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述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涵
公共卫生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通过公共政策和保障措施,创造公共健康环境和条件,改善和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状况的一项基本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公共卫生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而且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条件下,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还可能跨国界,对全人类的安全造成不利后果,成为影响政治经济、外交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从广义上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急性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不明原因疾病、新发传染病,预防接种群体性反应和群体药物反应,重要食物中毒,重大环境污染,急性职业中毒,放射污染和辐射事故,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袭击,重大动物疫情,以及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引发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针对的是群体而不是个体。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一)突发性
首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虽然存在着发生的征兆和预警的可能,但往往很难对其真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作出准确预测和及时识别,如各种恐怖事件和自然灾害引起重大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等。其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成常常需要一个过程,开始可能其危害程度和范围很小,对其蔓延范围、发展速度、趋势和结局很难预测或不能引起足够重视。如2003年在我国发生的“非典”疫情,由于对这一新发传染病缺乏了解,受主客观因素限制,在初期阶段没有采取充分的预测、预警和防范措施,造成了疫情迅速蔓延。
(二)多样性
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复杂,导致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多样化,主要包括细菌、病毒所致各种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不明原因引起的群体性疾病,有毒有害因素污染环境造成的群体中毒,急性职业中毒,各种自然灾害以及生物、化学、核辐射事件等。
(三)高频化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频发生的主要原因:第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处于转型时期,国家对公共卫生事业投入的不足导致各种预防措施严重缺乏,公共卫生医疗体制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第二,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多灾国家之一,又是经济欠发达国家,近年来许多地方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各种灾害频发。第三,一些病原体的变异导致了新发传染病、再发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疾病、人畜共患病的频繁暴发,抗生素药物的滥用也使病原体产生了耐药性。第四,有毒有害物质滥用和管理不善导致化学污染、中毒和放射性事故逐步增多。
(四)社会危害严重
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范围广,影响范围大,一方面,对人们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可能很长时间内在人们心灵深处产生阴影;另一方面,一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社会不同利益群体,敏感性、连带性很强,处理不好可能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造成社会混乱,以致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五)国际互动性
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国际互动性。经济全球化在人员、物资大流通的同时,也带来了疫情传播的全球化。一些重大传染病可能通过交通、旅游、运输等各种渠道向国外进行远距离传播,如“非典”在我国爆发的同时,我国周边地区和国家也发生了禽流感。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健全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是防范和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础。“非典”的暴发,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体系防范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指挥协调不力,应对处理机制不健全,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差,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农村卫生工作相当薄弱等问题。这些不足,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必须建立可靠的法制和机制。
(一)法规和应急预案体系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适应当前传染病防治的新形势和工作需要,我国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两个预案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修定,推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进程,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决策和协调机制
2004年3月,卫生部成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应急准备和组织协调处置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工作需要,设立或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三)监测信息网络和预警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网络主要包括国家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诸系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信息共享、强化职责、依法管理的原则运行。在强化检测的基础上,建立及时准确的预警制度。
(四)物资储备和征用机制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是一项复杂、动态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和良好的协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以地方储备为主,国家储备作为必要的补充。各级卫生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应急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利用现有人力、财力和技术,根据不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分类提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由财政部门保障资金,计划部门组织落实到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调用并及时补充。
(五)应急培训与组织演练
卫生应急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卫生应急人员培训,更新专业人员知识。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选择具有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和现场处置经验的专业人员,平时进行应急知识、技能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装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组织,及时赶赴现场,有效开展救治。
经常组织全国性和区域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检验各级应急能力,同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组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六)社会力量动员和舆论宣传
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社会动员对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十分重要。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和社会各界力量全面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是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条件。
各级卫生部门和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危机干预,正确引导舆论,确保社会稳定。
(七)部门配合和国际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沟通和协调机制,才能高效、有序地予以处置。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渐呈现出跨国界的趋势。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全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动,积极利用国际经验与经济技术力量来应对和处理国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级别
目前,我国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画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一)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的应急反应
1.国务院负责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国务院提出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对不明原因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开展病因查找和治疗诊断的研究;依法接受和管理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及时向各部门、各省市、世界卫生组织及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信息;依照法规及时将发现的新发传染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区)县人民政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应急反应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和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疫区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病人救治和人员疏散;及时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支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顺利进行。
2.各市(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措施。
(三)较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反应
1.省级以下各市(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组织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宣传工作;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的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材等物资供应。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应急工作的处理和督导,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的应急反应
1.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现场工作,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3.市(地)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技术指导。
4.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一、题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室内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