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的空气里已经带了肃杀的凉意,林筝却还穿着一条裹胸式礼服裙。层叠的轻纱与珠片设计让整条裙有些厚重,然而很好的贴合了人体的线条,衬得林筝纤腰丰臀,凹凸有致,好身材一览无遗,而本来柔和的象牙白也在灯光下反射出金属质地的光泽,清丽之余带了点诱惑的性感。她踩着12厘米的深蓝色丁字细带高跟鞋,手上拿着复古的缎面折叠手包,她就那样袅袅婷婷走进了高级会所帝星的大门,饰钻手链和耳环在她的动作间摇曳,露出Chanel的标志,然而在她白到发亮的皮肤映衬下,竟并不觉得显眼和招摇,只觉得恰如其分。脖子有些冷,林筝想了想,掏出包里的高仿爱马仕小方巾,在脖颈间维出了一个俏皮的造型。
“我到了,你在哪儿?”她走进会所大厅,发了个短信,才站了十几分钟,脚上那双鞋的鞋跟就总觉得有种要断裂的趋势,林筝暗骂了句,就算是外形看起来一模一样的高仿,A货就是A货,这质量实在堪忧。
她身上穿的都是当季奢侈品牌的新款,然而都是高仿,但几乎从没有人质疑,因为她有着一张实在让人过目不忘的脸,而不同于一般女生的美,林筝的美精致之余又有一种大气雍容,即便站在一群美女中间,她仍旧能够轻易脱颖而出,就像是一池盛开的花,别的花都忙着争奇斗艳,她却安安静静的,站在花园的最深处轻轻微笑,得胜的几乎毫不费力。她有一张看起来就很”高级“的脸。
“第二楼左拐,莲花包厢。”
好在没让她站太久,她就收到了她这位客户的短信。
她理了理头发,把脸上的表情调整好,然后走上楼,推开了包厢的门。
与走廊上的厚重低调所不同的是,包厢内部奢华而精致,像是个小王国,而此刻包厢里已经坐了一男一女,两人面对面坐着,正在聊着什么,林筝进门的时候,男人正发出轻轻的笑声,那声音低沉、丰富又性感。
然后对方抬起头来,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林筝。对方的目光并没有在林筝身上停留,真的只是一瞥,他便微微笑着继续盯着面前的女生,睫毛在灯光下投下密集的阴影,一双眼睛漂亮得惊人。
林筝接了那么多单,这是唯一一次对方的长相让她愣神。
太英俊了,就算用最苛刻的目光评判,对方的长相也实在太过出众,见到对方脸的一瞬间,就仿佛有一种失去思考能力的失神。
“April,你来了呀。”好在坐在一边的女生朝林筝打了招呼,她指了指男人身边的位置:“快来快来,你坐谭湛身边。”
叫谭湛的男人抬头看了眼林筝,他仍旧带着淡淡的微笑,眼神幽深。
林筝调整了下情绪,嘴边漾起了笑容,朝着在座的女生打招呼:“亲爱的,真是好久不见了。”然后便从善如流地坐到了谭湛的身边,自来熟的自我介绍,“Hi,谭湛你好,我是薇薇的朋友四月,你可以叫我April。”
谭湛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然而并没有过多搭理林筝的意图,他转过了头,继续和张薇薇聊着刚才未尽的话题。
倒是张薇薇又一次介绍了林筝:“April是我的闺蜜,之前一直在国外,最近刚回国,所以我也带她一起熟悉熟悉国内的环境,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哦。”
谭湛终于提起点兴趣,他看了眼林筝:“你之前在哪个国家?”
林筝并没有准备过这个问题,慌乱之下随口道:“法国。”
“哦。”
好在谭湛并没有真心搭话的兴趣,他例行公事般随便问了个问题,便又转回了刚才的话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电视台招商困难的原因,因为太多同质化的节目了,你看,现在光是脱口秀,视频网站上就有30多档,再加上各大电视台的同类型节目,市场是大热,可是背后却难以招商……”
林筝并没有太过在意谭湛在说什么,她只是不动声色地朝着对方挪了挪,让两人之间的距离更近,然后她开始行动。
非常自然的,她把靠近谭湛的右腿轻轻向对方的左腿伸去,然后带着挑逗性地开始用小腿摩擦对方的小腿。
“就算现在最出名的脱口秀《马楠说》第一季播放的时候……”
谭湛的话正说到一半,然后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林筝,林筝朝他露出友善纯真的笑容,脚下却并没有停止动作地继续轻轻蹭着,她甚至又得寸进尺地伸出右手,开始朝着谭湛的大腿向下摸,包厢里的桌子足够高,又铺着暗红色的缎面桌布,坐在对面的张薇薇根本看不到林筝和谭湛这一侧在发生什么。
如往常一样,被摸的男人并没有甩开林筝的手。他竟然面无异色,镇定非常地继续讲了下去:“第一季播放的时候,其实也是在播出前一周才找到冠名商。”
林筝的内心有些嘲讽,但是手却很敬业地继续往下,不得不说,谭湛的身材很好,即便隔着西裤,林筝还是能感受到对方紧绷好看的肌肉线条和那种线条下面蓄积的男性力量,而正当她想要进一步继续的时候……
“啊!”一杯带冰的鸡尾酒,完完全全泼到了她的胸口,冷得林筝当场就站了起来。
始作俑者却仍旧维持着刚才的坐姿,谭湛抬头,毫无歉意地道歉:“不好意思,刚才说得激动了,不小心动作幅度大,碰倒了酒。”
林筝咬着牙,却没有办法发怒,她看得很清楚,那个男人根本不是无意的,她很明白地看出对方那个动作是故意的,他的手本来根本不会碰倒酒。
“没关系。”林筝顶着谭湛玩味的眼神,调整出了微笑的表情,“那我回去换一下衣服,正好也有些累了,回国这些天时差还没调整过来,我就先回去休息了,有空我们再聊。薇薇,我走了哦。”
张薇薇的眼神还放在谭湛身上,朝着林筝挥了挥手:“好的,再见。”
林筝刚怒气冲冲出了会所,张薇薇的电话就来了。
“怎么样怎么样?他怎么样?”
“还怎么样?坚贞不屈,就摸了一下大腿,你没看见就泼了我一身冰的鸡尾酒?”林筝有些没好气,“也是够倒霉的,知不知道我这白裙子,被泼了五颜六色的鸡尾酒,还洗不洗的干净!我明天还有一单生意呢!你这个钱得给我补偿啊!”
