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结婚三天,新娘就要携带新郎或者单独回娘家看望二老,但是当天必须在日落前返回夫家,因为新婚期间不能让新房空着。但这一点因地域也会有所不同,比如河南林县一带,新妇三天回门时要顺着迎亲的那条道走,所谓“三天不走两条路”;彝族新妇回门时不能与新郎在路上交流,两人要像陌生人一样走着;而汉族回门时夫妻俩总是亲亲热热,有说有笑的。新婚夫妇回门时要带着礼物,而且要是成双成对的,不能是单数,否则不吉利。而且礼物娘家不能全收下,待回婆家时,还要再捎回去一部分。但有些少数民族的新妇受迷信思想的影响,直到四个月后才能归宁,还有的要三年以后才能回家。
趣味链接:古代女子归宁礼俗
浙江等地,旧时忌新妇在冬至节回门。否则以为将克死其夫家家长。俗谚云:“娘屋住个冬,夫家去个公。”江苏也有此俗,不过,理由不同,谓如冬至在娘家过,则娘家家道将因之而衰落。
陕北一带有六月六回娘家的习俗,传说是为了联络姻亲间的感情,届时娘家要请闺女、女婿回门团聚。
河南一带,正月十五禁忌回娘家看灯,还忌正月初一回娘家。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个月圆日,恐媳妇回娘家举家不团圆。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以便照顾到婚姻双方的团圆喜庆。鹿邑县有“正月十六请(闺女),二月二送,一辈子不生病”的俗语。
你听说过“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句话吗?
在东北地区非常流行这样一句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句话从字面上来看是说,女人嫁了男人,就可以吃穿不愁了。
在中国古代普通的百姓家中,都是男人外出谋生,而女人在家操持家务,过着男耕女织的普通日子。而那些官宦人家则是过着锦衣玉食、三妻四妾的生活。但女人在家都必须对男人言听计从,因为当时的女人没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处处受到男人的钳制,她们只能是在家相夫教子、洗衣做饭,所以她们的生活来源只能是靠男人的经济实力。封建社会中,普通百姓要养活一家人是件很不容易的事,能够填饱肚子就是一件幸事了,对于女子来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生活的依靠只能靠夫家来解决,而“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就是对这种生活的集中反映和真实写照。
趣味链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由来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句俗语是从“嫁稀随稀,嫁叟随叟”谐音讹化而来的。“稀”为少年,“叟”为老者,古人的婚姻只能听凭父母安排,两人甚至都不知道对方是老是少,是美是丑,都要与其生活一辈子。也有人认为这一俗语原为“嫁乞随乞,嫁叟随叟”,意为一个女人即使嫁给乞丐和年龄大的人也要随其生活一辈子。
人们为什么把结婚的新房叫“洞房”?
中国人习惯性地把新人完婚的新房叫做“洞房”。而古人也留下了许多有关“洞房”的美词佳句。陆机在《君子有所思行》中提到:“甲等高闼,洞房结阿阁”,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里留下了“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佳句等。
可见,“洞房”的美称由来已久。可男女结婚的新房为什么要叫做“洞房”呢?这个规定传说是祖先轩辕黄帝定下来的。
相传那时黄帝战败蚩尤,平息了战争,建立起部落联盟,他决定结束群婚的野蛮时代。黄帝为这件事经常愁眉不展,他与诸位大臣多次商议要如何制止群婚,建立一夫一妻制,但大家都无可行之法。
一天,黄帝随同一群大臣巡察群民居住的洞穴是否安全。突然发现一家人住着三个洞穴,为了防止野兽侵害,周围用石头垒起高高的围墙,只留下一个人能进出的门口。这个发现立即引起黄帝的兴趣。他主张:今后凡是配成一男一女的夫妻,在结婚时,全部落的群民要前来祝贺,举行仪式,上拜天地、下拜爹娘、夫妻相拜。然后,吃酒庆贺,载歌载舞,宣告两人已经正式结婚。然后,再将夫妻二人送进事前准备好的洞穴(房)里,在周围垒筑高墙,出入只留一门,在洞内长则三月,短则四十天,让他们在洞里建立夫妻感情,学会烧火做饭。今后,凡是部落人结婚入了洞房的男女,就叫正式婚配,再不允许乱抢他人男女。为了区别已婚与未婚,凡结了婚的女人,必须把蓬乱头发挽个结。人们一看,知道这女人已结婚,其他男子再不能有所打算,否则就犯了部落法规。
这一主张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从此,世间就有了“洞房”这一叫法。
趣味链接:“度蜜月”的由来
欧美国家称新婚后的一个月为“蜜月”,这种习俗来源于美国,相传,爱尔兰岛自古为克尔特部落所居。那里有一种民族风俗,新婚男女喜庆之夜,由本部落族内的首领举行赐酒仪式。酒是以蜂蜜为主要原料酿成的,由于蜜蜂勤劳、团结,用以象征民族的特征;而蜂蜜甘甜润,又象征新婚男女今后生活美满幸福。新婚之夜喝了长辈赐的酒后,还要连续喝上30天,恰巧是一个月,故得“蜜月”一说。这种风俗代代相传,并逐渐传播开来,遍及世界各地。
“糟糠之妻不下堂”是什么来历?
