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巴黎的路上认真想了一下这次旅行的目的,一股疑虑不由得涌上心头。现在,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那副痛苦不堪的样子已经消失了,这样一来,我似乎能更镇定地考虑这件事了。从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一举一动里,我发现了一些相互冲突的地方,觉得很疑惑。她很倒霉,这点是毫无疑问的。可是为了引起我对她的同情,她也很会在我的面前表演她的倒霉。很明显,她是准备好好哭一场,因为她把手帕都提前准备好了。尽管我很佩服她这种深谋远虑,可是现在想起来,却觉得她的眼泪也没有那么感人了。我不明白,她要自己的丈夫回来,究竟是因为爱他呢,还是因为担心自己遭到别人的议论。我还有一点疑虑,她失恋的痛苦中有没有包含虚荣心受损的痛苦(对于我年轻的心灵来说,这件事很无耻),我也因为这种疑虑而惶恐不安。那时的我,对于人性的矛盾性没有那么深刻的认识,我不清楚真诚中有多少矫揉造作的成分,崇高中又有多少无耻的成分,抑或,哪怕在恶毒里也可以找到美德的成分。
可是,我这次去巴黎是有风险的,当我越发靠近目的地时,我也愈加兴奋起来。在看待我自己,看待我扮演的这个角色时,我也站在表演的角度,很欣赏自己扮演了一个受人嘱托去把被人迷惑的丈夫带回家的角色。我决定过一晚上再去找思特里克兰德,因为出于本能,我觉得应该先好好谋划一番,并选择一个特定的时间。在午饭之前,是很难从感情上成功说动一个人的。在那些年代里,我时常畅想一些和爱情有关的事,可是只有吃过晚茶以后,我的头脑里才会出现美好的幸福的场景。
在自己落脚的旅馆里,我对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所住的地方进行了一下问询。他住的那家旅馆名叫比利时旅馆。我奇怪的是,看门人竟然连听都没有听说过。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曾经告诉我这家旅馆很豪华,位于利渥里路后面。我们把旅馆商号指南拿来查询了一下。只有在摩纳路有一家叫这个名字的旅馆。这里根本不是有钱人所住的地区,甚至称不上一个体面的地方。我直摇头。
“一定还有另外一家。”我说。
看门人无奈地耸了耸肩膀。巴黎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只有这一家。我回想起来,思特里克兰德原本是想隐瞒自己的行踪的。很有可能,他只是胡乱给了合股人一个地址。我莫名地觉得这和思特里克兰德的诙谐很相称,骗一个正在气头上的证券交易人到巴黎一条很不体面的房子里去,让他下不来台。尽管话是这样说,我依然得去看一看。第二天六点钟左右,我就乘坐一辆马车到了摩纳街。我在街角打发掉马车,我觉得还是走过去比较好,先看看外面再到里面去。这条街旁边全是小店铺,而且是为生活穷困潦倒的人开的,走到一半路程时,我看到了比利时旅馆,就在我拐进来的左边。我自己住的旅馆已经很普通了,可是和这家旅馆一比,简直称得上雄伟。这是一座破旧不堪的小楼,已经很多年没有粉刷过,看上去很是龌龊,而两边的房子却显得整洁多了。脏兮兮的窗子都关得严严实实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是不可能在这样一个地方和那位使他丢掉名誉和责任的美女鬼混的。我气极了,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我差点掉头就走。我之所以还是进去了,纯粹是为了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一个说法,跟她说我已经竭尽全力了。
一家店铺的旁边就是旅馆的入口,门开着,进门处立着一块上面写着“账房在二楼”的牌子。我沿着逼仄的楼梯往上走,在楼梯平台看到一间小阁子,阁子周围全是玻璃门窗,一张办公桌和两三把椅子摆放其中。一条长凳放在阁子外面,守门人晚上基本上都守在这里。附近一个人影都没有,可是在一个电铃按钮下面,我看到了“侍者”字样。我按了一下,很快就出现了一个人影。他很年轻,身穿一件衬衫,趿拉着一双毡子拖鞋,贼头贼脑的,一脸丧气。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要装作不在意的模样,向他打听思特里克兰德。
“这里有没有住着一位思特里克兰德先生?”我问。
“六楼,三十二号。”
听到他的回答,我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他在家吗?”
侍者朝账房里的一块木板上看了一眼。
“他的钥匙不在这儿,你自己上去看吧。”
我想再向他打听一件事。
“太太也在这里吗?”
“不,只有先生一个人。”
当我上楼时,我看到侍者看向我的眼神充满了怀疑。楼梯很昏暗,也很憋闷,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很大的霉味。三层楼梯上面有一扇门打开了,一个身穿睡衣、头发乱糟糟的女人在我经过时,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我来到六楼,敲了敲三十二号房门。我听到屋里有响动,门开了一条缝。我面前就站着一言不发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很显然,他没有认出来我是谁。
我把自己的姓名告诉了他,尽可能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把我忘记了吧,今年六月,我还在你家吃过一顿饭呢。”
“请进,”他看起来兴致很高,“请坐,很高兴和你见面。”
我进去了,这间房间很小,只容得下几件被法国人叫作路易·菲力浦式样的家具。一张大木床上摆放着一床特别鼓的大红鸭绒被,屋里还有一张大衣柜、一张圆桌、一个很小的脸盆架和两把包着红色棱纹平布的软座椅子。所有东西都脏乱不堪。我在这里看不到任何一点麦克安德鲁上校所郑重描绘的那种放荡。思特里克兰德把椅子上堆的衣服扔到地上,让我坐在那把椅子上。
“你找我有事吗?”他问。
和我记忆中的他相比,现在的他要显得高大许多。他身穿一件诺弗克式的旧上衣,很明显,胡子已经很久没刮了。上次我看到他时,他还是挺修边幅的,可是看上去很拘束的样子。而现在虽然不太整洁,却非常轻松、自然。我不知道,如果我把准备好的那番话说给他听以后,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是你妻子委托我来看你的。”
“我正准备吃晚饭以前去外边喝点什么,你和我一起去吧。你喜欢喝苦艾酒吗?”
“可以喝一点儿。”
“那我们走吧。”
他把一顶脏脏的圆顶礼帽戴在头上。
“我们一起吃饭吧。你知道的,你还欠我一顿饭呢。”
“当然,就你一个人吗?”
我窃喜,我竟然如此自然地提出了这么重要的一个问题。
“啊,对啊。说实话,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开口说话了。我的法文很糟糕。”
当我率先从楼梯上下去时,不禁想到那位茶点店的女郎,我很想知道她究竟怎么了。是他们已经闹矛盾了呢,还是他已经不再迷恋她了?看眼前的场景,我几乎无法相信他谋划了长达一年之久的计划,竟然只是这样鲁莽地跑到巴黎来。我们一路走到克里舍林荫路,坐在一家大咖啡馆摆在人行道上的众多台子中的一个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