张薇薇语气一片愉悦:“没问题没问题!我给你发个红包,足够你买个新裙子的!”
“还有之前的钱,也记得付清啊!”
“记得记得。”张薇薇显然并不在乎钱,她激动地追问,“林筝你老实说,你接了那么多女生的生意,帮忙测试他们男朋友的忠诚度,谭湛是不是唯一一个不为所动的男人?”
“是是是,你的谭湛是唯一一个,还又高又帅又有才华。”
张薇薇在电话里甜蜜地笑了:“那我不说了啊,钱你记得查收,我和谭湛刚才说来厕所才偷偷溜出来给你打电话的,现在我得回去了。”
林筝没好气地挂了电话。
“ 都什么人呐!”她从包里掏出小外套,裹紧了自己。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她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么多像张薇薇一样有钱又长得不错的姑娘,都愿意花这么一大笔钱雇自己去这样测试男友的忠诚度,到底是对自己没信心还是对自己的男友没信心?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愿意去冒险试探人心和人性,那本来就是经不住试探的。
不过今天到底是让她有些意外,她一共接过36个测试男友忠诚度的单子,不论是表面多么一本正经的精英型男人,或是看起来沉稳可靠的成熟男人,几乎都会在林筝用手或用腿磨蹭对方时,就暗中给出回应。谭湛是唯一一个毫无反应并且还泼了自己一杯酒的男人。
大概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那种一心一意爱着女友,不为外界诱惑所动的男人吧。
然而倒霉的事真是成双成对,林筝没走几步,就发现之前摇摇欲坠的细带高跟鞋,那鞋跟终于是断掉了。
“还说高仿!才穿了五次!就断了!”林筝骂骂咧咧的,祸不单行,张薇薇约定的这处高级会所位于整座城市最高端私密的区域,周遭都是有钱人开着豪车进出,根本没有公共交通,也没有计程车。即便林筝打了叫车电话,仍旧没有司机应答接单。
“冷死了!”12月的夜,已经相当冷,她抱紧了自己,可胸口那块被泼湿的地方,仍旧觉得刺骨的冷,而因为鞋跟坏了,走起路来更是艰难。
林筝就这样一个人在寒风里独行,路上都是肃杀的风景。
直到走得她觉得四肢冻得快没知觉,才有一辆黑色的车,驶过她的身旁,然后停在她的身边。驾驶位上的男人移下窗玻璃,正是谭湛。
”搭车吗?”对方的态度仍旧冷冰冰的,他看了一眼林筝的鞋跟,仿佛对方再不回答,他就准备离开。
“搭搭搭!”
林筝评估了一下形势,最终还是麻利地打开了车门,顿时车内的暖气便包围了她,让她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而等终于缓过神来,她才觉察出尴尬来。
从上车到现在,谭湛只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在法国待了几年?”
林筝随口答了个六年。按照张薇薇的说辞,她是留学多年回国的友人设定。
此后便再无言语,料想谭湛也并不是真的关心。
他开了一辆宾利,车内也很简洁大方,用了一点柑橘类的香,没有听音乐,只有他和林筝,此刻的寂静便显得有点让人无所适从。
林筝坐在后座,此刻能看到谭湛英俊的侧脸,她突然有些紧张。会不会……会不会谭湛也是个衣冠禽兽型的男人?刚才表面上的冷淡,其实心里早就按捺不住,不然怎么会停下搭自己,现在同乘一辆车,他说不定准备干点什么?何况自刚才上车到现在,谭湛竟然并没有问过自己要去什么地方!
林筝一直在想些有的没的,因此谭湛开口的时候,她吓了一跳,颇为戒备地看着他。
“你下去吧。”却不料谭湛停下了车,朝着外面的地铁站指了指,“可以坐地铁回去。”
面对林筝的愣神,他嘲讽地笑了笑:“怎么,难道以为我要送你回家?在你对我做了那些以后?”
不就摸了你几把吗……林筝内心腹谤,她什么也没说,但谭湛似乎有看穿人心的能力。
“不是摸了几把,你这是性骚扰。”
“那你还送性骚扰你的人去地铁站?”林筝反唇相讥。
“你不是淑女,但我是绅士。”谭湛看了林筝一眼,“现在,下去。”
林筝说不上是懊恼还是愤恨,在谭湛意味分明的送客眼神里,朝谭湛道谢后,她爬出了车门,告别了车内的温暖。
她原本以为谭湛会就此扬长而去,却不料对方又移开了车窗。
“你围巾上爱马仕的品牌名都拼错了,留法六年的你下次买A货时候记得看清楚。”
他说完话,才移上车窗,扬长而去。
留林筝一个人站在地铁站口目瞪口呆,她马上拿出手机搜索了爱马仕的拼法,对照自己的围巾,才发现,好好的Hermès被不走心的高仿商写成了Hermèrs。
地铁离租住的公寓还有十分钟的步行路程,林筝艰难地辗转回到家,已是晚上十点。在漆黑中摸索钥匙的时候,邻居太太打开了门。
“老公,你回来啦,东西我都打包好了,明天就能搬了。”对方的脸上带着幸福的期待,在看到林筝的时候,才化为尴尬,“不好意思。”她探究地又看了穿着过分讲究但此刻又很狼狈的林筝几眼,才关上门。
林筝也并没有在意,她打开门,房内是一如既往的黑暗和寂静,并没有什么人在等待自己,也并没有暖洋洋的灯光。她甩开坏了的高跟鞋,打开暖气,给自己烧了水,准备泡一碗方便面。行走间经过客厅的拐角时,她又看到了那架靠在墙角的大提琴,几乎是像被魔怔住了一般,她不由自主地朝着大提琴走去,她不可控制地想去抚摸那架已经落了灰的大提琴,那是一把很旧了的练习用琴。
好在水烧开的声音让她从这种不理智的情况里回过神来,她缩回了手,逼迫自己移开眼睛,朝着厨房走去。
“明天全市降温,白天阴天,夜间雨夹雪或小雪。最低气温在-9℃,最高气温在-1℃。”电视机里的天气预报员正在用甜美的语调提醒各位市民明日出行注意保暖,“除了保暖外,明天也将是本市的初雪哦,浪漫的初雪夜晚,祝大家都过的开心。”
林筝却对初雪一点都不期待也不开心,她讨厌下雪,更讨厌雪天外出。
“明天晚上六点半,凯德酒店三楼302,记得准时哦。”然而第二天的工作要求已经发送到了手机上。
林筝需要钱,需要钱维持生活,需要钱维持这里的租金,而她几乎没有任何学历、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她想不出比帮助那些富二代女孩子们测试男友忠诚度更来钱快又方便合法的途径。
为了逃避内心的烦躁不安,她倒头就睡,好在第二天并没有下雪,林筝努力洗了白裙子上鸡尾酒渍的部分,张薇薇倒是给了她一个大红包,但她可舍不得来买新裙子,毕竟这些裙子平时她根本不会穿。鞋子自然也舍不得买,她找了个502胶水,仔仔细细把断裂的鞋跟给粘好了。
