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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21、隐逸的江南(2)

我第一次在杨万里的诗里遇见了春天。我对周围事物的自觉就是被这些词语一步步建立起来的。我生长在农村,之所以记不清楚作物和四季的关系,是因为我似乎一直不习惯记忆含混的事物。我能记住一条鱼身上的斑纹颜色、一棵树的疙瘩、水渠的走向、桑树地的高低、水田的形状、糯米的香味、猪圈的恶臭,却记不住混沌的春天。我热衷于读小说,可看完一本小说,我能记住中间某个人物喜欢穿的衣服、房间里的摆设、住的地方、经常散步的街道和一些具体的场景,却完全没有能力向别人转述整个故事。一直以来,我讲故事的能力十分孱弱。这导致我不会写小说。这种能力的缺失似乎从小就在我身上种下了种子。我喜欢记住细枝末节无足轻重的东西,忽略大的东西。所以,“江南”对我来说,只能是一些具体的事物。比如春天,比如燕子、油菜花、雨、泥泞、逆流游窜的鱼们。好几年后,我读到戈麦的《南方》:

像是从前某个夜晚遗落的微雨/我来到南方的小站/檐下那只翠绿的雌鸟/我来到你妊娠着李花的故乡/我在北方的书籍中想象过你的音容/四处是亭台的摆设和越女的清唱/漫长的中古,南方的衰微/只杜鹃委婉的走在清晨

这是在高中的时候。雌鸟、李花、亭台、越女、杜鹃,这些词构筑了一个戈麦的江南。我开始对南方充满遐想。在读到《宿新市徐公店》之后的很多年,几乎没有再被诗打动过。我对诗一无所知。这首诗却击中了我。之前,已经慢慢讨厌南方。一首《宿新市徐公店》不能彻底拯救我对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南方正在日益生长的世俗的厌恶和恐惧。读到这首《南方》的那一段日子,我回到新市镇,发现很多事物随之发生转变,变得更好、更温暖。我在东门外的水龙头上接水、在平台上瞭望,心里徘徊的就是戈麦这首《南方》的句子。以至于明知戈麦的诗集《彗星》尽管出版于1993年,却还要委托在杭州念书的邻居建伟去庆春路购书中心寻找这本诗集。结果自然落空。那一年,西渡应该即将编好《戈麦诗全编》,等待出版,不过,对于一个被遗弃的县城(德清县城1994年从当时的城关镇迁往武康镇)来说,是绝对找不到的。我只能在吴晓东编的一本诗集里不厌其烦地读这首《南方》和另一首《大海》。

此时,我头脑里还有一个更强大的“北方”。海子诗里的北方。相对于戈麦两三首诗的有限资源(那时对网络一无所知),我可以买到已经成为时尚人物的海子的诗集《海子的诗》,蓝星诗库里的一本。这本书,成为我的圣经。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教室里、宿舍里、学校的湖边、乾元山(如今我得知它就是古代的吴羌山。南朝名士沈麟士隐居于此)的山坳里、新市镇家里。一直被我带到西安。在逐渐喜欢上李亚伟、柯平、丁当、毕晓普一类的诗,而尝试走出海子阴影的时候,这本诗集才被我扔在宿舍楼下的垃圾车里。

海子的北方是南方人(安徽怀宁)的北方,戈麦的南方是北方人(黑龙江萝北)的南方。我是南方人,海子的想象更符合我的现实。南方因为发达的商业滋生出来许多功利与世俗,让我急于离开。当我来到北方,发现这种功利与世俗早已蔓延到这个国家的各个角落。当他们得知我是浙江人后,第一反应总是:浙江人有钱、狡猾、会做生意。当然,九十年代以来,实利被推广为人们关心的共同话题和前程。而中国本来就是个务实的国家,我开始明白自己的幻想在这个国度是很不切实际的。我的北方沉沦之后,我试图去北京实践最后的幻想,却阴差阳错回到了南方,在上海继续读书。之后,去过好几次北京。我为当初的幻想捏了把汗。从天安门到北大,从北海到阜城门,我什么也没有找到,除了自己的幻觉。我站在北海的高山上,望着这个城市,它早已不是书籍里所说的那个古都了。在北京,我一再拒绝进入人声鼎沸的故宫。而上海三年,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这个东方大都会,它只不过是中国人追求实利的欲望的投射对象。这里拥挤、吵闹、快速、杂乱,我每次进入市中心,几乎都会大脑缺氧。最后,我终于决定把心灵安置在我出发的地方——新市镇。我所在的村庄叫孟溪。我重新发现了这些词语。它们如此深邃,足够我居住。这一番周折之后,我更清楚故乡对于我的意义。我曾经在外婆家二楼阳台,和小学同学张玉说,要是能够把新市镇写出来,就像乔伊斯写都柏林,我要把新市镇的街道的走向、店面的排布、人们的闲言碎语、郊外的乡村、村里的作物和劳动的农民请入在文字里,让它们继续存在下去。

