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像美国那样最不注重哲学的国家,在文明世界里是没有的。
美国人不仅没有自己的哲学学派,而且对欧洲的互相对立的所有学派也都漠不关心,甚至连它们的名称都可以说是几乎一无所知。
然而,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几乎所有的美国居民,都在根据同样的准则运用他们的头脑,都在用同样的方法指导他们的头脑。也就是说,美国人尽管从未在解说他们的准则上下过工夫,可是他们却有一种大家共通的确定的哲学方法。
摆脱一统的思想、习惯的束缚、家庭的清规、阶级的观点,更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民族偏见;而仅仅把现存的事实视为创新和改进的较为有用的学习材料,把传统视为一种习得的知识;全凭自己的实践并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探索事物的原因;不管用手段去获得结果,不注重形式而去深究本质——这一切便是我将要称做美国人的哲学方法的主要特征。
假如想再进一步从这些特征中找出一个足以概括其余一切特征的最主要特征,那么,我们便会发现每个人在运用他们的头脑时,大部分仅仅依靠一己的理性努力。
所以,美国可以算是世界上研究笛卡儿的学说最少,但却实行得最好的一个国家,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因为美国人的社会情况不需要进行思辨的研究,所以他们不读笛卡儿的著作;而他们按照笛卡儿的名言行事的原因,则是由于这个同一社会情况自然地让他们的思想接受他的名言。
在民主社会里盛行的接连不断的运动之中,上一代和下一代之间的联系会逐渐松弛甚至断绝,每个人容易忘记祖先的观点且并不为此而感到不安。
生活在这种社会环境中的人,会不再信守他所属的阶级的见解,因为阶级这种事物可以说将不复存在,而目前依然存在的阶级也是由一些游移不定的分子来构成的,以致他们的团体自身根本不会有能够控制其成员的真正能力。
在公民们的素质差不多完全一样的国家里,一个人的智力对另一个人的智力的影响,必定是极其有限的,由于大家的能力比较接近,谁也不承认别人必然比自己优越和强大,大家都时刻用自己的理性来进行判断,认为它才是真理的最近便和最明显的源泉。这不仅表明人们不相信某一特定的人,而且也没有相信任何人的什么话的兴趣。
所以,每个人都自我封闭起来,试图从封闭的小圈子里来对世界进行判断。
美国人的这种只依靠本身确立判断准则的习惯,就使另一种思维习性在他们的头脑中产生了。
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经他人帮助就完全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一切小困难,所以,他们容易由此得出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为人的智力所不逮,一切事情都是可以解释的这种断言。
所以,他们不愿承认有的事物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以至于很少相信反常的离奇事物,而对于超自然的东西则是几乎到了厌恶的地步。
他们之所以喜欢把自己研究的事物弄得一清二楚,是因为他们习惯于相信自己找到的证据。所以,他们要想方设法揭去事物的层层外皮,排除使他们与事物隔开的所有东西,推倒妨碍他们观察的所有东西,以便于在最近距离内和光天化日之下对事物进行观察。他们的这一观察事物的方式,又很快导致他们轻视形式。在他们看来,放在真理与他们之间的形式是无用而令人讨厌的屏障。
所以,美国人是从自己身上找到这个方法的,他们用不着到书本里去汲取那些哲学方法。其实,我觉得欧洲也曾出现过同样的情况。
随着身份日趋平等,在欧洲,人们之间越来越没有差别,这种方法就已经建立起来并且逐渐普及了。
现在,让我们来谈一谈欧洲发生的一些事件的时间联系。
在16世纪,宗教改革家们对许多教义仍避而不作公开讨论,虽然他们已经开始用个人的理性去论证这些古老的信仰中的某些教义。到了17世纪,笛卡儿在狭义的哲学方面,培根在自然科学方面,都放弃了一直被人们所公认的公式,打破了传统在学术界的统治,推翻了巨擘们的权威。
接着,18世纪的哲学家们又将上述的原则推广开来,试图用每个人的个人体会去论证他们所信仰的一切东西。
大家都清晰地了解,笛卡儿、路德和伏尔泰采用的是相同的方法,只是他们在运用上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之处。
然而,宗教改革家们非要只在狭窄的宗教观念的圈子里打转转的原因又是什么呢?笛卡儿本来能够在一切事物上应用他的方法,可是他只想把它用于某些特定的问题上,并且认定人们应当自行判断的不是政治的事物,而只是哲学的事物,这一切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到了18世纪,这个同一方法突然得到普遍应用,而在这之前,它是笛卡儿及其先驱者们未曾想到或拒绝推广的,这其中原因又是什么呢?再者,我们所说的方法为什么在这个时期突然走出学术界,渗入社会,成为智力活动的共同准则,并在法国得到了推广,而后,欧洲的所有国家都暗中遵行或公开采用了它呢?