晚上六点半的时候,她便又犹如昨晚一样光彩照人,同样的装扮,同样的美丽动人,除了拿掉了那条高仿爱马仕小方巾,更因为昨天的小插曲,她上上下下检查了每一个高仿品牌名字的拼写,确认此刻身上再无差错。
她又如昨晚一样姿态婀娜地走进了凯德酒店,找到了302包厢,一样地推门进去,她的客户这次是一位珠宝商的女儿邹琳。此刻她和她的男友正坐着一起玩手机游戏。
如之前电话里沟通过的那样,邹琳又以自己闺蜜的身份介绍了林筝。
林筝便朝着邹琳的男友笑笑:“你好,我是琳琳的闺蜜五月,你可以叫我May。”
林筝还没有开始行动,那个男人便已经被林筝的容貌分去了注意力,他放下了手机游戏,颇有兴趣地朝林筝搭话:“原来怎么不知道琳琳还有你这样一个闺蜜呀。”
“因为常年在国外。”
“哦哦哦!”男人发出了然的声音,他还想继续搭讪,包厢的门突然被推开了,又有人走了进来。
林筝也有些好奇,她还以为只有邹琳和她男友两人。邹琳已经跳了起来朝着来人迎上去。
“表哥表哥!你来啦!”她朝着林筝使了个眼色解释道,“我表哥,刚刚回国,之前约他一直找不到时间,正好今天凑上。”
林筝也便没有在意,她随意地回头,然后看清了那个来人的脸。
那是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英俊到让人会过目不忘的脸。
“我表哥谭湛。”邹琳指了指来人,又指了指自己男友和林筝,“我的男朋友蒋磊,还有我的闺蜜五月,你可以叫她May。”
林筝看着谭湛那张仍旧异常冷峻华丽的脸,惊愕之余便是无所适从的慌乱,她没想到,连续两天,竟然会遇到谭湛两次,尤其昨天他还是她试验的对象。这未免太尴尬了。
但相比林筝的慌乱,谭湛就显得镇定多了,他大概只愣了那么一下,神色便很快恢复如常,只是嘴角那抹玩味的笑容,一直没有退去。
“先生请问您要点些什么?”
他落座后,便有侍者过来点单。
“一杯‘曼哈顿’。”谭湛看了眼林筝,眯着眼睛笑了笑,加了一句,“我喜欢冰多一点。”
林筝只觉得胸口下意识的一冷,谭湛点了和昨晚一模一样的带冰鸡尾酒。
蒋磊倒是被谭湛分去了些注意力,他显然对邹琳这个看着就也很有钱的表哥很有结交的兴趣。
“谭湛哥是做什么的?金融投资?”
谭湛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笑笑:“我对金融没有太大的兴趣,我对新闻传媒兴趣还多一些。”
倒是邹琳颇为骄傲地拉住了谭湛:“我表哥本科是哥伦比亚新闻学院毕业的,然后去了普林斯顿读了研究生,是个超级学霸。”她的口气里带了丝毫不遮掩的崇拜和仰慕,“可是明明我也没见他有多认真学习……”
蒋磊相当好奇:“那这次谭湛哥是准备回国短待还是准备在国内发展?”
“表哥已经拿到星灿的offer了。”
林筝有些意外,星灿是本市的卫视台,也是全国四大一线卫视之首,因而竞争非常激烈,近来年并不乏国外名牌大学毕业的留学生挤破头想要进星灿的,然而不少仍旧铩羽而归,谭湛听起来却像是轻而易举就拿到了工作机会。
蒋磊和谭湛此刻还在一来一往又聊了些有的没的。
而见林筝一直没有行动,邹琳倒是急了,她在桌下用脚轻轻踢了踢林筝,给她使了个眼色。果然没多久,林筝手机一震,就收到了她的短信。
“你还想不想要钱了?怎么还不行动?”
钱。这个字提醒了林筝,她看了看蒋磊,又看了看邹琳,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还是决定继续。
“你们在聊什么呀?”她胡乱找了句话,好佯装想要插入讨论,继而顺势自然地朝着蒋磊靠过去。
谭湛挑眉看了她一眼,林筝本来伸出来准备蹭蒋磊的腿便吓得下意识缩回,慌乱之下不小心踢了蒋磊一脚,那双12厘米的尖细鞋跟让蒋磊忍不住发出了闷哼。
林筝只好马上道歉:“不好意思不小心踢着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蒋磊又朝林筝转过脸来,他并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但对着林筝这张脸,实在发不出火来。
林筝迎着谭湛的目光,豁出去般地继续行动起来,她又伸出腿,小心翼翼地摩擦起蒋磊来,然后是手,她轻轻地把手放到了蒋磊的腿上。
邹琳明知道林筝在干什么,但她佯装着低头玩手机,一颗心很紧张地期待着,期待着她的这位新晋男友,是个不为美色乱动心的男人。
蒋磊一开始是疑惑的,然而当林筝把手放到他腿上后,他就了然了,他一边心不在焉地和谭湛聊着,一边伸出手,握住了林筝的那只手,带着情色意味地慢慢抚摸过林筝的手指,林筝想抽走手,蒋磊却一把把她拉了回来。
“亲爱的,下个月什么日子,你还记得吗?”邹琳撒着娇把蒋磊的脸转向自己。
“记得啊,是我和我们琳琳在一起第100天纪念日。我已经为你准备好礼物和惊喜了。”
林筝实在有些佩服蒋磊,他此刻的表情一脸宠溺,双眼深情地望着邹琳,然而在邹琳看不到的桌下,他仍旧紧紧拽着林筝的手,还用手指轻轻挑逗林筝的手心。
又一个人前人后两副面孔的男人,又一个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勾勾手指就会管不住自己的男人,又一个毫无原则可言的男人。林筝感到有些恶心,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对面谭湛,对方正冷冷地继续看着她,然而那目光里带着深深的嘲讽。即便有桌子遮挡邹琳的视线,但谭湛太高了,他即便坐着,只要认真盯着,也能清楚地看清林筝的动作,而现在他就这样看着林筝和蒋磊交缠在一起的手,然后他突然看着林筝笑了,顺手摸上了桌上的那杯带冰鸡尾酒,林筝一个激灵,几乎是瞬间就下意识大力地从蒋磊手里抽回了手。今天比昨天还冷,她可不想再被泼冰酒了。
她有些慌乱地把长发拨至脑后,晃了晃手机:“琳琳,我刚才收到个短信,有点急事,我先走了,你们继续,我们下次再联系。”
林筝正准备溜,却见对面的谭湛也站了起来:“琳琳,我也临时有点事,先走了,下次再约。”
邹琳不疑有他:“好呀,表哥再见,你们路上当心哦。”
林筝几乎是硬着头皮走出了包厢,谭湛就亦步亦趋跟在自己身后五步的距离,他不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跟着,林筝往左边拐,他也往左边拐,林筝走得慢,他便也放缓步调,林筝下楼,他也跟着下楼。
最后还是林筝憋不住了,她回头有些怨气地对谭湛道:“你什么意思?这样好玩吗?”
