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孙逊大吼一声,堂上朱雀屏风顿时破裂,碎成两半倒地。
屏风后,遮着面纱的胡芍露了出来,被怒吼震得双耳鸣响,一阵晕眩。
孙逊冷笑道:“大胆狂徒,一身夜行衣,难道想要刺杀本官不成?”说话间,棕毛直立,仿佛一只发怒的狂狮。
凌云连忙拦住他,笑道:“她并非刺客,将军不必惊慌。”
孙逊问道:“若非刺客,又怎会穿一身夜行衣,面戴黑纱?”
凌云一时语塞,不知如何解释。
胡芍眉头紧皱,冷冷道:“不错,我就是刺客,不过不是来杀你的。”
她瞪着凌云,怒道:“狗贼,你杀了我爹,刚才又侮辱我,看我不宰了你!”
她除了出门学艺,几乎从未外出独自闯荡,就算在蛊门的三年学艺,也是被尊为红舞娘大弟子,地位不低,所以对世事的了解仿佛一个稚嫩的幼童。
所有关于外部世界的了解,几乎都来自于书上,而胡府和蛊门,都没有经史子集之类的正统书籍,只有武术秘籍和旁门左道、离经叛道的书。
因此她从不觉得和男人袒露心迹或谈情说爱是有辱节操的事情,反倒是被男人欺骗羞辱,才是真正的奇耻大辱。
所以,她口中的侮辱,自然是指凌云划破了自己的脸,让自己永远带着这道难看的伤疤,有如刺字,何其侮辱!
孙逊以为这句侮辱是指凌云已毁了其清白之身,不由暗笑:“这王老弟,果然是个色中恶鬼,看着一介文质书生,这么凶狠狠的婆娘也拿得下!哈哈哈!”
她看到院外围着兵丁,孙逊与凌云又是勾结一伙,料定今日绝无逃生之机,虽然打不过凌云,但是拼死一搏总好过束手待毙。
胡芍抽出贴身匕首,兵刃所谓一寸短一寸险,这种匕首只能在敌人不备之时攻击,才有几分效果,如今拿来正面对敌,无异于玩笑,几乎没有获胜的可能。
凌云见她手持匕首刺来,其势虽厉,只是毫无凶险,正准备轻轻躲开。
“咚——”一声闷响,匕首被击落,削铁如泥的刀尖插入青石,发出金石相击之声,竟如插入泥地一般,可见匕首之锋利。
孙逊笑着收回了重剑玉迫,手被震麻了的胡芍握住了手腕,萎然坐地。
凌云误以为胡芍手腕被剑割伤,心中一惊,脸上不露声色。
孙逊大笑道:“王老弟,女人有如园圃中的花,有的是百合,香气扑鼻随意采撷,有的却是玫瑰,一不小心便要被扎到刺到。这个女子,将你视作仇人,虽然艳丽可人,却浑身是刺,你若想玩,不妨绑起来玩一玩,玩完我替你宰了她,以免暗害了你。”
孙逊听到胡芍之言,以为凌云害死了她爹,使得她想要为父报仇,来此刺杀,不料被发现了,反被凌云侮辱了一番。
哪怕孙逊是一介武夫,也看得出这女子身材曼妙,双目勾魂摄魄,之所以凌云不想让自己杀死她,肯定是没玩够,舍不得杀。
凌云笑道:“不劳将军,我肯定要拔了玫瑰的刺,然后好好玩一玩。”
胡芍听到两人无耻言论,心中怒极,若是被这种人侮辱,不如早早自行了断。
孙逊哼了一声,说道:“老弟,劝你一句,色字头上一把刀,筹措粮草军饷为重,切勿因色耽搁公事。”
凌云道:“放心,这个当然不会。”
孙逊问道:“不知本地哪家酒楼,晚上我设宴款待王老弟。”
凌云思索一下,答道:“不知万仙楼是否还开业?”他并不知道当地其他酒楼,只能推荐万仙楼,想起那晚万仙楼一片狼藉,老鸨子被鞭打掉半条老命,真拿不准还能不能开业。
孙逊会心笑道:“那就万仙楼了,正好借机察看逃犯是否留下什么线索。”
孙逊率军来到靖南县,直奔万仙楼。
这家酒楼着实厉害,不愧是靖南县第一大酒楼,一夜间已经全部恢复为原样,迎来送往,客人络绎不绝,仿佛昨晚什么都没发生过。
至于门口迎接客人的老鸨子,换成了龟-公,看来那一鞭子下手着实不轻。
孙逊将万仙楼里里外外搜寻数遍,一无所获,揪来瘫卧在床的老鸨子讯问了一番,依旧弄不清众逃犯的下落。
一气之下,孙逊命令兵丁围住了县衙,准备兴师问罪。
没想到凌云大笔一挥竟给了四千两的饷银,手下最低一等兵丁月饷不过二两,这一笔钱对靖南县这样一个穷乡僻壤来说,着实不少。
孙逊志得意满离开了县衙,上马时意味深长地望着凌云,道:“王老弟,三日内我命人来县衙账房拿银子,军务要紧,切勿耽误正事。”瞥了胡芍一眼。
大军撤去,县衙外人马喧嚣之声渐渐远去。
胡芍瘫坐在地上,呆呆地说道:“我自知打不过你,要杀要剐,随你!若要侮辱我,我便自行了断在你面前!”
