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面说过,与法国人相比美国人并不那样热爱一般观念。此种情况在政治方面尤其显著。
虽然在立法方面美国人采用的一般观念比英国人多得无限,在用人们的实践对理论进行武装方面比英国人做得多,然而美国没有一个曾像法国的制宪会议和国民公会那样喜爱一般观念的政治机构;整个美利坚民族,从来没有像18世纪法国人那样热烈追求一般观念,而且也不对任何理论的绝对善和绝对真予以盲目相信。
美国人与法国人的此种差异来自数个原因,然而其主要者如下:美国人是一个民主的民族,一直由自己来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但我们法国人,虽然同样是一个民主的民族,然而长期以来,只限于在口头上议论怎样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我们的社会情况,早已使我们想出了一些有关政府工作的非常一般的观念,然而我们的政治制度,却依旧在妨碍我们对一般观念通过实践进行矫正,令我们仅能慢慢地去发现原有一般观念的欠缺。然而,在美国人那里,这两件事情,也就是一般观念和政治制度,却常常处于彼此适应的状态,从而能够彼此修正。
这里所讲的,乍一看来,与我以前所讲的民主国家能从其实际生活的紧张活动中汲取热爱理论的力量的说法,相差甚远。然而,只要仔细考察一下,便会发现其间并不冲突。
因为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的空暇不多,所以他们都渴望一般观念,而有了一般观念,他们便无须浪费时间去考察个别的问题了。这固然是事实,然而只应以不是他们所常想的或必想的问题为限。例如,商人对他们本来应当密切注视的有关哲学、政治、科学和艺术的一般观念是渴望了解的,并希望他人能够提供,然而只有通过商业方面的考验,他们才能接受这些一般观念,或者只是有保留地接受。
政治家当涉及关于政治的一般观念时,情形也是这样。
所以,在一个特别有危险的问题上,当民主国家的人民盲目地和过分地追求一般观念时,每天在实践中考察这个问题是他们能够采用的最好解救办法。如此一来,他们就必须深入到问题的细节,而问题的细节将会令他们发现理论的缺点在哪儿。
这种解救办法经常是令人苦恼的,然而它的效果却是肯定的。
所以,强迫每一个公民实际参加政府管理工作的民主制度,可以对人们对平等所造成的政治方面的一般理论的过分爱好予以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