谭湛眯着眼睛露出个笑容:“这句话应该我来问你才对?该怎么称呼你?昨天还是四月,今天就是五月了,那过几天再见到你,是不是要变成六月七月八月?”他从头到尾打量了林筝一眼,“不过总算有进步,今天终于把你那假爱马仕围巾拿掉了。鞋跟也修好了。”
“关你什么事?有病!”
“有病的是你,这样习惯性的骚扰撩拨陌生男人,甚至当着琳琳的面这样撬她的男朋友,你这样的女人有廉耻心吗?”
林筝正准备回嘴,邹琳的电话就来了。
“五月五月,我男朋友怎么样?刚才他没睬你吧?所以你走的那么快,是不是?”
林筝想起蒋磊,就有些倒胃口:“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呀!”
“那我可说了啊,你这个男朋友啊,劝你还是趁早分了,刚才我把手刚放到他腿上,他就一下回握住我了,我后面连抽手都不给我抽,结果一边这样,一边还和你商量着庆祝100天纪念。”
“怎么可能?不可能的,不可能……”邹琳显然被这个残酷的事实打击的有些无法接受。
“反正事实就这样,不信你问你表哥,刚才他应该全看见了。”林筝白了一眼谭湛,“他现在就在我跟前杵着呢,说我撬闺蜜男朋友毫无礼仪廉耻之心,大概准备替你教训我呢。”
邹琳却已经听不进去林筝在讲什么话,她的语调已经带了哭腔:“可蒋磊明明说过永远只爱我一个人的……”
“说永远爱你这种话你也信?”林筝也懒得安慰她,只是叮嘱道:“你伤心归伤心,钱记得要付的啊!”
邹琳又抽抽搭搭了几声才挂了电话。
“听见了吧?”林筝晃了晃手机,看了眼谭湛,“我这是业务需要,受这些小姑娘委托,帮他们测试男友的忠诚度,看清男人的本性。我才没兴趣成天这么勾搭陌生男人,你以为我是收垃圾的啊,成天没事干什么垃圾都收?”
这个发展实在让谭湛也有些意外:“所以你昨天也是受了委托?”
既然被撞破,林筝也不再遮遮掩掩:“是啊,昨天是你的女朋友张薇薇找的我,但恭喜你完美过关了。”
谭湛愣了愣:“她不是我女朋友。”
林筝这下也有点意外:“不是你女朋友?”她滴溜溜转了转眼珠,打量了下谭湛,“亏我还以为终于有一个男人独树一帜对女朋友忠贞不屈啊,还想夸你呢……”
谭湛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
林筝也笑了:“我什么意思?你以为我傻啊。张薇薇不是你女朋友,还花那么多钱请我测试你对她的忠诚度?事实不明摆着吗?你才是聊骚界的好手啊,让张薇薇产生了错觉觉得自己是你女友,其实你就是那种‘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三不’男呗。凭着你这张脸,在外面大概还有一连串小姑娘误以为自己是你女友呢。以后没准咱们还能再见呢。”林筝对谭湛指责她无廉耻心这件事有些记恨,这下逮着机会,可劲地回击起来。
“我没有女朋友。”谭湛冷冷地打断了林筝,“我才认识张薇薇三天,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找人测试我。这很无聊。”
林筝抬头看了看谭湛,他的表情有些冷,也有些不耐烦,然而脸部的表情细节骗不了人,他确实说的是真话。
其实事情的真相也并不难猜,无外乎是张薇薇看上了谭湛,但又觉得怕谭湛这个皮相,实在太会招蜂引蝶,因此准备下手前先花钱测试一下对方是不是个有原则的男人,毕竟张薇薇这样的姑娘,实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林筝撇了撇嘴:“没想到你还挺有原则。”
“我也不是什么垃圾都收的。”谭湛嘲讽地看了林筝一眼,显然在讽刺她和她浑身的高仿。
两人此刻已经走到酒店门口,林筝朝对方翻了个大白眼:“话反正都说清楚了啊,你别跟着我了。”
谭湛怒极反笑:“走出酒店就这一条路。”
林筝还想说什么,却被酒店外的天气吸引走了注意力。
这个城市的初雪,还是在今天降落了。
街上已经有拿出手机兴奋拍照的情侣,对待这场白色的冬日初雪,几乎所有人脸上都是期待和快乐。然而林筝却不由自主发起抖来,除了身体上的寒冷,更多的是内心的恐惧。
谭湛敏感地发现,这个刚才在自己身边还相当有战斗力的女生,几乎是开门的一刹那,整个人的气势便委顿下来,她看起来相当冷,整个人像是要蜷缩成一团。比起刚才的精神奕奕的飞扬劲,此刻的她看起来浑身都在发抖。
谭湛本来想一走了之,然而又觉得实在不符合自己的原则。
她诚然并不是淑女,但他实在做不出视而不见那样不够绅士的行为。
谭湛脱下了自己的外套,他把那件尚带着余温的衣服递给了林筝,但他的神情和温柔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他的语气和这初雪的天气一样冷:“我没有开车。不用还了。”
林筝有些愕然地接过外套,直到谭湛离开,她才有些意识到谭湛那句话的意思。