“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指的是不忘记贫贱时期的友谊、不遗弃共患难的妻子,尤其是后一句更指代夫妻感情深厚,互不相忘。这句俗语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有着一定的关联。
王莽政权被推翻之前,一次刘秀被王莽的大将王郎一路追杀,由于当时刘秀势单力薄,只好由北向南一路奔逃,征战中,刘秀手下的大将宋弘不幸负伤。当逃到饶阳境内时,宋弘实在走不动了,而后面追兵又紧,刘秀没办法,只好将宋弘托付给一户郑姓人家养伤。这户主人很同情他们的处境,待宋弘亲如家人,端茶送水,照顾得很是周到。特别是郑家女儿,长得虽不很漂亮,但为人正派、聪明大方,待宋弘像亲兄弟,煎汤熬药,问寒问暖,关心备至。宋弘非常感动,日子久了,两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宋弘伤好后,两人便结为夫妻。
后来宋弘跟随刘秀南征北战,屡立战功,终于帮刘秀得了天下。
刘秀当了皇帝后,一直为自己姐姐的事情发愁,因为刘秀的姐姐早年丧夫,整日闷闷不乐。刘秀多次派人给她提亲,她都是不满意。后来,刘秀知道姐姐看上了宋弘,便派人向他提亲。谁知宋弘听后却说:“糟糠之妻不下堂。”刘秀深为宋弘的为人所感动,不仅没有责怪他,反而更加器重他。从此,“糟糠之妻不下堂”的故事便不胫而走了。
趣味链接:举案齐眉
举案齐眉,指送饭时把托盘举得跟眉毛一样高。后形容夫妻互相尊敬。据《后汉书·梁鸿传》载,梁鸿和孟光婚后,隐居在灞陵(今陕西长安县东)的深山里。后来,迁居吴地(今江苏苏州)。两人共同劳动,互助互爱,彼此又极有礼貌,真所谓相敬如宾。据说,梁鸿每天劳动完毕,回到家里,孟光总是把饭和菜都准备好了,摆在托盘里,双手捧着,举得同自己的眉毛那样高,恭恭敬敬地送到梁鸿面前去,梁鸿也举案齐眉地接过来,这样两人才开始吃起来。
你了解中国古代的入赘婚姻吗?
在旧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一直都是男尊女卑的时代,女方嫁到男方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当然也会有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这种婚姻多是因为女方家没有男丁,为了传宗接代而招女婿上门的。但在旧社会有一种偏见,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常被人耻笑为“倒插门”。所以,碍于这种观念,旧社会入赘的不多。而在当今,这种入赘的现象已经很普遍了。
男子成婚于女方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也就是入赘,这原本是母系家族婚制,是从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遗俗发展而来。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多为两种,一是女方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二是男子家贫而无力娶妻,只能到女家完婚。秦汉时,入赘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接续宗嗣,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赘婚有改为妻姓与不改妻姓两种形式。
趣味链接:古代婚姻的门第观念
春秋战国时期,森严的宗法等级制度受到了很严重的抨击。但“鱼找鱼,虾配虾,乌龟王八攀亲家”的择婚观念却还是继续流传了下来。民间谈婚论嫁大体相似,各色人等都有自己约定俗称的通婚范围。所谓“凤凰要把高枝站”、“做官人不攀草鞋亲”,直到近代仍有许多为人父母的长辈还是未能摆脱这种择偶标准。
闹洞房的习俗是怎么来的?
