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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Sun小姐

我记得我转来的那一天,班上没有空位子让我坐了,老孟把我安排成了孤单的最后一排,老孟一走,第二排个子不高的Sun小姐就很热情的回过头来隔着几乎一个班的座位吃奶的劲挥摆着小胳膊喊着我的名字和我打招呼,只因为我曾是她小学同学。再见她的那一刻我发现Sun小姐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总不给我好脸色看的小女孩了。于是之后,应该是很久很久之后,我见了太多的太多的人,遇过了太多太多的事,哪怕是见过了长大后的她之后,都觉得世间千百般美好清澈或朦胧,惊艳或清新,回忆与遇见终都敌不过那一句:那时的Sun小姐。

Sun小姐是我无论多少年后都不会陌生的。只要我脑子没坏掉。因为记忆里她太鲜活了。可以说她那样活着才让我感到什么是活着。这不仅仅是在什么阶段里做好分内事那么单纯,她做每件事都很认真,每件事都因为她变的有趣可爱起来。都让人觉得有价值。我一直喜欢背地里称呼她为Sun小姐。Sun小姐的确是富贵之家的小姐,Sun是她的姓。她也一直是我的太阳。后来高中我见不到她后就经常在草稿纸上写她的名字。喊她小姐是因为我记得她qq曾经用过miss这个昵称。那时候我的初中英语水平只知道这是小姐的意思,都不知道这还有思念这种成了我很多年后经常服用的解药兼毒药的含义。我在Sun小姐身上发生的经历其实真的稍微添添改改就可以写成一篇很好的现代苦情剧,但我没有那么做。因为我想我必须要尊重她。也尊重我自己。所以我每一个字都是初心。

其实很早的时候我是讨厌Sun小姐的。

小学时我跟Sun小姐是同班同学,在班上狭窄的走道上,回头便是跑过来的她,可惜我的个子很矮,比那时的Sun小姐还矮。所以前一秒还笑着叫着的Sun小姐撞到了我的头,磕到了牙,当时就哭了。其实后来我有想过,要是我长得足够高就好了,这样Sun小姐就会撞进我的怀里,我可以借势搂住她,在耳边温柔的问她有没有撞疼。再后来我不幼稚了,我想到,Sun小姐是Sun小姐,她不是安琪。还有一点就是,我在Sun小姐那儿什么都不是。

我被班主任罚站着听课到那周结束。

从那时起我就变的讨厌Sun小姐。所以大部分时候我在Sun小姐面前装作有些孤高不想理睬她的样子,那时的我真是幼稚到让人笑出泪。后来我长大后仔细分析起来其实我不用负太多的责任,但当初因为这事儿我却受了很多委屈。小学的时候老觉得活着好无聊,数学老师反复无常的脾气,她那时用比我们小臂还粗的板凳腿体罚学生,打掌心。那时候上学真是折磨。明明我成绩在班上还不错的。当我知道那女人其实根本不是学校毕业的,是顶替她父亲当的老师时,我都初中毕业了。一想到以后的教室里再也等不到老孟给我上课了我差点要哭出来。初中毕业的那次考试,我和Sun小姐考了一模一样的分数,没有上同一所学校,这是那个晕乎乎的夏季里唯一让我清醒的事。

束缚和体罚一个人很容易,

不知道做这些那些的有什么意义,父亲是从来都对我不闻不问的,也许是因为我长得不像他?母亲那时为了家里的债务奔波劳累,做几份工作,早上起来只见到不冷不热的早饭,晚上我往往上床了在被子里迷迷糊糊听见她进家后关门的声音。而父亲在家里最紧张的时候和他那刚出狱的混蛋朋友们成天泡在酒坛子里,扯着东南西北,做着花花美梦。呵,一辈子都醒不来的蠢男人。

对Sun小姐的讨厌假装到一次我们做了前后桌,小组四人讨论,她看我把头低的埋进书里不睬她,‘啊呀,你啊那么早的事了,还记着呢,都过去了。’一句平淡的话语而已,我就为自己找到了开脱的理由,我以后又可以堂而皇之的听Sun小姐说话,看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相比见过的很多女生,Sun小姐的嗓音算不上很甜美。那天我蹲下来傻呵呵照料我的卵黄色小花盆里的三叶草傻呵呵笑着,觉得等到草丛中长出四叶草的那一天,我的Sun小姐就会喜欢上我。我们可以拉手,一起蹦跳,一起唱歌。小区里养的白鸽绕着我家天台飞,扑腾着翅膀嘲笑我一圈后离去。