因为没有开车,所以无法再送她去地铁口。
小小的白色雪花落在林筝的发间,她呆呆在原地站了片刻,才想起根本没有问谭湛的联系方式。
林筝最终还是披着谭湛的外套回了家,为了省钱她坐了地铁,从地铁口出来后离公寓还需步行,雪下得越来越大了,她拉紧了大衣的衣襟,这样确实更暖和了,但谭湛衣服上那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也更为清晰了。
那是一股木质香与矿石结合在一起的味道,前调带着淡淡的湿润,而越往后,则是一股大地般沉稳干燥的气息,阳刚而让人安心。谭湛这个男人,品味倒确实是好的。
林筝吸了吸鼻子,她的脸颊已经冻得通红,她加快脚步,准备抄近路回家。公寓小区前有一个公园,公园里有一条被人常年踩踏而形成的小路,虽然可能有些泥泞,但胜在近。
而在林筝快要走出公园小路时,她听到了轻轻的呜咽,那声音小小的可怜巴巴的,她循着声音,很快在路边的草丛里看到了一只破鞋盒,还有鞋盒里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土狗,一只耳朵缺了一小块,两只眼睛周围和个黑眼圈一样围着两圈黑毛,林筝接近的时候,它便讨好地朝林筝爬来,身上已经积了不少雪,冻得瑟瑟发抖。
林筝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从鞋盒里抱出了小狗,这并不是一只长得多好看的小土狗,除了耳朵略缺一块外,它的牙长得也不大好,有点‘地包天’,眼圈周围那圈黑黑的毛,也让它的黑眼珠显得呆滞又傻气,大概因为这样,才会被人在下雪天丢弃。林筝刚抱起它,它便往大衣里钻,谭湛的那件大衣质地轻柔但又足够温暖。小狗就那么柔柔软软的一团,安静而乖巧地趴在林筝的怀里,林筝的心突然都柔软起来,那种雪天带给她的压抑和肃穆,也渐渐被冲淡。她抱紧了狗,快步走回了家。
回到家刚安顿好狗,朱莉的电话就来了。
“林筝,我找到那把大提琴了。”
林筝的心情有些复杂,她的内心混杂着激动、惊愕、不安还有恍惚,从她车祸醒来后,她就在搜索这把大提琴的去向,迄今整整一年,她终于再次听到了它的消息。
“是被私人收藏家拍下来收藏了。”朱莉的声音也轻起来,她似乎在斟酌用词,“在你车祸后的第二年,你们的存款就没法支撑医药费了,最后就把这把大提琴拍卖了……这件事当时很轰动,新闻里报道了挺久的,但后续我们也都不知道这把琴的去向,前几天我正好跟着我们乐团出去演出,无意间才有了这把琴的消息……”
林筝握着电话的双手都忍不住有些颤抖。她闭上了眼睛,缓了缓神。已经过去七年了,然而她总觉得,一切都还只是过了眨眼的那么一瞬间。七年前,她才19岁,她的双胞胎妹妹林溪也才19岁,正是最风华正茂的年纪,然而却出了那场车祸,林溪死了;而林筝在ICU病房躺了整整六年,昏迷了整整六年,用医疗器械维持生命,没有任何人认为她还能醒来,也没有任何人期盼着她醒来。
长相完全一样的双胞胎,都学着大提琴,可即便外表再相同,内里总有差异。林溪天赋过人,14岁时已经与德累斯顿国立交响乐团合作演奏了柴可夫斯基的《洛可可主题变奏曲》,17岁时举办大提琴独奏会,技惊四座蜚声海外;19岁时,她的第一张大提琴专辑即将发行。而林筝就逊色多了,如果没有林溪做对比,她的大提琴拉得也称得上优秀,然而在天才的光芒面前,普通人就只能是灰扑扑的一团了。世人都知道天才大提琴手林溪有个双胞胎妹妹,但他们甚至不知道林筝的名字,也不在意林筝能不能拉大提琴。
就如车祸后媒体公布林溪去世的讣告时,人人都在哀叹天妒英才,都在惋惜林溪,鲜少有人去关心还躺在病床上生死未卜的林筝。
当整整六年后林筝艰难地醒来,艰难地重新活过来,还来不及说话,得到消息赶来的父母就扑头盖脸给了她一个耳光。
“为什么你没有保护好妹妹?”
”为什么开车出了事故?”
“为什么还躺了六年,你知道花了多少钱吗?”她的母亲几乎是歇斯底里,“林溪赚了那么多钱,她赚来的那么多钱,都被你花光了!可你醒过来对我们有什么用呢?你能像妹妹那么赚钱吗?你能让爸妈过上好日子吗?我们辛苦了一辈子,花了那么多钱才培养出你妹妹……”
之后的那些话林筝已经有些记不得了,她的记忆似乎自行屏蔽了那些不愉快的事。她的醒来并没有人庆祝,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努力活过来,却发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任何人期待她的生命。林溪的那些极端的死忠粉丝甚至对林筝进行了咒骂。
“为什么死的不是她?”
“林溪去世真的是大提琴界最大的损失,要是死的是她姐姐就好了。”
“可能没用的人反而活得长吧。”
“要不是为了筹集她的医药费,林溪的‘舒曼’也不会被拍卖啊!”
“要不是为了救她,林溪也不会死啊!”
