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宫。
阴森幽暗的建筑,空气中仿佛弥漫着一股血腥气,冷飕飕的风不知从何而来又该往何处去。
此刻的大殿上空荡荡的,鲜红的珠帘叮叮当当仿佛在奏响什么的序曲。
高大漆黑的柱子笔直地仿佛要穿入云霄,此刻魔宫的大殿悄无声息,山雨欲来风满楼。
重重台阶之上端坐着一人,脸上覆一面具,面具上的曼珠沙华夸耀着用心险恶的美,华美异常的长袍衬得他的身形有些微的消瘦。
远处刀拖地的声音渐渐逼近。
一个身影从远处渐渐逼近,脸上那邪恶的笑再也掩盖不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座位上的人。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但是这气势却仿佛颠倒了个个。
“宫主,你的命,我收下了。”俊秀的脸上露出嗜杀的嘴脸,无端端破坏了那一分上天给予的得天独厚,眼角鲜红的泪痣张扬得过分。
手起刀落,无一分多余,血顺着那一道殷红细线蜿蜒而下,映衬得那脖颈越发的纤细脆弱,烛台上的火被风吹得停息了,有什么鼓鼓胀胀跳动着的东西渐渐疲惫地停下了脚步,安稳睡去。
他的脸上还挂着那笑,只是笑意淡了些,眼中划过一抹深沉,他缓缓地伸出手,揭下那高座上人的面具。
一张如玉的脸显露出来,她的眉色浅淡,睫毛有些长也有些翘,鼻子小巧可爱,小嘴宛如樱桃般鲜嫩可口,是一张标准的美人脸。
他顿住了,眼中有什么东西渐渐止息下来,性感的薄唇一起一合:
“你不是他,他还活着。”
即使我不曾瞧见过他的容颜,他也应该是英气十足的,脸上雕刻的五官彰显着他的的野心,他从来不曾认输,即使一败涂地。
离魔宫五百里开外的一丛树林里,密密的杂草横生,肆意生长。
“头儿,你说我们能找着凌霜花吗?”这儿不常有人,有谁会来这毫无物料可以寻觅的小树林来呢?但是眼前这两人就来了。两人中较为瘦小的一个开口说着。
高大的那一个始终不发一言,只是眼睛紧紧盯着这些杂草,希望找到那一抹雪白。
几天前万家酒楼。
“哎,你听说了吗?离魔宫方圆五百里开外的树林里生长着凌霜花。”
“凌霜花?就是那个可以暂时抑制体内气血逆行的?”接话那人撇撇嘴,似是极为不屑,“一株也才卖一百两,犯不着。”更何况那可是在魔宫附近,万一被魔宫中人发现了,比钱更加珍贵的东西——小命可就没了。
说完还摇了摇头。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还是有很多人愿意为了这一百两铤而走险的。
这兄弟俩就是其中之二。
王五擦擦头上的汗,看看前头认真寻找的大哥李四,任命的一甩头,接着找了下去,这一找还真找着了——一处雪白的衣角。
和一个人。
瓷白的小脸,弯弯的眉,眉尾微微向上扬,双目紧闭,睫毛浓密而纤长,高挺的琼鼻,丰润的唇紧闭,脸上染上了尘土和泥渍,连雪白的衣袍也沾染上了,这是一个玉做的——女孩,看起来只有十岁左右。
“大哥,这……”王五有些迟疑。
李四看着看着,紧锁的眉渐渐松开了,笑着开口道:“看来我们这一趟没有白来,一百两有着落了。”
“不,或许我们可以卖出更高的价钱。”
被压迫久了的人,被金钱磋磨久了的人,为了获取自己的生存是连自己的亲身骨肉都卖的出去的。
跟何况他们并没有关系不是吗?
“哥,你带我来这儿干什么呀。”两个小萝卜头在一群大人中间窜来窜去,异常显眼。
“呼,终于挤出来了,可累死哥了。”为首的那个小男孩长吁出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很生动,仿佛刚刚经历了什么劫难。
身后的小男孩手扶着膝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待平复下来,微微仰头,露出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眼睛黑溜溜的,腮帮子圆鼓鼓的,看起来有几分呆。
见身后的人有些许的平复了,大哥牵着小弟,走进了那人流涌去的地方。
上书“聚宝阁”。
一年一度的聚宝阁大拍卖。
全宛城的人,哦不,全国各地的人似乎都聚在这不大不小的聚宝阁里,谁让这聚宝阁是天下第一大家呢!
