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透过车窗盯着“2009孙燕姿世界巡演”的站台海报。她双手托着脸,水汪汪的大眼珠子想入菲菲。玲从小就喜欢孙燕姿,虽然她的音乐算不上摇滚,但她那句至理名言却秒杀港台一帮伪摇滚乐队。
我最叛逆的事就是当好孩子。
四路公交车颠簸了几下,玲感觉不舒服,从书包里拿出了一瓶可口可乐。她无意中听父亲提过,自己出生时患了“轻型地中海”贫血,经过治疗后虽无大碍,但这种病无法治愈,从小到大体质一直有些问题。在公交车上也不止晕倒过一次,试过各种补药保健品都没用,但有时候喝点酸甜饮料倒能缓解一下。
她把饮料放回书包里。这个白色的真皮双肩书包很特别,是D&G的限量款,爸爸送给她上高中的礼物,车上一些同龄女生都向她投来羡慕的眼光,玲觉得浑身有些不自在。
文华区警官学院大门是一个长方体建筑,墙体是米黄色的,正中央的警徽在夕阳下显得无比庄严。大约十分钟后,一名穿着迷彩服的年轻男子来到了门卫亭。他瘦窄的脸上,五官轮廓线较深,像个混血儿,眼睛跟贺玲一样大大的,却比同龄人显得更犀利,表情也更老沉。他此时满头大汗的,像是刚刚训练完。
“哥。”玲亲切地叫了一声,用崇拜的目光望着哥哥。
“走吧。”嘉说,语气很平淡,脸上也没有任何感情色彩,似乎看不出任何喜怒哀乐。
“去哪儿呀?”
“你肚子不饿吗?”
“哦。”玲应了一声,双手放在书包肩带上,吐了吐舌头。心想:哥还是这副德行,看来真是没救了……
食堂里人很多。吃饭的时候,嘉一句话也没有说,玲好几次想要开口说点什么,看了看哥哥略显严肃的表情,也就咬咬嘴唇作罢。
“快一个月了吧,高中生活习惯了吗?”嘉问,眼睛却看着餐盘,用纸巾把餐盘边缘的几滴油渍拭去。
玲低声说,“还好。”但她的表情氤氲着一股郁闷,没能躲过嘉的双眼。
“被人欺负了?”
原本想说“没这回事”,但她知道瞒不过哥哥,便把头深埋着,不知所措的样子。
“告诉老师了吗?”
“没。”玲说,低着头左右摇摆了两下。
“为什么?”
“我……”玲有些畏缩,“我不想。”
“为什么不想?”
“告诉老师,只会被人看扁……还会被孤立。”
“被谁孤立?”嘉问,不屑地瞥了妹妹一眼,继续用纸巾擦手,“人都是为自己而活,在乎别人干什么。”
“哥,我自己的事我能处理。”
“你把欺负你的人名字告诉我,我抽空来一趟你们学校。”
“你难道要……”玲拖长了尾音,瞪大水灵灵的眸子望着嘉。心想,难倒哥是要帮我出头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抽空去找你老师谈谈。”
“唔……”玲很失望。她期待哥哥会说一番“我替你出头”之类的话,尽管她不会让哥哥这么做,但没想到哥哥还是这么“理智”。要是别人的哥哥知道自己妹妹被欺负了,肯定会替妹妹出头,而不是找老师吧……
“算了,我能处理,而且……班主任才刚生孩子,还在医院。”玲说,两只手有些不知所措。
嘉的浓眉中心微蹙,用一种奇怪眼神凝视妹妹。
哥怎么这种眼神?玲从嘉的眼神中看到了厌恶的情绪,心想,他一定在骂我骨瘦如柴之类的,他肯定联想到我挑食的毛病吧,他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讨厌!
“对了,你电话里说来看我,是不是还有别的事?”嘉说,这次眼睛却望着别处。
玲点点头,愣了一下。心想:差点把正事给忘了,算啦,哥就是这副德行,懒得跟他计较。她露出了天真俏皮的笑容。
“哥,我听说你们这里的跆拳道协会很厉害,我可不可以……”
嘉顿时眯缝着眼,“你以为你练了跆拳道就能以暴制暴?”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想锻炼身体……”她委屈地解释,“而且这样的话,我就能经常看到你啦。”说完就有些后悔,后悔今天来了这儿。
“锻炼身体?”嘉质问道,语气充满怀疑。
“不光是锻炼身体啦,”玲说,“最重要是这样的话,我每周都能见到你……”
“是吗?”