“舒曼”就是林溪的演奏用琴,那是一把1714年制的大提琴,上一任主人是法国著名大提琴家孟克尔,对方为这把琴取名叫做“Schumann”,按照那位写出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和梦幻曲的德国作曲家罗伯特舒曼命名。林筝去世后,这把琴便被拍卖,但买家对自己信息进行了匿名处理,只留下一个“舒曼先生”的代号。
这也是此刻朱莉谈及的这把琴。
“林筝,这不是你的错。”电话那头朱莉放缓了声音,“如果你想见这个当时署名‘舒曼先生’的私人收藏家,我可以帮忙联系让你们见个面。”
朱莉是林筝醒来以后才认识的朋友,她也是一位大提琴乐手,在本城的交响乐团工作,她也曾经是林溪的粉丝,然而她并不极端,并不仇视林筝,相反,她相当温柔地怜悯同情着林筝,尽其所能帮助着林筝,帮助她重新适应这个社会,帮助她寻找原属于林溪的那把琴。
林筝的心混杂着焦虑和恐惧,然而最终,想要重新见到“舒曼”,想要重新把属于林溪的琴买回来的信念战胜了内心的退缩。
“那就拜托你了,帮我约那位收藏家见个面吧。”
挂了电话以后的林筝陷入了不安紧张、失落和神经质。她查了每张银行卡里的存款余额,那串数字总觉得在嘲笑着她,她忐忑而担忧,她想买回那把琴,然而她还是太穷了。从19岁到24岁,每个人人生里最美好的时光,她却躺在病床上毫无知觉,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没有任何社会经历,六年后醒来,她才惊觉已经错过了多少东西。六年前这座城市还没有地铁,也还没有普及电子支付,更没有那么多刷卡的概念,也没有那么发达的网络那么发达的信息和物流,还有如今这日新月异的技术。单单是适应六年后的社会,对林筝来说便是一个痛苦艰难的过程。她难以找到工作,难以再重新回到主流的生活轨道。更何况还要对抗因为躺了六年而萎缩的身体机能……
醒来后的这一年,她几乎都是断断续续做着不需任何技术含量的零工,以及她新发掘的商机:替那些有钱女生测试男友忠诚度。
然而光是维系生活就已经很捉襟见肘了,更何况是想要买下名琴的“舒曼”。
朱莉倒是雷厉风行,她很快帮林筝约好了与那位私人收藏家的见面时间,就在明天晚上。
挂了电话林筝还有些恍惚,与“舒曼”重逢,说不定有希望了。
这个晚上她努力说服自己好好入睡,然而都是徒劳。林筝根本没法在下雪天睡着,那些和雪天有关的记忆一直折磨着她。
那场车祸就发生在一个雪天。林筝带着林溪去邻市一个大提琴演奏的现场录制节目,在穿越一条比较偏僻的公路时,因为路面积雪导致车轮打滑最后失控造成车祸。
林筝对那一天车祸发生时的记忆都是混乱的,并不是不记得,而是不愿意去回想,那一天的一切,都让她痛苦而绝望。
六年后,等她苏醒,她才看到六年前媒体对这起车祸的报道。报道上说,那段公路因为周边就是山脉,当年还没有那么多手机信号基站,那一路段很不幸的没有覆盖到手机信号,导致两人根本无法用手机求救。而林溪并没有被卡在车里,她并没有受太多皮外伤,走出了不少距离,但她并不知道她在车祸的撞击里,也遭受了严重的内出血,在去为林筝寻求帮助的路上,最终因为脾脏破裂急性大出血而死。而林筝被卡在车里,随着车一路翻下了公路,翻进了路下面一片废弃的农田里。直到人们发现了死在路边的林溪,才循着痕迹找到林筝。当时林筝被卡在车里,浑身是血,已经昏迷,身上覆盖满了雪,现场记者拍摄的照片里是一片鲜艳的红色和刺目的白色。
窗外的雪此刻在安静的下,林筝坐起来,抱起那只新捡来的小狗。对方抬起头,湿漉漉的鼻子轻轻地嗅着林筝的手,因为冷,蜷缩成了一团,像一个圆滚滚的雪球。
“从今天起,你就叫‘雪球’吧。”林筝就这样不负责任地给狗起了名。
她抱着狗走到窗边,夜间这场雪越下越大,每一片雪花都巨大而洁白,林筝突然想起那一天,也是这样的雪花。她从路上随着车摔进那片废弃的农田时,还是清醒的,而农田早已被雪覆盖,她就嵌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动弹不得,她能感受到血从自己身体流逝的速度,那就是她生命流逝的速度。但她只能安安静静看着那些雪片从天而降,落在自己的眼睛上眉毛上。那一天她哭了,她就躺在那里,无声地哭泣,希望这场大雪洗涤一切痕迹,希望这场大雪就此把自己埋葬。
即便是今天,她在下雪天仍旧不能闭眼,也不敢照镜子,因为镜子里那张和林溪一模一样的脸,总让她想起那一天。
林筝就这样抱着狗,在窗边坐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八点,雪终于停了,林筝也终于撑不住倒下睡了。
而整座城市在晨光微熹中迎来了新的一天,人们起床、梳洗、整理仪容,然后各奔东西,为生活而劳碌。像是一场梦终于苏醒一般,那些下了一整夜的雪被清扫工人们扫除,露出路面原来的样子。
谭湛开着他的宾利,从这样的路面开过。他到了星灿卫视的大楼,停好了车,披上大衣,从容地朝着大楼走去。
出入星灿卫视的面孔多数都是可圈可点的俊男美女,尤其是主播们,不论男女,容貌气质都有过人之处,星灿的员工因而对漂亮的脸蛋几乎不会像路人那般多看两眼。然而谭湛走过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朝他投注了目光。高大、挺拔,带着雪一样的冷漠气质和英俊眉眼,还有浑身遮不住的那种贵气,那并不是因为他讲究昂贵的穿着带来的,而是他与生俱来骨子里的东西,他像是一张行走的名片,人人都能看出他家境优渥出身优越。
“是《星光对对碰》邀请的?”已经有女编导开始窃窃私语,“就上次老徐说近期要新开的那个节目,和HT Entertainment合作的,他们出一个公司一线明星,带一个新签约艺人的真人秀节目,这次要捧的是这个新人?长得真不错啊,感觉有点理解为什么HT肯花那么多钱捧他了。”
“你在说什么呀?这个确实是新人,但不是HT要捧的演艺新人,是新招进星灿的新人。”消息最灵通的还属行政吴姐。
“真的呀吴姐?今年不是说没有招聘名额吗?”
吴姐做了个嘘的动作:“没看到人家开的宾利吗?我听说是谭文成的孙子。”她有些眉飞色舞,“你瞧见没,老徐现在进郑台长办公室了,八成是要聊聊这个新人。”
谭文成是老一辈知名的金融家,即便是今天,如果他随便放句话,金融圈也得震三震,而搞金融投资的,家底能有多丰厚,也就完全不需要想象了。
而确如吴姐所言,一大早,得知突然空降一名新人的老徐,就有些按捺不住地冲进了台长办公室。
“郑台,今年那批实习生里有几个资质真心是不错的,我申请了好几次希望能破格留用,可你都推说今年没有招聘名额拒绝了,要是谁也没招,我就不说什么了,可现在转眼招了这个什么谭湛的,就算是国外名牌大学毕业,可我们的实习生里也不是没有这样条件的啊,他都没有按照我们的一般录取步骤先实习!”
