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本能的在前面的一章里我已经证明,人如果没有教条性信仰是没办法生活下去的,而且也十分希望有这样的信仰。在这里我再补充一句:我认为在一切教条性信仰之中宗教方面的教条性信仰是人们最希望的。即便你只想重视现世的利益,也明显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不论人认为他的任何行动有什么特殊性,几乎都来源于他所持的对上帝、对他与人类的关系、对自己灵魂的本性、对自己的同类应负的义务非常一般的观念。谁都必须让这种一般观念成为其余所有事物所由产生的共同源泉。
所以,人渴望对上帝、对自己的灵魂、对造物主和自己同类应负的各种一般义务,形成一种坚定不移的观念,因为假如对这些基本问题抱有怀疑的态度,便将使自己的行动混乱和无力,或者说是任其听任偶然因素的支配。
由此可见,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有坚定不移的观念,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然而遗憾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只凭自己的理性努力去获得这种观念,所以又令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了。
这些如此不可缺少的真理,唯有完全摆脱日常的生活琐事、观察入微、工作细心和训练有素的人,经过长期和精心思考之后才能发现。
我们还可以看出,这样的哲学家自身同样几乎总是满腹疑团,他们每向前一步,给他们启示的智慧的自然之光就会暗淡一些,甚至有熄灭的危险;尽管他们竭尽全力,他们所发现的依旧可能是为数很少的而且是彼此矛盾的概念。人们的思想千百年来就是在这些彼此矛盾的概念当中游来荡去,没能牢固地掌握真理,甚至没能发现新的错误。这样的研究一般人的能力远远不能及,即便一部分人有能力做这种研究,显然他们也没有这种闲心和余暇。
虽然有关上帝和人性的确定不移观念是人的日常生活实践所不能缺少的,然而这个生活实践却在妨碍人对这种观念的掌握。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绝无仅有的问题。在一切科学当中,有些知识是对每个人都有用的,而且靠他们自己的能力也可以学到;然而另一些知识不是多数人能够研究的,而是只有少数人才能够理解的。应用后一种知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极其间接的。虽然他们无力对这种知识进行研究,然而这种知识对于他们的生活实践又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一切观念中最适于使个人理性避免习惯性影响的观念就是有关上帝和人性的一般观念。承认一个权威的存在,对于个人理性来讲,是得之者多,而失之者少。
对这些重要问题中的每个问题能够提供一项清晰的、准确的、人人都能够理解的和永久性的解决方案,是宗教的首要目的及其主要好处之一。
有些宗教是十分可疑和荒谬的,然而可以认为,但凡属于我所指出的范围里的宗教,只要它不从这个范围脱离出去,并且不像若干宗教那样试图从各方面对人们思想的自由翱翔予以压制,便能使智力活动得到有益的规范。即便宗教不能令人在来世得报,那至少它对人在今世的幸福和高尚化还是非常有用的,这一点也应当承认。
对生活在自由国家的人民来说,这尤其是真理。
当宗教在一个国家被破坏的时候,那些智力高的人将变得迟疑,不知所措,而其余的人多半会处于麻木不仁的状态。对于同自己和同胞最有利害关系的事物,每个人仅能习以为常地抱有混乱的和变化不定的概念。他们不是把自己的正确观点放弃,就是保卫不住它。于是,他们由于无力自己解决人生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便陷入绝望状态,以至于自暴自弃,索性不去想它们。
这样的状态只能令人的精神颓靡不振,意志的弹力松弛,培养出准备接受奴役的公民。
一个民族沦落到这种状态后,不仅会任凭别人夺走自己的自由,而且往往会自愿献出自由。
在宗教方面一旦也像在政治方面那样不再存在权威,人们立马会对因此而出现的无限独立的情景感到惊恐。一切事物的此种经常动荡状态,将令人们坐立难安和筋疲力尽。由于在精神世界一切已经发生动摇,因此人们便想尽力在物质世界建立巩固的秩序。然而,他们再恢复昔日的信仰已不可能,所以把自己交给一个人去统治。
至于我,我对人们能够永远既保持宗教的完全独立,又保持政治的充分自由表示怀疑。我一向认为,人如果没有信仰,就必然会遭到别人奴役;而如果想有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
所以,在身份平等的国家,宗教的这种巨大功用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明显。
应当承认,虽然平等给世界上的人带来了很大益处,然而却使人养成了一些非常危险的禀性。这一点我以后将会指明平等让人们彼此独立,让每个人自顾自己。
平等还给人心敞开了喜爱物质享受的大门。
焕发与此相反的禀性是宗教的最大功用。
所有宗教都是把人的追求目标放在现世幸福之外和之上,而使人的灵魂顺势升到比感觉世界高很多的天国的。同样所有宗教都是叫每个人要对人类承担某些义务或跟他人共同承担义务,要求每个人不要完全自顾自己,而要分出一定的时间去照顾他人。即便是最虚伪的和最危险的宗教,也都是如此。
所以,民主国家的短处自然正是笃信宗教的国家的长处。这清楚地说明,人们在达到平等的同时又维护宗教,是十分重要的。
宗教信仰被上帝利用超自然的手段注入人心。对这种手段我既不想考察,也无权考察。现在,我是单纯从人的观点来考察宗教的。我想探讨在我们即将进入的民主时代宗教用怎样的办法才能轻而易举地保持它的影响力。
我已经讲过,教条性信仰在文明和平等的时代只有经过一番努力才能深入人的精神,而让人的精神感到十分需要这种信仰的,则恰恰是宗教。这首先说明,宗教在这样的时代比在其他任何时代都要更加慎重自持,不要超越自身固有的范围,由于宗教如果想把自己的权力扩展到宗教事务之外,就有在所有事务方面失信的危险。所以,宗教应当注意对自己的活动范围予以规定,仅在这个范围里对人的精神加以影响,而在这个范围以外就任其完全自由。
穆罕默德自称从天而降,他不但把宗教的教义放进了《古兰经》,而且把政治的原则、民法、刑法和科学理论也都放进去了。与此相反,基督教的《福音书》只讲人与上帝和人与人的一般关系。除此之外它什么都没有教导,对人们必须信什么也没有要求。
撇开许多其他的理由不谈,仅仅这一点就已经是这两种宗教中的前者不能在文明和民主的时代长期发生统治作用的充分证明,但后者不论在这样的时代还是在其他时代,都注定会起支配作用。
我们假如进一步进行这项研究,就可以发现:站在人的立场上,宗教如果想在民主时代维持下去,仅是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活动控制在宗教事务的范围之内,也还是不够的;在许多方面,宗教的力量还取决于它所遵奉的信仰的性质、它所采取的外在形式以及它给信徒规定的义务。
在前面我所讲的平等令人们产生非常一般和非常广泛的观念的问题,主要应该从宗教方面来理解。彼此相同和平等的人,容易产生关于单一神的概念,认为这个神给每个人规定了相同的准则,给每个人在来世授予了价值相等的幸福。关于人类的这个一致性的观念,不断地对人们产生认为造物主也是一致的观念进行引导。与此相反,在人们彼此隔绝和相互差异非常大时,存在多少个民族、等级、阶级和宗族,便会随意创造出多少个神,并给各自绘出无数条通往天国的道路。
毋庸讳言,在某些方面,基督教自身也受到社会和政治情况对宗教信仰发生的这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