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天圣二年,虔州赣县章水乡。
今日是章水乡一年一度的集会,周边四邻八乡的今儿都会聚到这里做些养家糊口的小营生。
所以,街市打早就开。
早起到河边浣了衣裳回来,拾掇妥当了,我便背上我的布口袋准备出门做工去。
这些日子顺当,我必须要更卖力攒下些银钱来,不然从入冬开始,一直到年节后春种的这一段时间里,吃的少了,底下跟着的那些小崽儿们又要着苦着脸死咽那米糠野菜了。
今日天气倒甚好,早早便起了日头。
晨光下的影子,看着似乎更细长了。
虽说这个年头女子体态轻盈是好看,也特招人稀罕。可我更希望我能圆润些,体态再丰腴些,这样看着才像富贵人家养的,斤儿头足,油水也足,能圆嘟嘟水润润的才最好。
“阿秋,今儿个家屋的事情我都忙顺了,我与你同去做事吧。你跟台上面说书的时候,我就在边上给你加茶水也成。今儿赶大市集,来往人多,鱼龙混杂的,同你一道去了我也能放心些。”
“阿翁,您就安心在家,我保证不给您惹麻烦。”我十分认真且诚心地对他表示我的乖巧,让他相信。
阿翁是养大我的人,自小便是他一人照顾我。我与阿翁一直相依为命,日子过得都很是清苦。还记得我再更小些的时候,会一连几月也吃不上一顿荤油。
在我眼里,阿翁是真的穷得什么都没有,但他却有很多很多的书,多到占了我们半个家舍。
我虽称他作“阿翁”,可是他却不是头发花白的糟老头子,而是一个满头青丝体态健朗样貌端正且样子都还很俊秀的中年男子。就年纪上来说,可能连我的叔父辈儿都还够不到。
打我能开口说话那会子起,他就让我称他作‘阿翁’。
不过,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具体叫的什么名字,多大年纪了。
我不曾问,他也不曾说。
如今,我之所以能到离家近的章水乡上最好的茶坊去说书,也是因为读过的故事多。
我从小便得他熏陶,他教我识字读书,给我讲名人传记。我把他堆在家里的所有书都通看了一遍,很多话本杂说信手拈来。后来,我又试着把一些老话本重新整理编排一遍,让故事听着更生动趣味些,到大大小小的茶坊瓦肆去试讲。
并且,我还想了个新讲式儿:隔着帷幕,以说以唱。
经过日复一日经年累月地练习,我终是才有了一席之地,也积累起来了一些听客,得了闲儿便会来茶坊捧场。
其实,听客们喜欢的并不只是我的话本里说唱的故事,更多的是好奇帷幕后方,这个时而孩童雀雀,时而少女莺莺,时而老叟旧陈,时而妇人聒音,能说能唱能怯怯呜咽亦能嬉戏欢快,声音多变的人究竟长什么样。
这门手艺,便是我混迹章水乡两载有余的营生。
除了小鱼片和小粳米,以及几个茶坊的主家,便再没几个人知道,他们茶余饭后传道的章水说书第一人是我。
我自出道以来便有约法三章:一遮二隐三不见。
第一,台前须有帷幕遮挡;
第二,主家不得私自说道我身份;
第三,坚决不见客。
也正因我走上说书的营生,阿翁和我的生活条件也好了一些。
其实,最让我想不通的是,以阿翁的才华和能力,不说去考举做官吧,到县上去开个学堂做个教书先生也是能够胜任的。
不知为何却偏偏喜欢在这乡野间做个农夫,还是个很不称职的农夫,种啥啥不成,养啥啥走失。
有时候他还会把锄头往田埂边上一扔,看着长满杂草的水田,十分气愤地和我抱怨:你看看这些杂书,就这还教人种粮食!他种过粮食么他?我看写这书的人啊,坟头的草都该有一丈高了吧。
所以,他做农夫这么些年,还没把我饿死真的算是老天爷垂怜。
我曾劝他说,要不然去试试做个小生意。他又说,尽管当今天下从商是有肉吃,但礼法没变,士农工商。从商的还得跟在种田的后面呢。
我知道他不是真的看不起什么商人,只是为他自己不愿涉足的事情找了一个合理的借口罢了。他也并非懒惰之人,可能只是觉得他自己吃不了那碗饭。
“不成,今儿我得跟着你。还有,把你脸上那撮胡子给我摘咯,看着跟我大爷似的,像什么样儿。”他一脸不信任的鄙夷我道。
看他样子今天是铁了心要与我去的,这可不成。今日我说书是午时到未时的那一段儿,下半天小鱼片那儿说了有要事要同我讲,可不能叫他跟着一道。
“阿翁,您是知道的,我一向独来独往,这便于隐藏我的身份。您要是跟着我一道儿去了,再搁台边上那么一杵,等我下台。让人知道了您是我阿翁,进而知晓了我是女儿家的身份,咱俩以后可就真的要没肉吃了呢。红烧肉和飘香桂花鸡您还要不要吃?”
