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旭耀问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比较随意,脸上挂着温和的微笑,可是眼神却充满了审视的意味。
林爽马上意识到,这是一次试探。
虽然现在双方已经签下了合同,木已成舟,但是这并不代表对方已经百分百相信自己。毕竟这家客栈是人家的心血,自己只是一个出主意的人,可以说自己并不需要付出什么成本,然而对于朱旭耀来说,忽然做出新的改变,意味着要面临巨大风险。
因此,人家肯定不会一来就让林爽放手去干。
“刚刚在贵店转了一圈,和许管事讨教了一番,心中已有眉目,不过,还得过一段时间,继续观察一段时间,了解清楚,再做定夺。”林爽回答。
这样的回答基本都是套话,没实际内容,自然无法让朱旭耀满意。
朱旭耀清了清嗓子,说:“我这龙云客栈,从我祖辈至今,已开业五十六年,不管是食店还是旅店,平日生意火热,节日经常客满,这都是靠我这些年苦心经营的人脉,带来的客源。不过你也瞧见了,如今长安城食店旅店林立,僧多粥少,我一心寻思着要开一家分店,只是靠着我这龙云客栈的招牌,怕是新客人不买账,所以想要打响知名度。林老弟,你看,如何才能打响知名度?”
朱旭耀已经把具体需求摆上台面来了,简而言之,他家客栈目前经营状况尚佳,并不缺客人,也不缺钱,缺少的是知名度,他认为必须提高知名度,开分店才能站稳脚跟。
“耀哥,既然你问了,那我就不妨谈谈我的看法吧,可能不是太成熟,希望你不要见笑,毕竟你是掌柜,你对这一行比我熟悉多了。”林爽谦虚地说。
朱旭耀右手一扬,一巴掌拍在桌面上,笑呵呵地道:“哪里的话,既然咱们现在都已经合作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请林老弟畅所欲言!”
林爽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茶,这才开口:“贵店的主流客人非富即贵,之所以来这里吃饭住店,是因为贵店环境比较高档,菜色比较全,服务态度比较好,但是这不是选择来这里的唯一理由,耀哥你也说了,是因为人脉带来了那些客人,这里头应该也花了不少成本。所以,必须找到一种办法,就是不需要人脉,也能让客人蜂拥而至。大部分客人都是学子文人,我想从诗歌方面入手是捷径。”
“诗歌?”朱旭耀一拍膝盖,兴冲冲地叫道:“对啊,我怎么忘了,林老弟你可是诗才惊人啊……之前我也找人打听过了,天福客栈搞了个什么特价菜名,就用了诗歌加菜名,吸引了不少读书人,这肯定就是你出的注意吧!行啊,那我们也整这一套!”
“呃……不是,不是的,那一套虽然有效果,但终究有些俗气,而且比较被动,我还有另外一种办法,效果可翻倍。”
“那到底是?林老弟,你说话怎么能说一半呢,急死人了!”朱旭耀伸手去扯林爽的袖子,脸上的表情有点娘。
林爽摇摇头,云淡风轻地说:“现在还不能说个所以然,因为能吸引人的诗歌,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想出来的,你觉得呢?”
“那……要给你多少时间?”
“也不需要太久,下午打烊之前我就可以给你具体的答复。”
“好!那我就再等等!”
午饭,林爽是在龙云食店吃的,只吃了一点面点,因为人家中午是不开火做饭的。食店一天只做一顿饭,就是下午五点到七点之间的晚饭。
之后的时间,林爽把食店和旅店前前后后考察了一遍,还问了那些员工许多问题。要知道员工有时候能看见老板看不见的问题,只是往往员工不敢提出来。
下午五点,林爽在龙云食店的二楼吃晚饭。
食店里摆的都是那种矮矮的小桌子,只能坐一个人,也没有椅子,只能盘坐在草席或者布垫上。就算是高档食店,也没有那种正常高度的桌椅。
仔细想想,自己“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在高档食店里吃饭呢,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奢侈过。
饭菜的味道品尝过,谈不上多么美味,胜在菜品种类多,选择性大。
反正不用花钱,他还特地点了一壶剑南春,喝过几杯后,发现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样,根本不是白酒,也是普通的小米酒,颜色发黄,甜味偏重。
其他时间,他都在观察大堂里的其他客人,清一色都是男客人,偶尔有客人带着女眷前来,也会进提前订好的包厢里。要知道,女眷是不适合抛头露面的,并没有后世说的那么开放。
那些男客人一个穿得光鲜亮丽,一看就是富家子弟,偶尔有几个穿着粗布衣的显得十分扎眼,后者肯定是被请客的一方。
捕捉他们聊天内容的主要字眼,其中“美女”和“考试”出现的频率最高,无非是说自己在哪里见到了一个绝世美女,或者讨论下一次科举考试的考官是谁……
比较有意思的是,林爽听他们讨论到了“香囊”,他们很多人的腰带上都挂着这一个精致无比的香囊,现在才知道,这个香囊还有一个专门的名字——承露囊。
这群雄性动物,竟然像女人讨论化妆品一样热衷。有些新手向老手讨教,承露囊多久换一次里边的香料,哪家店买的香味比较持久,什么样的适合送给女人……
林爽暗想,等我开发出香水,到时候你们一个都跑不掉,都要乖乖掏钱买单,香水代替承露囊是无法改变的历史趋势,只不过提前了一些。
林爽吃完饭后,直接到三楼的书房找朱旭耀,朱旭耀并不在,门也锁着,所以他在外边等候,等了一刻钟还是不见人,他猜想朱旭耀忙着招呼客人去了,现在肯定走不开,就没有继续等下去。
他从店里出来,一个人到附近转了转,发现前边的小桥边很是热闹,有很多人在街头卖艺。
有一个耍猴的表演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猴子远远看上去还以为是个小孩,体型和三岁小孩差不多,穿着破破烂烂的黑色衣服,近看才发现后边带着一条长长的尾巴。
那可不是活生生的动物,而是一个木头做的猴子,在头上和体表粘了金色的毛发,眼睛会动,关节灵活,还挺逼真的。
木偶猴子的主人上一个穿着黄色翻领胡服的少年,身材修长,戴着皮手套,头发没有盘起来,梳成长长的辫子,辫子末端还扎着一条银饰带,五官立体,皮肤白皙,应该是西域人。
少年是通过钢丝操纵木偶猴子的,他的手指活动,猴子也跟着活动。
木偶猴子会表演跳舞、行礼、打功夫,少年还会用腹语模仿猴子叽叽叫的声音,让表演更加生动有趣。
一轮表演结束,林爽给西域少年面前的布袋里丢去一把铜钱,也没数多少个,掉地后发生叮叮当当的声音,相当清脆悦耳。
看客们不禁多看了林爽一眼,眼神中多有怪奇,因为从外表上看,林爽并不像是那种可以任性打赏的富家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