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清》
——致青春我们不懂的爱情
初遇你时,
你是美丽的。
故土的清纯,
渲染你成为塔河边的清柳。
妖娆、随风飘摇,
你的枝条轻拂在我的脸上。
一刹那,
捆绑住两颗心。
你的、我的,
不再分离……
我的血液里流淌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狂流。
诗人的浪漫、柔情似水。对爱情充满了幻想,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内心深处却藏了一个野兽,凶残、固执、霸道不想后果。
我常常梦见自己是旷野中一条独行的狼,觅食、捕猎、追赶、嚎叫……
两个不同的我征战着,我却常常分不清哪个才是真实的我。
写到这里,很难下笔。
清清是我第一任妻子,直到现在,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愧疚。婚姻失败,也许没有完全谁的责任,可我想对清清说的,是我错了。是我毁了我们幸福的婚姻……
一个人想挖出灵魂深处的罪恶,必将经过灵魂战栗的苦痛……
此刻的我,用血泪去书写那爱与痛交织的诗篇。
清清长着一双我喜欢的大眼睛,但她的眼神里总有忧郁的色彩,那淡淡的忧伤惹人怜。
一切都是缘分。有一天清清忽然开口让我帮她。她想搬到我家后面的女生宿舍,求我给母亲说一声。满怀欣喜地告诉母亲,母亲亳不犹豫的同意了。于是清清成了我的邻居。
有一天,妈妈在窗户上看着洗衣服的清清对我说:“她是个好姑娘,儿子去把她追回来!“我知道,没得选择。不过我挺喜欢清清的……
男人追女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死缠烂打。
一起在舞厅乐队有得是机会让我去表现。自从成了邻居之后,清清再也没拒绝和我跳舞,我慢慢成了她唯一的舞伴。而我每天都会对她说一句话:“清清,嫁给我吧!“从起初的推开我就跑,到后来的默默思索。我感觉清清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追求清清好难,以前的女孩子没有超过三天的,可是清清却总是若即若离……
从我搬回家后,父亲为了让我少出去疯,答应了我养鸽子。并且在房顶上给我建造了漂亮的鸽子房。
我也不会对不起父亲漂亮的鸽子房,接连大手笔收购了当地两家鸽友的全栅鸽子。然后一头扎在鸽子书里学习信鸽的训养技术。从什么是雨点、什么是瓦灰、什么是鸡黄眼、砂眼一点点的学起。那时候清清的弟弟小黑是我养鸽子的小伙伴,天天和我一起铲鸽粪喂鸽子,好不快活。
在我没有追求清清之前,我去泡妞,小黑给我看门放哨。在我追求清清的时候,小黑只说了一句话:“以前我不管,以后好好对我姐!“
好兄弟不会成为你的拦路虎,总会在你身后做着合适的事情。可当时年少轻狂的我,根本不懂这些……
造物主要让你明白什么是人生,必先让你疯狂!
我的疯狂就是无视一切的存在,唯我独尊!我慢慢走向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1991年的春天,我的生日。在生日宴结束后,我送清清回她们家。
一路上我们默默不语,只是手拉着手。快到她家的时侯,清清忽然停下来不走了。直直地看着我认真的说:“我现在就回去和我爸妈说要嫁给你,他们如果不同意,我就永远不回去了!“听完这话,我感动的把清清拥入怀中,这女孩却瞬间僵硬了,在我怀里发抖……
从第二天开始,我的主权不再属于我。上门见未来的丈人丈母娘,双方父母见面、订婚。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我好像慢慢适应了这一切……
清清就住在我背后,下了班她就会来我家。帮妈妈做家务,妈妈和爸爸的笑脸是藏不住的,他们是真心喜欢她。
清清是幼儿园老师,幼儿园就在我们家前面。我除了上班,剩下所有的时间都被困在了家中,我也很乐意这种被困的感觉,一种温馨的幸福感向我袭来。
牧场上欢乐的日子结束了。
我又回到那讨厌的医院。
不同的是,我换了工作。去医院化验室成了一名“光荣的检验员“。牧场上取得的荣誉,成功洗白了过去的耻辱。我又成为一颗耀眼的小星星。母亲把我的东西全搬回了家,不让我再住在医院,我只能再次接受某人家“大少爷“的称呼……
在一次家宴后,老爸捏捏我的脸,认真的说:“儿子,找个老婆结婚吧!先成家后立业,对你合适!“
我诧异的看着老爸,心里犯着嘀咕,我才21岁,太早了吧!
老妈却在边上说:“找到女朋友了就带回来,妈妈帮你把把关,合适了我们就娶回来!″
我去!看来这不是玩笑,这是命令,是怕我在外面造太多的孽!
我没有作声,看着他们发呆。从那以后,我每天早早下班泡在厨房里,帮老妈应付天天一房子的客人。有时候老妈也会催我,说如果再有一个女人帮我,就会轻松很多……
我没有说话。的确,我有很多女朋友,可哪一个可以娶回来?
