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穿越来的人都喜欢钱,本人当然也不能免俗。没事儿的时候,总琢磨着怎么赚钱?按理说教授每月薪水340圆,再加上系主任的头衔儿,每月薪水380圆,只比训导长少40圆,辛楣每月的薪水可达420圆。诗雅做讲师,每月的薪水只有240圆,后来经过了“局部调整”后,诗雅也提升到340圆,两人加在一起有720圆,那时候猪肉才4角钱一斤,钱经得起花,到饭店里叫四荤四素八个菜,外加酒水才要20圆左右,可以请八个人用餐。要是请四五个人的客,只需要十几圆钱就够了。
我打听到每条八寸长魷鱼的进价是2角钱,烧烤摊上烤熟后每条卖5角钱,就在学校的旺角儿开了个烧烤摊,让阿春回到村里又招来两个村姑:一个叫阿兰,一个叫阿婷,让她俩在学校旺角儿摆了个烧烤摊。教授、副教授、讲师们都愿意花一圆钱吃两串魷鱼,再喝两瓶五毛钱一支的啤酒,只花两圆钱就可以宵夜了。辛楣帮我在后勤处借来几套桌椅,守着五百多学生、五十多位教职员、几十个校工,烧烤生意做得很红火,就连高松年吃了也大声地叫好。我哪会收高校长的钱?等于每晚让利两圆。辛楣的钱我就更不能收,辛楣帮我借桌椅,可是帮了我不少忙。我在心里想:就算不赚钱,我也混个好人缘儿不是?自己馋了也可以去吃两串,喝它两瓶啤酒。
诗雅高兴得不得了,每天进账80多圆,去掉成本后还能净赚30多圆,每月可获利一千多圆,相当于三个教授为我打工。我天天想着怎么巴结高松年,以获取更大的利益。忽然想起高松年爱吃禾花雀,那玩艺儿2角钱一只,有20只就能撑死他,就让阿春白天去买来,掏空内脏后用油炸,每天给高松年准备它一盘儿,吃得高松年赞不绝口,还邀韩太太和余罗芳同享口福。我又让阿兰去买一箱剑南春备着,专等高松年光临。
学生也来凑热闹了,高校长嘱咐我说“魷鱼串儿可以卖,绝对不能卖给学生们酒,啤酒也不行”!我为了赚钱就卖肉粥给学生喝,那个年代不时兴饮料。三个女佣累得够呛,我就每月给她们加十块钱的工钱。后来实在忙不过来,又去村里招一个叫阿泉的村姑。至此,我家就雇了四个女佣:阿春、阿兰、阿婷、阿泉。我把储藏室和客厅都腾出来住人,让阿春和阿兰住一间,让阿婷和阿泉住一室,这样才不影响我和诗雅办“那事”儿。
人是不能经商的,经商后就忘了本专业。酷爱哲学的诗雅非要坚持天天跟摊位,我觉得这样有点儿不好,劝过几次无效,她总怀疑女佣们会拿她的钱。最后只好随她去了,由她当收账员我也放心,只是叮嘱她“别收高松年和辛楣的钱”。每天十点多钟才收摊儿,诗雅回家后第一件事儿就是数钱,然后高兴地说“今天净赚五十圆”。我听了就说“你咋不嫁给钱呢”?诗雅翻了下白眼说“嫁给钱也比嫁给你好”!我听了二话不说,抱起她就往床边儿走,然后就开始“收拾”她,她咬牙挺着不肯哼出声来,怕女佣们听见后笑话她,我可不管那一套,发现她哪里有些痒?就专门往哪里揉捏她,把她弄得浑身乱抖,最后她表示再也不嫁给钱了,这才饶过了诗雅。
纹纨也经常和卓铭来光顾,她嫌镇上太远,往返不方便,就经常逛校内的烧烤摊儿,而不去镇上的夜市烧烤店,很多人都是这个原因。校内师生把旺角儿烧烤摊儿当成了校内夜市,成了每天必来之所,谈恋爱的,交朋友的,说得来的,都往这儿钻。弄得旺角儿烧烤摊儿成了气侯。说句难听话:松年也经常陪余罗芳光顾旺角儿,而且差不多每天都来,烧烤摊儿确实生意红火。
我嘱咐诗雅,对外人不能说烧烤摊儿的实际收入,只说“为师生服务,赚个本钱,投入的人工费和成本也相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