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光珏在怀里摸摸索索,掏出了一张纸条,媚笑道:“赵剑宗,你的剑法小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今天请教到此为止,今后有时间再切磋。这个纸条是你一直想知道的,我刚才藏了起来,现在可以双手奉上,阁下不需要服用那丸药,只需要答应帮我们做一件事情即可。”
赵尉松脸色苍白,后背的刀伤极重,强撑着不倒只是因为强敌在前,一旦倒下难免成为肉泥,听他提起了条件,哼了一声,道:“我已是半个废人,能帮你做什么事?”
游光珏冲一个黑影挤了一下眼睛,黑影迟疑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一瓶药,扔给了赵尉松。
游光珏道:“这是蛊门秘制的创伤药,极其有效,敷上立刻止血,一夜就会好了大半,再过一日就能痊愈,除了被砍死之人,无论伤多重,此药都有神效。”
赵尉松任那瓶药滚落在地,并不伸手去接,他死死握着血积刀柄的剑,全神贯注在对面敌人身上,不敢丝毫松懈,双臂紧绷几乎裂开衣袖。
游光珏将纸条扔给了赵尉松,道:“我的诚意天地可鉴,赵剑宗尽管放心,我绝不是那种暗地下手的小人,纸条都给你了,足表诚意了吧?”
赵尉松目不斜视,流血甚多,但眼神依旧炯炯如炬。
“这件事情就是一个小事,就是一开始说的,在修仙大会上助我神足教一臂之力,让我们稳稳地坐上南境盟主的宝座。”游光珏道,“那我们就撤了,这两人作为人质由我们带走,等到修仙大会看过赵剑宗的表现后,我们自会放人。”
赵尉松默然不语,任他们拖着两人离去,毕竟自己身负重伤,动一下都可能立刻倒地昏迷,哪里还有力气救这二人,想来神足教也是江湖大宗门,不会做言而无信的事情,自己在修仙大会上站在他们一边,自然就会放人,至少目前不会有生命之忧。
人全部走光了,连尸体都已经拖走,大街上空荡荡地,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血腥味。
赵尉松强支撑着捡起那丸药,放在鼻子下轻轻嗅了一下,味道辛烈,直灌鼻腔,里面是粉末状的白色药粉。
赵尉松倒出一个指甲盖的粉末,敷在小腿的伤口处,手中剑随时准备,万一是毒药立刻割下那块肉,只觉伤口处一阵钻心之痛,随后粉末被血液溶解,反而没什么感觉了,伤口的血果然很快止住。
横下心来,身上已经失血过多,任由伤口继续流血,一样是死,既然他们还需要自己帮忙肯定不会害自己,这药是毒药的可能性并不大,赵尉松拿起药瓶,将粉末全倒在后背和肩上的重伤之处,一阵剧痛之后,各个伤口开始凝血。
赵尉松身体稍稍恢复,不至于马上晕倒,捡起地上那张纸条,只见上面用黑炭条写着几行字,酷似刑讯逼出的供词:“所为何来?传递口信。
什么口信?与赵尉松接头,密谋大事。
什么大事?要他杀一人。
所杀何人?靖南知县王三城。
为何杀他?此人将误我等大事。
谁人指派你来的?洪景瑶。
她是谁,所在何处?惜命侯府二小姐,身在西凉。
可有接头暗语?呼儿将出换美酒,不破楼兰终不还!”
黑炭条乃是选取坚硬的黑色炭石,削细成条,常被一些商人携带,随手记录些关键的信息,写出的字一笔一划,清晰可见,加上夜空中乌云散去,银月高悬,明亮的月光下,赵尉松看完了所有的字,心中惊疑不定。
杀一个县太爷对他来说丝毫不算什么,轻而易举,如探囊取物,只是杀了县官之后,难免惹怒朝廷,自己借修仙大会笼络人脉的目的便很难实现了。
另外,他最疑虑的是洪景瑶距离南境上千里路,从未听过靖南县,为何要杀靖南知县?难道是游光珏伪造信息,借自己的剑,杀了此人?