凌云笑道:“若要辱你,你就算自杀,也不能避免啊。”
胡芍气得满脸通红,道:“无耻!”
凌云呲着一口白牙,道:“无齿?谁说无齿,我牙齿可有很多啊!”
胡芍竟被气乐了,一时没忍住“扑哧”笑出声来,立即又收起笑容,恢复了往日的冷若冰霜。
她记不清多久没笑过了,面部的肌肉似乎都因为麻木无表情退化了,如今面对杀父凶手居然笑出声来。
回望了一眼父亲烧焦留下的一圈黑色痕迹,她心中无限薄凉。
刚才恶斗之时,她一个飞身躲到了后堂,竟没发现父亲烧焦了一半的尸体不见了,回到前堂时才发现异常。
“父亲不会死的!”无数次父亲死而复生的回忆,让她有坚定的信念,无论父亲死状如何,总有一种神奇的秘技一次次复活,重新变成那个最疼爱自己的父亲。
这一次绝不会例外!
大概因为相信父亲不会死,所以她对凌云的恨,极大多数集中在他划破了自己另一边脸,而不是杀父之仇。
若未曾划破自己的脸,也许并不会恨他。
这个曾经在自己家喂马的仆人,如今成为了盖世高手,就算是偷学了父亲的神功,恐怕自身的根基也是慧根独具,非同一般。
女人,特别是最漂亮的女人,天生便对异性中的强者感兴趣,乃至漂亮女人本身就是评判强者的最佳标准。
而这一笑,若是曾经低贱的喂马仆人,如何逗趣,女人也许会笑,但绝不会流露出这种笑容。
女人的笑,大概有两种,一种笑出来无所顾忌,豪放如同男子,另一种笑出来含羞待放,笑中有无限风情。
能够博得女人第二种笑,已然俘获了一半芳心。
胡芍不由痛恨起自己,怎么会对一个臭男人笑!难道吃亏受辱还不够吗?
风雨亭痛苦的回忆,涌上心头,她愤恨不已,羞愧地几乎想要一头撞死。
凌云不禁觉得可怕,一个女人,能够眼睛不眨地杀死数名衙役,也能笑靥灿烂如不懂世事的无邪孩童。
“你走吧,今天放过你了。”凌云可不愿留着这样一个古灵精怪又擅长下毒的女人在身边,更何况自己害死了他的父亲,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岂可留她在身边?
至于孙逊所说的玩一玩,凌云更加不敢了,只怕亲到某个地方抹着毒药,顷刻间,连小命都没了。
胡芍微微惊讶,不知他在搞什么鬼,居然会这么轻易放自己走。
“要杀快杀,不用玩那么多把戏。”胡芍冷冷道。
“你不走是吧,那我不陪你了。”凌云转身进入了后堂,他挂念的是王三城百万银两的巨资,拿到这笔钱,在这个世界尝一下做首富的滋味,这可比打打杀杀有趣多了!
胡芍一个人瘫坐在大堂之上,夜色渐至,心里充满疑惑:“留得青山在,十年报仇非晚也,不管他搞什么把戏,总比留在这儿受辱强。”
她挣扎着起身,捡起地上的匕首,走出县衙,沿着偏僻巷陌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