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汗水流淌的日子》
青春的岁月,
总是阳光明媚,
你们的汗水,
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顺着脸颊流下,
顺着赤裸的脊梁流淌。
你们用全身的力量,
耕耘着热爱的土地。
你们用聪明和智慧,
改变了大地的模样。
你们奉献了全部的青春,
让时代为你们歌唱。
你们是祖国边疆的建设者,
你们更是祖国边陲的守护神。
你们奉献了自己的一生,
奉献了儿女的青春。
那汗水流淌的日子,
书写着共和国最美的画卷。
那些永远记忆的岁月,
——千古传唱。
年轻时的父亲虽然个子不高,却因为相貌英俊和聪明智慧格外的招人喜欢。母亲没有告诉我他们怎么相爱的,只是告诉我父亲除了在母亲之前有过一个女朋友。那位阿姨我认识,说实话,比母亲漂亮。我问母亲为什么是她嫁给了父亲,母亲默默无语,我多少能猜出来,应该和我有关系。我是64年进疆夫妻都是上海人的孩子里最大的一个,全团最大的一个。最大的孩子格外引人注目,也受到了更多的关爱。而父亲,因为学了纤检,也就年年上山。他们更早的事情我只能从长辈们的言谈中记忆和了解一些。我只记得父亲和母亲都是连队的农工。只有阿曾叔、大勇叔是赶大车的。还有罗卜头叔叔、西毛、小木匠、老山东、小怪叔、柴板叔、老毛叔、小毛叔太多太多鲜活的面孔在我脑海里闪现。
2岁、3岁、4岁只有一些片断的记忆。我的记忆之中,这些年轻的上海知青多才多艺,再忙再累也不忘了自娱自乐。有写诗歌文章的,有唱歌的、跳舞的、各种乐器可以组成一个很棒的乐队。而阿曾叔叔的篮球队更是打遍全团没对手。我从小耳濡目染这些文艺青年丰富多彩的生活,受了不小的影响。下面,我把儿时记忆深刻的几件事一一道来。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见过兵团当年大开荒的景象。独轮车、铁锹、坎土墁、钢钎、铁锤,简单的工具完全靠人力来开荒。我很小的时候就见过父亲带队去开荒,那种热火朝天的场面至今记忆由新。每一个连队派出一个开荒队,全部是连里最棒的劳力。开荒不仅有任务,还要评名次。没有拿上名次的会丟连队的脸。这个脸是丟不起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年连长让父亲带队去开荒前在我家说了一句话:“你带队去,一定拿个第一回来,我让连队杀猪宰羊给你们庆功。拿不上,你们就半夜偷偷回来,丟不起那个人!“于是父亲带着开荒队去开荒了。每天工地上的大喇叭都会报出工程进度。各个开荒队你追我赶,都奔着第一而去。我去过工地上两次,父亲他们除了吃饭根本没空理我。我站在高处看着这些男人们埋头苦干着,个个汗流浃背,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来休息。生怕停一下、慢一点,第一就会被别人抢去。父亲自己一边装车一边喊着这个快点、那个快点。父亲他们的脸上身上全是汗水和灰尘混合的泥流。一道道、一丝丝,前面的被后面的冲刷,那一张张脸早已变了模样,就像现在电影里的特种兵,不用化妆也认不清本来面目。
在工地上呆了没多会儿,父亲就以没功夫管我,让带我去的叔叔把我送回家了。
而父亲他们果然不负众望,在开荒大会战结束时拿了第一,敲锣打鼓回来了。而那天,我也吃到了久违的红烧肉。
庆功宴开始之前,连长站在那里,一个手叉着腰,一个手挥舞着。这个三五九旅的老战士,慷慨激昂!肯定了开荒队的功劳和荣誉,并给父亲戴上了大红花。
那个时代的人们,荣誉高于一切。集体的荣誉像信仰一样使他们努力着、奋斗着。我长大后曾经问过父亲,他们当年为什么这样坚持,对自己又没有什么好处。父亲告诉我,人不能没有精神支柱而活着。而他们那个年代的精神支柱就是一切为了荣耀。没有个人利益,没有只想着自己的好处,在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人会那样做了。父亲在开荒结束后,依然恢复农工的身份,并没有升个一官半职,而他还是那么高高兴兴、快快乐乐。他那矮小而健壮的身体仿佛永远有用不完的力气和精力,永远是青春的光彩。
?