是那个别人都说我们是金童玉女的晴儿?是那个和我在一起不顾一切的玉儿?还是那个美的无可挑剔的小依……
我不知道,因为妈妈好像都不喜欢她们。
在我还没有搬回家之前,院长给了我一间单人宿舍。在给我钥匙的时候,老头笑咪咪的说:“边上两个女生寝室,给我看紧了,别让男的往里跑!“我拿过钥匙,欢天喜地的走了。
一个人一个宿舍,医院任何人没有的待遇。我可以在宿舍做饭,炖肉……
至于隔壁的两屋子女生,貌似没有多大关系。但是玉儿可以常常来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
说实话,我真的是坏人。非常非常坏!有一次我躺在床上想:我还有没有优点了,结果发现自己一无是处。浑身的汗毛呼拉拉的竖起来,冷汗一滴滴往下流。
从失去热娅后,我再不相信这个世界可以有因为爱情才成了的婚姻。那时的我,不相信爱情,我只需要女人。一个个漂亮的姑娘成了我的猎物,而我的双眼,时时闪动着恶狼的光芒……
玉儿就是这样一个猎物。在一次市里的偶遇后,我得到了她。从此后只要有机会,我们就会在一起。其实玉儿是有男朋友的,并且好了很多年,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我喜欢玉儿,喜欢她白皙丰满的身体,喜欢她柔情似水的女人味,但只是喜欢。我从未要求玉儿去分手,只想在我想她的时候,她就在我怀里。
记得玉儿的男朋友因为肝炎住院,她天天给他送饭。玉儿送完饭,和男朋友打个招呼,骑上单车就走。可是转个圈就回到我的宿舍,不顾一切的和我在一起。她男朋友的病房离我宿舍只有几步路远。有一天我俩在宿舍里,她男朋友在外面敲门,问我要烟抽,把我俩紧张的。
玉儿是我高中同学,他男朋友也是早就认识的。我不明白玉儿为什么和我在一起,只能感受到她是喜欢我的。后来玉儿怀孕,我可以肯定那孩子是我的。我告诉玉儿留下孩子,我娶她。可她不愿意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嫁入我家,我用分手威胁,她还是去做了孩子……
也许是我和玉儿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父亲母亲无法再忍受我“花花公子“的名声败坏家风,才把我弄回家,然后有了前面那一出“劝婚″的好戏。也是我自己发现自己成了恶人,有意收敛,希望自己能回归正途,活的像个人样。
安静下来的时候,我常常骂自己不是人,是个畜牲……
也许是安静下来的原因,下了班后,我不再出去疯玩,只是默默地帮妈妈做饭。家里的酒桌我也不上,一个人躲在卧室里看书。父亲那一柜子书,成了我打发时间唯一的工具。
正当我处在一种几乎真空的状态,一道招集令又让我热血沸腾。
团里的舞厅又要营业了。我成了吉他手和歌手。乐队的键盘手是一位熟悉的姑娘,妹妹的同学清清。我到现在都记得她上初中来我家学吉他,她的手指又细又长,如葱管一样的细致……
起初,清清不爱搭理我。请她跳舞也不好请到。我想,正经的女孩子都怕我,也就懒得去计较。
《忘不了》
“忘不了,
忘不了。
忘不了你的泪,
忘不了你的笑″。
山村的夜,
深得如无边的心绪。
想你的时候,
轻轻哼唱那忧伤的情歌。
江布拉克的美景,
带不走我的眼睛。
是你吸引了我的目光,
占据了我的心。
怎能舍得你的温柔,
怎能忘了你的好。
无情的细雨哽咽,
淋得我心痛。
你从未告诉我,
忘了你。
却再也不见,
你的踪影。
爱情走远了吗?
我轻轻问自己。
小雨淅淅沥沥,
寒风淅淅沥沥。
夏夜无尽,
黎明之前的黑暗。
我寻不见,
你的美丽。
忘不了,
忘不了。
忘不了雨中的散步,
忘不了离别的拥抱。
忘不了春已尽,
忘不了花已老。
谁在低述衷曲,
一声声“难了,难了。“
忘不了,
忘不了。
告诉自己,
忘记你不如忘记自己。
恋爱是快乐的,为了婚姻的恋爱更快乐。
因为我知道这个女孩将是陪我一生一世的妻子,我们俩将要共同筑造一个爱的小巢。我对清清的感情是真实的,里面包含了很多的责任与担当……
清清正如她的名字,清纯如水。
她从未提过我的往事,无视我的劣迹斑斑。她可以耐心的听我讲以前的史诗,却从不表现出一丝的不愉快。
我从未给清清写过一首诗……
我和她却像诗一样活在浪漫的诗歌中。
在经过半年的小别后(我去了兵团医院进修检验学),1992年的春节,我们进入了婚姻的殿堂。那年团里举行了集体婚礼,在我的恳求下,父母亲答应了我参加集体婚礼。
集体婚礼非常的热闹,十八对新人在一个“双双“的日子里,一起在《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声中踏上了红毯。共同进入人生最美的篇章,而我和清清是排头的第一对。用小黑的话说:今天我姐姐和姐夫是最帅的,也许我和清清抢了所有人的风头吧!我幸福的看着我美丽的新娘,心里暗暗说道:我要给你最好的生活,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忽然发现,十八对新人中有好几双忧怨的眼睛看着我,看的我后背发凉。唉!往后各自生活,祝你们幸福。
下午婚礼结束,我们回到家中。老爸正在问我是不是就这样算了。因为团里规定,参加集体婚礼的新人不可以再大摆筵席。我也知道父亲的脸面过不去的。忽然有一个高吭的声音走了进来:“酒席呢!怎么不摆酒?“团长大人满脸喜气的站在我们面前。“你不是不让办酒席吗?“老爸笑着问道,“别人可以,你家不可以!把我们的脸都丟完了!“团长不容质疑的回答到。
于是,连续3天。父亲为了我们的婚事在团里唯一的一家酒店里筵请宾客。然后又去市里办了三天。直到我们累的精疲力尽……
清清嫁给我,是顶了非常多压力的。我的恶名声、家庭条件的悬殊、一切的一切都是阻力。现在想想当时的清清有多么的不容易。这在当时的我心里只是觉得理所应当……
新婚的日子充满了幸福与快乐。每天上班、下班。回家守着年轻貌美的老婆。在父亲这棵大树的庇护下,在我和清清面前好像铺设了一条无限光明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