赵尉松内心疑虑重重,拿不定主意,不过,洪景瑶固然不认识靖南县知县,也并不是没有杀他的道理,洪景潇目前在神龙寨扎下了根,借着姻亲关系成了神龙寨的少主人,以后难免需要扩大势力,杀了靖南县知县,朝廷任命的新知县不会立刻上任,纠结附近多个山头的土匪,必定可以攻占靖南县城,等于拿到进攻仙门府的锁钥之地,倒也是步好棋。
赵尉松打定主意,不管这封信是否伪造,如今信使已被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杀了一个知县,至少不会给自己的复国伟业带来坏处。
“杀!”赵尉松恨恨道,言语中充满了仇视,早知道只是杀一个知县,何必为了这张纸条斗个你死我活,险些断送性命。
他挣扎着站起来,收起宝剑,牵着马的缰绳,大腿的伤口让他无法跃身上马,只能一瘸一拐地消失在夜色中。
凌云听着街上静谧无声,从影壁后面悄悄地探出头来,街上空无一人,月光下,青石板上有几滩干涸的血迹。
小女孩躲在凌云身后,低声道:“人都走了?”
“是的。”凌云回答道,环视着四周,只有风寂寞地卷着落叶,上下飘飞。
小女孩灵活地蹦蹦跳跳走出了小巷,望了一眼空荡荡的大街,得意地道:“神足教这帮傻子,本姑娘就近在咫尺,你们也找不到,特别是苦脸,笑死我了,现在应该正担心回祖庭被折磨死吧。”
“那马夫就是苦脸咯?”凌云问道。
“没错,本来是个三百多斤的大胖子,最近不知道得了什么病,一下子暴瘦到一百斤不到,八尺来高,看上去竹竿子一样,像极了饿死鬼。以前他肥硕时,样貌固然一脸苦相,身材讨喜,如今彻底成了苦脸,看着像快入土的人。”小女孩道。
“那个游光珏倒是很会折磨人,听起来简直变态。”凌云清晰地听到了游光珏自诉对那个西域信使的折磨,实在是非人哉。
小女孩一本正经道:“他原来是个翩翩公子,最近不知为何也得了怪病,短短一个月时间,便胖成了猪头,年轻时听说他是个采花大盗,不过因为模样俊秀,当时满城的姑娘都希望他能登门嗅香,后来人到中年,也是个老帅哥,色心不改,我父亲一直不准他看到我,生怕被他做出些恶心之事。他本来就是极度狠辣之人,年轻之时因为被女人欺骗过,落入了官府的手掌心,折磨了一番,从此对别人十分忌惮疏离,疑心病极重,大概是那段被官府折磨的时光,让他心生变态,从此爱上了折磨别人,想出的酷刑五花八门,神足教的人听到他的名声都头疼不已。”
“那个血虫钻心的药丸是什么东西,为何如此恐怖?”凌云问道。
“那是蛊门的不宣之秘——血虫丹,因为药壳厚度不同,到了肚子里,血虫钻出来的时间就不同,血虫一旦孵化,钻破药壳,就会像游光珏所说,钻入五脏六腑,见缝就钻,让人痛彻骨肉,死状极其可怖,所以专门用来给不服从管教的门徒或仇敌服下,以解药要挟,从而驯服为本门派驱使。”小女孩道。
“那既然血虫丹到了肚子里,不一定立即化掉,为什么不吃点腌臜之物吐出来呢?”凌云奇怪道。
小女孩古灵精怪地一笑,道:“你以为血虫丹的发明者是傻子吗,那药壳上黏满了胶粉,进到肚子里,遇到水,一盏茶的功夫,则变得十分黏,黏在肚子里,若是想拔出来,恐怕连肠子和脏器都要扯掉了,人还能活吗?”
凌云看着她伶牙俐齿,说起神足教和蛊门头头是道,如数家珍,不由感慨道:“你真的是个只有十岁的小女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