我种三叶草是因为班上有个好看腿很长的女生特别特别喜欢四叶草,班上总有男生去公园草地里找然后带到班上给她每当这时她就开心的把小草夹在书里,而有一次我偏偏就看见了我那嘟着嘴气鼓鼓的Sun小姐,在那个幼小的年纪里,似乎连喜欢一样东西都有先来后到的顺序,我骄傲的Sun小姐不开口我也知道,她肯定也是想要的。一天我发现我家小区花坛里就有这些翠绿可爱的小草。我急冲冲跑回家把阳台上一个最好看的卵黄色的小花盆腾了出来,把她们小心翼翼的安置在了里面。之后才想起来被拔出来的那株娇小的芦荟,就随随便便把她埋在了其他的花盆里。

它就摆在我台灯下,我经常写写作业就发呆,一遍一遍来回的数那些叶子。灯光把她照的透明的像翡翠。当然,我的身上没有发生奇迹。那群翠绿小草很密很好看,就是没有出现过四叶的。

后来我的小草得了病染了黑斑,夏天过去后就死了。留下了黑色的种子,我用纸包好存在了用过的手表盒子里。不过我没有再种了。三叶草的果实会轻轻带着细小的声响爆开散在地板上,母亲打扫还是挺麻烦的。而那个当初被我移开的芦荟,后来把同盆的软趴趴的蟹爪兰给挤的换了盆,再后来越长越大,越来越粗,越来越肥厚。几年前一次回家过年,那时家里最高最大的花缸也快装不下她了。我从长春回到家里母亲对我嘘寒问暖时她没有和其他花一样被搬回家里,我母亲厌弃她了。她静默在阳台角落的雪里。她在外面遗忘了一个冬天。

合肥的冷从来都不是真的冷,就是跟你打个冷战装不到三分钟,态度就变的软趴趴跟你不冷不热却又不认怂的僵着,一旦你理她一下她能上天。不算长的降雪期,让怕冷又爱玩雪的孩子过把瘾,雪化开的时候,天气急蹿着回暖,麻雀又开始啁啾,九点钟太阳就浮躁的让人睡不着,阳光嚣张的可以晒被子,然后我就在阳台上看见,她缩成一团没了生气。

这也许是我为了Sun小姐唯一牺牲过的东西。一个和软弱的我毫不相称的事物。仅此而已。只要是活的东西,就会有死穴,不管她如何坚强。

小学做同桌那时,她很喜欢蔡依林,喜欢唱歌,我也喜欢,所以惹得sun小姐在日记写“他唱歌真的是太难听啦!”

她喜欢在早读课时混在杂乱的晨读声中唱《日不落》:‘古老的想念,陪在你身边......’声音柔和。而每次这时我都只张嘴对口型不出声为了能减少哪怕千分之一的噪音好更清楚的听她唱歌。毕竟语文老师在讲台上盯着呢,被罚站就糟了。一次高三理综段考,争分夺秒想尽量看完所有题目把能写的全写满,写到物理时碰到一道万有引力的大题,让计算太阳与地球的距离,我最后把求解公式都列出来了带数据左算右算,可每次算出来的数据一看就知道是错的。学渣是经不起这种折磨的。满是深深的疲惫。不甘心会写的大题算不出得数所以我又算最后一遍时,脑子里居然响起了调子,又回响起Sun小姐的声线,心中满是昨日关于她的日不落,恍惚了一会儿果断翻到下一页不算了。最后我在那道题的解答公式后该写日地距离确切数字的地方用很好看的字写了:‘很长很长’.....还好后来改卷老师没跟我物理老师告状。

Sun小姐并不细长的甚至有些肥嘟嘟的手指能写出好看的字,还能上下翻飞的转笔。我静静看写作业转笔时的她时,她不写作业了,停下来冲我耍帅的傲娇一笑:想学么?这叫‘上楼梯’!教过我而我到现在也只会最基础的而已。

