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英
石家庄的天依然灿烂的如小媳妇思春的笑脸,我的心却堕落在黑暗无庞的深渊……
你的身影,不停的在我眼前晃过。时而笑,时而哭。扰得我像被万只土蜂追逐,仓皇逃窜,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躺藏的地方。如果有一潭池水,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只留下两个鼻孔来出气。也许,淹死会是很好的选择。
我整日游荡于巷尾街头。忘了上课,忘了酷爱的足球场。好像忘了这些就可以忘了你一样。衡水老白干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我把自己藏在了酒瓶里。酒瓶里的我没有痛苦,没有悲伤,没有愤努更没有欢乐!就像一条被酒封存的毒蛇,好像失去了生命的气息。蛰伏着、蛰伏着,不知道要何去何从。
大学校园是青春的,四处燃烧着奔放的荷尔蒙气息。你看看那一对对的男男女女,你看看那宿舍楼一楼的那几对操着日语、英语的研究生夫妻。打个饭都是一副假洋鬼子的派头,可笑极了。这几对研究生晚上睡觉从不关窗拉帘子,让我们这些学弟们常常可以看到现场直播。
学院的文学社是最热闹的,以前我也常去。在校刊上发几首甜腻的小诗,都是为你写的。这次回校后,再也没有去过。
那天校刊的总编来找我,说文学社要举办交流会,让我务必参加。也许是心血来潮,也许是酒已经喝得不想喝了,我决定去看看。
下午的大课可以去,也可以不去,因为没人点到。换了身衣服,拿上那本破旧的日记本,去了文学社。
一进门,发现已经有十几个同学到了。大部分是女生。男生只有社长和我。点点头算是和大家打了个招呼。过去坐在了社长身边。定定神听社长说要出期刊,让我们每人交一篇稿子。心里说:交就交呗,不就是一首诗吗?非得让人来一趟。
无聊中,随意瞟了几眼对面的那几个女孩。敢紧收回了目光。文学社的碰头会以前我也来过,只是来交稿。从不说话,也从不和其它人来往。实在是觉得没什么好来往的。因为那时的我,心里只有你,只有那双让我魂绕梦牵的眼睛。
刚才收回目光是发现对面有双眼睛在注视着我。心里不由愤然道:敢看我,胆子挺大的。
说实在的,在医学院真的不看女生,学校的校花是我们班上的女生,我们当地一起来学医的同学。其余上千个女生,真没几个漂亮的,而且在那个年代,土里土气属于正常。我不喜欢太土的女孩......
好不容易熬到会议结束,和社长打了招呼就往外跑。一口气跑回寝室,看看强强和老明还在。问他们一会干嘛去。两个家伙说去医专那边女生寝室玩。我说,你们去吧。两个家伙不依不饶,非把我拽了去。
没想到的是这一去,改变了我的一切。我一步步走向入魔的深渊。
《日、月、星》
从山的那边
荡起的一抹情感
那便是太阳
从夜的眼睛
划落的一粒珍珠
那便是月亮
浅浅的蓝色在荡漾
飘舞着你美丽的红手帕
也许该永恒
也许该忘却
就像那秋天的夜
就像那夏日的星
这首诗就写在那个混乱的秋夜……
阿强和老敏拉着我来到医专女生宿舍。一进门就看见我们的新疆老乡阿勒泰的小虎哥和占军以及小红、娇娇他们几个正在摆桌子准备喝酒。打了个招呼,找位子坐下。小虎哥打开两瓶白酒说道:没(mo)麻哒!哥几个好好喝!
于是乎不管男生女生,都痛快地喝了起来。酒过三巡,越喝越酣。这时候门外进来一位女孩,我仔细一看,不就是下午文学社那位吗?就听小红喊了声:“林英,快过来!“就听那个叫林英的说了声:“我不喝酒″,小红站起身走过去拉着那女孩不知说了什么悄悄话。那女孩竟然过来了,而且走到我的身边,伸出了手说道:″我是林英,认识一下吧!“我只好站起身,伸手握了下,“我是洪洪“同学发出阵阵嘘声,也不知怎么回事,林英就坐在了我边上。
我心里暗道:真的有胆量!她想干嘛?
