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世幕出了门,四周寂静,没有一丝人影,他这才飞身踏上了屋顶。
侍卫队的人都安排在了离主宫最近的地方,以便守护城主的安全,随时调动。
他这个侍卫队长虽是个不大不小的官职,也是宫中许多人羡慕的位子。
这两日,他单枪匹马喝退怪物的事迹在城宫中偷偷被传开,一时之间,备注瞩目。
行事办事万分小心。
他也曾在这深墙大院中呆过数年,地形再熟悉不过,三两下就跳出了城门。
洛世幕回头看看那些守门的将士,暗自窃笑,就这些人,还想守卫城宫的安全?
自己还不是来去自如。
当年的侍卫队可是将城门守的连只苍蝇都飞不过去,如今荆冀如此怕死之徒,军队竟松散成这个样子,可笑至极!
他抬眼便看到一抹黑影在他身后也跟了出来。
榔榆稳稳落于他身侧的砖瓦上。
“你跟在我后面飞来飞去,别让人看见。”洛世幕毫无惊讶的说道。
“这些侍卫同一群傻子无异,我在他们眼皮子上方盘旋了数次,愣是没一个人发现。”说起来这些,榔榆有些失望,没料到堂堂城主的贴身侍卫如此不堪。
当然,除洛世幕以外。
“这几年,兵力都被养懒散了。”洛世幕回道:“眼下,瀛月的军力全部仰仗瀛城军,未必是件好事?”
扭头看了一眼一片静寂的城宫,洛世幕旋身跳下屋檐。
“你怎么知道我今日要出宫?”看着两匹并排在一起正悠闲的谈情说爱的马儿,洛世幕讶然问道。
他的确没传信出来。
榔榆摇摇头,“不是我,是主子说你今日定然回府。”
说完,还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果然瞧见洛世幕窃喜的面容。
“走吧!”他迫不及待的上马,一阵疾驰。
榔榆自然是理解不了这种归心似箭的心情,只能跟在后面默默叹气,知道即墨女儿身的人没有几个,知道两人情谊绵绵的人当然更少。
不然,人家李依依也不会三番五次来找主子倾诉衷肠。
唉!男女之情啊!真是这世上最难琢磨的东西。
才两日不见就如隔了无数个春夏秋冬一样。
即墨早早的在议事厅等候,桌上还放了些洛世幕爱吃的饭菜。
“墨儿!”洛世幕雀跃的声音传至府内的各个角落。
朝夕和进门的榔榆也听的清清楚楚。
“哎!”朝夕一把拽住榔榆的衣角,低声问道:“你干嘛去?”
“进门啊。”榔榆不可思议的暼了她一眼,“主子不是还说要商讨要事吗?”
“你…”朝夕气愤的说道:“真应了你的名字,榆木脑袋!”
“两人现在正小别叙旧,你现在进去?”
榔榆生无可恋的咂咂嘴,往一旁的石头上坐了下来。
饥肠辘辘的。
朝夕白了他一眼,扭头走开了。
奔波了一天都没进点食物,一进门就闻见肉味飘香,可惜啊,可惜。
“奴!”朝夕又回来了,将一大碗香喷喷的米饭和一盘诱人的红烧肉送至他面前,“给你留的!”
榔榆盯着她看了一会,直盯得朝夕脸颊通红。
“你可别多想!”朝夕逞强道:“我是不想你坏了主子的好事!”
“你是早有预谋啊!”榔榆顿悟过来。
“赶紧吃吧!”朝夕低着头,自知理亏。
美食在前,榔榆也懒得再和她争执,接过碗筷,大口吃了起来。
“慢点吃!别噎着。”朝夕坐在他身边,关切的提醒道。
“以前过苦日子的时候,常常逮到一顿饭恨不能一口吞下。”榔榆边吃边呜呜哝哝的说道。
朝夕看的心疼,忙将水递了过去:“喝点水!”
榔榆接过来,灌了两口,又递给她。
鲜少见到这样的榔榆,朝夕竟看的不忍移开视线。
以往都是冷冰冰的一张脸,动不动就嫌她傻,还给她白眼,跟他讲话也是爱搭不理,好像除了主子和洛将军,他谁都瞧不上似的。
起码相识这么些年了,印象中确实连她的名字也没叫过。
“看什么?!”榔榆发现一束目光紧盯着自己,回头问道。
“没什么,只是觉得近来大家都变得不一样了。”朝夕朝她笑道。
初次发现,这女孩子笑起来也挺好看的。
“这样还像个女的。”榔榆揶揄道。
“啊?”两人真是冤家,好话不过三就要斗。
“你什么意思?我平时不像女的?”朝夕好不容易展现出的真诚的笑容被眼前这个人一盆冷水浇下来僵在脸上。
榔榆抽出她手中的茶杯,又大饮一口,若无其事道:“我可没这么说。”
“你就是这个意思!”朝夕怒道:“我去跟主子状告你。”
说完,起身就要走。
榔榆满不在乎的瞥了她一眼,言外之意--悉听尊便。
朝夕看着他那样子,灵机一动,“你敢说主子不像个女的。”
“你...”榔榆一听这话,将她猛地拽了回来。
朝夕没稳住,一下子跌在了那个宽阔的胸膛上。
这会儿榔榆措手不及的感受到那张暖呼呼的面庞靠在自己的胸前,心跳莫名的加速。
朝夕更甚,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一张白皙的面容霎时变成了戏台上的红脸戏子。
气氛安静了下来,甚至只能听得到树叶被风吹拂时“哗哗”作响的声音。
两人竟是谁也没有推开谁!
但却各怀心思,榔榆是因为失神,而朝夕,则是享受眼下的时刻。
还记的当年初见榔榆时,即墨因为担心朝夕不会武艺,跟着他们厮杀反而会更危险,执意将朝夕留在了潇大人身边。
朝廷本来要追击的头号人物就是即墨,呆在她身边的所有人都很艰难,所以,唯有洛世幕守候着她东奔西走,东躲西藏。
后来闯入了南部地区,救下了乱世幸存的榔榆,带了回来。
朝廷追踪的风声松散下来之后,即墨便携着他们在月城角落僻静之所安了家,这才将朝夕又招了回来。
榔榆与她不相识,第一眼开始就是那种谁也不放在眼里的样子,看朝夕更是一脸的嫌弃。
朝夕为这恼了许多次,还在即墨面前状告他的坏话,但奈何,他办事牢靠,又在洛世幕的调教下越发的超群,对主人更是忠心耿耿。
朝夕也就忍气吞声不同他计较。
随着时间的堆积,岁月的流逝,与榔榆相处渐渐多起来,尽管他还是那副令人厌恶的神情,但在朝夕看起来,似乎越来越柔和了,同他在一起时,遇到坏人,遇到危险,他也总是挺身而出。
有几次朝夕无论遇到猛虎野兽还是地痞流氓,都是榔榆。
后来总有种错觉,有榔榆在身侧,是会安心些。
但这个傻姑娘,不敢表露自己的真心,多事之秋,她哪好谈自己的儿女情长,更何况,榔榆一张臭脸摆在那里,她又哪里有接近的机会。
朝夕情难自禁,双手颤巍巍的抬起,刚想要搂住那个挺拔有力的背。
“榔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