Sun小姐的字从小学就被老师称赞很漂亮,她那时就被班主任宠着。到了初中也依然如此,不过老孟不准她撒娇。有次老孟检查我的笔记不合格要我去借班上好学生的回去重抄,她提了几个同学的名字,我听到Sun小姐的名字时心头抖了一下,又假装认真的听老孟之后提的好学生名单,其实那之后的人名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假装犹豫斟酌了好久,装作很不情愿的说出Sun小姐的名字。当时小心脏都蹦疯了,生怕老孟听出来什么猫腻觉察出来。也以此为依靠顺利借到了她的笔记。明明是没什么意思的课堂笔记,但我借回家后就是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但现在能回忆起来的只有一篇现代诗了,戴望舒写的,因为Sun小姐那页的笔记很幽默加了很多自己的东西,例如表达了对日本小鬼子的痛恨什么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爱这土地爱的深沉。”那时候觉得戴望舒好神经哦,没事儿吃饱了发什么疯,直到我高三我手机被收了后无聊到把乱世佳人前前后后翻了累计不下十五遍,彻底读懂了郝思嘉后,直到后来我也成了这样的疯子。后来我高中突然在纸上练起字来描描画画我觉得很有可能是因为她,也许我想至少要把字写的和Sun小姐一样好看。长期抛弃难解的理综和让人掉头发的解析几何题去在纸上乱写乱画的后果就是我的第一次高考考的很糟,而我也只剩下文字不离不弃与我相伴。不论我昏睡多久,不论我迷瞪多久,拿起笔来,他们就在那里,就是那么恰到好处的表达我,解脱我,就是那么洒脱不羁,原谅我的狼狈,就是那么男人,这时我才发现我做到了也只是这样。

而我,真的是个很神经的男人。或许今天被太阳暴晒叫苦的的时候会想起名字里带冰的清,等到明天下雨的时候又会思念起Sun小姐。也许是我的记性太好,对有过好感的人一个也忘不了,总想着还能跟她们再平静的见上一面,能再平淡的说上几句话,哪怕淡若一杯凉白开。所以我想我才会得了病。不叫相思。也请别叫她相思。最不屑一顾让人闻之轻笑的便是相思二字了。

那次时隔三年的同学聚会结束我非要送她回家。她家住的小区叫阳光公寓。我一直觉得这公寓的名字是为Sun小姐而起的。那时或许在她看来我是执拗的。她或许以为我要表白。其实我真想和她像好朋友一样说说几句分别前的话,如果再见面我真的想笑着跟她说说当年。那时,我是个根本不懂男女感情为何物的男孩。另外,不论过去,还是现在,我都特别喜欢有着修长白腿小细腰的女生,而我的Sun小姐,偏偏比正常女生的腿还粗。我嫌弃Sun小姐的腿粗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但我还是不自觉的想到她。

我曾经在有凉风的夜晚坐在运动场边的躺椅上,看着附近五公寓的女生社团活动跳舞打羽毛球扭着细腰伸着长腿活力乱扑的让身后柳枝对着我的脸拂来拂去弄的我心痒痒时想到这事,而我决定偏心的予以袒护,因为不是都说真正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他的全部对吧,对好朋友就也应该是这样了,所以那次眯眼打瞌睡里,脑中不自觉的给她构想了一段镜头,她是女主,其余世界和我皆为陪衬,在很小很长有着断臂维纳斯雕像的街上,连典雅的路灯都显得拥挤,我遇见了穿洋裙的她。我对于她的设定是个会逗她笑的初中前桌,我像个小流氓一样挡住了她的去路,而打着阳伞的她也微噘着嘴歪着头想看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哟,好久不见啊少女~”“嗯。”她似乎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来,保持原样。“来,让我看看你,哎,还是老样子嘛,个子还是不高,还是有点胖,腿还是那么粗”“嗯?”“不过还好,”我弯下腰去轻轻牵起吻了一下她的手背,“你还是那么好看。再见到你真好。”突然苍蓝天空下扬起的一阵和风和她舒开的微蹙的眉,Sun小姐很开心的笑了,她的蛋糕遮阳帽已经在风中远去,可她不为所动骄傲的扬起头,飘起来的几缕发丝被阳光染成赤金色,无可替代,像个女王。而我,在这几年的日子里,也越来越有预感,将来我的妻子估计是个长相普通又肥胖的女人,不懂温柔,会在我想说几句情话念几句诗时吼我滚一边去,会在我护孩子时罚我跟着一起跪洗衣板。对,八成这样了。所以可怜的我当时连和她做个好朋友都不太敢想。因为我觉得这是最后一次跟她进行一场单独对话的机会了。很多男生都喝的醉醺醺但滴酒不沾的我意识一片浆糊不比那些醉鬼们好到哪里去。我有时候想也许是因为我无法沾酒永远不懂醉,所以很多时候才受了那么多的罪。