顺手端起酒杯,想再喝一杯。却被林英拉住了衣袖。小丫头看着我说:“你先别喝,都说你是才子,给我写首诗吧!写完了我陪你喝!“人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不好簿了她的面子。这时候听小红在说:“洪洪,林英早想认识你。你天天眼睛长头顶上,从不给人机会“。
“有吗?“我回答道,娇娇拿来了笔记本和笔,我坐在椅子上想了想,脑袋里出现了一个女孩站在夕阳下手挥红手帕的场景,那个女孩还是你。不由得鼻子发酸,随手写下了上面那首《日、月、星》。
过去的都该忘却,
逝去的都将永恆!
写完顺手递给了林英。这女孩拿着笔记本欣喜若狂,站起身朗诵起来。朗诵完端起酒杯看着我说:“来!你是第一个给我写诗的男孩,咱俩干了!″我看看他设作声,轻轻碰了下杯一囗干了。
那天我们一直喝到了熄灯。
喝多的我,晃晃悠悠的往楼下走,一边和阿强老敏胡说八道着。刚走到楼下,听到后面有人喊我:“洪洪,我送送你们″,我头都没有回,摇搖手说:“不用″。可是话音未落,一双小手已经扶住了我的胳膊。阿强和老敏大笑,一路小跑走了。
我定定神问林英:“送我干嘛呢?″
林英看看我说:“我们去操场走走吧!“然后拉着我往操场走去。
围着学校那具大的操场,我们转了一圈又一圈。听林英没完没了的讲她的故事我几乎不说话,只知道这女孩一直依靠在我的肩头。
她告诉我她老家在沧州,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弟弟,弟弟还在上初中。
林英一直处在高度亢奋状态,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却感觉好累,好累。对她说了声:“回去吧!太晚了″
林英忽然抱紧了我的胳膊,停了下来。
只听她轻如蚊蚋的声音:“明天还能见面吗?“
那一刻,我不知所措。站了好一会,我像疯了一样抱住这个女孩,狠狠地吻了过去。女孩的身体僵硬,牙关紧闭,却没有挣扎的意思……
我慢慢松开她,问了一声:“你确定明天还见面吗?“看着她紧张而羞涩地点点头。
我心里有些不忍,又轻轻抱住她说:“明天我带你出去玩,早上我来找你“。
女孩还是点点头算是回答。
“你先回吧!我一会自己回“,我对林英说道。女孩很懂事的慢慢的走了,一步三回头……
当林英消失在视野里,我吐了起来。不是因为醉酒,而是因为刚才的亲吻,让我恶心。
我一边呕吐,一边哭。打着自己耳光,撒扯着自己的头发。最后瘫倒在搡场的土地上。
我知道,我已不再是以前那个老实的洪洪。我变了,不知道自己是谁……
一路上,我们手拉着手。
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语。
你是害羞,
我是向过去告别!
就这样正式告别了初恋,
就这样想把你永远忘怀!
阵阵的清风,
撩起我的长发。
这风,
却不是春风。
握紧那温柔的小手,
心却冰冷。
忘了吧!
忘了吧!
从今天开始,
永远忘记。
忘不了的是你眼,
两行清泪随风散。
(二)林英2
在公园里,我拉着林英漫无目的地走着,听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看树枝摇摇摆摆。我的心忽然轻松好多,因为已经有了决定……
走到一处僻静的树林中,找了张椅子拉着林英坐下。
我突然想好好看看这个胆大的女孩。
于是,用右手扶着林英的下巴,仔细端起来。
说实话,这个沧州女孩挺漂亮的。一双圆圆的杏仁眼、尖尖的鼻子、弯弯的嘴巴。脸上有几颗不显眼小雀斑,看上去很俏皮。
可那个时代流行的爆炸头,看上去怪怪的,加上那自己手织的咖色毛衣套,真的好土。
我又一次问了自己:真的和她恋爱吗?
不知道,,也许就是玩玩吧!
