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两个孩子的,正是那伙绑票勒索、杀人食肉的贼人。其中一个嘴里流着涎液的男人,用胳膊肘夹着女孩,一只手捂住她的口鼻,另一只手就要往她脸上蒙蘸满迷药的破布;旁边的矮个子,则抓着男孩的胳膊,用手堵住了他想要咿呀呼救的嘴。
巷子里,流通不畅的空气中,充满污浊的味道,刚才他们已经把孩子拽到了巷子深处更阴暗的角落里——黑暗,没给这两人带来什么麻烦,他们在这儿躲藏有一会了、在孩子们进来之前就在这儿。
他们干这种勾当已经不是一回两回了,轻车熟路得很:一般孩子突然遇到这么一下子,基本都会被吓懵,任他们摆布被弄晕过去——可没想到,矮个儿抓的这个胖小子,别看才几岁,身上的劲儿却着实不小,一直挣扎、踢打着,试图挣脱。
矮个儿正想把男孩按在地上,没想到脚下却被个柔软的活物绊了一跤,人也从手中挣脱了去,自己还不慎摔了个屁墩儿——就在倒在地上时,他的手却碰到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起初,他还以为是刚才闯进巷子的那条狗。
挣脱的男孩,猛地跑过去抓住挟持女孩之人的右手,死命一口咬下去,而且咬伤就不撒嘴、鲜血直流——贼人吃不住疼,只得撒开女孩,把手上的布使劲蒙在男孩脸上——女孩趁这个机会,顾不得刚才被抓得酸痛,挣扎着钻出巷子,一边跑还一边呼救,“救命呀!救命……”,早已跑出巷子的小白犬,也伴着女孩的哭喊声,在街上狂吠着,两边的店铺,开始有人探出头来张望。
男孩在迷药作用下,当即晕了过去,当牙齿再也使不上劲、身体完全瘫软之前,他轻声唤着女孩的名字,让她:“快跑!”,在没入无边黑暗之前,他希望自己的连城姐姐——能够逃出去。
两个贼人一看不好,赶紧把男孩抱起来,一边往巷子另一头跑、一边把孩子装进麻袋、扛在肩上——巷外,停着他们之前偷来的马车,一溜烟就跑没影儿了。
矮个子赶着马车逃窜的路上,曾想起件事:在离开巷子的那一刻,他回头望了一眼,看到一只比那白犬略大些的小动物,眼里闪着微光,尾巴高竖四足着地,正站在巷子幽暗处望着自己——原来,刚才是它把自己绊倒的;这时,他脑袋里好像听见一个稚嫩的童声在耳语:你们,跑不掉的!
那声音,令他感到寒毛直竖、浑身发冷。
但这件事,他是不会向自己同伙说的——说自己,被只像狐崽的小动物,吓破了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