范 愉:关于动物伤人,《民法通则》中有明确的规定。《民法通则》一百二十七条对这种民事责任做了专门的规定。原则上很清楚,就是动物的饲养者和它的主人,如果是自己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话,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里面有两种情况要注意:一种情况就是由于受害人自身的责任,比如说你去招惹人家动物,你去盗窃人家动物,然后造成了损害,主人可以免责;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由于这种损害是由第三人导致的,比如说有第三人去把这个什么动物放出来了导致了其他的损害,那么就由第三人来承担责任。这种法律责任,在法律规定中是很清楚的。
主持人:原本只是一场非常普通的黄牛交易,但是,因为双方一时疏忽而发生了意外。牛抵伤了人,这样的结果,我想买卖双方都是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任何交易当中其实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风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也必然为风险承担责任。非常感谢范教授来到我们的节目现场,同时也感谢现场的观众朋友。
[ 记者手记]
都是耕牛惹的祸
这起动物致人伤害案先后经过了一审、二审和申诉三个阶段,历时三年之久。这么一起普通的案件为什么会经历这么长时间?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前往了事发地淮北市的濉溪县。
由于案件的受害人李从俭家是在淮北通往濉溪县的公路边,所以第一站我们就先到了他的家。在公路边的一个普通院落中,我们见到了正在修理家具的李从俭。看到我们到来,李老伯还是比较惊讶!交谈中我们才知道,他的案子终审下来,贾学习和朱海军赔偿李从俭各种费用13000多元。可是李从俭从判决至今并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这飞来横祸,不仅花去了李老伯一万多元的费用,还使原本并不宽裕的生活变得更加困难。
是因为贾学习和朱海军故意不赔还是另有原因?随后我们又来到贾学习和朱海军的家里。贾学习家条件很差,屋里到处都是灰尘,家里也是破乱不堪,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当初就是为了给母亲看病,急等钱用才将牛便宜卖出。可是一场官司打下来,卖牛不仅没有解决他的燃眉之急,反而加重了他的生活负担。为了这场官司,贾学习在外打工,连春节都没有回家。
家里只剩下妻子和年幼的孩子,连维持基本的生活都很吃力。与贾学习相比朱海军家里的条件算是好的,可是朱海军还是觉得冤枉,虽然他只负担30%的费用,但心里还是不服气。买一头牛惹出这么一档子事,这让朱海军怎么也想不通。
在节目的录制现场贾学习的哥哥也谈到,当初之所以打这场官司,都是为了和朱海军赌一口气,谁知官司一打三年,三家在经济上都蒙受了更大的损失。其实,在农村类似这类的案件还有很多,怎么把风险降低,在纠纷发生后,如何更好地把问题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这样在务工、买卖农产品、家畜交易等经济活动中,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利益,使自己免受或少受经济损失。
23.为了1.2亿人的官司
记者:唐友明
如果不是因为一场官司,很多人很难将“乙肝病毒”这几个字与一场考试联系在一起。
如果不是因为一场官司,很多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关注。
一名公务员考试的落榜生,一个1.2亿人的庞大人群,因为一场官司紧紧站到了一起。
点评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
当事人:张先著
案发地:安徽省芜湖市
主持人:况皓
[案情回放]
“乙肝病毒”筑起门槛,优秀考生望而止步。
2003年6月,当时25岁的皖西学院毕业生张先著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在笔试和面试过程中,他的成绩在30多名竞争者中均排名第一。眼看离公务员的梦想只一步之遥,但是随后的体检却让他望而止步。在乙肝5项检测中,他被诊断出“小三阳”,即5项指标中的第四、五项呈阳性。按照安徽省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小三阳”即意味着失去录用资格。这一结果出乎张先著的意料,他随后申请复检,但是复检的结果仍然是不合格。根据这一体检结果,芜湖市人事局认定张先著体检不合格,并于9月下旬以口头方式正式通知张先著未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