(玩玩吧!玩玩吧!从那一刻开始,我成了恶魔……)
我把女孩拉入了怀里,轻轻的吻她,吻开了她的唇。感受到女孩的身体在颤抖,听得到她心跳的声音。
我松开了林英,对她说:去吃饭吧!我饿了。女孩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回应了我。站起身时,我看到她羞红了脸。
我确定她是初恋,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好女孩。可她不该认识我……
带着林英我们去了石家庄著名的红星饭店。这家饭店是那个年代全国为数不多可以做出“满汉全席″的其中一家饭店。他们的菜做的中规中钜,每一道菜都体现出他们的专业水准。
还没坐稳当,林英拉起我就要走。我知道她的意思,只对她说了声:我饿了。
女孩不做声,悄悄的坐了下来。我点了菜,也点了酒。对她说:喝两杯!
她依然低着头,不做声。
一直到喝完了那瓶酒,女孩扶着我摇摇晃晃的向学校走去。
快走到学校门口时,林英停下了脚步。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我,我的心里一阵发毛。
女孩轻轻拥入我的怀中,抱着我,看着我说:再亲亲我吧!我喜欢你亲我。
我看着她的一脸灿烂和幸福,心里却是翻江倒海。
亲吧!吻吧!
一阵恶心……
《素衣蝶》
你是,
前世的那只彩蝶!
是我梦里,
迎着春光的追逐。
今世,
你是那远方的素衣。
见不到的花伞,
遮不住梦中的旖旎。
别问,
你是谁?
我在这里,
你在那里。
从那天开始,你从我的记忆中慢慢消失,不知躲在了心中哪个触碰不到的角落,偶尔会出来用你那双悠怨的眼睛瞟我一眼。可我的心已经刚硬了,不再有一丝涟漪……
你也从我的小说里暂时离开……
和林英的相处是快乐的。
只要有空,我就会拉着她在石家庄的大街小巷游荡。这个欢乐的女孩总是拉着我的手,挽着我的胳膊。仿佛要粘在我的身上,充分享受着初恋的快乐。
时光一点点流逝着。
月光下,操场上。
那棵熟悉的大树下,
都印着我们的身影。
我在乐队的舞台上弹吉他,
女孩在台下拍着小手。
那一脸的灿烂阳光,
仿佛写不尽我们的幸福。
每一次我喝多了酒,林英总是乖巧的扶着我。而我每次吻过她,就会忍不住去呕吐。为了这个问题,我甚至选修了心理学。却还是没有答案,只知道是什么心理洁癖……
那时候年轻,也没有当一回事。可这个毛病伴了我一辈子。苦不堪言。
那天,林英生日。她拒绝了我在红星饭店的生日宴。非要在寝室请同学们一起过。理由只有一个,不想花太多的钱。无奈,我只好大包小包买了一堆东西去她们寝室陪这傻丫头过生日。
林英那天意外的化了妆,红红的嘴唇,朴闪的杏眼。一身才买的牛仔裙,分外的娇俏可爱。
林英人缘不错,除了7、8个同学,还有几个外校的学生。其中有两个化工学院的男生,一直围着林英转,不停说着讨好的话。女孩肯定意识到了什么,走过来挽起我的胳膊,把我拉过去对那两个男生说:这是我男朋友洪洪。我轻蔑地看着他们,伸出手和他们分别和他们握了握,算是打了招呼。
生日宴开始,那两个男生对我充满了敌意,轮番和我碰杯,想把我灌醉。我朝同来的老敏看了一眼,老敏会意的笑了笑。不一会儿,我和老敏就把那两个臭小子灌的往卫生间去吐故纳新。
我悄悄对林英说:把他们送走吧,晚了回不去了。林英给同班的男生按排,把两人送了回去。
少了两根搅屎根,我继续高兴的喝起来。林英也喝了不了,脸色潮红,眼睛咪咪的趴在我的肩头,一遍遍地说着:洪洪,我好喜欢你,好喜欢你!
那个年代的我们,“爱“不是用来说的,而是用来写诗和写情书的。表达爱慕之情,通常是用喜欢。
不知道什么时候,同学们都走了,只记得有人说要给我们二人世界。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躺在了她的床上,拉上了花布做的帘子。
躲在帘子里,我们紧紧相拥......
那一夜,我做了魔鬼。我做了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