自从我去西安上大学,只有在夏天或者冬天回到故乡。春天和秋天的感觉只能在记忆里寻找,或者通过阅读让它变得丰腴,可它有些浅。大学毕业又一次回到南方。此时,才能够再次回到新市镇,在春天。2004年四月,毕业前的一段时间,我得以回家居住一段时间。那几天阴雨绵绵。我的房间墙壁被雨水淋得斑驳不堪。我躺在床上读书。雨水的淅沥之声将我带到十几年前的村庄。雨水慢慢湿润记忆。又想起小时候的雨。春水涨起来。鱼们逆流而上。我喜欢在春水盈满的沟渠用石块搭一条弧形堤坝,只在一边留出口子,让鱼通过,拼命游往上游的鱼不时会被湍急的水流带回下游,不幸落入我的堤坝里,伸手就可以捉到。或者直接在沟渠里拦上一只网,过一段时间提起来,准会有鱼困在里面。

2004年,我依然对将去的上海充满幻想。对都市的彻底失望要在两三年之后。所以这一次返回春天的故乡在我记忆里除了那场连绵的雨,似乎别无其他。而2006年,我似乎平生第一次感觉到春天降落在了皮肤上,梦乡一般的风拂在面孔上,春天一下子复活了。田野里到处是野草鲜嫩的气息,我想起来小学时一个美好的词:沁人心脾。小时候,不会做作到用优雅的步伐走在田野上,用充满词语的心去观照春天。那时,只会疯跑、玩土游戏、抓蜜蜂、捕鱼。当我用一副被知识浸过的头脑重新捕捉到了春天后,儿时的鲜活感受才一一复活过来。以这些原始感受为基础,我更能进入一个所谓江南的春天。

我曾经热衷种花。自从外婆村上的剑锋给了我一株鸡冠花,就开始在东门外的空地上营造自己的“花园”。以后的花陆续多起来:凤仙花、太阳花、葱兰、夜来香、美人蕉、蝴蝶花、喇叭花。我栽种的,不仅是极普通的俗气的花,而且除了蝴蝶花,都是夏秋季节的。一直以来,我对课本上所说的“春暖花开”没有多大的认同感。春天,田埂上、水渠边倒是会开一些小野花,不过因其太渺小,敌不过遍野的鲜草。我对春天最直观的感受,是草,而不是花。故乡最多的树,是桑树。春天,一大片一大片的桑树抽出嫩芽,那种鹅黄的嫩芽,在春风里晕成一片,十分动人。不过,我忽略了农作物的花,比如蚕豆、豌豆、大豆(毛豆)、南瓜。南瓜的花艳黄,蚕豆、豌豆、大豆都是紫、红一类。很喜欢豌豆花。紫而偏红,鲜嫩、柔弱,就像春天的身段。对农村来说,花是华而不实的东西。

有一段时间,家家户户都种起桃花来。那一阵镇上肯定来了一些贩桃花苗的贩子。我的二伯,因终生以剃头为业,新市镇东郊一代的人们都叫他剃头大伯。他家的桃花是村里开得最早的桃花。立夏这天要在野外烧立夏饭(豌豆饭)。灶旁需插一枝桃花(桃符?)。我们都会向剃头大伯家索要。他家的两株桃花是我能记起来的“春天”里最早的桃花。因从不修剪,枝叶过于茂密,我的印象中总是黑漆漆一团。

在东升南边的杨树湾(已是桐乡市地界)有一株梨树,梅家桥堍头一户人家门前的这株梨树,是我见过的最早的梨树。我头一次见到了雪白的梨花。关注梨花,完全是因为岑参的诗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很早的时候,我就偷偷在自己买的《唐诗三百首》里读到了它,并且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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