郑台长早料到老徐会来跳,老徐是节目中心的主任,觉得手底下人手不足来申请了几次,都被自己给挡了回去,这次自然借题发挥,要求扩充人手。
“老徐啊。”郑台长眯了眯眼睛,喝了口茶,“今年竞争激烈,几个二线卫视都异军突起,电视台招商越发严峻了,我们还有几个综艺节目招商情况不理想的你知道吗?”
老徐没说话,点了点头。
“人家带了2个亿的招商资源来。”郑台长笑了笑,“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哥伦比亚本科,普林斯顿硕士,成绩单漂亮,在美国的新闻媒体里也有实习经历,人长得也没话说,在我看来,很合适进星灿。”
老徐很想辩解一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外边再光鲜,谁知道内里怎么样,但话到嘴边,到底是换了个含蓄的说法:“可台长,我就是担心这孩子太优秀了,你不说我也知道,谭文成的孙子,从小生活环境优渥,能吃得起苦吗?在星灿工作外面看起来是挺光鲜亮丽的,但我们新闻媒体人,熬夜加班也是家常便饭,工作强度和压力都很高,谭湛能吃得消吗?”老徐也是个人精,他循循善诱道,“我看小谭开的是豪车,填写的家庭信息联系单里,住的地方也是在离我们大楼老远的郊区别墅区,以后万一临时有事加个班,等小谭开车赶过来,都得个把小时,那有些紧急事儿,完全就来不及了!我就怕这工作不好开展,也怕小谭不适应稳定不下来,等我刚手把手把事情交接给他,他就忍不下来要辞职了。”
老徐这话确实说的非常点到为止了,他内心更多的想法,即便对着谭湛的学历,他也颇为不屑一顾,现在的有钱人也都懂要装点文化底蕴这回事了,有钱了什么不行?买个文凭买个学历,就算是美国名校,如果是校董,或者有杰出校友推荐,再加上捐赠,也不是进不去的,而那好看的成绩单,谁知道里面有没有猫腻?
郑台长却没表态,只是点了点头:“你说的我知道了。你出去吧,把谭湛叫进来。”对于老徐说的,他也并不是没有考量,但就像银行招聘,也会优先录取那些有能力拉存款进来的员工一样,谭湛自带的招商资源,实在是让他不得不刮目相看,而对谭湛的那些学历和经验,他也像老徐一样有一些担忧。
老徐黑着张脸出来后,原本坐在会客室里等待的谭湛便站起来,走进了台长办公室。
吴姐望着谭湛的背影,更加兴奋了:“瞧见没?老徐果然碰壁!我就说这位来的是个狠角色。我和你们说,我那天去人事部唠嗑,都在八卦这个新人,有人特意翻墙去偷窥了他的facebook主页,发现原来谭湛还爱开赛车,以前当做一阵子赛车手呢,开那个什么Formula 3000,如果不是一次赛车出事故撞断了肋骨,才不会有机会走上新闻传媒的职业路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有好几个年轻的女主播女编导都暗暗在内心记下了谭湛的名字以及他英俊的侧脸。而几个资历尚浅的男主播则内心颇有几分忐忑和紧张,天是越来越冷了,星灿这竞争是越来越热火了。
郑台长并没有和谭湛表明自己的什么态度,只是象征性的关照了一下新人,简单介绍了一下台里的情况,若有似无地把老徐的担忧暗示了出来。面对郑台长的敲打,谭湛也一点就通,他从台长办公室出来,回到行政安排给自己的座位上,当着老徐的面就打了电话就近找房源。雷厉风行,十五分钟后就在离星灿一站地铁距离的小区租好了房。
而对待老徐,他也足够谦虚,恭恭敬敬地喊一声徐老师。这样谦逊的态度,配上他那种冷峻又贵气的脸,实在是很让人受用,连老徐也实在挑不出刺来,朝着谭湛点了点头。郑台长的意思,是把谭湛交给老徐了。
第一天行政为谭湛做了新人入职的交接,他完成了一些内部行政流程,便开始摸索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而虽然其余部门都多多少少向谭湛表示了入职欢迎,但老徐的团队显然相比冷淡不少,谭湛心里很清楚,老徐和他的团队不见得多欢迎自己。
谭湛走出星灿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华灯初上,雪已经开始融化,因而天气更加冷了。他拉紧了大衣,看了眼时间,他还要赴一场约。
而林筝此刻才刚刚醒来,她这一觉睡得实在太过香甜,守夜到早上的时候已经有些精神衰弱,因而忘了定闹钟,现在一看时间,她才大声惨叫起来。
“啊啊啊啊啊啊!!!来不及了啊!!!!”
她胡乱地随便拿起衣服穿起来,慌乱之下根本无暇挑选穿搭,等到上了计程车,才意识到自己随便披着件灰色的旧羽绒服套了条牛仔裤就出来了,也没来得及化妆,头发也还有些翘,她用力压了压,到了目的地就手忙脚乱付了钱朝约好的包厢跑去。
这时离约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
此时已经完全过了饭点,而冬日的寒冷使得人们在就餐后选择更快地离开,餐厅里已经冷冷清清不剩几个人,林筝几乎是越往里走心越往下沉,她担心那个收藏家已经一走了之。
她几乎是忐忑不安而疑虑重重地推开了包厢的门。然后她看到有一个男人坐在靠窗的位置边,对方正把头转向窗外,留给林筝一个挺拔的背影还有侧脸的剪影。
之后的一切就像是慢镜头,明明只是一瞬,然而所有的动作都像是放缓了一般,直到多年以后,林筝仍旧觉得自己能清晰地记起那一刻对方轻轻回头的样子,那是极具浪漫、美感还有表现力的一个动作,他的思绪似乎被林筝的突然出现而打断,他的眼神还带着刚才看窗外风景的漫不经心,然而却因此反而带了一种意味深长的余韵。
是谭湛,又是谭湛。
林筝在意外惊愕的同时,甚至有点自暴自弃的命中注定狭路相逢的感觉。
而谭湛在短暂的愣神后,也认出了林筝。不同与前两次相遇,她这一次毫无精心打扮的意图,穿着日常而随意,随意到甚至有了几分不慎重的意味。旧的灰扑扑的羽绒服,同样旧的洗过很多次的牛仔裤,随意披散在肩上的长发,没有化妆,但皮肤白而亮的健康状态和漂亮的五官让她仍旧亮眼。
“是你……“林筝的语气有一些迟疑。
“是我。”谭湛皱起了眉头抿紧了嘴唇,“所以我该叫你什么?四月?五月?还是六月?”