一群大人中间混入两个萝卜丁还是挺显眼的,周围有人取笑,大的那一个就恶狠狠地瞪回去。
横不过啊横不过,那人悻悻地转过头去,懒得和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动手
也是,谁能横的过常旭初常大公子呢。
常旭初拼命地带着弟弟往前挤,仗着自己的小身板,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挤到了栏杆边,两双贼溜溜的眼睛往下瞟。
常旭初今天听说聚宝阁有大拍卖,就带自己的弟弟出来见见世面,免得弟弟变成一只闷葫芦,哎呀,自己真的是一个好哥哥,常旭初砸吧下嘴。
成人的世界对于两个小孩子来说的确有些无聊,即使展出的藏品有多么的为世人所惊叹,引起人们的吸气声,对于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来说可能还不如手中的糖人来的有意思。
前面拍的是物品,后面拍的是人。
也是,在这个时代,人与物品又有何分别。
只见那高高的展台上搬上来一个大大的笼子,大大的笼子里有一个小小的孩子,头发乱糟糟的披散下来,雪白的衣衫乱糟糟的,依稀可以辨别出来是个女孩。
看台上的人一脸兴味,脸上挂着看热闹的神态。
主持将人夸得天花乱坠,叫价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弟弟看着看着,觉得那个在笼子里的人的身影是如此的寂寥,与周围人的热火完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突然觉得眼眶湿湿的,那个小女孩看起来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现在却要被这群充满恶意的大人争夺来争夺去,一向有些与世无争的他心中突然涌出一股豪迈来,或许自己可以拯救他。
他开口了,一开始声音有些轻,有些细,后来越来越大,直到所有人都听见了他的声音。
“这个人,我要了。”
“我花一千两买她,钱找藏剑山庄的人要,就说是大少爷祝念白买下的。”
远处笼子里的人仿佛抬起了头,祝念白不知道是不是,他与她的目光交汇了,那样明亮漆黑的眼瞳直直的映入了他的眼底,让祝念白有些惶恐的心稍稍安定了下来,毕竟自己从来没有干过这么出格的事。
常旭初在一旁呆滞地看着眼前的祝念白,丝毫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大胆的少年会是那个书呆子祝念白。
逞一时口快的后果就是遭受来自亲爱的爸爸妈妈的男女混合双“打”,总之那个小姑娘是被留下了,祝念白向那个在一旁安安静静降低自己存在感的女孩望去,笑了笑。
在受完应付完父母之后,祝念白拉着女孩的手来到了自己的房间,女孩的手软软的,和常旭初那个糙汉子就是不一样,祝念白在路上想。
见女孩的脸脏脏的,祝念白噔噔噔的拿来了手巾布,做出递给她的姿势,女孩完全不为所动,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某一个点,魂游天外。
敌不动,我动。
秉持着这个原则,祝念白开始上手了。
“你不擦我帮你擦了嗷~”祝念白见她愣愣的,看来也不会回自己了,“不说话就是默认咯。”
宛如对待一个易碎的水晶娃娃,祝念白小心擦拭着“明珠”上的灰尘。
污垢一点一点被擦去,下面的肌肤雪白,还透着那么点红,祝念白的眼神随着那一点点的洁白渐渐地窥探到了全貌。
乌黑的瞳仁,殷红的嘴巴,挺翘的琼鼻,眼睫扑闪间,祝念白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一起颤动。
祝念白唤来了婢女,让她带着女孩下去梳洗换衣服,疯狂乱跳的心似乎随着那抹倩影的离去而渐渐恢复正常。
“小白,我来了。”人未来,声先至,是常旭初也。
常旭初完全一点没有客人的自觉,一来就一屁股坐下来,径自倒了碗茶,牛饮了起来。
“可累死你老哥我了。”
祝念白心不在焉的随意应和。
直到那人踏进这屋,这心才没有那么虚浮。
“谁啊打扰我……”
语断,杯倒,茶撒了一桌,染湿了桌布。
祝念白乐了,何曾见过常旭初这么失态的模样。
后来,祝念白给她取名为甘淳。
甘淳是一种草,生长在冰天雪地却依然郁郁葱葱的一种草。
那一天,我遇到了我的甘淳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