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7235000000002

第2章 总则(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3月16日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其他相关法律对物权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节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小节 不动产登记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小节 动产交付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三小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三节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类推荐
  • 犯罪客体研究——违法性的中国语境分析

    犯罪客体研究——违法性的中国语境分析

    本书共为六章,内容包括:犯罪客体理论的溯源、犯罪客体之含义、犯罪客体地位论、犯罪客体序位论、犯罪客体关系论、犯罪客体机能论。
  • 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商法

    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商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根据多年经验预测的目前复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学科所需的法律规定。
  • 民法物权

    民法物权

    本书介绍了物权法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民法特别法中的物权制度等内容。书中内容新颖,体现了理论性、科学性、实践性与生动性的统一;既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对于渴望了解物权法的广大群众亦是一本理想的法学读物。
  • 社区居民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版)

    社区居民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版)

    本套普法教材系列丛书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将读者群分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公民、社区居民、农民和企业职工、青少年,根据不同读者群的不同法律需要精心编写而成。本套丛书再现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本套丛书书用通俗的语言,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使法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本套丛书旨在帮助各位读者认识和了解法律,促使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套丛书旨在帮助各位读者认识和了解法律,促使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研究

    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研究

    本书从大学治理的法人制度的设立入手,从内部的组织形态建设和外部治理的综合提升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大学改革如何将法律监督、去行政化、协调政府与大学之间关系,协调大学的公共性与法人化之间的矛盾冲突。本书切中目前国内高等教育的时弊,秉笔直书,切中肯綮,确实是一部提出问题,并力图解决问题的不仅教育界人士宜读,法学界和社会学界人士同样宜读的著作。
热门推荐
  • 蓝眸魅世

    蓝眸魅世

    她是隐藏的金牌杀手,却惨遭亲人的背叛,一朝重生,冰莹蓝眸,魅世神功,带你看尽世间繁华,尝尽世事滋味。
  • 王俊凯好久,不见

    王俊凯好久,不见

    一年前,他对她说不爱她永远,一年后的今天,她玩腻了,她不忍心伤害他,她决定将秘密公开,他知道他后悔了,在他心里,他爱她
  • 缘定传说海(神惑系列之一水晶琴)

    缘定传说海(神惑系列之一水晶琴)

    这是传说还是预言?抑或是神谛的梦想?在高校发生一连串神秘事件之后,她的生活已经无法再平静下去!神秘的少年诡异无声地出现在学府,暗夜的杀机,又是谁救了她的命?一切开始陷入一个迷局……战斗吧!为了什么?保护身边所有的人?自神话时代就开始的那个使命?为了谁?突然出现的自称为前世爱人的男子?还是拥有迷人笑容傲气自负的家伙?相遇的这一生,竟然是两个原本绝不可能会有交集的人!
  • 我在异界吃火锅

    我在异界吃火锅

    远方闪动的星辰,再次落入凡间。穿越到异世的少年,竟还想念着吃过的最后一顿火锅。且看一心想着吃火锅的少年,如何在充斥着魔法的异世界里摸爬滚打。
  • 傲剑云岚

    傲剑云岚

    秋璃剑的出世,晗光琉璃目的觉醒,正邪不两立的争端,叶婉秋开启了异世之旅。美人执剑,玉步莲摇,青锋出岫,一剑光寒十九州!她便是云岚大陆第一位女剑仙。剑心证道,人剑合一。杀伐果断,迅如雷霆,缥缈似仙,傲视睥睨,众人跪伏,祈求一命。没有人知道她想要干什么?或许她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好似一场刺激的游戏。这是一个莫名穿越的姑娘,练剑修仙,顺带泡上修仙界的男神故事。
  • 冷酷王爷的弃情妃

    冷酷王爷的弃情妃

    好姐妹一朝穿越,一个,穿越到龙晋王朝,被生性风流其骨子里不知情为何物的混蛋二王爷缠上。一个穿越到龙秦王朝,受到了冷酷傲气三王爷的气!两个,都不是什么好男人,一个风流,一个冰山,看我们姐妹如何戏耍于你们,令你们成为我们的的爱情奴隶的!
  • 腹黑正太养成记

    腹黑正太养成记

    郑雪怡一个乐观开朗的大学女生,她在一次暑假认识一个叫唐家明的中学教师,两个人产生了感情。可是唐家明已有家室,他的农村的妻子来闹事。正当郑雪怡想放弃的时候,却得知唐家明得了胃癌入院的消息之后,就去照顾他,她的父母震怒之下和她脱离了关系。唐家明终于不治身亡,郑雪怡因唐家明的临终嘱托去探望他的儿子——唐凯。结果才知道唐凯的母亲已经改嫁,他的爷爷奶奶年老,没人照顾他,而显得有些很可怜。郑雪怡同情之下,将唐凯带到她的住所,唐凯对她很有敌意。郑雪怡帮他联系学校,唐凯却调皮捣蛋,让雪怡很伤心。过了数年,唐凯考上了大学,郑雪怡要考虑个人问题的时候,唐凯却告诉她喜欢她。面对这个比自己小八岁喜欢的她的男孩子以及对自己一往情深的大学师兄宋硕,她应该如何择决呢?
  • 我养的猫

    我养的猫

    小时候,我常常喜欢和猫打交道,熟了以后,天天玩耍,然而后来,我们家经常会养不同的猫,,,,
  • 大秦来了

    大秦来了

    就想写个现代人和一个异世天才融合开创一个高武帝国。一个现代的宅男小白,一个高武世界一心修炼的天才。两个单纯的人带着不甘融合在一起一心想要光耀天下的故事。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