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胡安时,我十五岁。和大多数刚上高中的女孩一样,梳着马尾,素面朝天。彼时的我刚以一个不错的成绩告别初中,带着青春里的躁动和不安,走向我的新生活。
开学典礼上,胡安代表新生致辞。我听着这毫无营养的内容,几乎要吐槽“这稿子真不是一般的烂”。还好,再怎么不知天高地厚我也还是把这话咽了下去,只说了句别的实话,“这个男生声音真好听。”坐在我旁边的是个短发女生,特别热情地对我说,“他的中考成绩是我们这届第一名呢!”
“是吗?原来是学霸啊。”看他一副不大安分的样子,没想到是个学霸。也是,不然怎么能代表新生致辞呢。“他叫什么名字呀?”
“胡安。”
她语速太快,我没听清。
“欢?什么?”
她忍俊不禁,“是胡安。胡桃的胡,安康的安。”
“哦。”我点点头,“胡安。”
第一次念出这个名字的那一刻,我又怎么会想到,这个名字成了我高中三年,甚至往后人生都逃不过的羁绊。
高中时,胡安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考试永远大榜前十、篮球赛从不缺席、开学没几周就成了播音部主力。而我,似乎没什么特别的。我内向、低调、学习努力,不谈恋爱也不参加社团活动,不化妆不打扮,存在感很低。我和胡安的故事也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开端,只是我和大多数少女心泛滥的女孩子一样,把他当作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男神”。我不靠近他,只存在于他生活的边缘。
真正认识胡安,是高一的下半学年,一个下大雨的周五。
我因为一页怎么都背不好的数学公式被留校,离开时已经是整个校园都空了。我走到大厅,忽然被墙上的喜报吸引视线——胡安获得了科技竞赛二等奖。当然了,不是只有他一个,只不过别人都被我的眼睛自动过滤了而已。
科技?连这也可以……
我还在专注地看着告示栏,突然猛地被人一推,我的头磕到了面前的墙上。
身后的女生没有半点道歉的意思,看都没看我一眼就快速伸手撕下了胡安那张笑容灿烂的获奖照,揉成一团,扔在了地上。
我被她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就问道,“你干什么?”
原本已经转身要走的她停住了脚,回身打量我。她的目光不屑得太明显,看得我浑身不自在,但我仍然固执地回望。对视了有一会儿,她才缓缓开口,“你认识他?”
“不认识。”
“那你管我?”她说完这句,扬长而去。我还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后,我蹲下身拾起那张被她揉成一团的照片,摊开、抚平。还不等我把这照片挂回去,身后响起胡安那辨识度太高的声音——“你在干什么?”
明明没做什么坏事,我却是一阵心虚,慌乱间竟然又把我好不容易抚平的照片揉成了一团塞进了口袋。心里抱怨着怎么他们连放学也不积极,这个时间才走,回过身看见胡安手里的演讲稿我顿时反应过来——那是下周的升旗演讲,而那个女生是和他一起演讲的岳白,上周她和胡安表白被拒绝,大概就是她撕照片的原因。
“你手里的是什么?”胡安看了看喜报上空出来的位置,明知故问。
“没什么。”
“我不想再问一次。”他语气有些生硬,搞得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缓缓递出那张被揉皱的照片时,我想,我的脸大概红得像煮熟的螃蟹。
这是造的什么孽。
他看着这个“纸团”,又看看我,突然笑了。“你是谁啊?”
“林……”我真的不想说,“林意恬。”我还是说出来了。
就这样,带着满满的误会,我和胡安,两个世界的人,就这样“认识”了。至少,他知道了学校里还有我这么个人。
“照片事件”过后,我打听来了胡安的联系方式,嘴上说是想要和他解释清楚,其实心里就是想再靠近他一点点,哪怕只有一点点。他倒是很快通过了我的申请消息,可是我那句——我是林意恬。发送成功以后,他就没有回过我一句话。可能是他太忙了吧,我想,他这样万人捧着的男生,不会在意我这样的小插曲吧。他一定已经记不起来了。
我是从高二的时候慢慢自信起来的。那次的纯英文辩论赛,我抱着凑数的心态参加,不曾想,我一拿起话筒,其他人就都哑口无言。后来好朋友对我说,我当时说的词汇都好复杂,当时的气场,可以用“横扫千军万马”来形容。
我依稀可以回忆起我拿着话筒,小声又坚定地说出一大串涵盖着很多专有名词的句子时场面有多安静。我永远记得,在我说完以后,也在场的胡安拿起话筒,带着点笑意地说了句“Pretty good”。在他说话以后,整个会场爆发掌声。我想,大概是他这小小的肯定,成为了我往后那么多年英文水平矗立不倒的精神支撑。大学时迷迷糊糊地学了英文专业,大概也和这有很大关系,不过,最后我还是做了自己真心喜欢的事,去写书了。
我不是没为这看上去没有指望的暗恋付出过努力,只是我的那些努力在时间的长河中显得如此微不足道,它们被丢弃在时光里,越来越模糊。然而,可以确定的是,因为他,我蜕变、成长,成为了年华里最骄傲最成功的林意恬。因为他的出现,我才终于成为了我。
而我却没能用自己的心意,给他带来什么。
高二下半学期时,胡安家里突遭变故,我不清楚具体是发生了什么,却知道那对胡安而言是多么致命的打击。他的成绩一落千丈,并且退出了播音社,从此不再活跃在大家的视线里,他开始和一些混混玩在一起,我揪着一颗心,却劝不得、管不得。
因为我们并不熟悉。
我开始写一些或长或短的文章发表在个人主页上,传递一些我所理解的温暖,希望有天他能看到。我不敢写得太过鸡汤,一方面是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个乐观主义者,不想写一些我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的东西,另一方面是,怕胡安看见了会觉得我站着说话不腰疼。终于有一天,胡安给我写的一篇名叫“晚安”的小短文点了个赞,我才觉得,我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又过了一个多月,胡安交了个女朋友,名叫何婉云。和那些围着胡安转的、大大咧咧的外向女孩不同,何婉云的性格就像她的名字,温柔、好像云彩一样,忽然擦去了胡安生活中的雨滴。胡安的生活又慢慢归于平静,又出现在第一考场,我替他开心,却又不太开心。
我责备自己太过小心翼翼,不敢朝着他更近一步。那时的我时常在想,如果我用写文章的时间去和他讲话、去陪伴他安慰他,是不是他身边的人就不是何婉云而是我了?
但是没有这种如果。
并且,事实证明,就算大学时期的我勇敢了起来,也没和他拥有任何结果。不过,这就都是后话了。
和大多数高中的情侣一样,胡安和何婉云也没有走到最后。至于原因,我和其他同学一样无从得知。
我希望他已经放下了他曾爱过的每一个人,因为我太清楚爱而不得的难过。我仍然爱他,但是我想我已经朝着与他相反的方向一步步踏去,不再感情用事,不再胆小怯懦。
不再是“喜欢胡安的林意恬”。
我只是我。