所以语言组织的生硬。Sun小姐在几次婉拒后很照顾的巧笑一句:好吧,随便喽。没有露出半丝无奈与厌烦。要知道,那时她也只是个才上了半个大一的女大学生而已。现在想想都有些可怕。送Sun小姐回去的路上是枯燥的。因为我是个很无趣的男人。后来夜空飘着特别细的雨。细心的Sun小姐带了把洋气的洋伞。这种满是蕾丝缎带的伞我现在在街上见到的话不论打的人是谁都会带着戏谑的眼光去看的。但应该只有对Sun小姐不会。她独自打着伞,也没有半点要合打的意思。或许这就已经在跟我说:‘你呀,还是老老实实回去罢。’沉闷夏夜里两颗无法靠近的心绪,就像当时空气里二氧化碳的浓度。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我在大学里,对那次细雨里轻转着伞,笑着叫住匆忙经过的我要不要一起打的珊姐抱很多好感的原因,那顶白色透明的伞真的很能安抚人心头的凉雨。

那天见我回来很晚感到疑惑得到回答是送女同学回去了露出欣慰一笑的母亲要是知道他的儿子其实是这副挫样的话她一定会伤心难过到哭泣的。那真是一个小阿姨耐着性子陪一个孤单小男孩玩过家家游戏的情形。女孩们为什么要比男生们更早成熟呢?还偏偏让我这男生中吊尾的遇上那个女生中领头的。

十几年过去了恍然一睡。我一尘不染。好似不食烟火。再也没有过念头。只是那个聒噪的少年再也不会被遇上。

最后一次见到Sun小姐,是在我那小小县城里叫水晶城的街道上。没有维纳斯像,路灯在拥挤中依旧多余,本是充满古旧欧式风的街道,被两边的纷杂吵闹的小摊贩挤满。就像我与她的相遇。满是不合时宜。她带着她的好朋友。我跟着我的狗友们。这几年性情已经变得很薄凉的我居然在喊她名字时口吃了起来。并不是因为她变的让我陌生。只是因为她叫Sun小姐。她的名字只有二字,可从不口吃的我却把她的姓念叨了三遍。街道的大红幅条条慵懒舒展着腰,在风中无忧肆意的飘荡;模样好看的姐姐穿着醒目可爱的糖果色衣服随着人流佛性的漂游,发着花花绿绿的传单;从斜对面奶茶店人群中手拉手冲杀出来的一对情侣似乎是挺过了大考验,开心的拿着甜筒往对方嘴里相互猛塞,笑的不像人样但依旧郎才女貌。一切的一切,气氛好到让人想哭泣。而Sun小姐,一语不发好笑的看着我。极短暂的停顿后便留下道别擦肩而过。那时,我不知道,说声再见要如此勇敢。那么简单的二字,张开了口却苦在了喉舌;那时,我不知道,道声离别会如此寒凉,不重合的两线,错过了肩就再无交集。我一直都想固执的认为,那是因为当时整条街的人流在推着我们各自向前走,是不可抗力,只能最后让她随着那声拜拜飘的越来越远。都无所谓啦。反正人山人海。反正我的失态淹没在这喧哗里也无人留意。心中落英遍地,无意嗅蔷薇。Sun小姐,你已经不是Sun 小姐了。这样也好。

“去哪吃啊?”领头的哥们逛的有些乏了,“嘿!我知道隔壁街有家香辣虾,可辣可带味了”跟在后面的我抬起头突然嚷着建议。“你不是吃不了太辣的吗?”“切~今天聚在一起高兴,我一个人无所谓的啦哈哈哈......”

是啊。我都无所谓的......总之......

嗯,再见啦,Sun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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