我们所说的哲学方法尽管早在16世纪就已经产生,在17世纪达到一般化和精确化,可是在这两个世纪均没有能够得到普遍的应用,其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情况、政治法令和这些主要原因所造成的思维习惯都在阻止它的推广。
这种方法出现于人们开始趋于平等和彼此相差无几的时期,只是得以被普遍遵行,则是在人们差不多完全一样和身份几乎完全平等的时代。
所以,18世纪的哲学方法是具有广泛的民主性的,而并非法国人所专有,这就是它能在全欧盛行,并使全欧的面貌为之一新的原因。法国人之所以能使世界有天翻地覆的变化,是因为他们首先提出了一种能够使人容易攻击一切旧的东西并为一切新的东西铺平前进道路的哲学方法,并且普遍推行了这种方法,而并不是说因为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古老信仰,革新了自己的古老民情。
假如现在有人问我:法国人现在能比平等更为源远流长而且已经相当完备的美国人更严格地遵行和更经常地使用这种同一方法的原因是什么?我的回答就是:这有一半归因于下列两种情况。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清楚这一点。
我们决不能忘了,正是宗教使英裔美国人的社会得以建立的。所以,在美国,宗教是同它在这个国土上产生的全部情感和整个民族的习惯交织在一起的。这就让宗教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力量。
除了上述的这一强而有力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发挥了不小作用的原因。它就是,宗教在美国仅仅掌管宗教方面的事情,政治事务和宗教事务完全分离,因此人们可以容易地改变旧的法制而不触动旧的信仰。
所以,基督教对美国人的思想仍然保有巨大的控制力量。其次,我还想着重指出,基督教不仅仅是作为一门经过论证而被接受的哲学在发生着支配作用,而且还是作为一种不需要论证就被信仰的宗教在发生着支配作用。
在美国,基督教的各教派林立,而且不断地在改变自己的组织,然而基督教本身却是一个不可抗拒和基础稳固的存在,既没有人想去保卫它,又没有人想去攻击它。
美国人在未经过论证而接受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之后,也就承担了接受基督教所提出和支持的诸多道德真理的义务。所以,这就把个人的分析活动限制在了狭小的范围之内,让人们的主要观点多数不受个人的分析。
我上面所说的两种情况中的另一种情况如下:美国人有民主的宪法和民主的社会情况,可他们却没有经历过民主的革命。当年他们到达这片土地时,其情况依然几乎与我们今天在这片土地上看到的相同。这一点很重要。
任何革命都需要动摇旧的信仰,贬低原来的常规思想,削弱当局的权威。所以,或多或少地,所有的革命都要产生一种让人自主和为每个人的精神开辟近乎无限的活动空间的效果。
当旧社会的各阶级间的长期斗争结束,人们的身份逐渐平等时,对他人的忌妒、憎恨和轻蔑感,以及自己的过分自信和高傲感,可以说就会立马涌上人们的心头,并且会在一段时间内对人起到支配作用。对在人们之间创造隔阂,让人们只依靠自己去获得知识而互不相信对方的判断起到巨大作用的,正是这种与平等背道而驰的现象。
于是,每个人都力图自理自立,并荣于凡事自有主见。人们之间的联系不再依靠思想,而只是出于利害关系。并且可以说,人们的见解已经不过是一堆飘散四方的智力尘埃,再也无法收拢和集结在一起。
所以,伴随着平等而来的精神的独立感,从未像在平等开始建立的时候与为巩固平等而努力奋斗的这期间表现得那样强烈,那样过分。所以,必须细心地把革命所造成的无政府状态,和平等可以提供的那种智力活动自由区分开来。为了不对未来期望过高或恐惧过甚,人们应当对两者分别进行研究。
我决不认为生活在新社会的人应当经常滥用他们的个人理性,虽然我相信他们会经常应用自己的个人理性。
我是根据一个最能广泛地适用于民主国家的原因才这样说的。久而久之,个人的思想独立性一定会被这个原因限制在固定的,有时甚至是狭小的范围之内。
在下一章,我将叙述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