林筝有些尴尬:“谭先生你好,我叫林筝,是林溪的姐姐。”
谭湛在赴约之前早就知晓今晚要见的是林溪的双胞胎姐姐,然而看到林筝的一刹那,他形容不出他的感受,对于这场会面,他在此之前还带了隐隐的期待,他喜欢大提琴,尤其喜欢林溪演绎的大提琴曲。林溪17岁一战成名,到19岁遭遇车祸去世,期间两年,谭湛在美国,几乎她的每一场演出,谭湛只要有空,都会飞去听,实在没有空,也会请求国内的朋友找寻主办方看是否能获得现场录制的视频。
他第一次听到林溪的演奏,几乎就完全被折服了。她的演奏个性太强了,即便不看到演奏者的脸,光是听声音,谭湛也能轻而易举地分辨出林溪的琴声。谭湛听过很多大提琴家的演奏,他们的琴声很美,沉着冷静、低吟慢咏,安宁祥和,像是成熟男人的倾诉,配合着大提琴那低沉舒缓音色的特质,娓娓叙说自己的情感和命运。然而林溪的演奏不是这样的,她从来不会拉成这样温文尔雅,她从来不会拉得那样从容,她会把全身的力气扑上去,像是要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一样,用浑身的神魄去演奏,有时候像是饱经沧桑的低沉喘息,有时候像是曲终人散般的寂寞悲鸣,韵律苍凉,刻骨铭心又黯然神伤。极度的宁静和极度的孤独,又极度的激烈、亢奋、浮躁和不安。你能感受到她的心随着大提琴的琴声震颤,仿佛她存在的意义便是为了奏出这样的曲调。
林溪的演奏谭湛从来买不到多么好的座位,因为那些最佳视听区的位子,常常演出票还没预售,就早早被从内部瓜分了。他一共现场听了她五场演出,只遥遥地望过她,再然后就是她去世的消息,还有她的那把大提琴”舒曼“被拍卖的消息。谭湛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根本不会演奏大提琴的他,与其余大提琴家在拍卖会上厮杀博弈,才终于花了大价钱买下了这把琴。他心里总隐隐有一种信仰。除了林溪,别的人都不配用“舒曼”。
而也正因为他用远高于市场价拍下了“舒曼”,才使得躺在ICU病房里昏迷的林筝靠着这笔钱度过了最凶险的时刻。
谭湛沉默地盯着林筝,仿佛想透过林筝,去探寻那个早就如流星般陨落的林溪。她们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如果林溪还活着,大概就是眼前林筝的样子了。也是直到这时,谭湛才意识到最初见到林筝时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何而来。相比谭湛记忆里19岁时的林溪,7年的岁月,林筝的五官也不可抑制地发生了些变化,原本就精致的脸往更为艳丽的方向长去,眼睛饱满水润,身材也从青春期的少女变成了性感而有情致的女性,嘴唇发出玫瑰般的色泽……即便用最挑剔的目光审视,谭湛也不能否认林筝确实是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蛋,而这张脸蛋如果细细分辨,确实仍能从她五官的细节里看出当初清丽少女的模样——林溪的模样。
林筝却被谭湛看得十分不自在,她轻轻咳了咳:“谭先生,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想向你回购‘舒曼’,这是林溪生前最爱的大提琴,虽然她去世了,但我想为她买回这把琴,想为她做点事,也算是我自己的一个夙愿。”
谭湛笑了:“106。”
林筝有些狐疑:“嗯?”
“106万美元,这是我当时拍下这把琴的价格。”谭湛喝了一口茶,“因为你是林溪的亲属,给你打个折,100万,你有这笔钱,我就把琴让给你。”
在见到林筝前,谭湛其实都并没有想过问她收钱,既然并没有人配得上使用“舒曼”,那把这把琴归还给林溪的亲属,也未尝不可。但是看到林筝的那个刹那,他就改变了主意。林溪古典、淡雅而高贵,他无法接受和她长着同一张脸的林筝竟然如此市侩庸俗,这让他不得不想起之前与林筝谈不上愉快的两次会面,她看起来都没有正经工作,就在做着不入流的所谓“男友忠诚度测试”的活。
“能再便宜点吗……”林筝对于这个天价的数字也很震惊,“我,我没那么多钱……”
“如果你之前没有摸我大腿的话,我还可以考虑再便宜点。”谭湛心中总觉得有股浊气,让他也难得变得尖刻起来,“当然,我看你赚钱也很容易,多摸几个大腿就可以了。”
林筝做了那么多“男友忠诚度测试”,也遇到过尴尬、难以收场的时刻,女客户得知结果后直接当场和男友打起来的都有,但从没有哪一次,她觉得有此刻这么难堪过。她低下了头,拼命忍住自己要掉下来的眼泪,狠狠地抓紧了自己羽绒服的衣角。
就在连谭湛也觉得她会当场哭出来的时候,林筝又重新抬起了头。
“谢谢你的时间,谭先生。”她朝谭湛笑了,“那我先走了,毕竟我要珍惜时间去多摸几个大腿攒钱。等我攒够钱会再联系你的。”
既然谭湛的态度很敌视,那也没有必要再做小低伏了,林筝笑笑,站直了脊背,目不斜视地走出了包厢,颇有一种绝地反击的凌厉和傲然。
谭湛直到林筝离开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前一刻他还在为自己刚才刻薄的态度觉得心有愧疚,下一刻他就被林筝的反应弄得有些想笑,心里觉得既无奈,又觉得荒谬。
这竟然就是林溪的姐姐?真的是林溪的亲姐姐吗?谭湛忍不住怀疑起来。她除了长相之外,没有任何一点看起来和林溪能挂上钩。林溪永远光彩夺目,穿着恰到好处的礼服裙,演奏出惊才绝艳的音乐,古典而优雅;但这个林筝……实在让谭湛一言难尽。更让谭湛有些意难平的是,自己竟然就为了这么一个人生生干等了整整一个小时。他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不守时的人了。
他所在的包厢在酒店的三楼,谭湛侧过头,便看到了窗外刚走出酒店的林筝,她呆呆地站在酒店门口,有过路的行人看她,她就用自己身上那件就羽绒服的袖子胡乱抹了抹眼睛。
谭湛心里有些意味不明,刚才当着自己的面再怎么强硬,也不过是逞强,她到底还是哭了。
谭湛有些后悔,他穿上了大衣也下了楼,走出酒店才发现林筝已经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