小时候经常去看阿曾叔叔他们打篮球。球场是一片平整过的土场上支上两个篮球架,可就是在这样的球场上,阿曾叔叔、柴板叔叔、小怪叔叔他们一次次击败对手,一次次捧回冠军荣誉。一次次让叔叔们因为高兴把我抛向天空。那时候我幼小的心也会跟着他们欢喜雀跃。仿佛这荣誉也有我的一份。的确有我一份,那个时代,那个小小的连队,无论大人小孩,都会把连队的荣耀当作头等大事。不爱集体的人、自私自利的人、沾公家便宜的人就会被定成坏分子,顶个高帽子被民兵押上游街示众。一边游还还要一边骂自己。我见过一些通奸被抓住的、一些偷瓜偷菜被抓游街的,从我家门口路过。那些小偷小摸还好些,偷人的可就惨了。被连队里那些老娘们拿锥子把屁股戳个稀烂,却不敢呼痛,还要自己骂自己。不知道现在那些没有底线的男人和女人们,如果生在那个时代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阿曾叔叔、柴板叔叔、小怪叔叔都是父亲初中时的同学,这三位叔叔全都身高180以上,在那个缺衣少食的时代,这样的身高很难得。这三个叔叔都在大车班赶大车。三套马车的大车不是一般人可以驾驭的,一匹好向辕马,三匹听话的梢子马都是叔叔们从小驯化的,包括每年钉马掌这些事都是叔叔们亲力亲为。几位叔叔养马驯马都是一流,在球场上因为从初中时就开始的配合,就如行云流水般的熟练、精准。我清晰的记得,他们的跑位走位几乎不用看队友在什么地方,因为他们知道队友就在那里。那场一辈子都忘不了的比赛是和团中学打的。中学队有两个双胞胎身高近2米,身体强健,被他们的体育老师阿富训练的很棒。在那场比赛里这两兄弟充分利用身高和体格优势,打的很赖,不到十分钟遥遥哥哥、勾子叔叔(父亲的小兄弟)就被这两个双胞胎冲撞受伤下场。阿曾叔叫了暂停,换上了不太打球的高个子阿刚叔叔和替补队员九斤黄(因为鼻子上有个黑色肉瘤而得名)。阿刚叔叔虽然个子也只有1.85米,但是体重却有100公斤。九斤黄却是175的身高,异常灵活,跑位飘呼不定,传球线路诡异。这两人一上场,阿刚叔叔先把双胞胎中的一个撞了个大跟斗,我记得很清楚,那个大个子膝盖上和手上全是血,很快被换下了场,剩下的一个双胞胎却无论如何不敢靠近阿刚叔叔,可阿刚叔叔却不紧不慢的始终盯着他,让他毫无作为。被替换下来的勾子叔叔抱着我说:以其人之道还置其人之身。当时我听不懂,却永远记住了这句话。
场下时不时传来“阿曾扣篮““柴板三分“的喝彩!那场比赛非常精彩,比赛后阿福老师对阿曾叔叔说:还是打不过你们呀!你们厉害!后来阿曾叔叔他们代表团里去师里打比赛也拿了冠军。一人奖了一套腈纶运动衫,穿在他们身上好漂亮!那时候我很小,却很羡慕。想着有一天也能穿上一套就好了。一直到现在,阿曾叔叔上篮、扣篮的动作还刻在我的脑子里,是那样优美,那样漂亮。阿曾叔叔和柴板叔叔都入选过地区篮球队,参加自治区的比赛,这是后话,非专业选手参加那么高级別的比赛也只有那个时代才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