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姨,我觉得不对劲。”刚叔一人独处那么多年,这才见了红掌柜几面,就答应要娶她。要说是一见钟情、遇见真爱,我可不信。
“房间打扫了吗?酒窖清点过了吗?午饭做好了吗?”红姨一言不合就要奴役我。
“反正是你自己要退休的,我当了掌柜,你要是婚后生活不如意,可别后悔。”
“当然不后悔,”红姨春风得意,“你先去烧桶热水,我要沐浴。身上的泥味儿太重了!”
“得嘞!”
红姨非刚叔不嫁,我也没有办法。
三月初三,红姨出嫁,而我成为忘忧酒馆新任掌柜。没有交接仪式、没有祭祖上坟。
当日,我敞着无忧酒馆的大门,抵着春日夜里的寒在门廊上坐了整整一夜。
次日天一亮,我就找了把铁锹,奔向去年新栽的小腊梅树下,将它连根拔起。
地标被破坏,就不会有人在树底下埋尸了吧。
五日后,天降大雨,桃河决堤,洪水泛滥,百姓被冲走者无数。
又过了十日,灾情略微好转,我便下山了一趟。
“红姨怎么死的?”等我赶到时,红姨的坟头小草已经发了新芽。春天万物复苏,草儿肆意疯长,也是可以理解的。
刚叔和我不熟,翻来覆去就那么一句话:“她要杀火狐狸。”
我问的是红姨死亡方式,而刚叔却答非所问,这让我不由得对他产生了怀疑。
“什么火狐狸?”
“桃山上出现的那只!”路人甲。
要不是出了人命,我还以为是谁要当面诈我呢:“那根本不是狐狸,是我从隔壁老王那里借的一条狗。”
“你借的狗?不可能,那是红色的狐狸。”这个路人甲戏份很足。
“红色是真的,是我亲手染的。狐狸却是假的。”
“你骗人!”路人甲用他那又粗又壮的食指指向我那不停发射无辜之意的眼珠子。
“不信算了,我在桃山的环保坡那儿挖了一个洞,定时去给老王家的狗狗送骨头。老王家的狗跟人似的,吃饱喝足后总爱溜达溜达消消食,正好被你们看见。”
隔壁老王及时出现,牵着他那只半黄半红的田园犬:“明公子所言不假。”
按照套路,这些围攻质疑我的蛮民们,还会给我一次自证清白的“机会”。
路人甲的弟弟路人乙:“你说是你给狗染了毛才有火狐狸?”
“是。”
“狗洞在环保坡?”
“是!”
“带我们去看看!不然没有证据。”
“可!”
刚叔犹豫,估计是不想和我白费口舌和精力。
我走向刚叔:“您还是去看看吧,或许能想起点什么。”
路人甲乙丙丁戊和己:“对呀刚叔,一起去看看,不然刚嫂就白死了。”
刚嫂?真难听。红姨到底是如何忍受别人这么称呼自己的?
刚叔这眼神,果然刚:“好。”
妙!这群人,又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