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世界,何平渐渐理解。这里地形地貌,万物生灵,和地球一样,应该是所谓平行宇宙。
所不同的是,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飞机大炮,没有电子设备。
应该是某种原因,这里没有发生工业革命,所以才如此不同。
手机没人理解,只是自从来了之后,手机屏就没显过字,手表的指针也定住了。
何平不知道原因,只能猜测一下,因为某种过程,放完了它们里面的电。
这里处于封建社会,官官相护,贪污腐败横行。小小的村长,已经不可一世,吃食用度是普通家庭的百倍。
除了种地,百姓们挣钱靠手艺。打铁,做木工,制作陶瓷,都是人们谋生的手段,当然还有打猎,何平准备试试打猎。
何平家过得不富裕,父亲虽然有木工手艺,可是有咳嗽的病症,收入本来就少,每月还需花钱买药。
妹妹虽小,了已经学会了刺绣,赚钱补贴家用。
最无用之人,反而是何平,没有一技之长,不知道能做些什么,一个大老爷们,总不能靠爸爸和妹妹养活吧?
村子北边,何平家有一块地,种的是红薯。这个季节,天气炎热,雨水充足,红薯的蔓长势旺盛,极容易扎根。如果不将细根扯断,就会影响收成。
何平所做的,就是将红薯蔓翻一下,这样才能保证将所有的细根扯断。
在快要完工的时候,一只野兔突然从脚下窜出,几个跳跃,冲进右边的荒地里。
兔子的速度极快,后腿猛蹬地面,踏出一片片扬尘。
很久不吃肉了,有了这只野兔,大家可以饱餐一顿。心里想着,何平已冲了出去。
野兔不仅速度极快,还非常灵活,在高过膝盖的杂草间,横冲直撞。
何平挥动手臂,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紧随其后。野兔几次转弯,见无法摆脱,直接窜上地埝,一路向北山冲去。
开始爬坡,何平的速度变慢,和野兔之间,渐渐拉开了距离。
何平正准备放弃,野兔似乎体力不支,钻进一大蓬茅草里,一动不动。
茅草太高,无法看清野兔在哪儿,何平向前一扑,身体压在了茅草之上。
肚子下有毛茸茸,软软的东西,不断挣扎,何平一把按下,将兔子抓了出来,真想不到,他竟然抓住了野兔!
何平激动不已,一只手抓着野兔,一只手干活,终于翻完了最后一根红薯蔓。
何平搂着野兔,悠哉悠哉的回到家里。
看到何平怀里的野兔,何灵高兴无比,简直要跳起来。
“哥,哪里来的野兔?你抓的吗?”
何灵的眼里闪着光。
何平笑道:“当然是我抓的!你哥我厉害吧?”
“哥你会轻功吗?”
“不会啊!”
说到这里,何平突然一惊,不对啊!他百米的速度11秒,怎么可能追上兔子?刚才只顾兴奋,完全忘记了这一问题。
野兔的速度他知道,据说一秒钟二十多米。那岂不是说,他现在的速度比世界冠军快一倍?
突然变大的力量,忽然增加的速度。何平偷偷测试过,三百公斤是他举重的极限。虽然这不能算多么惊人,但对于他这样的文弱书生来说,已经相当了不起了。
他身上一定发生了某种变化,使得他力量变大,速度变快。为什么呢?
何灵扔掉手头的活儿,几步跑过来,伸出小手道:“好可爱啊!让我摸摸。”
何平将野兔交到何灵手中:“小心,别让它跑了。”
何灵将兔子抱紧,一只手不断抚摸着野兔的皮毛,赞叹道:“手感真好!”
“回去咱们炖兔肉!”
“可是,哥,我想养着它!”
“那就找个笼子,把它养起来。”
何平听人说过,野兔养不活。既然妹妹愿意,养就养吧,大不了养死了,再剥皮吃肉。
有这次抓野兔的经历,何平开始学习打猎。本来打猎就是人们谋生的手段,只是猎物并不是怎样好打,一般猎人的生活也不是多好。
何平不会别的手艺,学什么都得从零开始,有速度优势,自然要用到打猎之上。
西庄子南面是平原,东方隔着三四里,是无尽的森林,村子北边和西边是连绵的群山。无论是群山还是森林,都是打猎的好去处。
最近一段日子,群山和森林中,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猎人。没有弓箭钢叉,没有马匹猎犬,穿着单薄的衣服,身材不高,偏瘦,肤色略黑,背后背着一根三尺来长,碗口粗的木棒,木棒的顶端钉着七八个大铁钉。
一开始,同行们对这人嗤之以鼻,这哪里是来打猎的啊,简直是来搞笑的!木棍确实够粗,够重,可是猎物就在那里,伸着头让你去打吗?