“没事儿,我种田能养你。”他一面肯定且自信地承诺,一面收拾他的长发。
我放下我的背袋,走过去,抚他肩头按他坐在旁边的木凳上,然后转到他身后用我的爪子当木梳子给他梳头发。
他倒是没有抗议,乖乖地坐在凳子上任我打理。
“阿翁,就您这‘名震’十里八乡的种田手艺,我劝您呀,不如多种几个萝卜来得实在,我替您算过了,萝卜和您八字最合。而且萝卜好做吃食,生的煮萝卜白汤煮萝卜粳米糊都行,一下子吃不完的晒成萝卜干日后也可吃。”
阿翁一直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头发养得好洗得也很干净,这么多年我从未见他头发油腻过。他不仅屋子收拾得好,庭院收拾得整洁,就连种蔬菜瓜果挖的坑儿都井然有序,整整齐齐,绝对不多出半寸。
“我也算过了,萝卜和地八字最合。别绕开话题,你老实交代是不是又背着我去干什么坏事儿了。”他支着一副早已看透一切的神情,淡悠悠地说道。
我一面帮他绑着头发,一面极其温柔极其讨好地进行我的迂回战术。
“阿翁您这说的什么话。您也是知道的,如今这世道规矩,嫁个女儿多费劲儿呐,那一般人家闺女的嫁妆都能赶上取两儿媳妇了。您看我这是都快到出嫁的年纪了,怎么也该给自己攒点嫁妆钱,以后也不能叫夫家瞧不上脸子不是。而且我也知道以后您铁定是不愿意跟我到夫家生活的,所以我不得多攒一点给您养老啊。您就放心吧,我能照顾好自己,不会给您惹麻烦的。”
他听罢,转头满是惊喜地看我,
“你是有喜欢的人了?那人怎么样?富不富裕的倒是不打紧,再说富裕人家也瞧不上你。所以,家世清白简单就行,要求也不要太高,差不多就成。我你就不用挂心了,只要你嫁出去了,我的日子肯定能比现在好十倍。”
这话里话外的是有多希望我赶紧嫁人,还有,您确定我嫁出去了留你一个人真的可行?
“阿翁,现在...还没呢,但是...也要预备下的嘛。”
就在他听到我说还没有的时候,刚还惊喜满满的脸色瞬间减去大半。这变幻莫测的表情,简直比夏日里的太阳雨还妖异,刚还晴空万里这眨眼就乌云密布,真正的收放自如。
“还记得我说过的三条原则吧?”他道。
我轻轻地给他绑上发带,乖巧的回答他,
“记得记得,明辨是非不违道义,不得冲动逞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见他满意的点点头,我给他捋顺头发,赶紧小碎步跑到前面,嬉皮哈腰问他道,
“那阿翁是同意我一个人去了吧?”
他起身掸了掸肩头,说道“如若真的是攒嫁妆的话,那我便不拦你,你安生些别老惹麻烦。早些相个对象回来与我瞧瞧,虽说喜欢谁都由你自己决定我不干涉,但我也先得给你相相,看看中不中。”
听他说完,我心里雀跃的都快飞起来了,但也不能在阿翁跟前过于得意。
“知道知道。那我这就出门去了,太阳落山前我肯定回来与阿翁一起用晚饭。”
说完我赶紧拿起我的家伙撒腿儿出门,生怕慢一步他就改变主意。
“把你那撮胡子给我摘了听到没!”他在背后喊了一声。
“知道啦”。
早晨的乡间,晨曦下蕴起暖暖的雾气,安宁祥和,一片静好。
我从小便生长在这片乡间,熟尽了这里的一草一木与人情。其实,除了没有爹娘以外,我的一切我都是十分满意的。
拾秋是我的名,没有姓。
阿翁说,我是他年轻时闯荡江湖,从战场边给拾捡回来的。
他捡到我时我还是个襁褓婴儿,也不知我生辰,便将捡到我的那个中秋日当做我的生辰。
他给我取名拾秋,一目了然的意思,捡到我时正值中秋。
起名字和捡孩子一样的随意,符合阿翁的行事作风。
所以,再过一个月,我就满十七了。
我虽是女子,但这十七年来,我甚少穿过女子的长裙华裳,我的衣柜里也都是男子的服装,压箱底儿的倒是有两身衣裙,那是阿翁前年和去年生辰时候送我的,颜色样式都很好,只是我从来没有穿过。
小时候阿翁怕我女儿身份出门在外会受到伤害,便只给我做男装穿,当作男孩子养着,顺便简单地教了些防身用的拳脚功夫。
而且,这个年头,男子衣服比女子衣服样式要简单,价钱嘛,当然也是更便宜不少的。
等我到了及笄之年,也能够保护自己了,他才找了裁缝给我做女装。
但男装穿习惯了,便觉得女子的衣装对我来说,才是极其不方便的。相反,这身男子的装扮,可让我游刃有余快活自在地混迹在市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