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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灯笼

我说得越多,人们就越不相信我。与我相见的每一个人,都对我心怀警惕。哪怕我只是因心中想念,前去看看故人的模样,迎接我的人也在用目光逼问:你来做什么?那实在太难耐了。

我再也不想去任何地方。哪怕去邻近的澡堂子,我也要挑日落时分前往。因为我不希望被任何人看见。可是盛夏时节,我的浴衣还是在暮色中白得发亮,似乎显眼得很,令我尴尬欲绝。近来凉爽了许多,穿哔叽的季节快要到了,我准备早早换上黑底的单衣。假设我还要以这样的身份度过秋天,熬过冬天,迎来春天,再进入夏天,又不得不穿上白底的浴衣外出,那就实在太可怕了。我希望,至少在明年夏天之前,拥有穿着这身朝颜花浴衣出门也无须畏缩的身份,化着淡妆,在节日的人群中穿行。想到彼时的快乐,我现在就感到振奋不已。

我犯了偷盗之罪,这么说并没有错。我不认为自己做的是好事。可是——不,我还是从头说起吧。我要对神明诉说,我不会依赖任何人,若有人相信我,那便相信吧。

我是个贫困木屐店的孩子,还是独生女。昨天傍晚我坐在厨房切大葱,听见屋后的空地上有个孩子哭叫了一声:姐姐!那惹人怜悯的声音让我忽然停下手来,不禁想:如果我也有个那样倾慕我、那样哭着叫我的弟弟或妹妹,或许就不会如此孤寂了。想到这里,被大葱汁水熏疼的眼睛里涌出了热泪,再用手背去擦,更是被辣得泪水不断滚落,让我不知如何是好。

今年樱树冒出绿叶、石竹花和溪荪花开始在节日夜摊上露头的时节,梳头店传出了流言,说那没教养的姑娘终究是迷上了男人。不过,那段时间我真的很快乐。水野先生每到日落便会来接我,我则在尚未日落时便换好了体面的和服,化好了妆,在家门口进进出出。后来我才知道,邻里的人见我这样,都要指指点点、交头接耳,嘲笑那个木屐店的咲子被男人迷住了。父亲母亲心中或有察觉,但什么都没对我说。我今年二十四了,可还没嫁人,也未招婿,都是因为家里太穷。母亲曾是镇上有头脸的地主家的小妾,因为看上了父亲,便不顾地主家的恩情跑到父亲家来,不久便生下了我。而我的眉眼既不像地主,也不像父亲,如此一来,日子便更是难过,甚至一度被当作见不得人的姑娘。一个姑娘生在这样的家庭,被人疏远想必也是理所当然。其实,就我这样的身世,即便生在富有的华族之家,或许也注定遭人疏远。虽说如此,我既不怨恨父亲,也不怨恨母亲。我是父亲的亲女儿。不管别人说什么,我都如此坚信。父亲和母亲都很疼爱我,我也很关心我的双亲。父母都是懦弱之人,甚至在我这个亲女儿面前也有点儿畏首畏尾。我认为,懦弱胆怯之人,应该由大家来给予关怀。我曾想,为了双亲,无论什么苦楚孤寂,我都能忍耐过去。可是自从结识了水野先生,对父母的孝行我还是怠惰了。

说来羞愧,水野先生比我小五岁,是商业学校的学生。可是请谅解,我别无办法了。与水野先生结识是在今年春天,我左眼不适,去了附近的眼科医院就医,在候诊室里邂逅了他。我是个容易一见钟情的女人。水野先生当时跟我一样,左眼包着白色眼带,不舒服地皱着眉,正在翻看一本小辞典,样子十分可怜。我包着眼带同样心情不振,站在候诊室窗边眺望外面的锥栗树嫩芽,却感觉那些嫩芽反射的阳光格外刺眼,就像包裹着青色火焰。总之外界的景色让我感到自己身处遥远的童话之国,连水野先生的面庞,也显得那样英俊高贵,不像现世之人。我想,这定是因为我头上眼带有某种魔法。

水野先生是个孤儿,没有人给他关怀。他家原本有个大药品商行,母亲在水野先生还是个婴儿时便去世了,父亲也在他十二岁时离开人世,最后商行开不下去,水野先生的两位兄长和一位姐姐分别被远亲领养,最小的水野先生便被商行领班收留下来。那家人虽然在供他上商业学校,可水野先生的日子似乎还是很憋屈,连他自己都感慨,唯独跟我散步的时刻最为愉快。他对日常生活似乎多感局促,对我说与朋友约好了今年夏天去海边游泳。可是,他并未表现出期待之色,反倒越发萎蔫。当晚,我便行了偷盗之事。我去偷了一件男性泳裤。

我悄无声息地走进镇上生意最好的大丸商店,假装挑选女性便装,却把手伸向了后面那条黑色泳裤,拿到后便紧紧夹在腋下,静悄悄地出了店。可是没走多远,背后传来呼唤声,我不禁大叫一声,万分惊恐,好似疯子一般奔跑起来。小偷!粗重的喊声自背后传来,我肩膀被人一撞,脚下不稳,猛地回过头去,竟被狠狠地掴了一掌。

我被带去了派出所。派出所门前挤着黑压压的人。那些全都是镇上的熟人。我披头散发,膝盖还从浴衣下摆露了出来,真是一副骇人模样。

警察把我领到派出所里屋铺着榻榻米的小房间里坐下,开始对我问话。他皮肤白皙,面庞细瘦,戴着金边眼镜,看上去有二十七八岁。问完我的姓名、住址和年龄并记到本子上之后,他竟笑眯眯地说:

——这是第几回啦?

