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历史悠久的多元复合型文化,形成了丰富多彩、积淀深厚的文化遗产。论文化遗产的多彩性、多元化,中国还没有一个省区可以与新疆相比。
2005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2006年~2007年,有47个项目被确定为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在这一时期,有84个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2009年年初,新疆又启动了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审工作,待评的项目有230多个。
在这同时,新疆还继续积极地向国家、联合国申报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争取被收入更高一级的保护名录。随着这项工作的开展,每年都会有大批的新项目被列入上一级政府的保护名录之中。列入保护名录的有民间文学、艺术、民俗、医药、体育竞技,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方面。
新疆各地对保护文化遗产表现出越来越高的积极性,所有的地区都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构。新疆大部分地州设立了地州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的乡镇还设立了本乡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不少乡镇和县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并给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的传承人发放生活费。
2009年,新疆有24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的传承人,国家、自治区和各地州给被列入名单的传承人的生活补贴,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