中国传统婚姻是以其礼仪的隆重而颇具特色的,其中闹洞房的习俗开始于先秦到两汉这段时间。关于闹洞房的由来,有这样一个神话传说。
相传,很早以前,紫微星下凡,他在路上看到一位披麻戴孝的女子一直尾随在一支迎亲队伍的后面。紫微星看出这是魔鬼在伺机作恶,于是就跟着到了新郎家,只见那女人早已先到,并且躲在了洞房里。正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准备入洞房的时候,紫微星堵在门口不让他们进去,新郎新娘很是纳闷,紫微星说道:“屋里面藏着魔鬼。”众人请教紫微星指点驱魔的方法,他建议说:“魔鬼最怕人多了。只要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了。”于是,新郎请众宾客在洞房内嬉戏说笑,想用笑声驱走魔鬼。果然,到了五更时分,魔鬼终于逃走了。闹洞房就这样被流传了下来,从这个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出,闹洞房一开始就被蒙上了一层驱魔辟邪的神秘色彩。
趣味链接:陪嫁的长命鸡
豫东淮北一带的送嫁妆队伍中,总是少不了一个孩子手中抱着一雌一雄一对“长命鸡”。据说这个习俗来源于农民起义领袖陈胜。
陈胜自幼父母双亡,与妹妹相依为命。他得知妹妹与邻村的一个小伙子相爱,可是男方家贫拿不出聘礼,而陈胜也是替人佣耕的农民,帮不上什么忙,拿不出像样的陪嫁。陈胜思前想后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让妹妹在赶集那天抱着家中的一只老母鸡到集市上去卖,并在鸡腿上拴了一根绳子。妹妹在集市上碰到了自己的心上人,并看见他也抱着一只脚上拴绳的大公鸡。两人都闹了个大红脸,众人也都笑开了,说他们俩人真是天生的一对。这时候陈胜请的一位老婆婆就出面做媒了,把那只公鸡作为聘礼,母鸡作为陪奁,过门那天由女方直接抱去。老婆婆还说:“‘鸡’就是‘吉’,吉加上吉就是百事顺利。”穷人们认为这个不用花钱的礼数太好了,于是就纷纷效仿,逐渐就成为当地的习俗。
抛球择偶的习俗是怎么产生的?
抛绣球是壮族人民喜闻乐见的传统体育项目,抛球择婿更是一种浪漫的壮族选婿风俗,这种风俗的产生,有着一个美丽的传说。
许多年以前,在靖西县的一个小村庄里,一个勤劳善良的小伙子阿弟爱上了邻村的姑娘阿秀。阿秀美丽大方、生性善良,也深深地爱上了诚实、勇敢的阿弟。可是,在一次赶集的途中,阿秀在集市上被镇上一个恶少看中了,并要娶阿秀为妻,阿秀坚决不从。当恶少得知阿秀不从他的原因是爱上了邻村的阿弟时,就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贿赂官府,以“莫须有”的罪名将阿弟关进地牢,并被判了死刑。阿秀得知这个消息后,整日以泪洗面,最后竟然哭坏了双眼。在阿秀哭坏了双眼后,开始为阿弟一针一线地缝制绣球。手被针扎破了,绣球被鲜血染红了,被血浸染以后,绣球上的花更艳了,叶更绿了,鸟也更鲜活了。经过九九八十一天,浸透了阿秀鲜血的绣球终于做好了。于是阿秀变卖了自己的家当,买通了狱卒,在阴暗潮湿的地牢里见到了她日思夜想的阿弟。此时的阿秀只能靠触摸来感受阿弟的存在,当她摸到已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的阿弟时,阿秀绝望了,摸索着从身上取出绣球戴在了阿弟的脖子上。这时,只见灵光一闪,阿秀和阿弟便飘然落在远离地牢的一处美丽的山脚下,而且阿秀的双眼也重新见到了阳光。后来,阿秀和阿弟结婚了,生了一儿一女,靠着他们勤劳的双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就这样,绣球便成了壮族人民的吉祥物,同时也成了青年男女爱情的信物,后来民间也就有了“抛绣球”的体育活动。
趣味链接:彩楼配
传统京剧《彩楼配》记叙的是唐朝丞相王允之女王宝钏雪后游园,结识了穷困之士薛平贵,认为他日后必是一个有用之人,很赏识他,赠以银米,并嘱咐其二月初二来彩楼前伫候,届时是王宝钏在彩楼前抛球选婿。到了那天,她置王孙贵公子于不顾,唯独将彩球抛予薛平贵。可是王允嫌贫爱富,命女退婚,父女发生争执,最后击掌相誓永不见面。王宝钏心甘情愿与自己选择的丈夫在寒窑中过苦日子。当然,最后薛平贵也是功成名就,为大唐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
为什么女婿被称为“乘龙快婿”?
“乘龙快婿”指的是称意的、才貌双全的女婿。那这个成语有什么典故呢?
相传秦穆公有个女儿,起名弄玉,自幼聪慧过人,长大后更是姿容无双、聪颖绝伦。但她唯一的不足就是性格孤僻,喜欢一个人独处,经常一个人拿着碧玉笙吹,其声如凤鸣一般,甚是好听。待弄玉到了出嫁年龄,秦穆公开始考虑为她找个佳婿。但弄玉说:“必得善吹箫的人,能与我唱和,否则,一概不嫁。”可是秦穆公介绍了许多人,还是没有女儿中意的郎君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