我猛然感到身子一寒,什么都回答不出来。可要是再不回答,就会被押到牢里去,背上重罪了。我得巧言几句,便拼了命思索辩解之词,可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心里从未如此害怕过。我以呼喊的劲头奋力说出一句话来,竟连自己都感到荒唐。然而一旦开口,我就好似被狐狸附了身,再也停不下来,好似疯了一样滔滔不绝。

——你不能把我关到牢里。这不怪我。我二十四岁了。二十四年中,我一直对父母孝顺有加、好生伺候。我有什么错?我不该被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水野先生是个有出息的人。他将来一定会是个大人物。我心里可清楚了,我一点儿都不想给那位先生抹黑。他跟朋友约好了下海游泳。我想给他准备准备,让他大大方方下海,这有什么错?我是个笨蛋。我虽是个笨蛋,可也会把水野先生打理得大大方方。那位先生身世高贵,跟别人不同。我不在乎自己会怎么样,只要能把那位先生打理好了送出门去,我便心满意足了。我有工作。你不能把我关到牢里,我长到二十四岁,没做过一件坏事。我这不是全心全意关怀着我那懦弱的双亲吗?不要,我不要,你不能把我关到牢里。我不能被关到牢里。二十四年来,我哪一天不是勤勤恳恳?只是一个晚上的错手,只是因为这个,我这二十四年,不,我这一生就要被毁掉,那绝对不行!那样不对。我实难想通。一生中仅仅一次,仅仅是右手忍不住挪动了一尺,那就要变成手脚不干净的证据吗?太过分了,这太过分了。那只是单单一次,短短两三分钟的事件啊!我还年轻,我的生命还长,我将要像以往那样忍受贫苦生活下去。仅仅如此而已。我一点儿都没变,我还是昨天那个咲子。区区一条泳裤,能给大丸家添多少麻烦?有些人四处行骗,一千两千地骗,不,甚至害得别人家破人亡,不也还能受到大家夸奖吗?大牢究竟为谁而设?里面关的全是没钱的穷苦人。那些人一定都是不会骗人的懦弱老实性格。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坏的心肠,不会欺骗别人过活,才会渐渐被逼上绝路,犯下蠢事,抢走别人两元三元,最后得在牢里待上五年十年。哈哈……哈哈……太荒唐了,太荒唐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啊啊……太荒唐了呀!

我一定是疯了,不会有错。警察面色惨白,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突然喜欢上了这个人。我虽然在哭,还是对他露出了微笑。不过,看来我是受到了精神病人的待遇。警察小心翼翼地把我带去了警察局,好像生怕自己被蜇到。那天晚上,我在拘留所过了一夜,天亮以后,父亲便把我接回了家。回家路上,父亲只问了我一句,你没被人打吧?就再也没说什么了。

翻开那天的晚报,我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朵尖。因为报上登了我的事,标题是“小偷也有三分理,古怪左翼少女滔滔美辞丽句”。羞辱并没有到此为止。邻近的人都在我家周围转悠,我一开始还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后来发现那些人都想看我的热闹,吓得我瑟瑟发抖起来。我渐渐明白了自己那一点儿小动作究竟是个多大的事件,若那时家里有毒药,我可能会一口吞下;若附近有竹林,我可能平静地走进去吊死。为此,我家的店歇了两三天。

不久后,我收到了水野先生寄来的信。

——我是这个世上最相信咲子小姐的人。只是,咲子小姐受到的教育尚不足够。咲子小姐虽是个率真的女性,但受环境影响,存在一些不正之处。我一直以来都在努力修正那些缺点,然而并非万事皆可改变。人没有学问不行。前些天我与朋友去洗海水浴,于海滨长时间讨论了人类向上心的必要性。我们将来必会出人头地。也希望咲子小姐今后谨言慎行,努力清偿所犯之罪,向社会深深致歉。社会之人,憎其罪而不憎其人。水野三郎。(读后务必烧毁,请连同信封一并烧毁。务必。)

这便是信的全文。我竟忘了水野先生是有钱人家出身。

如坐针毡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已变得如此凉爽了。今夜,父亲说屋子里的电灯太暗,让人心情沉闷,便给六叠间[1]换上了五十瓦的明亮灯泡。我们一家三口在那明亮的灯泡下吃了晚餐。母亲一边说,啊,太亮了,太亮了;一边将拿着筷子的手遮在额头上,心情十分雀跃。我也给父亲斟了酒。我悄悄对自己说,我们的幸福,说白了也就是给房间换个灯泡而已。然而这并没有让我感到清苦,反倒觉得这颗简陋的灯泡把我们一家人照得格外美丽,就像走马灯一般。啊,你们想看就来看吧,我们一家人多么美丽。我心中涌出了一股安静的快乐,恨不得说给院子里鸣叫的虫儿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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