万一遇见猛兽怎么办?冲上去和它肉搏?这个奇葩迟早完蛋,就是一盘猛兽的开胃菜!
不错,这位就是我们的主角何平。不是何平不想买弓箭钢叉,骏马猎犬,这些不是需要钱嘛,他最缺的就是钱,口袋里的二百三十六元五角,在地球就够寒酸了,在这里更是一文不值,人家流通的铜币白银!
距离西庄子四公里,有一个的北罗镇,这里有几家店铺。
“掌柜的,这些你多少钱收?”
一家皮毛店内,一个血糊糊的貉子,一只黄羊被放在柜台上。
“卧槽,那个傻缺又撞狗屎上了!”
远远的,一个猎人小声道。
“你怎么说又?”
一个有着古铜色皮肤,肌肉虬结,将近两米的壮汉,瓮声瓮气的道。
“昨天是一头野猪!”
“卧槽了?!”壮汉大惊。
“你小声点,小心被人听见!是一头一百来斤的小野猪!”
“你tm说话大喘气,差点把老子吓死!”
壮汉摸着胸口,安抚一下受创的心灵,有道是一猪二熊三老虎。打猎的时候,人们最不愿面对的不是老虎,而是野猪。
可能有人不理解,老虎不是百兽之王吗?为什么野猪最难对付?因为野猪皮糙肉厚,很难打死,并且喜欢蛮干,换句话说就是比较傻,敢和猎人拼命。所谓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那么大块头的野猪,上来和你拼命,怎么也够你喝一壶的。
而老虎的防御力比较低,遇见人的弓箭钩叉,更容易受伤,并且轻易不敢和猎人拼命,所以才造成这种结果。
后面的对话何平听见了,没有在意。他们愿意说,就让他们说去吧,反正也缺不了什么。
“八十五铜币!”
店掌柜开出了一个略低,不过也算说得过去的价格。
“好吧!”
何平没有砍价,接过了铜钱。为了几枚铜币,何平不想和人争执,有那时间,还不如早点回家,做点实验。
离开了皮毛店,何平来到杂货店。
“小二,请问有没有火硝?”
店小二非常热情:“客官要煮肉吗?要多少?”
“一斤,多少钱?”
何平报了个数。
“多少?”
店小二以为自己听错了,一般百姓都是买几钱,最多一两,这个家伙一下弄一斤,没有搞错吧?
“一斤。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二十铜币。”
“别着急算账,我还想要点别的。你这里有没有硫磺?”
“有有有,那个便宜一点十个铜币一斤,客官要多少?”
店小二的的态度更客气。
“来二斤吧!”
店小二称着材料,若无其事的问道:“客官会炼丹?”
炼丹,何平心里一动,不动声色的道:“你知道炼丹?”
店小二脸色一僵,感觉说错了话,赶紧赔礼道:“客官莫怪,小的瞎猜的!”
“无妨,你就说说炼丹吧。”
店小二连忙道:“小的只是听说,三百里外平山镇,出现了价值四百枚银币的地黄丹。人们拼命抢购,据说到最后,被人抄到了二十枚金币。
听说事情还没完,有人带着更多的金币,赶到的时候,那个购得地黄丹的人已经不知所踪。至于最后怎样,小的就不知道了。”
何平点了点头,没听说过地黄丹,不过要是那类丹药,二十枚金币真心不贵,简直和白捡差不多。不过,对于普通人,即使得了,也只是引火上身而已。
目送何平走出店铺,店小二吁了一口气,擦了擦鬓角的汗珠。
那人问话之时,他表面上虽没有失态,舌头没有打结,但是他的双腿双手,一直在颤抖。
当那个人问“你知道炼丹”时,他想起了一个传说。据说仅仅因为一句话,有人杀光了一个赌场里所有的人。事情过后,无论赌场的后台,黑虎帮,还是当地官府,都没有出面,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那种人,不可以常理论之,有的人慷慨大方,有的人喜怒无常,有的人嗜杀成性。
何平当然不是炼丹,再说,他也不会啊!他知道,知识就是力量,这个世界上,受过高等教育之人,只有他一个,不利知识,会遭天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