“我没撒谎!你跟妈搬走后,我每天都过的不开心……”玲说道,看了看无动于衷的哥哥,情绪有些激动,“我不是来找你为我出头的,练跆拳道就是想锻炼身体,为什么你不信我说的?半年没见了,你从来没给我打过一次电话,我大老远跑来找你,你却这个样子……”语气听着有些哽咽,但实际上她没有哭。
嘉无动于衷的样子,也没正眼看妹妹,似乎根本没听妹妹说话。
玲站起身,心灰意冷地说:“算啦,就当我没来过。”然后转身就走,背影渗透着满满的失落。
嘉这才回过神来,眉宇之间氤氲着一团忧郁。他望着妹妹瘦弱的像根竹竿似的背影,好像一阵风都能把她给刮走。他站起身伸出一只手,想要叫住妹妹,看了看周围人异样的目光,他双手交替揉搓着手指,没有喊出声。
当“竹竿”消失在食堂门后,他转过脸看了看食堂的挂钟,还不到七点三十分。虽然时间尚早,但他突然感到某种不安,说不出是为什么。
“改天抽个时间,我想和你好好谈谈。”
玲没有回复。一直,乃至永远。
翌日清晨。雾蒙蒙的天空显得毫无生机。城郊绕城高速附近,有一片刚平整出来的待建荒地,旁边马路上的人看上去都无所事事的样子,探头探脑往荒地上聚集,人也越来越多。两名巡警拉起了警戒线,并多次劝解人们不要围观,始终有人久久不愿离去。
一辆黑色越野车从马路上直接驶入了这片荒地,地上大小不一的石头有很多,车身颠簸得很厉害,扬起一片尘土。车停在警戒线外十几米的地方,紧接着一辆白色轿车也停在了马路边。
越野车上下来了两个刑侦支队的男刑警。其中一个三十几岁,阔面浓眉,皮肤黝黑,身材高大;另一个四十出头,圆脸大脑袋,身材矮胖。
“老付,你看——”矮胖的男人说,指着那辆白色轿车,语气近乎调侃,“谁说法医都是最后到现场的啊?”
“那我们也动作快些。”付燕青关上车门时说,他的脸色暗沉,让皮肤看起来似乎更黑了。
“快走吧,老罗,别看了。”
“你还怕尸体跑了不成?”罗志文说,戏虐地冲白色轿车挥了挥手,“咱们的美女法医一晃也成老姑娘了,你说当初我要是跟她好了……”
“你跟田法医?”付燕青露出哭笑不得的样子,“你就别妄想了,你女儿今年都上高中了吧?”
“那又怎么样?我结婚早,四十岁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可我那口子却完全成了个黄脸婆……”罗志文说,一边走一边还回头看那辆白色轿车。
“老罗,我可听说你在家是个模范老公。”
“干这差事,能模范到哪去呀?对了,你真不打算再娶一个?”
“害了一个就别再害第二个了。”付燕青说,脸色有些沉重,原本皮肤就黑的脸上似乎新添了一层锅底灰。他四年前离婚后,深知一个人的独居生活很难熬,所以闲暇时尝试着写写小说,只不过一直没有灵感。
两人说着就靠近了警戒线。
付燕青掏出证件后,钻过了警戒线,罗志文紧随其后。脚下的尘土很厚,这才走了没几步,两人的黑色皮鞋上便灰蒙蒙的。
掀开黑色塑料布,见到一具穿着校服的女尸时,两人的脸色顿时变得暗淡。付燕青皱了皱高挺的鼻子,罗志文咬牙切齿地咒骂:
“妈的——哪个该死的王八蛋畜牲!”
付燕青理解搭档的愤怒。死者看上去跟他的女儿差不多年岁。虽说是刑警,但都是做了父亲的男人,面对这种场面始终内心堵得慌。
“老罗,你找报案人问问。”付燕青说,他这是有意支开搭档,让他先平复下情绪,罗志文会意,点了点头,朝马路边那辆巡逻警车走去。两人搭档没两年,但关系保持得还不错。
付燕青蹲在尸体旁,黝黑的国字脸上尽显沧桑,眉宇之间两道缝隙像两条沟壑。
少女十五六岁的样子,一头长发散乱在地上,上面满是灰尘。校服的上半身是一件短袖衬衫,衣领处有两道海军条纹,只扣了一颗纽扣,胸衣和肚子都裸露在外。下身的方格裙子完好无损,隐约可见带有卡通图案的粉色内裤。
旁边不远处还有一个双肩书包,白色真皮的,做工很特别,国内很少看见这种款。除此外什么也没有,空旷的地上除了砂石和土堆,可以说一目了然。
仔细观察尸体,付燕青头皮发麻。
尸体左手从手腕处断裂,没有手掌,伤口就像一根被人砍断的红甘蔗,肉芽狰狞,骨裂诡异,让人一时半会看不出凶器究竟是什么。地上还有一大摊凝固的血迹。
付燕青蹲在一旁,五官以鼻子为中心收缩,几乎快窒息了。这种场合竟然想起了女儿,激动的情绪有些难以自控,眼眶也变得红润。
女法医从白色轿车上下来后,从容不迫地来到了付燕青身旁。她看样子四十出头,长得眉清目秀。蹲下来的同时,手上已戴好了乳白色的丁晴手套,迅速检查了尸体的瞳孔,然后是头部及颈椎,还扇手闻了闻女尸的下体。
“田姐,死因是什么?”付燕青问,身体依旧蹲着。
“像是机械性窒息——”女法医指着尸体的左手伤口,“不过,这伤口很诡异,瞧着像是死后被分尸的,但人死后不应该流这么多血,不对劲。”
付燕青点点头。查看了女尸的脚后跟,上面有在地面摩擦的痕迹,和地面的凹痕也相吻合,又看了看左手伤口的血迹和地上的血量,这里应该是案发第一现场。
女法医一边摆弄尸体,一边冷冷地说:“脖子上没瘀痕,颈椎骨也未见受损,排除被人勒死的可能性,鼻腔内有淤血,应该是被捂死的,但我始终觉得不对劲,有可能分尸的时候,人还活着……”
什么?付燕青打了个寒颤,愕然咕哝道:分尸的时候人还活着……
骤然间,荒地上似乎阴风阵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